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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楼物业服务人员及服务相关标准

综合楼物业服务人员及服务相关标准

二、员工待遇标准。

1、基本待遇。

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最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因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的基础上,利用本项目资金依法、依规执行合同期内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社会保险费用缴纳规定要求;

2、保障措施。

投标人在确定项目员工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社会保险费用缴纳时,要统筹考虑项目岗位人员的比例构成、岗位任务、人员性质(农村人员、城市下岗职工、退休人员等)、社会保险缴纳等不同状况,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确定待遇标准并在中标合同中予以约定和体现。

应答:

满足。

三、员工数量及要求

1、员工数量。

服务人员(不含项目经理)按不低于51名落实到位。

其中:

卫生保洁人员不低于22名;秩序维护人员不低于29名。

2、员工要求

⑴在保证服务内容按标准完成、服务质量符合要求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年龄原则为岁至60岁之间;经甲方同意可对非主要岗位(如:

楼宇非主要楼层的卫生保洁人员、秩序维护人员的夜间巡逻岗等)外的服务人员年龄适当放宽,但最多不能超过65周岁;

其中:

年龄为20岁至45岁之间的应不低于人员总数的30%、46岁至55岁之间的应不低于40%、56岁至65岁之间的应不高于人员总数的30%;主要岗位(各楼宇门岗及甲方确定的岗位)人员要求:

男性身高1.7m以上,仪表端庄,素质优良,年龄在20岁至50岁之间。

⑵形象及要求: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普通话流利,体形标准,符合采购人仪容仪表、公众形象要求;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言行规范。

⑶、项目经理:

全面服务中标楼宇的物业管理工作。

①不能兼职且必须驻楼管;②具有3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和较好业绩;③个人信息在招标文件中要真实、明确。

⑷、经培训合格的人员方能上岗服务。

采购人认为不能满足工作需要的服务人员,投标人应及时更换,否则采购人将扣除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⑸、遵守国家法规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且能提供有效的身份证、健康证等相关证件。

应答:

满足。

四、定岗定位与配合

(1)中标方在布设物业服务岗位确定人数时,须经所服务楼宇管理人员(主管局领导、管理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定岗定位。

(2)中标方服务人员要服从楼宇管理人员的统一指挥及工作安排;

(3)中标方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岗位服务人员保持相对稳定,人员确需变动要向楼宇管理人员备案;因人员流动性过大而影响采购人物业工作质量的,将追究中标方管理责任或处以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4)中标方要与服务楼宇维修人员和其它类别服务人员加强配合协调,并有义务和责任根据楼宇维保现状和突发情况,合力完成所在楼宇的维修保障任务。

应答:

满足。

五、加强主动监管

采取主动、实在、管用、具体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和利用市场化、社会化监管资源,对物业服务品质进行全方位检查。

应答:

满足。

六、服务要求及规范。

中标方要构建运行高效、体系严密、上下贯通的组织管理体系,以实施管理区域的集中统一指挥和有效领导;建立实在、管用、可操的卫生保洁、秩序维护、安全用电、维护保障、消防管理、协作协同等服务规范并报楼宇管理部门和后勤发展改革指导科备案;建立急难险重任务和各种突发事件情况下的应急管理预案并经常组织演练。

中标方要认真落实与楼宇管理人员及其它类别服务项目人员、特别是维修人员的密切配合义务。

第一:

卫生保洁

(一)工作范围、职责

1、工作范围:

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公共区域、停车场(含地下车库、人防设施)、广场、道路、绿化带、围墙的日常保洁,以及采购单位管理使用的各类活动、会议场所的周期性保洁,化粪池清掏及垃圾废弃物收集、清运。

2、工作职责:

(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合理配备人员,保洁工作满足采购单位活动、办公需求。

(2)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完备,要求所承诺负责采购各类相关工具、器具、清洁剂、消毒剂、保养材料的数量、规格齐全,满足采购单位招标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3)负责办理垃圾清运手续,垃圾按区域设置收集点。

要求垃圾分类收集、每日清运,定期消毒、灭害;每年至少一次化粪池清掏;配合采购单位,督促项目范围内施工单位对其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4)项目范围内各功能区划的过渡部位不能出现环卫死角。

(5)建筑物公共区域的各类室内地面、墙面、顶面、门、窗、窗台、玻璃隔断必须定期清洁,保持洁净,无垃圾杂物、无积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冰、雪)、无张贴乱画。

(6)建筑物公共区域的室内大理石、花岗岩装饰面、木地板、地板砖、塑胶地面、电梯轿箱等金属装饰面表面定期养护;各类金属护栏、把手和电梯轿厢等金属装饰面定期擦拭,确保无锈迹、污渍、汗渍。

