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化宝商家入驻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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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化宝商家入驻手册
1.万化宝的入驻规则
第一条:
万化宝暂未授权任何机构进行代理招商服务,入驻申请流程及相关的收费说明均以官方招商页面为准。
第二条:
万化宝有权根据包括但不仅限于品牌需求、公司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其他因素退回客户申请;同时万化宝有权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要求客户提供其他资质;万化宝将结合各行业发展动态,国家相关规定及消费者购买需求,不定期更新招商标准。
第三条:
请务必确保你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的真实性(若你提供的相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如商标注册证、授权书等,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虚假资质,你的公司将被列入非诚信客户名单,万化宝将不再与你进行合作。
第四条:
万化宝暂时不接受非中国大陆企业的入驻申请。
第五条:
万化宝不接受未取得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受理通知书的品牌开店申请(部分类目的进口商品除外),也不接受纯图形类商标的入驻申请。
第六条:
公司注册时间最好在2年以上。
第七条:
.商家在使用万化宝商城交易平台进行交易过程中的所有行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序良俗和万化宝商城的规则、流程及相关规定;所有商家可以通过开放平台发布商品,但是不得发布违法、违规商品信息.商家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则规定来发布商品信息,
若由于违反本规则发布商品信息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商家来完全承担,与万化宝商城无关。
一旦万化宝商城发现有任何违反本规则的商品信息,有权立即删除,并保留对商家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作的权利。
第八条:
商家必须按照商家与万化宝商城签订合同中约定的“经营范围”在万化宝商城发布商品。
第九条:
未经正式书面授权(指定年限内无授权书),商家的商品信息不得带有任何品牌LOGO及可能侵权的相关信息。
第十条:
商家不得发布与商品描述不符、无实际商品、仅提供发布者联系方式以及非商品信息的商品。
第十一条:
商家不得在万化宝店铺发布诱导买家去其他网站交易的链接信息。
第十二条:
店铺中展示的商品图片中必须有原始实物图片、照片,不得使用刻意加工修饰后的非原始实物图片。
2.万化宝入驻店铺保证金
保证金一万,需要开通别的服务,例如上架到首页或者热销窗口需要另外缴费.
3.万化宝入驻店铺资质审核
第一:
申请路径——进入万化宝商家界面,点击入驻。
阅读了解入驻流程,确认入驻须知,然后点击“立即入驻"继续申请。
第二:
进行入驻资料提交.
第一步:
一.选择店铺类型/品牌/类目
1根据您申请经营的情况,选择店铺类型、填写品牌名称。
如您的品牌在招商品牌池,您可以选择下拉框中已匹配找到的品牌,如不在,您也可以点击“没有XX品牌,立即申请"继续申请入驻。
如您经营非图书音像大类,请点击选择“所有类目”,如您经营图书音像大类,请点击选择“图书音像”。
如您申请经营专营店,需至少提交2个品牌。
2选择申请的经营大类及类目,请点击“选择类目"按钮,选好经营的类目后点击“确认”。
3。
请您确认是否已符合基本入驻要求,若未能符合,则提交后可能会被小二审核拒绝。
万化宝提醒你
如果您的品牌不在招商品牌池内,需要先评估品牌实力,再进行资质审核,会延长审核时间。
填写品牌信息
1.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品牌信息,请注意左侧的选项卡,每个选项卡下内容均需填写完整。
如该选项卡内容未填写完整,标签会显示“待填写”,填写完成后将显示“已填写”。
每个选项卡下内容填写完成后,请点击“保存品牌信息”.
