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石山镇文风建筑用玄武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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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石山镇文风建筑用玄武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海口市石山镇文风村建筑用玄武岩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

(简本)

建设单位:

海南证拓投资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

河北鑫旺工程建设服务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

二○一四年三月

建设项目概况

1.1建设项目地点

1.1.1建设项目地点

该项目位于海口市疏港公路东侧约0.5km处,矿山山中心点地理坐标为N19°57′50″,E110°10′08″,矿区面积约0.5383km2,行政区划属海口市石山镇管辖。

地理位置详见图1.1-1。

1.2

工程概况

1.2.1建设内容

该项目由采矿区、碎石加工区和生活区等几部分组成。

(1)采矿区

采矿区呈不规则多边形状,东西向长约769m,南北向长约700m,矿区面积约0.5383km2。

(2)碎石加工区和生活区

该项目拟共设置两处碎石加工区和生活区,即一号开采点碎石加工场和生活区和二号开采点碎石加工场。

一号开采点碎石加工场设在矿山西面的平坦宽阔地带,距矿山约270m,面积3500m2,碎石加工场兼具堆料场功能;相应的生活区设计在碎石加工场的西面,面积2000m2,生活区是矿山各部门办公,生活及机械维修场所,生活区距矿山约380m。

二号开采点碎石加工场设在矿山南面的平坦宽阔地带,距矿山约290m,面积3500m2,碎石加工场兼具堆料场功能;相应的生活区设计在碎石加工场的南面,面积2000m2,生活区是矿山各部门办公,生活及机械维修场所,生活区距矿山约380m。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见表1.2-1。

表1.21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地质

1

矿山范围面积

km2

0.5383

折合约807.44亩

2

储量计算范围面积

km2

0.5383

3

矿体赋存标高

m

+43.0~+56

开采标高

4

矿产资源储量

万m3

416.54

储量类型333

5

矿石体重

t/m3

2.76

2.75~2.77

6

矿石抗压强度

Mpa

102~108

平均为105Mpa

7

松散系数

1.50

采矿

1

开采方式

露天开采

2

设计开采储量

万m3

353.72

3

矿山建设规模

万m3

40

实方

4

采矿方法

小型挖掘机采剥法

5

开拓运输方式

公路—汽车

6

最终开采境界面积

km2

0.5297

7

最大采高

m

13

8

剥采比

0

矿体直接裸露地表

9

最终边坡角

70

10

开采回采率

%

97

11

废石混入率

%

0

12

基建时间

0.5

13

服务年限

9

矿山工作制度

1

年工作天数

300

间断工作制

2

每天工作班数

2班

每班8小时

1.2.2生产规模与产品方案

矿山服务年限设为9年(含0.5年基建期),矿山建设规模为40万m3/a(实方)。

产品方案:

矿山年产片石31.2万m3(松方),年产规格碎石24.8万m3(松方),产品规格为20~40mm、10~20mm两种规格碎石,另外还有副产品5~10mm石米、0~5mm石粉约8.1万m3。

1.3项目产业选址合理性分析

1.3.1与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非金属矿(玄武岩)开采项目,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3年修订版)中没有关于玄武岩矿开采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的相关条款。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解释说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三类目录组成。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1.3.2与海口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

(1)本项目建设单位于2014年1月分别与文风村民小组和道堂村龙群村民小组签订《开采承包协议》(见附件),同意将项目用地承包于建设单位开采使用。

(2)根据《海口市石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见图,本项目区内0.5383km2(807亩)用地中有0.2826km2(423.45亩)属于牧草地,0.2557km2(383.54亩)为林地。

因此,项目占用林地需要经相关政府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并由用地单位依照有关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

在办理占用征用林地审核手续时,提供项目批准文件、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和与被占用或者被征用林地的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

1.3.3矿区开发利用方案的合理性分析

1.3.3.1矿区总体布局的合理性分析

(1)采矿区

采矿区位于疏港公路东侧约500m,占地面积约0.5383km2。

第一,项目用地为林地和牧草地,未占用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等重要敏感土地资源,也未处于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