(7)公共区域的各类照明、空调、消防、监控、应急呼叫、供电、电梯等设施设备要定期擦拭、除尘、除污、除锈,无蜘蛛网、无张贴乱画。

(8)各类室外照明灯具、栏杆、标识标牌、宣传栏、消防栓、管路、警示标志、其他小型外露设备要牢固、安全、美观、整洁,定期擦拭、除尘、除污、除锈,无蜘蛛网、无积水(冰、雪)、无张贴乱画,停车场车位线、导向线清晰规范。

(9)项目范围内各出入口及雨棚、广场、道路、停车场(含地下车库、人防设施)、围墙、绿化带等应定期清洁,保持洁净,无垃圾、无积尘、无泥渍、无蜘蛛网、无积水(冰、雪)、无张贴乱画、无随意堆放杂物。

(10)有完善的雨雪天气预案,及时准备工具、清扫除冰、设置防滑设施和警示标志。

(11)天台、屋面保持洁净,无垃圾杂物,无关人员禁止进入。

(12)卫生间内给排水、电气设备定期擦拭、除污、除锈并对卫生器具进行清洗、消毒,。

(13)会议室、办公室等场所定期清洁、吸尘,擦拭室内设备设施、门窗。

(14)保洁室等工作间管理正规、有序。

(15)项目范围内各类消杀、除虫害、灭鼠工作及时有效,无虫鼠尸体、宠物之脏物。

(16)项目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外窗、玻璃幕墙、雨棚等每年至少清洗一次。

(17)院内所张贴通知用后及时清理干净。

应答:

满足。

(二)工作标准

1、公共区域卫生保洁

(1)服务要求

①清理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对垃圾进行分类回收。

②收集及清理所有垃圾箱和花槽内的垃圾。

③清洁所有窗户及指示牌。

④清洁所有花盆及植物。

⑤清洁所有出入口、大门及门牌。

⑥清除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

⑦清洁所有扶手、栏杆及玻璃表面。

⑧清扫所有通风窗口。

⑨清扫空调风口百叶及照明灯片。

⑩拖擦地、台表面,并循环保洁。

⑪清洁所有楼梯、走廊及窗户。

⑫清洁所有灯饰。

⑬清扫、洗刷大厅入口地台及梯级。

⑭擦净大厅内墙壁表面和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

⑮清扫大厅天花板尘埃。

⑯定期投放喷洒鼠、蟑螂、蚊蝇药物。

⑰清洁地下车库地面、墙面、棚面设施。

(2)服务标准

①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物。

②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通风窗口、地角线、墙壁、柱子、顶板无尘和无污物。

③垃圾筒内垃圾不超过1/2,并摆放整齐,外观千净。

④花盆外观干净,花叶无尘土,花盆内无杂物。

⑤玻璃、门窗无污迹、水迹、裂痕,有明显安全标志。

⑥厅堂内无蚊蝇。

⑦灯饰和其它饰物无尘土、破损。

⑧大厅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大理石墙面光亮、无污迹、水迹。

⑨大厅天花板无尘埃。

⑩无鼠害、无蚊蝇、无蟑螂。

2、公共卫生间保洁

(1)服务要求

①擦净所有门、天花板。

②擦、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③擦净所有洗手间镜面。

④擦净地、台表面。

⑤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

⑥擦净排气扇。

⑦清理卫生桶脏物。

⑧清洁卫生洁具。

(2)服务标准

①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无尘物。

②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

③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④地面、水龙头、弯管、马桶座及盖、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

⑤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香球不少于1/2个,并及时更换。

⑥桶内垃圾不超1/2即清理。

⑦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暧气、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

