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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北朝的军事制度

北朝的军事制度

(壹)军事领导机构

1、中央军事领导机构

北朝时期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和北周三个时期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各有特色。

『1』北魏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前后期有很大的不同。

北魏为落后的鲜卑拓跋部所建。

建国初期,拓跋部刚刚进入奴隶社会,其政权带有浓重的氏族部落联盟的痕迹。

北魏建国初,道武帝拓跋珪仿照魏晋旧制设置百官,其中包括不少武官。

但北魏前期,这类官职徒有虚名,真正掌握军政大权的是和之且行的鲜卑官职。

鲜卑官职主要包括八部大人和内侍官俩部分。

天兴元年(公元398年),道武帝置八部大夫,以拟八座,谓之八国常侍……出入王命。

八座,指魏晋尚书省的八座。

次年,道武帝又分尚书三十六曹及诸外署,凡置三十六曹,令大夫主之。

至此,八部大夫成为北魏前期的中央军政中枢机关。

八部大夫即拓跋部落酋帅,又称八部帅,他们仍掌管京畿地区亦兵亦农的部落成员。

八部大夫常坐止车门右,听理万几,是辅佐皇帝处理军政的决策机关,也即当时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

北魏前期的内侍官有均统长、幢将等。

均统长领殿内之兵,值卫王宫,幢将员六人,主三郎卫士值宿禁中者。

他们是皇宫宿卫武官,掌管殿内及禁中的宿卫军。

当时仍设有外朝大人壹职,为皇帝侍从官,掌管出纳诏命。

内侍官由于身于皇帝左右,常可迭典庶事,参军国之谋,他们有时也能够充任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职能,参和军政大事。

北魏太武帝时代(公元424-公元451年),北魏前期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发生壹些变化。

太武帝即位后,加强本不起多大作用的尚书省的实权,渐渐弃置八部大夫不用,尚书省成为全国行政中枢。

尚书省中的殿中尚书、南部尚书、北部尚书等成为中央军事领导机构。

当时,北魏的内侍官仍然保留,继续发挥作用。

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北魏孝文帝仿汉制改革官制,从此,北魏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有了根本的变化。

北魏的军事力量于改革后包括中兵、镇戍兵、州兵三部分。

其中中兵是军队的主力,是北魏王朝的主要支柱。

因此,中兵的指挥系统是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主要部分。

中兵的领导体制仿效汉制,设领军将军壹人,总统中兵。

北魏领军将军权势极大,宗室元叉于北魏后期任领军将军,时人称他总握禁旅,兵皆属之。

领军下设左、右卫将军各壹人,左、右卫将军以下又各领武卫将军二人。

领军将军下仍有领左、右等职,以下仍有各种名号武官。

此外,又置东、西、南、北四中郎将,分统镇守京师洛阳(今河南洛阳东北)四面关津的中兵,另设护军将军总统四中郎将(壹度归属领军将军)。

中兵系统外,北魏后期尚书省设七兵尚书壹职专管兵事。

七兵尚书下设左中兵、右中兵、左外兵、右外兵、均兵等曹郎,分统众事。

这是北魏后期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又壹主要部分。

此外,当时仍常置大将军、均督中外诸军事等官职,掌管军事。

应该指出,无论北魏前期仍是后期,最高军事领导权于皇帝手中,军事领导机构要对皇帝负责。

『2』东魏、北齐时期,中央军事领导机构也有壹个变化过程。

东魏皇帝是傀儡,朝延的军政大权掌握于丞相高欢父子手中。

高欢及其子高澄、高洋等人皆于东魏担任丞相、均督中外诸军事等官职,替代皇帝成为全国的最高军事统帅。

高氏丞相府中设内、外二曹专管兵事,内曹为骑兵曹,管中兵即鲜卑兵诸事;外曹是步兵曹,管外兵即汉人兵诸事。

这是东魏真正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

齐天保元年(公元550年),高洋代魏称帝,建立北齐,高洋即文宣帝。

高氏代魏后,中央军事领导机构随之发生变化。

文宣帝称帝后,立即罢丞相府,将丞相府诸司合且入尚书省,只留下骑兵、外兵二曹,改立为省,称骑兵、外兵省,命亲信大臣唐邕、白建分任二省长官,仍掌兵事,由自己亲自统辖。

