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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波煤矿灾害处理计划

富源县兴波煤业有限公司

兴波煤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煤矿会审意见

名称:

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

煤矿会审意见:

 

煤矿盖章

2017年月日

会审人员签字

矿长

 

技术总工

 

地质副总

 

通防副总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目  录

  2017年度兴波煤矿处理重大事故的组织机构图―(附图)

第一章 矿井灾害预防计划

  一、瓦斯事故的预防

  二、顶板事故的预防

  三、煤尘事故的预防

  四、火灾事故的预防

  五、水灾事故的预防

  六、运输事故的预防

  七、放炮事故的预防

  八、电气事故的预防

  九、预防各类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第二章矿井灾害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二、瓦斯、煤尘及火灾事故的处理

三、水灾事故的处理

四、冒顶事故的处理

五、避灾路线

第三章地面灾害预防计划

一、洪水事故的预防

二、山体滑坡事故的预防

三、地面塌陷事故的预防

第四章地面灾害事故的处理计划

第五章《计划》的贯彻执行

 

第一章 矿井灾害预防计划

  危害煤矿的主要灾害有水灾、火害、瓦斯、煤尘、顶板等,根据我矿井下的情况,防治瓦斯和顶板事故是我矿灾害防治的重点,现对2017年度可能出现的灾害,制定有效的预防措施。

  一、瓦斯事故的预防;

(一)保证通风系统的稳定、合理和正常运转,密闭已采过的上山巷道,防止漏风损失风量,加强回风巷及风井的维修,保证有足够的通风断面,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配足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它用风地点的风量,以满足生产的需要。

(二)加强局部通风管理计划;

1、局部通风机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保证正常运转,不产生循环风。

2、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碛头的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要求(不超过5米),风筒接头严密,吊挂平直,无破口,拐弯处设弯头,正确选择局部通风机,保证作业规程规定的供风量。

3、局部通风机由瓦检员和电工管理,严禁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若检修等原因须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三)严格主通风机的管理和使用,满足矿井通风的需要;

1、风井通风设施随时保证完好,漏风量符合规定。

2、主通风机必须保证正常运转,电钳工每月检查一次主通风机的完好状态。

3、主通风机因检修等原因造成矿井有计划停风时,必须制定停风的安全技术措施,突然发生的故障停止运转,立即打开防爆门和有关风门,形成自然通风,若停运在10分钟以内,掘进面人员撤至进风巷,其它井下人员就地待命,如停风时间在10分钟以内则通知井下所有人员撤至运输大巷中,若停运在15分钟以上,立即通知井下人员尽快从进风巷及安全通道出口撤至地面。

(四)加强通风设施管理计划;

1、认真对通风设施和矿井巷道进行检修。

2、通风设施随生产现场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安设,保证各用风点的风量。

3、各种控制风流的设施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4、各采掘班对本工作范围内的通风设施的管理和使用负责,严禁任意损坏或变更。

(五)加强瓦斯管理计划;

1、瓦检员的配备和瓦斯检查制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2、采掘面爆破作业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

3、采掘面的开工及停采、停掘,必须履行报批手续或向主管部门报告。

4、临时停工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做到断电撤人,设置栅栏,提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并向主管领导报告,严禁在停风、瓦斯超限区域内作业。

停工区域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定,不能及时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

5、加强瓦斯管理,瓦斯超限,立即处理,处理瓦斯积聚或超限,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处理措施。

6、严禁杜绝一切火源,严格管理和控制生产中可能发生的火源。

7、瓦斯涌出异常的个别工作面,设专职瓦检员经常检查瓦斯浓度。

(六)加强瓦斯排放管理计划;

1、恢复有瓦斯积存的盲巷或打开密闭以及采掘工作同接近这些地点,必须事先排放其中积聚的瓦斯,并由通防工程师技术人员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长批准。

2、对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的排放:

1)对于计划内停风地点,一通三防工程师:

必须提前三天向矿长、总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经矿办公会议决定后,通知有关人员做到有计划、有安全技术措施的前提下才能开展工作,对无计划随意停风造成瓦斯积聚影响安全生产的严肃处理。

若井下发生环节故障需临时停风,则由当班班长打电话报告矿调度式或矿长,经矿长同意后作出相应的安排。

2)对停风的采掘工作面,一通三防工程师技术人员必须编制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长批准,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A、计算瓦斯量、供风量和确定排放时间、排放方法,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