⑧空气清新、无异味。

⑨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不囤积。

3、电梯间保洁

(1)服务要求

①扫净及清擦电梯门表面。

②擦净电梯内壁、门及指示。

③电梯天花板表面除尘。

④电梯门缝吸尘。

⑤擦净电梯通风及照明。

⑥电梯表面涂保护膜。

⑦清理电梯槽底垃圾。

⑧擦净电梯大堂、走廊表面。

(2)服务标准

①电梯门表面、轿箱内壁、指示牌无尘土、印迹,表面光亮。

②电梯天花板、门缝无尘土。

③井道、槽底清洁,无杂物。

④电梯大堂、走廊表面千净、明亮。

4、外场保洁

(1)服务要求

①室外垃圾桶内垃圾的清运。

②围栏、围墙的清洁。

③全楼垃圾清运。

④庭院广场地面清洁。

⑤夏季清除积水、冬季清扫积雪、除冰。

⑥化粪池的清掏、垃圾清运。

(2)服务标准

①庭院、广场地面清洁无废弃物。

②保洁重点是烟头、废纸、杂物等,随时捡拾入桶。

③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站消毒,无蚊蝇滋生。

④清扫及时,地面无积水、积雪。

⑤出现冰面或其他湿滑情况要及时撒沙土、除冰并设立警示标志。

⑥围栏、围墙上无随意张贴、涂写、乱画。

5、外墙、外窗、雨棚保洁

(1)服务要求

①对外墙、外窗卫生按甲方要求定期清洗、保养。

②其他需要机械化清洗的工作。

(2)服务标准

①外墙清洗、保养后,光亮、防风化、无漏清洗部位。

②外窗清洗后,清洁透明;清洁时,室内不进水,经常保持清洁。

③外墙、外窗定期清洗,保持干净。

6、办公室、会议室保洁

①门、窗、玻璃明亮、洁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壁、顶棚清洁,无尘物。

②各类设施、桌椅、摆设清洁,无积尘。

7、保洁室管理

①保持室内洁净,物品、工具摆放整齐。

②不得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上班期间不得锁门。

应答:

满足。

第二:

秩序维护

(一)范围及职责

总要求:

确保项目范围内工作、活动环境的安全、有序。

完成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管理工作和对门卫、重点部位的守护和巡逻;道路交通、车辆停放管理;消防系统、安防监控、应急呼叫、电梯五方通话等配套设备的运行值班、巡查管理良好;做好公共秩序维护以及电梯安全管理、防盗、防火和各类突发情况及时有效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

1、火灾、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其它重大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处理及时率为100%。

2、依照上述总要求,严格执行消防法规,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项目安保要求,建立传达、安保、场区车辆管理、巡查、公共秩序、电梯管理、设备值班、检修联系等安防秩序管理制度;有针对性制定停电、紧急医疗处置、意外伤害、电梯、消防、治安、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情况以及恶劣气候的应急预案或措施。

3、认真落实上述制度和相关规范要求,合理配备人员,特殊岗位持证上岗;完善有安全隐患部位的有效安全防范措施,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相关设施设置合理、完备;各类工具、器具齐全,满足采购单位招标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4、实行24小时全方位安全管理,做好各出入口、道路、停车场、电梯等重点部位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检查各处门窗闭锁和门禁系统工作情况。

5、加强人员培训、管理。

门卫室、监控室等关键部位的人员进出、值班情况要及时准确登记,确保无漏岗、脱岗、睡岗等失职现象。

认真履行巡查维护职责,及时发现、制止对采购单位财产的侵害行为;向采购单位上报情况,配合案件处理和对责任方的维修赔偿追责等相关工作。

6、对出入的物品、人员、车辆,严格验证、登记、检查,杜绝闲杂人等进入,严禁携带宠物出入楼宇;各出入门口交通顺畅,外围无聚众、车辆乱停、叫卖经营、阻塞等现象。

特别是有物品运出时必须凭借采购单位开具的出门证明,方可放行。

7、严格落实停车场管理制度,按规定停靠、有序摆放,场区路面道路通畅,无乱停乱放、无杂物堆放和阻塞现象。

要求交通标识(停车场车位线、导向线/牌清晰规范)、设施必须完好,各类标识、车位线、导向线每年至少重新刷涂一次,必备的交通安全设施必须补充完善。

8、根据消防安全、安保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制定消防系统、安防监控、应急呼叫、电梯五方通话等配套设备日常值班和巡查管理的工作细则,按规范要求配备专职管理员(持证上岗),落实制度、细则要求,确保设备系统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

要求红线范围内的室外消防通道始终保持畅通,加强巡视,落实管理要求,相关标志标牌醒目、到位;项目范围内建筑物室内及主要出入口处设立消防疏散示意图,紧急疏散通道始终保持通畅,相关照明设备、引路标志完好;定期组织项目范围内的单位、人员进行消防演练和义务消防员培训。

9、人防、机防相结合,监控、巡视、值班相互配合管控,劝阻、制止项目范围内发生的不文明和人身、财产侵害等行为;遇停电、恶劣气候和紧急医疗处置、意外伤害、电梯、消防、治安、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情况按照相关预案和措施,迅速有效处置;及时报采购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并汇总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10、当电梯运行遇停电、消防及雷电、大风等恶劣气候时,要求安防监控人员遵照应急预案及时掌握乘梯人员情况,监督落实电梯管理员、电梯维保人员抵达现场时限。

