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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公司帐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公司帐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签约地:

江苏省常熟市

甲、乙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场地、经营项目的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乙方租赁场地位置、经营范围、租赁期限与装修期

甲方将坐落于,实用面积为平方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详见合同附件一)的场地(以下称“租赁场地”)出租给乙方。

租赁场地的用途限于经营项目,如乙方有意在租赁期内更改租赁场地的准许用途,必须事先取得有关政府部门及甲方的书面批准。

乙方租赁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乙方装修期自租赁场地交付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但如果乙方在年月日前提前营业的,则自乙方营业之日起缴纳租金、管理费及本协议约定的其它费用。

如果乙方在年月日后仍在装修未营业的,则视同乙方装修期于年月日结束,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自装修期结束次日起每月按时交纳相关费用。

装修期内乙方无需交纳租金,但应承担本协议约定其它费用及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租赁条件与费用

租赁期内乙方按下列方式及标准向甲方缴纳租金:

管理费:

(包括公摊的水﹑电费、空调费、保安费、保洁费等有关公共费用,不包括政府部门所收费用)按每月元平方米(实用面积)计收,共计元月(大写人民币:

元>,管理费不包含租赁场地内空调费;乙方使用甲方中央空调,并独立装表计量空调费用。

管理费由乙方用现金交纳,甲方提供管理费发票供乙方作帐。

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甲方一次性缴纳:

.合同保证金:

其中租金保证金元加管理费保证金元。

共计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

乙方在租赁期内无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行为,并且租赁期满撤场后三个月内无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等问题发生的,租赁保证金应在乙方撤场三个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不计息方式退还乙方。

如果乙方租赁期满撤场后三个月内发生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问题,甲方在扣除依法并合理作出的赔偿费用及相关费用后,应把保证金的余额于乙方撤场之日起满三个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以不计息的方式退还乙方。

.水电费保证金:

人民币元整。

(终止合同时,乙方交清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以后,甲方不计息退回乙方。

.进场装修支持费元。

(进场支持费一经缴纳,自本协议生效后,无论任何情况均不予退还。

乙方在装修期结束之日,以现金形式向甲方交纳:

首月租金:

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首月管理费:

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乙方自行安装水电表、煤气表、有线电视等设备,自行承担一切费用,由甲方按市政标准单价代收代缴。

电话费及宽带费:

乙方专柜若需要安装电话的,由甲方代为联系安装,相关费用按实际发生数收取。

乙方专柜若需要宽带上网服务的,由甲方统一提供。

甲方负责宽带上网的日常维护,并向乙方收取每月元宽带上网费。

排污费、排烟费、绿化费费等相关费用,甲方依照乙方租赁场地面积与甲方整体费用的比例向乙方收取费用。

若乙方委托甲方代收银的,甲方按实际代收银金额收取手续费:

国内信用卡,按实际刷卡金额的收取

国际信用卡,按实际刷卡金额的收取

商场内部发行的返利卡,按实际刷卡金额的收取

代收银款项每月结算一次,相关手续费从结算款项中直接扣除。

乙方应于每月日前向甲方缴纳当月租金、管理费及上月水、电、煤气费等相关费用,费用由乙方用现金交纳,甲方提供发票供乙方作帐。

乙方逾期缴纳上述费用,则每延期一天,按欠缴费用总额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条税收与证照

乙方按法律规定自行计算及缴纳相关的税款。

若税务机关确认甲方为代缴单位,则乙方应于每月日(交税期前天)前将应交税款交于甲方,由甲方代扣代缴给税务机关。

与租赁场地有关的所有根据法律法规之规定需由甲、乙双方各自交纳的所有税费由相关一方各自承担。

乙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法定证照,并承担相关费用。

乙方有责任保持经营项目合法经营所需的证照(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以及其它必须证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的合法有效性,如因乙方未能保持这种合法有效性而导致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等证照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四条场地交付与装修工程

乙方接收租赁场地后,租赁场地一切工程改造项目均由乙方自行负责施工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报批验收手续。

甲方给予必要的协助。

消防、空调、排烟管道由乙方按甲方及相关部门批准的图纸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排烟环境设备由乙方自行购置安装;

甲方提供大厦煤气供应系统接驳点;

水电、给排水由甲方提供接驳点,水电费按国家标准单价读表计费。

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区域独立施工隔油池和化粪池,并按要求接入总池。

乙方自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其设计方案经甲方审核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须遵守甲方制定的《装修管理规定》。