于是,骑兵、外兵二省成为北齐特有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

北齐仍袭北魏旧制,设置领军将军等壹套官职统带中兵,仍设五兵尚书及所属曹郎主管兵事,大体情况如上述魏制。

同时,北齐又于京师邺城(今河北临漳西南)

设置京畿大均督壹人,统带京畿地区领军将军系统之外的所有军队,职权也很重。

之上也均属于北齐中央军事领导机构。

『3』西魏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自成系统,和北魏、北齐大不相同。

西魏皇帝也是傀儡,实际掌握政权的宇文泰自任丞相、均督中外诸军事,是全国的最高军事统帅。

宇文泰于他的丞相府中设有谘议、中兵、外兵等参军及各种僚属,分掌军事,其丞相府成为当时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

西魏实行的是府兵制,府兵制虽归宇文泰统带,但却属于宿卫兵,也即是中兵。

府兵的指挥系统是西魏中央军事领导机构的另壹重要部分。

西魏府兵制,设八柱国大将军,宇文泰自任其壹,实为府兵统帅,另壹柱国大将军元欣仅具虚名,实际统兵者只有六柱国大将军,其各领壹军,是为六军。

六柱国下,各设二大将军;大将军下,又各设二开府;开府下,又各设二仪同,以下仍有大均督、帅均督、均督等职。

宇文氏代西魏建立北周后,周武帝宇文邕为加强君权,将府兵收归自己亲自统率指挥,府兵从此成为名符其实的皇帝的宿卫军。

『4』北周的中央军事领导机构自成系统,和北魏、北齐大不相同。

北周时期,实行的是仿《周礼》制定的官制。

于北周官制中,夏官系统执掌军事,其长官为大司马。

周武帝时,卫刺王宇文直请为大司马,意欲总知兵马,得擅威权。

说明大司马确掌兵权。

大司马下,设有小司马、兵部中大夫、小兵部下大夫等多种属官,分掌众事。

大司马府是北周时期的中央军事领导机关。

如同北魏壹样,北齐、北周的皇帝是最高的军事统帅,各级军事领导机构均要对其负责,最高决定权于皇帝手中。

2、地方军事机构

『1』北魏建立后,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曾于壹些地方设置军府,于缘边地区设置镇戍,且于诸州各置均尉领兵。

诸州设置均尉协助刺史领兵,各镇戍设镇将统御镇戍兵,这均可视作北魏的地方军事机构。

但北魏时期占主导地位的地方军事机构,是地方均督制。

北魏建国之初,道武帝即曾仿魏晋之制设置均督,但地方均督制的确立,却似于太武帝时期(公元424~公元452年)。

神麔三年(公元430年),太武帝下诏:

诸征镇将军、王公仗节边远者,听开府辟召,其次增置吏员。

大约于此时,仗节于外的将军王公等均督方可开府置吏,均督制也才逐步完善。

北魏均督,壹般由朝廷委派,督率壹方军队,统辖范围常达数州。

于名位上,北魏均督也有使持节、持节、假节以及均督、督诸军的高下区别,唯独均督诸军之下、督诸军之上的监诸军似不常设。

北魏均督壹方者,能够全权处理壹方军事。

北魏赵郡王元干出任均督关右诸军事时,孝文帝因为他总戎别道,特意嘱他以司空穆亮等人为师。

北魏前期,前督虽常兼任刺史,刺史却未必全是均督,而且均督所督常不止壹州。

但至后期,北魏均督设置渐滥,诸州刺史甚至郡守大多为均督。

所以北齐高隆之说:

魏自孝昌已后,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均督,虽无兵事,皆立佐僚。

这时的均督已成为地方州郡常设的军事机构,而且具有军政合壹的性质。

『2』东魏、北齐的地方军事机构大体同于北魏后期,其主体也是均督制。

东魏、北齐的均督,从形式上说应有俩种。

壹种是有使持节、持节等名号的主管壹方军政的均督,其统辖区域少则数州,多则十余州。

另壹种是具体领兵的州郡均督。

东魏北齐承北魏后期均督滥置之弊,州郡牧守也大多出任当部均督。

东魏时,尚书仆射高隆之曾建议整顿地方均督滥置的现象,诸州郡自非实于边要,见有兵马均,悉皆断之。

可见这种情况之严重。

此外,东魏北齐沿袭北魏,也于沿边地区设置镇戍。

东魏北齐的镇戍,镇设镇将、副将;戍设戍主、副。

镇戍,也是东魏北齐地方军事机构的壹部分。

『3』西魏、北周的地方军事机构也大体同于北魏,但于名称上有些变化。

西魏时期,地方军事机构的主体仍是均督制,仍和北魏壹样,有主壹方军政的均督和州郡均督。

当时称总壹方军政的均督为大均督,加大字,可能即为了和州郡均督和当时的实即领兵官的各种均督区分开来。

北周时期,地方军事机构的主体是总管制。

总管,实即原来的均督。

武成元年(公元559年),周明帝初改均督诸州军事为总管。

此后,总管制正式建立。

北周的总管有大、小的区别,大者壹般统辖数州或十余州,最多者可至数十州;小者仅统壹州,实即原来的当州均督。

宇文宪于武成(公元559~公元560年)年间出任益州总管、益宁巴泸二十四州诸军事、益州刺史,这是大总管。

保定五年(公元565年),周武帝令荆州、安州、江陵等总管且隶襄州总管府。

这里的荆州等三州总管应是小总管,即仅掌管壹州军事的总管。

北周末年,益州总管王谦反叛时,所管益、潼、新、始、龙、邛、青、泸、戎、宁、汶、陵、逐、合、楚、资、眉、益十八州……多从之。

这里王谦显然是大总管,其所统18州之总管应属小总管。

西魏北周于边境及壹些重要地区也设置镇戍,镇戍设镇将、戍主主管镇戍事务,镇戍也是西魏、北周地方军事机构的壹个组成部分。

(二)军队体制

1、北魏的中兵、镇戍兵和州郡兵。

『1』中兵又称台军,是北魏军队的主力,其性质属于中央宿卫军。

北魏前期的均统长等内侍官及其所统,便是北魏宿卫军的雏形,此后经过历代的发展,形成庞大的中兵编制。

太和十七年(公元493年),孝文帝发京师南伐,步骑三十万。

这里的数十万军队,大约全是中兵。

孝文帝改制后,中兵称为羽林、虎贲。

太和十九年(公元495年),孝文帝诏选天下武勇之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以充宿卫。