第二,根据项目与外环境关系图,周边环境敏感点与项目距离均大于500米,位于项目爆破警戒线外,影响不大。

第三,项目地势东南高,西北低,项目四周设开采边坡,并在项目西北角设置排水沟,通过集水坑采取泵排方式排除矿坑积水至项目西侧,防止项目积水排入东北侧白莲东干渠。

由以上几点分析,项目采矿区选址基本合理。

(2)首采区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项目设两个首采区,一号开采点位于矿体的1号拐点处,自西往东开采矿体;二号开采点位于矿体的7号拐点处,自南向北开采矿体。

采场一号开采点开拓公路从采场西面边界向东面边界开拓场内折返式上山公路,二号开采点开拓公路从采场南面边界向北面边界开拓场内折返式上山公路。

两个首采区均设于矿区西面,矿区采用不分层自上而下进行开采。

根据项目与外环境关系图,矿区西侧与疏港大道仅相距500米。

因此从方便运输的角度分析,首采区的位置选取是较为合理的。

但是,根据与会专家评审的意见,考虑到矿区南北两侧高压线路距离矿区边界约330m,虽然位于爆破境界线范围(200m)以外,矿山从1号点和7号点开采,南北两侧形成采空区,爆破飞石等对高压线路破坏的风险仍不能忽视。

为了尽可能减小爆破飞石等对高压线路破坏的风险,本评价建议首采区设置于9号点和3号点,9号点先由西往东开拓,然后由南向北开拓;3号点由东往西开拓,然后北向南开拓,这样以后,矿区中部逐渐形成采空区,而南北两侧利用自然地形屏障,可最大限度减小爆破飞石等对高压线路破坏的风险。

另外,由于3号点和9号点同时进行作业,矿山爆破安全及生产互相干扰问题较为突出,建设单位对生产作业必须严密组织,统一协调,加强管理,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3)石料加工区

矿区设两个开采点,配套两个碎石加工场,一号开采点碎石加工场设在矿山西面的平坦宽阔地带,距矿山约270m,面积3500m2,碎石加工场兼具堆料场功能。

二号开采点碎石加工场设在矿山南面的平坦宽阔地带,距矿山约290m,面积3500m2,碎石加工场兼具堆料场功能。

本矿山的碎石加工厂均位于爆破警戒线外,产生的废气和噪声等污染物在采取除尘、降噪相应措施后,经预测能够达标排放。

两个碎石加工场距离最近居民点均超过500m,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选址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4)生活区

本矿山两个生活区分别布置在采矿区的西面和南面,距离采场380m。

生活区为了工作和生活的方便,原则上布置在靠近采场,并在采场爆破安全警戒线以外,本项目生活区位于爆破警戒线外,且靠近运输公路,布局基本合理。

但是生活区距离碎石加工场仅100米,碎石加工场产生的粉尘和噪音对生活区员工产生影响,建议夜间10:

00至凌晨7:

00应停止碎石加工场破碎机等高噪音设备运作,并在生活区和石料加工区加强绿化种植,最大程度降低碎石加工场对生活区影响。

因此生活区设置合理。

1.3.3.2生产工艺的合理性分析

矿体经采用潜孔钻机进行穿孔,然后采用中多排深孔微差爆破,爆破后的矿岩,采用挖掘机装车,自卸汽车运输。

采矿生产主要工艺流程为:

场地平整-穿孔-爆破-采装-运输(矿石运往碎石加工厂)。

这种采矿工艺成熟,生产能力大,管理简单,生产安全高效。

本项目不需进行选矿,矿石只经破碎和筛分,产品的块度满足用户要求即可,因此采选工艺符合矿山的实际情况以及开发的需要。

该过程污染物简单,主要为粉尘。

治理措施简单有效,一般采用湿式作业即可得到良好防尘效果。

由此可知,该项目生产工艺符合矿山的实际情况以及开发的需要,也满足环保要求。

因此生产工艺较为合理。

第2章建设项目周围环境概况

2.1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概况

2.1.1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本评价通过引用《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总体规划(2012-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013年4月)对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监测结果。

该规划区环评中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设6个点位,其中最靠近本项目的监测点位为1#点位(具体见图,位于本项目南侧约3公里处,监测时间为2012年6月27日至6月29日,可分析引用。

监测值如下:

SO2日均值未检出、NO2日均值为0.009-0.013mg/Nm3、PM10日均值为0.037-0.046mg/Nm3、PM2.5日均值为0.025-0.029mg/Nm3、TSP日均值为0.078-0.082mg/N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其余5个点位的各监测项目的日均值也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

由于本项目与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毗邻,且海口市美安科技新城区域内项目尚未建成,周围环境质量变化不大,可认为,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一级标准,评价区域的空气环境良好。

2.1.2噪声环境质量现状

从监测结果与统计结果来看,各监测点昼夜监测值噪声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区评价标准值,说明评价区的声环境良好。

2.1.3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2005),矿区所处地区属“I-1-3海口城镇发展生态功能区”,以社会生产功能为主,属于生态不敏感区域。

4)评价区内无生态特殊及重要敏感区,矿区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

评价区内无生态特殊及重要敏感区,矿区建设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等敏感区。

评价区植被类型简单,以灌草丛为主,植被稀疏,植被覆盖率60%-70%,Shannao-wiener生物多样性指数为1.0左右,覆盖生物量合计约4644吨。

区域生物多样性低,无重点保护动植物,生态环境简单。

2.2建设项目评价范围

根据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特点及当地气象条件、自然环境状况,确定各环境要素评价范围见表2.1-1。

表2.1-1评价范围表

评价内容

评价范围

环境空气影响评价

大气评价范围为以项目所在地为中心,直径为5km的圆

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原则上以矿区边界为边界,向外扩展200m,并适当延伸至周边环境敏感点。

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

-----

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探矿区范围

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探矿区范围

第3章环境影响预测及主要控制措施

3.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情况

污染物排放情况汇总,如下所示。

表3.1-1污染源汇总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类型

污染物

主要分布

情况

产生量

治理措施

削减量

排放量

大气污染源

采矿作业无组织粉尘

采场

3.22t/a

洒水降尘

----

3.22t/a

破碎加工作业粉尘

加工区

6.72t/a

洒水降尘

4.02t/a

2.70t/a

矿区交通运输扬尘

矿区道路、以及各作业区域

9.74t/a

使用洒水车洒水降尘和抑尘

5.98t/a

3.76t/a

水污染源

生活洗漱污水

生活区

4080m3/a

隔油沉淀处理后,用于矿区外部运输道路浇洒降尘

4080m3/a

0

生活冲厕污水

生活区

1200m3/a

三级化粪池消化处理后作为农肥供周边园地农作物使用

1200m3/a

0

固体废弃物

表土

矿区

少量

用于复垦

少量

0

机修废物

机修车间

0.2t/a

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0.2t/a

0

生活垃圾

生活区

2.4t/a

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2.4t/a

0

噪声污染源

Leq(A)

采场、矿石加工区

70-110dB(A)

设置减震、封闭隔离措施

20-50dB(A)

50-60dB

(A)

3.2项目评价范围内环境保护目标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以及项目所在地区的自然和社会环境特征,为了保护环境,促进社会、经济、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出如下环境保护对象与目标,见表3.2-1。

表3.2-1项目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环境保

护对象

方位

规模

与矿区

距离(m)

保护目标

环境

空气

文明村

520人

560m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1996,GB3095-2012),中一级标准)

《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1类标准

美楠村

东北

480人

870m

龙群村

南侧

600人

650m

文甲存

西南

240人

950m

文龙村

西侧

700人

710m

地下水

环境

区域地下水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14848-93)III类标准

地表水环境

白莲东干渠

南侧

/

7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生态

环境

海口石山火山群国家地质公园

南侧

保护区占地面积108km2

1600

按照保护分区规划要求进行保护

矿区周边生态环境

/

/

/

不得肆意侵占其它土地和破坏周边植被,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及废土石。

其他

高压输电线路

南/北侧

10kv

330m

矿区作也不得影响输电安全

3.3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

3.3.1施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1.1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