3.全部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二。
填写企业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企业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三.店铺命名
选择填写店铺名称中展现的关键词,并点击“选择店铺名”右侧的下拉框选择店铺名称以及店铺域名,也可以在“店铺命名建议”中填写期望的店铺名称。
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
(店铺名称必须符合《万化宝店铺命名规范》)
四。
提交审核
请您再次确认填写的信息是否正确,如需修改,可点击“返回修改”,返回填写页面修改信息。
如信息无误,无需修改,可点击“确认无误提交”,提交申请资料给万化宝。
(资料提交,无法修改。
)
第二步。
商家等待审核(7天)
申请资料提交成功后,请耐心等待小二审核。
(注意:
1。
等待审核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邮件,以便小二与您取得联系;2。
如联系方式变更,可点击页面下方联系方式旁边的“修改”按钮,重新填写。
)
第三:
品牌评估
1。
如申请经营的品牌不在万化宝招商品牌池内,需先通过品牌评估。
品牌评估期间如资料不符合要求,需要您补充修改,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通知您登录申请账号查看修改。
您登录本页面后,点击“前往修改”,可按照提示完成修改并提交。
(注意:
请您在15天内操作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此次申请将失效。
)
2。
如您提交的品牌未能通过评估,此次申请将失效,您可以更换品牌再次提交申请。
3。
品牌评估通过后,您可以点击“开始资质审核”,进入资质审核阶段。
(注意:
当看到“开始资质审核”按钮的时候,请点击此按钮继续申请流程,否则流程将无法继续。
)
第四:
资质审核
1.资质审核阶段分为初审和复审,审核期间如资料不符合要求,需要您补充修改,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方式通知您登录申请账号查看修改。
您登录本页面后,点击“前往修改",可按照提示完成修改并提交。
(注意:
一次申请,须在15天内操作修改并重新提交,逾期此次申请将失效)
2.资质审核期间,您可以在页面下方查看目前的审核状态,以及预计完成的时间。
3。
初审、复审均审核通过后,恭喜您,您的入驻申请已通过审核,您可以继续完善店铺信息、发布商品、操作店铺上线。
第三步.完善店铺信息(约1天)
一.激活商家账号并登陆
请您设置密码、填写联系人手机、填写邮箱,填写企业支付宝账号,填写完成后点击“激活账号",激活您的商家账号。
万化宝提醒:
此处填写的支付宝账号为您店铺后期收款,资费结算的账号,请谨慎选择.
请勿将该支付宝账户与任何万化宝账号绑定。
请勿将支付宝邮箱设置为任何万化宝账号的登录邮箱请确保该支付宝账号的企业认证信息与您在万化宝入驻资料提交的企业信息一致。
二.完成开店前相关任务
1。
激活账号后,请登记您的商家账号,完成开店前相关任务。
您可以点击“前去完成”按钮前往相关页面进行操作,操作完成后可以点击“刷新状态”查看进度.
2.此项任务已完成后,任务后面会显示“已完成"。
三。
锁定保证金/缴纳年费
签署协议完成后,您可以点击“马上锁定/缴纳"进行锁定保证金/缴纳年费的操作.
万化宝提醒
请确保您的支付宝账户内余额充足;
请您在15天内完成锁定/缴纳的操作,如未能按时完成,此次申请将失效;
完成锁定保证金/缴纳年费操作24小时后,才能发布商品。
第四步.店铺上线
一.发布商品
完成锁定保证金/缴纳年费操作后24小时后,您可以发布商品,及店铺装修。
不同经营范围店铺上线需发布规定数量的商品,完成后您可以点击“立即店铺上线".
二。
店铺上线
恭喜您,您的店铺已上线,您可以前往商家中心进行更好操作。
4.万化宝商铺会员费用是多少(包括等级怎么划分)
会员级别共分十级,具体为:
注册会员、铁牌会员(一年内消费1000)、铜牌会员(一年内消费3000)、银牌会员(7000)、金牌会员(10000)、一钻会员(13000)、双钻会员(17000)、三钻会员(20000)、四钻会员(25000)、五钻会员(30000),可以设置交易额或者交易次数来进行会员制度的区分。
不同会员的等级,会员的折扣和积分都不一样.设置好后保存就可以了.