装修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拆改场地内原有的消防、煤气、水电等设施及原有建筑物结构,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政府部门的处罚),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不退还乙方交纳的所有保证金。

乙方应承担租赁场地内的消防安全责任,并应与甲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营业管理

乙方自行办理经营项目需要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并承担一切费用,甲方给予乙方必要的协助。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经营过程中因违反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引起顾客投诉或造成顾客损失的,乙方应积极妥善解决,承担相关责任,服从甲方协调安排,损害甲方名誉的,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

乙方应该遵守甲方商场管理规定,配合甲方的经营调整。

乙方在经营中的促销方式、促销广告及宣传品的使用,应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或征得甲方同意。

甲方举行的大型促销,乙方应予以配合。

乙方营业时间与甲方商场营业时间保持一致。

乙方自行收银,乙方的收银章、招牌、、不得带有“甲方公司”标志字样,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履约保证

乙方在经营期间与第三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纠纷、诉讼等概与甲方无关。

乙方不得将经营设施、场地等向任何第三人作担保或转让、整体或部分转租、转借。

合同期满,乙方退出经营场地时,应及时将经营场地内属其所有的物品撤出,但不能破坏原有的基础设施及影响甲方正常营业,如乙方造成损坏及其它不良后果,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及赔偿损失。

经营期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所属人员或第三人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

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

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员工进行商业贿赂以获得利益,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

同时,对甲方员工向乙方提出的任何商业贿赂要求,乙方可以向甲方举报。

第七条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

逾期付款及其责任

7.1.1若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则甲方有权向乙方按所欠款项总额的‰按日计算并收取违约金,直至乙方全数付清其所欠款项为止。

7.1.2若乙方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达天时,则甲方除有权在承租保证金中扣除所欠款项总额及相应的违约金外,还有权中断租赁场所之水、电、煤气天然气及中央空调等的供应,或者让甲方收银员到承租场所收取乙方每日营业所得以抵扣乙方所欠款额,直至欠款付清为止。

7.1.3若乙方拖欠租金、营运管理费或其他费用达天,甲方在采取上述措施后,还有权解除本合同,没收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和损失赔偿责任。

乙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

7.2.1乙方将本租赁场地的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擅自让渡给他人使用,或擅自与第三人共同使用;

7.2.2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或商场管理规章;

7.2.3乙方经营期间,因商品或服务质量被顾客多次投诉并造成不良影响;

7.2.4经营期间,乙方有严重扰乱商场经营管理秩序,聚众闹事的情形;

7.2.5擅自中止营业小时以上的;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业除外。

7.2.6乙方利用本场地进行违法,损害公共利益的(如放置危险品、违禁物品等或供非法及违背公序良俗之使用);

7.2.7乙方因商品及服务质量问题被媒体曝光,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

若出现规定的情形之一或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的乙方违约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如下措施,并可视情形而选择适用或合并适用,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3.1中断租赁场所之水、电煤气天然气及中央空调等的供应;

7.3.2没收承租保证金;

7.3.3解除本合同,收回租赁场所;甲方因乙方违约行为而解除本合同的,乙方须在承担有关违约责任的同时,按本合同约定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4向乙方追讨遭受的一切损失,以及由此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了乙方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的,从其约定。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得在租赁期间内擅自解除本合同,否则视

为违约,甲方应在乙方撤场后退还保证金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壹个月租金的违约金。

合同期内,乙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不影响甲方租赁场地的持续不间断经营,甲方自收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书面回复。

本合同自甲方出具书面文件同意解除合同之日起终止,租赁保证金不予退还。

合同期内,甲方若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六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书面通知后一个月内作出书面回复,否则视为乙方同意解除合同。

因本项所述原因解除合同时,乙方交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以不计息方式退还乙方租赁保证金。

若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无需作任何书面催告即有权削价处理乙方物品,以弥补甲方损失,如物品变卖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通过其它途径向乙方追偿。

.乙方因违反合同或其它原因需要撤出经营场地而不及时撤出的;

.乙方已撤出经营场地但不交纳欠款的;

.乙方欠款逃场的。

.合同期满,超过天还不搬走的设施。

.乙方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同意后,乙方不在规定期限内搬走的设施;