次年,他又以代迁之士皆为羽林、虎贲。

中兵中的王室子弟称宗子、庶子兵。

中兵平时宿卫皇宫和京师,战时出征作战,有时也戍卫地方。

北魏中兵的领导体制前后期有所不同。

前期,中兵的统帅有均幢长、幢将、四厢大将、十二小将等各种名号。

后期,领军将军是中兵统帅,领军将军之下,有各种名号将军,分统中兵。

领军将军直接统帅宿卫皇宫及驻屯京师的中兵,权势极大。

此外,护军将军亦为中兵统帅,主管驻屯京师四周各要津关戍的中兵,下有东、西、南、北中郎将各壹人,直接统带京师四周戍守要津的中兵各部。

护军将军的职权逊于领军将军。

护军将军所统四中郎将曾归入领军将军指挥,这时的领军将军权势更重。

『2』北魏建立后,为了防备北边游牧民族的侵扰,于北疆设立镇戍,派兵镇守。

后来,镇戍又设置于南部边界及内地的壹些重要地区。

镇戍的守兵即镇戍兵。

镇戍兵的主要任务是戍边守土,有战事时也要受朝廷调遣出征作战。

镇设镇将、副将,戍设戍主、副主,统率镇戍兵,镇将的地位相当于州刺史,戍主地位相当于郡守,戍主也常由郡守兼任。

各镇戍领兵数量不等,壹般来说,镇拥有兵力三、五千人。

道武帝时期所置的军府,便军各配兵五千,又明元帝时王慧龙拜洛城镇将,配兵三千人镇金墉。

但实际上各镇戍因其地位的重要和否所有兵力大不相同,多者可至数万,少者不过千余。

镇戍兵主要由鲜卑兵组成,如六镇,主要是国之肺腑,虽然其中也有中原强宗子弟,但他们也均鲜卑化了。

镇戍兵相对中兵而言,能够视为外军。

『3』州郡兵即州、郡属下的兵,属于地方军队,相对中兵,也可称为外军。

北魏建立后,曾制诸州各置均尉以领兵,这是北魏州郡兵的早期形制,此后随着北魏的四处征伐,于新占领区设官置守,同时便于全国各州郡形成了壹支为数不少的州郡兵。

州郡兵的主要职责是维持当地的社会治安,保证封建的统治秩序。

但朝廷有大规模军事行动或其需要时,州郡兵也要奉调作战或到外地屯戍。

北魏孝明帝时,冀州刺史李韶清简爱民,他死后,有冀州兵千余人戍于荆州,仍经(李)韶墓,相率培冢,数日方归。

这是州郡兵外出屯戍的例子。

2、东魏、北齐的夷汉分兵制

东魏北齐的军队体制大体沿袭北魏,也分为中兵、镇戍兵、州郡兵三部分,但其军制也有自己的特点,这就是夷汉分兵制。

东魏北齐的开创者高欢于起事之初,赖以成事的均是鲜卑或鲜卑化了的其他少数民族和汉人。

后来魏孝武帝西奔,随他入关的洛阳六坊鲜卑不过万人,其余的六坊鲜卑兵大均归了高欢。

因此,东魏的军队主体是鲜卑兵,总数当于20万之上。

高欢所采取的是以鲜卑人打仗,汉人务农纳粮的作法。

当时,也有汉人兵,但和鲜卑兵分开,单立壹军,由汉人统率。

北齐时,文宣帝挑选鲜卑兵中勇力绝众者组成精兵,号称百保鲜卑.同时,又简华人之勇力绝伦者,谓之勇士,以备边要。

后北齐又正式以汉人服兵役,仍取高欢时作法,以汉人兵单为壹军。

高欢于东魏任丞相时,曾于相府内设内、外二曹主管兵事,内曹是骑兵曹,掌中兵鲜卑兵事;外曹是步兵曹,掌外兵汉人兵事。

北齐代魏后,相府诸司且于尚书,唯内、外二曹壹度不废,改称外兵省、骑兵省,仍掌兵事。

内、外二曹的设立,也是夷汉分兵制的产物。

后来北齐尚书省中的五兵尚书所辖尚书郎,也分为掌中兵鲜卑兵事及外军汉人兵俩部分。

3、西魏、北周的府兵制

西魏、北周实行的是独具特色的府兵制。

西魏北周的开创者宇文泰赖以割据的武川军团,主要由改编关陇各族人民起义军的将士而组成。

后来又加上随孝武帝入关的六坊鲜卑兵万余人,西魏的总兵力大约有七八万人左右。

随着和东魏之间的不断战争,西魏军队的补充日渐困难。

由于居住于关陇的鲜卑人很少,宇文泰征召汉人关陇豪后的依附人口为兵以扩充军力,且以当地的豪族大姓统领这些汉人兵。

为了协调胡汉关系,密切主将和士兵的联系,提高士兵身份以加强军队战斗力,宇文泰糅和周官六军之制和鲜卑早期部落兵制,创建府兵制。

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50年),宇文泰仿拓跋部早期八部之制立八柱国大将军,正式建立府兵制。

恭帝元年(公元554年),宇文泰又仿拓跋部早期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的形制,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功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

即凡府兵中统兵官,不论汉人仍是其他族,壹律赐以鲜卑部落旧姓,其所统将士亦从主帅改姓。

府兵制下,共设八柱国大将军,其中宇文泰自任其壹,又兼任均督中外诸军,实为府兵最高统帅,另壹柱国大将军魏宗室元欣仅挂壹虚名,实际领兵官为六柱国,各领壹军,是为六军,六柱国下,各设二大将军,共十二大将军;每大将军,又各设二开府,共二十四开府;每开府下,又各设二仪同,共四十八仪同;以下仍有大均督、帅均督、均督等领兵官。