5.买家购买规则
万化宝信用等级是对会员购物实行评分累积等级模式的设计,每在万化宝上购物一次,至少可以获得一次评分的机会,分别为"好评”、"中评"、”差评”。
买家每得到一个”好评”,就能够积累1分,中评不得分,差评扣一分。
250分以内的积分用红心来表示,251分到1万分用金钻来表示,1万零1分至50万分评价积分用金色皇冠表示,50万零一分以上的信用等级用紫金色皇冠。
店铺评分指标包括宝贝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物流公司服务四项。
淘宝信用等级货速度、物流公司服务四项。
交易成功后的15天内,买家可本着自愿的原则对卖家进行店铺评分,逾期未打分则视为放弃,系统不会产生默认评分,不会影响卖家的店铺评分。
若买家在进行店铺评分时,只对其中1项或几项指标作出评分,就确认提交了,则视为完成店铺评分,无法进行修改和补充评分,剩余未评的指标视作放弃评分,不会默认评分。
商城订单买家完成店铺评分后,系统会自动代卖家给买家一个好评。
店铺评分生效后,宝贝与描述相符、卖家服务态度、卖家发货速度三项指标将分别平均计入卖家的店铺评分中,物流公司服务评分不计入卖家的店铺评分中,但会计入物流平台中。
计算方法:
每个自然月,相同买、卖家之间交易,卖家店铺评分仅计取前三次。
店铺评分一旦做出无法修改。
计算周期:
每天计算近6个月之内数据。
6.卖家发货规则
1、除“延迟发货"规则规定的特殊商品及特殊情形外,发货时间为消费者付款后48小时内(物流揽件);
2、新增:
万化宝商家在营销平台成交的订单,其发货时间要求以《营销平台商家管理规则》为准;
3、新增:
国庆假期(具体时间以法定公休假放假安排为准)期间付款的订单,除“延迟发货”规则规定的特殊商品及特殊情形外,商家需在买家付款后的72小时内发货。
商家销售行为管理规则
本规则规定了万化宝商城商家的销售行为,包括售前服务、售中服务、备货要求、发货要求、支付方式,如违反此规定,将受到万化宝商城的相关处罚.
一、售前服务
1.商家在万化宝商城的经营过程中,在以下时间必须提供实时在线服务.周一至周日9:
00-18:
00;
2.商家在上述时间段:
买家咨询后,商家必需进行及时、有效且耐心的回复,为买家解决有关商品咨询方面的所有问题。
3。
商家不得对买家提出的咨询问题不回答或拖延回答时间。
4。
商家不得对买家的咨询表现出不耐烦。
5。
商家不得对咨询、购买的买家进行任何形式的言语侮辱行为。
6。
商家不得发布任何信息诱导或被买家诱导在万化宝商城以外的网站达成交易.
二、售中服务
1。
商家须在买家下订单之前,核定电子仓库与实体仓库是否有货。
2.商家确定实体仓库有现货后方可告知买家下订单。
3。
商家须在买家下订单完成后,安排仓库备货。
三、备货要求
1.商家在接到买家在线订单后,须及时处理并安排仓库备货.
2。
商家在万化宝商城店铺中发布的单项商品必须备有充分现货库存,至少不低于10件;
3。
如买家经咨询并在万化宝商城店铺下单购买商家商品之后,商家出现缺货,不能在商家承诺时间给买家发货,商家将受到万化宝商城的相关处罚.
四、发货要求
1.订单交易成交后,商家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时间向买家发货。
2.对于促销的商品,商家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理由,拒绝或延迟时间向买家发货。
3。
对于商家促销的商品,不得以买家所在地偏远、邮费较高等为理由,拒绝或延迟时间向买家发货.
4。
订单交易成交后,商家遇交通运输管制、大雨雪、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而影响发货,商家必须向买家做出相应的公示。
5。
订单交易成交后,商家必须按照订单中所购商品完成发货,
不得发任何与订单商品无关的虚假物品来冒充。
五、支付方式
1.商家必须接受万化宝商城许可的支付方式作为唯一支付方式,
不能诱导买家或者被买家诱导,在万化宝商城以外的网站达成交易,不能使用非万化宝商城提供的支付方式进行支付。
2。
先款后货:
(SOP/FBP /LBP模式均支持)买家先付款,商家再发货。
具体支付方式为在线支付,买家通过网上银行、财富通、快钱、支付宝、环迅支付等方式在未收到货之前付清货款。
3.货到付款:
(只限于FBP LBP模式)商家先发货,买家再付款.具体支付方式为移动POS级刷银行卡或缴纳现金方式,在万化宝物流或指定物流人员送货上门收货时结清货款。
万化宝开放平台自主售后系统使用规则
1、本规则适用于所有使用万化宝在线自主售后系统的第三方卖家;第三方卖家是指依据相关协议入驻万化宝,并在万化宝(www。
wanhuabao。
com)进行商品或服务展示及销售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
2、第三方卖家应当配备专业的客服团队(或人员)使用万化宝在线自主售后系统处理来自万化宝客户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的退货、换货、维修等售后服务内容。
3、第三方卖家以及第三方卖家所配备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应按照商品的保修承诺及万化宝售后服务政策为来自万化宝的客户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如第三方卖家自己的售后服务政策更有利于客户,则应按更有利于客户的政策提供售后服务。
4. 第三方卖家应当保证其客服团队(或人员)每周一至每周日,早上九点整至晚上六点整处于自主售后系统在线的状态,并且应满足以下响应时限
1)从客户在线提交售后服务申请,到在系统中给出相应的审核意见,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为客户提供换货、直赔商品、不符合退换货要求返还商品的售后服务,卖家应在自主售后系统中作出相应处理操作后的3小时内发货;
5)为客户提供维修服务的,需卖家上门维修的,卖家应于系统处理客户提交的售后服务申请后的7日完成;卖家需收到货物后再提供维修服务的,卖家应于收到客户退回的货物后30日内完成维修服务;
6)由于卖家原因或商品质量等原因,卖家与客户达成赔偿或补偿方案的,卖家应承担赔偿/补偿中产生的全部费用。
如卖家与客户达成的赔偿金或补偿金由万化宝先行垫付的,卖家应自万化宝通知之日起