B、确保排放瓦斯流径的路线方向,风流控制设施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的位置,瓦斯检查方法和地点等必须文图明确。

C、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巷道和被瓦斯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指定警戒人员位置,禁止其它人员进入。

D、排出的瓦斯流经巷道电气设备必须事先描写专人切断电源,并设警示牌和专人管理。

E、瓦斯排放后,由瓦检员检查瓦斯,只有在排放瓦斯巷道内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电气设备周围20米内瓦斯浓度不超过0.5%时,方可恢复供电。

(3)因矿井停风后恢复主通风机送电的具体作法是:

A、停风期间未经矿长、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工程师:

的允许任何人不准入井。

B、主通风机正常运行15分钟后,瓦检员、电工领取矿灯入井,检查回风巷至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浓度,巷道情况和设备、缆线情况,并切断通往碛头和工作面的电源,若无误,再由瓦检员打电话送电,接着进行恢复恢复掘进头的局部通风机运转,直到掘进面回风流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恢复掘进面其它设备供电。

恢复掘进面其它设备供电后,再检查采面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可恢复采面送电。

严禁地面直接向井下各局部通风机、设备同时送电。

以上工作完成后,由瓦检员打电话报告生产矿长,由生产矿长下达恢复供电的命令。

(七)、加强巷道的贯通管理计划;

1、巷道贯通必须由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工程师技术人员编制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其内容包括防治瓦斯、放炮管理、防止冒顶和透水等。

2、掘进工作面相距贯通巷道20米以前,地测部门必须按规定填空,并向矿长报告,同时书面通知施工班组。

贯通前被贯通的巷道要保证通风,每放一次炮都要事先检查瓦斯和通风情况,证实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时方可放炮,直至贯通以后。

3、一通三防工程师技术人员通风人员必须在巷道贯通前作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便于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保证有足够风量。

二、顶板事故的预防;

1、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运输巷的超前支护,上下端头支护、支柱柱排战及采空区处理方法等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2、采煤工作面过破碎带、断层、过变薄区、过顶底板松软带和初次放顶等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3、采、掘工作面必须保存足够的备用支柱材料,其数量、规格、存放点和管理方法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4、采、掘工作面在作业中应经常检查支护和围岩情况,放炮崩倒的支护及时补上,严格敲帮问顶制度,在工作场所必须有尖占、手锤、开刀和撬棍等检查和处理危岩的工具。

5、各类巷道的永久支护材料、形式、规格根据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6、永久支护到碛头的距离不大于1米,围岩破烂时不大于1米,必要时可随掘随支。

7、当永久支护施工需撤除原有临时支护时,撤除前先加固临近支护前后再撤除原有的临时支护,并及时排除顶帮活矸,并必须采取有效的临时支护措施后才能进行永久支护的施工工作,情况特殊时,落实专人负责临时支护工作。

8、从报废的井巷内回收材料和设备,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三、煤尘的预防;

1、通防工程师:

检查原煤生产装载点、工作面回风巷、运输巷的机电设备每班应清扫堆积的粉尘,运输巷、掘进巷等应定期按排安瓦检员定期清扫积尘,防止煤尘堆积。

2、坚持掘进面装煤(矸)洒水降尘。

3、保持矿车完好,不得漏煤,装车时不得满过车沿。

4、合理分配各用风地点风量,抑制煤尘飞扬,控制煤尘浓度。

四、火灾事故的预防;

1、切实加强入井人员的检身检查,防止喝酒,带烟草、点火物品和化纤衣服下井。

2、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3、井下和井口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作业,如是必须在井下主要进风巷和井口内进行电焊和气焊作业,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矿长批准,并由矿长指定专人在现场监督和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并严格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

4、强化机电设备的防爆管理,杜绝失爆,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包括电缆)。

5、加强放炮管理,炮眼填充泥量和最小抵抗线必须符合规程要求,放炮时必须做到“一炮三检”。

6、加强采空区管理,采煤工作面采煤结束后不用的旧巷道必须立即密封,并加强密闭管理,定期检查密闭情况,发现裂坏的密闭必须立即修复。

五、水灾事故的预防;

1、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工程师:

要认真做好水文地质分析工作,经常测定矿井涌水量,查明水文地质情况,为矿井水灾预防提供可靠的资料。

2、矿井采空区或井巷揭穿点尽量采取封堵,防止洪水灌入井下。

3、采掘面施工人员必须熟悉透水预兆,若发现工作面挂汗、挂红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臌起或水色发浑有臭味等异状时,必有停止作业,撤出人员,报告矿长。

4、井下水每日必须排干,防止设备或涌水突然变化造成淹井事故。

5、洪水季节要经常清理地面所有井口附近的排洪水沟,防止地面水灌入井筒内。

六、运输事故的预防;

1、机电科长要负责管理运输工应熟悉所工作范围情况,工作地点应相对固定,不得随意变动工作地点。

2、上班开车前要仔细检查轨道,巷道顶帮情况,如有问题,首先处理。

3、推车前应检查装车情况,所装煤(矸)不得满过车沿,推车人员必须携带矿灯,矿灯应挂在手推车行走方向前端。

4、推车过程中不能埋头推车,应注视前方情况,从手不得放在车沿,坡度较大地段应使用刹车棒,以控制车速,严禁推车人员赶乘矿车。

5、矿车接近车场道岔、弯道、巷道口、装车点或遇前方有行人都必须减速运行,并发出警号。

6、不得推串车,前后两辆车之间的距离不小于15米。

7、过道岔时,要停车,先扳道岔,矿车经过时速度放慢,车通过后要将道岔扳回原位。

8、收工时要注意将空重车分别稳妥停在空道上,不准把矿车停留在中途跑道中,

七、放炮事故的预防;

1、安全矿长要检查放炮员是否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必须严格遵守规程规定,放炮距离直线不小于200米,弯道不小于150米,放炮前按要求布置好警戒,警戒人员必须做到责任心强,认真负责。

2、班组长必须做到放炮前清点人数,放炮员必须最后离开工作面,确认工作面无人时才准放炮,放炮器钥匙由放炮员随身携带,不得与放炮器放在一起。

3、放炮时发现不响,放炮员必须将母线从放炮器上摘下,并扭结短路,瞬发电雷管等5分钟,毫秒延期电雷管等15分钟后才能带好钥匙沿线路查找不向的原因,处理瞎炮必须在班组长的指导下进行,严禁用镐刨,更不许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或用手拉出引线电管,必须按规程规定处理。

4、采掘工作面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5、采掘工作面爆破作业,严禁使用受潮变质炸药。

6、严格安规程要求使用炮泥,并用炮泥封足封严炮眼,严禁用可烯物质做炮眼泥。

7、按爆破图表合理布置炮眼,在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由面放炮时,煤层中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5米,在大块岩石上放炮最小抵抗线不得小于0.3米,最小抵抗线不够时严禁放炮,任何情况下不允许放糊炮和明火放炮。

8、掘进工作面严禁一次打眼,一次装药,分次放炮。

9、炮眼装药时严禁使用垫药和盖药,防止垫盖药爆炸反应不完全产生爆破火焰。

10、所有巷道贯通措施中明确站岗、撤人等有关事宜。

八、电气事故的预防计划;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

2、根据设备的功率选用适当的开关及电缆。

3、缆线必须悬挂,设备安装在安全地点并符合规程要求。

4、矿灯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规程要求执行。

5、电钳工必须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九、预防各类灾害的组织措施;

1、每星期四各班要组织安全学习,学习的内容包括“三大规程”,煤炭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指令,学习矿井的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每月矿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坚持管理人员的安全检查和处理隐患记录,坚持开好班前会。

 

2、“一通三防”的装备和仪表配置一览表(附表二)

 

 

 第二章  矿井灾害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处理重大灾害事故的组织措施;

1、为了有秩序地迅速抢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尽快恢复生产,事故发生应立即通知矿长及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到办公室成立临时救灾指挥部,研究事故抢救方案及处理办法。

2、处理事故过程中,各有关人员的职责:

1)矿长:

是处理灾害事故的全权指挥者,在矿总工程师、一通三防工程师:

技术人员及上级领导的协助下,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矿一通三防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是矿长处理灾害事故的第一助手,在矿长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其他副职:

根据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所需要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签发抢救事故用的入井特别许可证。

4)按照矿长命令,安全、通风、维修人员负责改变矿井通风方式,注视主要通风机的工作状态和组织完成必要的通风工程,找执行与通风有关的其它措施。

5)当班班长负责清点留在本区域内的人数,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地撤至安全地点直到地面,将在现场所见到的事故性质、范围和发生原因等情况,如实向救灾指挥部报告。