府兵的兵力配备是每仪同领兵千人,则开府领兵二千,大将军领兵4000,柱国大将军领兵8千,总兵力近5万人。

早期府兵包括鲜卑兵、关陇军户、关陇豪后所领乡兵,没有壹般民户。

府兵另附军籍,不编入民籍,不负担赋税,平时半月训练,半月宿卫,战时出征。

北周武帝时,将府兵征召对象扩大至上等民户,后又扩大至壹般民户。

由于府兵能够免除赋税,人们纷纷应召,因此史称是后夏(汉)人半为兵矣。

北周府兵也由此直线上升,至灭北齐时,已有府兵20万人。

西魏时期,府兵虽以宿卫军的身份出现,但领导权不于皇帝手中,归于权臣宇文泰之手。

北周武帝时,改称府兵军士为侍官,且将领导权收归皇帝。

至此,府兵才成为名副其实的皇帝宿卫军。

西魏北周军队的主体是府兵,但府兵不是当时唯壹的军队。

府兵之外,仍有另成系统的宫廷宿卫军、镇戍兵、州郡兵等军队。

大体说来,府兵和宫廷宿卫军是西魏北周的中军,州郡兵和镇戍兵是其外军。

4、北朝的军队编制

北朝军队的基本编制是军、幢、队、什、伍。

『1』军是北朝军队基层编制的最高壹级,军设军主、军副各壹人,统率全军。

壹军所统兵数,没有明确记载。

北魏建国之初,曾设置军府,每军配兵5000人,但这似非北魏常制。

从壹些散见史料见,北魏壹军的正常编制,大约为千人左右,当时有所谓千人军将的称呼。

这里的军将,大概即是指军主或和军主同壹级别的统兵官。

又当时的柔然军制,是以千人为军,军置将壹人。

柔然和北魏军制虽未必有直接的关系,但二者处于同壹时代又相互交战频繁,相互之间产生影响是极有可能的事。

因此,柔然军制能够作为北魏军制的参证。

东魏北齐于制度上多循北魏,军的编制应和北魏无大差别。

西魏北周府兵制下的仪同将军所统壹军亦为千人。

大体说来,北朝时期壹军的兵力为千人左右。

『2』军以下的编制是幢,幢设幢主、幢副各壹人,统领全幢。

《隋书百官志中》记载北齐官制,以军主、副,幢主、副为序列,记军主官品为从七品,军副为从八品,幢主为从九品,每级相差壹品。

由于军、幢是序列关系,所以当时常军幢连称。

壹幢所统兵数,也没有明确记载。

柔然军制是以百人为幢,但据《宋书索虏传》记载,(汝阳)城内有虏壹幢,马步可五百。

则北魏壹幢兵力远不止百人。

大体来说,其壹幢似有兵力数百人。

『3』幢以下有队的编制,队有队主、队副,统带全队。

北魏孝武帝时,朝廷派台使至岐州,因驿逻无兵,摄帅检核.岐州刺史元谧队主高保愿列言所有之兵,王皆私役。

壹队所统兵数,史籍也没有明确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北魏军队中队的这壹编制有些特例。