5日内向京万化宝付相应款项,逾期未支付的万化宝有权自应结算的货款或保证金中扣除。
7.平台承担的责任
万化宝属于一个为消费者和供应商搭建的桥梁,桥梁的稳固和安全是我们首要考虑的因素。
1平台会对入驻的商家有严格的规定,保障供应商安全可靠。
2平台不得以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侵害消费者的知情权。
3平台经营者擅自删除消费者评价,可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4交易平台能以抽成、年费、手续费等途径从商家获取收益。
5平台可通过实名认证、绑定银行卡、信用评价、收取保证金、控制资金流水等方式切实掌控和监管商家。
6可以通过大数据技术及时发现商家制假售假等行为。
而消费者甚至工商、质检等监管部门也可能不具备这些条件。
能力越大,收益越大,责任也应越大,要求电商平台承担更多责任无可厚非。
7如当有买家投诉过商品可能存在质量问题而平台不及时介入处理时,就可以认定其“应当”知道商家存在侵权行为,就应担责。
依据《合同法》,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主要有以下居间责任:
1、提供交易渠道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为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提供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渠道,为平台消费者用户提供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渠道,以促成双方的交易。
2、如实报告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一款: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对平台交易双方负有如实报告义务。
3、损害赔偿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报酬请求权的丧失
根据《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七条,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
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报酬的收取应当以促成交易双方合同成立为前提。
5、约定责任
根据诚实守信原则,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履行与商品或服务经营者、平台消费者约定的义务。
二、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主要有以下居间责任:
1、对商品或服务经营者主体身份进行审查、登记,并标注于经营活动主页的醒目位置。
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在审查和登记时,应当使对方知悉并同意登记协议,提请对方注意义务和责任条款。
2、与申请进入平台销售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订立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修改协议内容应当至少提前七日公示并通知经营者,并允许其退出。
3、网络平台运营商应当建立平台内交易管理制度.网络平台管理制度包括,网络平台的交易规则、交易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不良信息处理等管理制度,以制度的形式保障用户的权利,保证平台的正常运营,维护网络交易秩序。
4、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对权利人等够证明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当依照《侵权责任法》采取必要措施。
5、建立消费纠纷和解和消费维权自律制度。
消费者要求平台调解的,平台应当调解;消费者通过其他渠道维权的,平台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者的真实的网站登记信息,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对自营业务应当在显著位置进行标记和区分。
7、妥善保存交易记录等信息.针对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的经营资质信息,保存时间应当在经营主体在平台存续期间以及在平台注销后不少于两年,并采取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安全性和真实性.
8、建立公平、公正的信用评价服务制度。
网络平台运营商既要保障消费者自由评价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又要保障网络商品或服务经营者获得公平、公正、客观的信用评价,不得随意调整用户的信用评级,并对此类信息进行披露。
9、拟终止提供第三方交易平台服务的,应当至少提前三个月在其网站主页面醒目位置予以公示并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采取必要措施保障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与平台内的经营者协议设立消费者权益保证金的,应当用于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不得挪作他用,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开。
双方应当就消费者权益保证金提取数额、管理、使用和退还办法等作出明确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