6)矿灯房根据矿灯的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员及姓名,并迅速报告救灾指挥部,对没有入井特别许可证的人员,不得发给矿灯。

3、处理事故的原则:

重大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撤出灾区人员和停止灾区供电(掘进巷道发生火灾或爆炸不能停局部通风机),按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的规定立即通知矿长等有关人员,由矿长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必要时召请矿山救护队,成立救灾指挥部,指挥部根据灾情制定救灾方案,进行救灾工作,直到灾情消除,恢复生产。

二、瓦斯、煤尘及火灾事故的处理计划;

1、撤退灾区人员:

1)事故发生后,灾区人员要立即采取自救与互救措施,位于灾区的人员首先要尽快撤离灾区。

(波及区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按通知路线及时撤离)

2)撤退时,遇险人员在班长带领下,按救护人员或救灾人员指引的避灾路线迅速撤离危俭区,在撤退过程中,要守纪律,听指挥,撤离时应两人以上同行,互相帮助、互相照应,不准单独乱跑,撤退中要注意风流方向,尽快取捷径进入新风区域。

2、避灾措施,在发生瓦斯、煤尘事故及火灾无法撤离时,应考虑下述方法避灾:

1)迅速转入独头巷道,关闭局扇,切断风筒,堵住入口防止有毒气体侵入。

2)暂时躲避到安全地点不能撤离失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运动,并要在躲避地点巷道口悬挂矿灯,工具或固定时间敲打铁器发出呼救信号,等待救援。

3)事故发生后,无其他巷道躲避时,避灾人员要注意爆炸冲击波的方向,迅速背着空气冲击波的来向,脸朝下年倒在水沟里,用湿布堵住口和鼻子,以隔绝火焰或防止高浓度有害气体侵害,待爆炸波过去后,要迅速迎着风流方向撤离到安全地点在。

3、火灾事故的具体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火灾发生在掘进巷道时,保持局扇的原有状态,按照着火点在巷道中的部位不同处理方法将不同。

1)当火灾发生在掘进碛头时,若风机正常运转,救护人员可冲破高温使用灭火器直接灭火,若风机已停止运转,应首先测定瓦斯浓度和氧浓度,如果瓦斯浓度低,温度不高,烟雾不大时,可在停风状态下进入侦察和进行直接灭火,如果温度高,烟雾大,瓦斯浓度在2%以下时,可恢复通风排烟降温进行灭火,如果备考大,温度高,已充满大量瓦斯时,千万不能启动局扇,应在巷道开口处密闭。

2)当火灾发生在巷道中部时,设法直接灭火为,采用水灭火时,水量要充足,火源以里无人,如有可能(火势不大,未发生冒顶),救护人员可穿过火区救人,同时在火源以里挂风帐,火源外的支护拆除几架。

在短期内不能扑灭火灾时,或火灾区瓦斯浓度已超过2%并继续上升,火源以里瓦斯情况不明时,应巷道开口封闭火区。

严禁用局扇将火源以里瓦斯排出。

3)妥火灾发生在巷道入口时,火源里有人,救护人员穿过火区救人同时直接灭火。

4、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的具体处理:

1)切断灾区电源,撤出灾区和可能影响区的人员。

2)救护人员选择最短的路线,以最快的速度到达遇险人员最多的地点进行侦察、抢救,首先从进风方向进入灾区,如果爆炸后进风巷垮塌、冒顶和堵塞,一时难以修复,也可沿回风巷进入灾区。

3)迅速恢复灾区通风,采取安局扇等方法尽快让新鲜风流进入灾区,但在恢复通风前须查明有无火源存在,若有火源存在,必须先灭火,以防止发生二次爆炸,灭火方法根据情况可采用直接灭火,也可采用封堵建防爆墙等形式。

恢复通风困难时,要派救护人员向灾区挞自救器。

4)清除灾区巷道的堵塞物。

瓦斯爆炸后产生冒顶,造成巷道堵塞,救护人员要尽快清理畅通。

5)为防止不惜瓦斯、煤尘爆炸的蔓延,除恢复通风系统,切断灾区电源外,还要有计划地排放发生事故时积聚的有毒有害气体。

三、水灾事故的处理;

1、发生透水事故后,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矿长汇报,并要在班长或老工人的指挥下迅速抢救,就地解决,加固工作地点的支护,堵住水源,以免事故扩大。