第八条其它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承租场地所设立的经营主体对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与乙方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如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制定的有关商场管理规定做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附件或附页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当本合同与本合同附件或附页相关内容存在不一致或冲突的情况以附件或附页约定为准。

本合同条款经双方协商和谈判而达成,不构成任何一方的格式条款。

补充条款:

1、

2、

3、

 

甲方(签署盖章):

常熟市太古百货商业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职务:

日期:

乙方(签署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职务:

日期:

专柜合同(附件)

附页一:

该商铺的平面图

附页二:

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三:

商铺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附页四:

乙方在该商铺的商品销售综合计划

 

甲方(签署盖章):

常熟市太古百货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署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附页一

该商铺的平面图

 

甲方(签署盖章):

常熟市太古百货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署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附页二

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保证常熟市太谷百货商业有限公司的消防安全,根据常熟市消防主管部门有关防火安全责任制的规定,常熟市“太谷”百货商业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进驻常熟市“太谷”百货商业有限公司的商户(以下称乙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下称责任书),内容如下:

一、甲方为消防安全责任单位。

二、乙方在联营合同中约定的位置为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区。

三、乙方法定代表人全权负责消防安全责任区内的消防安全制度的组织实施,同时要确定一名消防安全责任人,具体负责消防安全区内的消防制度的落实,负责日常消防安全治理工作,随时对乙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区进行自检,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乙方消防安全责任人的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

四、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并严格遵守消防技术规范,根据当地安委会、公安消防机关和机房的要求,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建立义务消防队。

五、乙方不得在甲方所提供使用的其他区域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得在甲方任何区域内使用明火或使用其他设备烧烤、煮食食物(乙方餐饮范围或事先经甲方同意者除外)。

六、乙方要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

对公安消防机关和甲方指出的不安全隐患,应按期限改正,并将改正情况报告公安消防机关和甲方。

七、乙方应当在消费安全责任区的办公室、休息室、储物间内配置便携式灭火器材(灭火器)。

库房等重点地区应按每平方米设公斤干粉灭火器支进行配置,特殊情况按公安消防机关和甲方的要求设置。

任何消防器材、设备、设施则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保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

除发生火情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破坏。

八、乙方在职工中展开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

教育职工在非禁烟区吸烟时,应做到“三不落地”,即:

烟头、烟灰、火柴棒三不落地。

九、乙方发现火灾后立即报警(内部报火警电话:

,分机)并可使用甲方设置的报警器报警,同时组织灭火,抢救人员、财物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事故查处工作。

一十、乙方在甲方区域内之工作人员,不得在甲方区域的消防设施上(或下)堆放物品,不得有碍消防器材的取放。

一十一、乙方不得在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区域内擅自增加电器设备;如需增加,应事先向甲方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增加使用。

乙方还必须定期对消防安全责任区内的电器设备和线路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和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更换、维修、使之达到安全标准。

一十二、乙方在甲方提供的使用区域内进行装修,应严格遵照执行公安消防机关和甲方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十三、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安全消防机关和甲方(或其代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一十四、甲方有权对乙方以下违反消防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罚:

1、违法、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或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不落实的。

2、防火重点部门防火措施不落实的。

3、存在火险隐患,不向公安消防机关和甲方的消防报告,或不按公安机关各家方要求采取改正措施的。

4、设备、设施、器材管理、维修不善,影响使用的。

5、发生火灾不报警,隐瞒火灾损失,破坏火灾现场的。

6、不接受公安消防机关和甲方的消防监督的。

7、违反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的。

8、未经批准使用电器设备的。

9、在禁烟区内吸烟的。

10、发生火灾,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治安惩罚款。

11、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将报上级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十五、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署盖章):

常熟市太古百货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署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附页三

商铺现有装修、附属设施及设备状况

 

甲方(签署盖章):

常熟市太古百货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署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附页四

乙方在该商铺的商品销售综合计划

1.商铺名称:

2.主要商品服务:

3.主要商品服务的类型和每种类型商品服务需占用商铺面积比:

 

4.客户

)消费目标年龄群体:

)消费目标收入群体:

.商品价格范围:

.品牌定位:

中档市场

中档至高档市场

.销售政策(如:

固定价格、现金折扣)

.维持库存的估计成本:

(单位:

万元)

、新品上货时间及补货周期;

 

甲方(签署盖章):

常熟市太古百货商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乙方(签署盖章):

法定代表人:

代表: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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