主要废气污染控制措施

①为防止废石、材料运输中产生道路扬尘应对各施工场区和运输道路定时洒水抑尘;施工运输车辆运输时应对物料进行遮盖。

②物料堆放会产生扬尘,在天气干燥,风速较大的天气,易产尘物料应用帆布遮盖,防止露天堆放造成环境污染。

③为抑制掘进扬尘,采用湿式凿岩,爆碓、装卸废石及其他产生扬尘点采用喷雾洒水,从而降低施工面粉尘浓度。

此外,为减少施工、运输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应加强施工的治理措施和管理,包括避免散状建材露天堆放、施工现场周边设置围挡、场地定时洒水降尘等。

可有效降低施工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

采区内运输道路要硬化,并对进出车辆加盖帆布防止沿途洒落,并定期洒水,以减少运输扬尘的影响。

3.3.1.2施工期水环境影响评价

项目施工期所产生的污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所产生的生活污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泥浆废水,其SS浓度含量较高,高于10000mg/L,如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必然会造成周围地区污水漫流,因此必须采取措施对施工废水进行处理,采用修筑沉淀池的处理方法,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工地;生活污水可排入临时化粪池,定期用作农肥。

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

可以把施工期污水对环境的影响降低至最小程度。

3.3.1.3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

现场踏勘过程中了解到,距施工场地最近居民点为位于项目南侧500m处的那佑村,由上表噪声源预测计算结果可以看出,施工期昼间距施工现场100m,夜间300m即可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因此,经过距离衰减和山体阻隔、树木屏蔽后,施工噪声不会对周围居民声环境产生影响。

此外,由于工程需消耗一定量的沙石、水泥等建筑材料,材料的运输将使通向工地的公路车流量增加,交通噪声将对运输路线沿途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为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施工及车辆运输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不利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施工期采取以下噪声控制对策和措施:

施工过程中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并设专人对其进行保养维修;

建筑材料、土方及设备运输车辆过村段时,降低车速,禁止鸣笛;

禁止夜间(22:

00~次日6:

00)进行土方、结构等产生噪声、影响居民休息的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如连筑)需在施工前三日内,由施工单位报经环保部门批准,并向附近居民公告。

经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建筑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1990)中相关标准。

3.3.1.4施工期固体废物影响评价

施工期固废均属一般固废,生活垃圾可按环卫部门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收集、清运至海口市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挖掘土方产生的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间的挖方量不大,挖方量可以满足平整工业场地,多余挖方量用于填埋地表剥离坑,应将施工废弃土石及时填方、或及时洒水防风刮起,或用蓬布覆盖未及时清理的弃土堆,减少水土流失或扬尘。

在拉运废弃土石方过程中拉运车辆应加盖蓬布,以减少运输过程中洒落现象,从而降低对运输沿线周围环境的影响。

采取上述措施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3.3.1.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施工期采取了严格控制施工场地,不得超过征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复垦绿化等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大大减少了施工期对矿区生态环境的影响。

(1)工程永久性占地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采场、空压机房等建筑用地将永久丧失其原有的使用功能。

地表植被将连根挖起,使得生态环境遭到破坏,无法恢复原有生态功能。

(2)工程临时性占地影响分析

施工人员生活和施工场地等临时用地不可避免的对一定面积的土壤环境造成较大程度的破坏。

建筑用料的临时性堆场在一定程度上破坏原有的植被,使土地丧失其原有的使用功能。

为加强环境保护,必须在严格指定下的地点取弃土,取土坑和弃土堆使用完毕后应加强对周围恢复和绿化工作。

在施工期工程建设阶段,修建厂房取弃土过程中,对地表植被造成一定的破坏,影响植物正常生长。

在施工设计过程中选用地表植被稀疏处选取,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程度,同时做好自然植被的恢复工作。

(3)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

施工期对植被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工程占地对植被的影响以及施工时人员、机械等对植被的影响。

施工结束后,可以通过自然或人工方式进行恢复,区别在于恢复所需的时间长短问题。

人员、机械在施工时对矿区周围的植被造成踏踩和碾压,对原本就脆弱的植被带来很大的破坏。

机械的碾压还使土层变的更紧实,植被的自然恢复较困难。

(4)施工期水土流失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阶段包括矿区道路、矿山开采区与排土场的建设;弃土的堆放和施工期各类机械人员扰动及工程占地等将不同程度地造成地表的破坏和损失,还对地表结皮有较大范围的扰动、破坏,使土壤抗水蚀能力下降,因此建设期将造成较大的水土流失。