如呆情况危急,水势很猛无法抢救,则应有组织地避开压力水头,沿巷道一侧迅速撤离事故区至上水平或地面。

2、矿长接到透水报告后,要立即向矿总工程师、通防工程师:

和矿内有关人员汇报,同时根据出事地点和可能波及的区域,通知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3、透水后,立即开动水泵排水,并迅速断定水灾的性质,了解突水地点、影响范围、静止不位、估计突出水量、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第三章  地面灾害预防计划

一、洪水事故的预防;

1、储煤场靠函硐一侧设防水墙和排洪沟,防止洪水冲入煤场。

2、储备一定数量的塑料袋,以备筑防洪坝用。

3、雨季少存煤,防止大水冲走煤炭,造成流失损失。

4、材料场的木材、设备等码好,且用绳索、铁丝固定。

5、雨季到来之前,加固临时房屋。

6、矿应配备成立抢险队伍,那里有险情,安全副矿长:

立即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7、洪水到来之前,应将临时房的工作人员撤离到安全地方。

8、洪水季节要建立非常仓库,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和工具。

二、山体滑坡事故的预防;

1、凡是有滑坡危险的地段,设警戒标志,防止人员接近,各种材料、工具、设备均要放在远离滑坡危险地带。

2、主平硐口碹顶的砌护坡,阻止土方的垮塌。

3、通防工程师、安全副矿长:

指定专人对公路两侧的陡崖,进行巡逻、监视、发现问题,及时组织人员处理,并警告来往车辆及行人。

三、地面塌陷的预防;

1、加强井下巷道的支护,背好帮顶,防止井下冒落造成地面塌陷。

2、对井下淋水大的地段要注意观察,加强管理,发现漏碴,立即封堵。

3、对塌陷危险地段,要注意观察,并设警戒标志,防止伤人。

四、冒顶事故的处理;

1、当采掘工作面发行冒顶事故时,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区。

并向矿长汇报。

2、抢救遇险人咒时,先直接与遇险人员联络(呼叫、敲打),并刺穿顶板是否有再次冒落的危险,若有再次冒顶的危险,应先加强支护,找好安本退路。

3、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如遇险人员被大块矸石压住,可用千斤顶把大块矸石顶起或掏底楹把人救出。

4、如果冒顶后堵人处风量不足,应采取安局扇、挂风帐、掏小油等方法向事故区送风。

5、处理冒顶事故,应先由外向里加固冒顶区周围的支架,清除出口通道的堵塞物。

尽快接近堵人部位进行抢救。

6、处理大面积冒顶事故,应制定专门按全技术措施。

五、避灾路线;

1、发生瓦斯、煤尘爆炸及火灾事故的避灾路线:

事故点――有新鲜风流的下间进风巷――进风平硐――地面

2、发生水灾时的避灾路线:

事故点――有风流上部巷道――回风巷――总回风巷――地面 

 第四章 地面灾害事故的处理计划

  一、组织措施;

1、发生地面洪水、滑坡、塌陷等事故,应立即成立以矿长、总管为首的抢险队伍,并设抢险指挥部,研究抢险方案及处理办法。

2、抢险过程中,各部门的职责:

1)矿长为总指挥,总工程师为副指挥;

2)通防工程师:

及各副矿长根据抢险方案组织实施;

3)抢险队伍按抢险方案和处理办法进行工作;

4)后勤部门打开非常仓库。

准备好抢险物资及工具组织 运输队伍运送抢险物资。

5)生活福利部门为抢险人员准备热水、热汤、热饭让抢险人喝热汤,吃热饭,以防感冒。

6)机电人员要保证供电,通讯畅通。

3、处理事故的原则: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止人身事故发生。

第五章  《计划》的贯彻执行

1、《计划》由总工程师、通防工程师:

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由矿长负责贯彻执行。

3、生产矿长和通防工程师负责组织所有管理人员和职工学习本《计划》,并进行考试,本《计划》贯彻后,要组织职工熟悉避灾战线和安全出口,采掘班长应熟悉受灾时切断本区域电源开关的位置和方法。

4、在每季度开始前15天,矿总工程师、通防工程师技术人员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组织有关人员对《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修改后的《计划》还应组织职工重新学习。

5、文中的《规程》系指《煤矿安全规程》,《计划》系指《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兴波煤矿

二〇一七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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