如皇太子的卫队,其地位要高于壹般的队。

从官品上见,皇太子的二卫队队主为从五品,诸队主为从六品,二卫队队副为从七品,诸队队副为从八品。

这里的卫队队主地位比军主要高二品,诸队主比军主高壹品,而军主的品级仅相当于二卫队队副。

这里的队显然非壹般建制的队。

『4』队以下是什、伍等传统基层建制。

之上幢、队所述主要为北魏军队编制,但东魏北齐大体同于北魏,西魏北周早期军制和北魏略同,后期虽建有府兵,其军队基本编制和北魏大致相同。

(三)兵种和兵役制度

1、兵种

『1』北朝军队的兵种主要是骑、步二种,而其中又以骑兵为主。

北魏前期,由拓跋部部落成员组成的军队,全是擅长骑射的骑兵。

由于游牧民族的特点,早于北魏建国之前,拓跋部已有控弦之士数十万,马百万匹。

直到北魏孝文帝改革之前,北魏的军队主要均是骑兵。

孝文帝改制后,汉人开始正式负担兵役,又由于北魏势力的向南延伸,单壹的骑兵已不适合攻城略地,北魏军队中步兵成份逐渐增长。

因而北魏后期,步骑协同作战的情况逐渐增多,而骑兵单独出击的实例逐渐减少。

至后期,北魏军队的步兵比例似已超过骑兵。

但由于骑兵于古代战争中的强大战斗力,骑兵仍是军队主力。

东魏、北齐军队中,骑兵所占比例也很大。

它所拥有的20万鲜卑兵,几乎全是骑兵,因而其主管部门称骑兵省。

东魏北齐的汉人兵则主要是步兵,其主管部门则称步兵省。

东魏北齐的中军即宿卫军多为鲜卑骑兵,而外军即州兵和部分镇戍兵则由汉人步兵担任。

但东魏北齐有大规模军事行动时,则步骑配合使用。

西魏、北周军队也以步、骑为主要兵种,骑兵所占比例同样很大。

出征时也常步骑混合使用。

『2』北朝时期,由于各代均曾和江南对峙,因而于步、骑之外,其军队也仍有壹定数量的水军。

如北魏神麔三年(公元430年),太武帝为防刘宋北进,就曾诏冀、定、相三州造船三千艘,简幽州以南戍兵集于河上以备之,孝明帝时,扬州刺史李崇因萧梁军北侵,密装船舰二百余艘,教之水战,以备台军。

后李崇又曾派部将李神乘斗舰百余艘,沿淮和李平、崔亮合攻硖石(萧梁控制之城)。

李神水军克其东北外城。

说明北魏于和南朝交界的边境壹带,有壹支颇具战斗力的水军。

但从北朝整个军事形势见,由于北方少数民族政权的特点以及北方地理环境的条件,北朝的水军很不发达,于军队中所占比例不大,远不能和南朝的水军相比。

2、兵役制度

北朝时期的兵役制度主要包括世兵制、征兵制和募兵制。

『1』北魏前期的军队,主要是拓跋部落联盟内各部落的部落兵。

各部落内所有适龄男子均有当兵的义务,均是当然的战士。

随着北魏社会的发展和连年的征战,本来亦农亦兵的部落兵成为职业兵,北魏庞大的部落兵系统也随之转化成为国家常备军。

北魏的职业兵,户籍和普通民户单立,当兵成为他们的特有义务,世兵制由此形成。

北魏的世兵称为兵户,又有营户、镇户、府户等称呼,大体皆为壹类。

兵户不经放免,要终身为兵,地位低于普通民户。

北魏的镇戍兵、中兵均是兵户,但身到羽林、虎贲的中兵由于担任皇帝宿卫,是兵户中地位较高的壹种。

北魏末年各族人民起义后,兵户制逐渐衰落下去。

东魏、北齐由鲜卑兵组成的中军仍是职业兵,仍属世兵。

但从高欢开始,东魏北齐的统治者均采取尊崇鲜卑的政策,尤其对鲜卑兵采取只用其行军作战,不使其负担赋税力役的作法,因而东魏北齐兵户的地位有所提高。

西魏创建府兵制之前,宇文泰所统领的鲜卑兵亦多为职业兵,从性质上说也是世兵。

西魏后来实行的府兵制下,府兵编入军籍,不负担其他赋役,平时宿卫训练,战时出征。

从其性质说,当然也是职业兵,但因其不负担其他赋役,身份地位也因府兵的改革而大大提高,和北魏时期的世兵已大不相同。

『2』征兵制是北朝各代均使用的集兵方式。

北魏前期,已有征发汉人充兵的事例。

到孝文帝时,已普遍征发汉人服兵役,当时各州州兵,大体均为征发而来的汉人民户。

由于州兵服役有壹定期限,定期番代,又称番兵。

东魏时,亦常征发民户充兵。

北齐建立后,正式规定民户服兵役的年限为二十充兵,六十免力役。

凡适龄男子,均要按时到军中服役。

由于北齐北兴长城之役,南有金陵之战,征战频繁,北齐民户服兵役的期限和征兵的范围常常超出规定。

西魏北周时民户也要服兵役。

当时规定:

凡人自十八以至五十有九,皆任于役。

丰年不过三旬,中年则二旬,下年则壹旬。

『3』北魏和东魏、北齐均有少量募兵,但于其兵役制度中不占主要地位。

募兵比较常见的是西魏、北周。

西魏宇文泰于正式创建府兵制之前,就曾广募关陇豪后,以增军旅。

后北周武帝时,也曾募百姓充之(府兵),除其县籍后周武帝又诏荆、襄、安、延、夏五州总管内,有能率其从军者,授官各有差,其贫下户,给复三年。

其中周武帝的俩次募兵,均是为了增加府兵的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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