工程基建完成后,项目区大部分被建筑物、原料及产品堆场、道路所占用,人为活动对地表的扰动有所减少,工程建设区内水土流失逐步减少,但这些部位处于自然恢复期,地表抗侵蚀能力仍较差,在不采取相应管护措施的情况下,极易导致土地裸露并恢复到原扰动后的侵蚀状态。

因此积极的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及时绿化,提高矿区内的绿化率是解决评价区生态环境影响的最好途径。

3.3.2运营期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3.3.2.1运营期大气环境影响预测

根据估算模式计算结果,项目TSP最大一次地面浓度为0.0845mg/m3,距离为145m,占标率为9.39%;与本项目最近的大气敏感目标为西北侧560m的文明村,由表,三处居民点的污染物叠加值均低于10%,可以看出正常情况下能保证敏感目标所处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估算模式已考虑了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3.3.2.2运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项目污废水对周边环境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该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采矿用水、矿区降尘用水。

项目产生的污废水主要为矿区职工产生的生活洗漱废水和粪便污水。

对于生活洗漱用水,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在工作营地设置隔油沉淀池进行处理后,回用于矿区降尘,不对外部水环境排放;对于员工粪便生活污水,本评价建议建设单位应三级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用于作为周边农田或园地农肥使用,不对外部水环境排放。

如此之后,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项目周边最近的外部水环境为白莲东干渠,但本项目废水不向其及其它外部水环境排放。

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废水对外部水环境影响较小。

(2)矿山排水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的结果,该矿山排水主要为雨季矿坑积水排水。

根据开发利用方案,当矿区开采一段时间形成矿坑后,项目将从矿区1号拐点处向西北地形较低处开挖1条排水沟,利用水泵将积水抽至排水沟,然后沿水沟排往疏港公路东侧地处,最后消纳于周边园地、林地等。

根据实地调查的结果,白莲东干渠位于项目南侧700m处,矿区地形呈西北地东南高的趋势,因此矿山排水不会对白莲东干渠造成直接的不良影响。

3.3.2.3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机修固废

矿山企业机修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机修固废,如废机油、油瓶、油桶、占油的废零件等,根据类比调查,该项目机修产生的固体废物约0.2t/a。

这类固废属于危险固体废弃物,业主单位应集中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生活垃圾

工人生活垃圾产生量2.4t/a,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

(3)剥离表土的堆放及养护

虽然项目开发方案中剥采比为0,基本无表土剥离,项目不设排土场。

但是现场调查项目区仍有稀疏植被覆盖,因此,开发初期如有表土剥离,应将刨去的土壤及植被在碎石加工区堆场设置临时堆土场,将土壤和植被保存起来。

在每区开采完毕后,可利用起来进行植被恢复。

为防表土沖刷,土堆表面应覆盖防护。

长期堆置時可於表层覆盖草席並植草稳定土面。

为保持表土富含有机质营养及土壤中种子的活性,表土应保水、保肥、通气、透水,干旱时期应定期对表土洒水,进行养护。

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很大影响。

3.3.2.4运营期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现场调查的结果,项目周边声环境敏感点中文明村(矿区西北侧,距矿区约560m)距离矿区最近,本评价按照噪声距离衰减模式进行预测,矿区噪声源经过560m的距离衰减,在文明村处的噪声值可筛减至50dB(A),考虑到项目周边周边植被和地形障碍物、空气吸收、地面效应等因素,矿区到达文明村处的噪声值可衰减至40dB(A),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由此可知,可知该项目经过对噪声源采取治理措施后,对周边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3.2.5营运期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1)露采区地表破坏较大,这种对土地的破坏比较彻底且不可逆转,将使土地失去其原有使用功能;

(2)矿山道路以及其它配套设施对土地的占用,只是改变了土地的使用形式,对土地的破坏相对较轻。

本项目矿山开发占用和破坏的土地数量为0.5383km2,主要用于采矿场、矿山道路以及其它配套设施的生产和建设。

由于占地现状主要为荒草地,并且项目周边500米范围内用地现状也为荒草地,项目占地对周围土地利用总体功能的影响不大。

但是项目用地规划中有383.54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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