其他相关人员要全力配合,有效处理电梯困人等突发情况;有电梯管理人员的处理完毕后要做好情况记录,并提出后续处理意见。

11、有重大活动、接待、会议时,要求及时通知电梯维保单位人员配合;按采购单位要求增加安保管理人员,且不另外增加费用。

12、遇停电、恶劣气候和紧急医疗处置、意外伤害、电梯、消防、治安、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情况,按照相关预案和措施,配合监控值班、安保管理等工作人员迅速有效处置。

13、安防监控值班员工作要求

①完成日常安防监控值班,每日擦拭监控室设备,设备整洁、标识明显。

②按计划完成系统巡视,定期对电梯五方通话和安防监控、应急呼叫系统的设备进行性能状态检查、调试,确保系统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24小时内及时维修率98%以上、维修合格率100%的要求。

③遇停电、恶劣气候和紧急医疗处置、意外伤害、电梯、消防、治安、群体性事件等突发情况,按照相关预案和措施,配合安保管理人员迅速有效处置。

应答:

满足。

(二)要求和标准

1、服务要求

(1)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消防管理规章制度。

(2)落实各项秩序维护任务,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部门调查各种违法活动和侦破各类案件。

(3)负责保安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定期组织考核,提高保安人员业务技能和自身素质。

(4)做好来人来访的通报、证件检验、登记等,负责对携带的大宗物品进行检查。

(5)24小时巡逻,经常进行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机关安全。

(6)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7)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演练,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重点部位的安全。

(8)负责机关公共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等工作。

(9)制定应急抗灾工作预案,提高处理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的能力,并协助机关处理办公楼突发事件。

(10)做好重大活动,重要人物、宾客及重大节日的秩序维护工作。

2、服务标准

(1)严格验证、登记制度,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机关。

(2)办公楼环境秩序良好,道路畅通,车辆停放有序,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秩序井然。

(3)各种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套合理、更换及时、使用有效。

(4)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5)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演练,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

应答:

满足。

七、项目、服务承诺及履行

(一)项目承诺

1、本项目由中标企业独立完成,不允许转包、分包或变相履行合约。

签定合同以后,如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中标方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给第三方的或以其它形式变相履约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2、项目各项报价要充分考虑项目岗位人员的比例构成、岗位任务、人员性质(农村人员、城市下岗职工、退休人员等)、社会保险缴纳等不同状况,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的确定待遇标准并在中标合同中予以约定和体现。

3、中标企业员工合同期内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会保险待遇,应根据国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和最新《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因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的基础上,利用本项目资金依法、依规执行,否则应负全部法律责任。

应答:

满足。

(二)基础服务承诺

1、中标人制定的服务方案、工作计划、组织架构、规章制度、考核细则、财务预算、重要事项决策、相关合同等必须以采购单位招标文件为准。

2、中标人服务方案中人员编制、招聘标准、费用测算、规章制度等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并确保得到落实。

3、中标人应切实保证服务质量稳定。

抓好人员招聘、员工管理,除采购单位、处罚原因外,要求项目范围内有资质要求的技术工岗位全年人员更换率不超过10%。

4、中标人承诺配备服务方案中所编制的各项服务内容所需的耗材、工具、器材、器具、配件、服装及备件等,做到规格、数量、安全环保等要求满足投标要求中服务范围内各服务项目要求。

5、中标人应落实招标文件要求,对自己发现和管理方提出的因管理服务质量不达标问题提出具体的监督、改进、处罚办法;并对因服务质量不达标或使用不当原因造成的采购单位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承担相应经济处罚。

6、在投标中提出承诺要求的,中标后需在承诺期内予以实施。

应答:

满足。

(三)特色服务承诺

1、中标人承诺为采购单位和采购单位职工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服务方案应符合采购单位实际需求特点;公示24小时服务电话,编制服务手册向项目范围内各单位发放。

2、中标人承诺及时有效响应采购单位职工求助,有恶劣气候和停电、停水等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

3、中标人具备统一调配公司总体资源,无偿提供用于解决本项目应急或特殊需要时的各类专用设备、工具和人员的能力。

4、中标人承诺满足采购单位举办大型活动、会议及各类评选工作时的临时服务需求,增加所需的服务、技术人员数量和相应工具。

5、中标人承诺满足采购单位非正常时间的会议、活动的相关服务保障工作,且不另外增加费用。

6、中标人提供的物业服务必须符合采购单位相关“省级文明单位”、“无烟单位”的考评要求;并配合采购人积极开展“文明单位创建”、“平安建设”、保密管理、公共机构节能降耗等工作。

7、中标人承诺采取主动措施,充分发挥市场化、社会化监管资源,对物业服务品质进行全方位检查。

8、在投标中的承诺要求,中标后需在合同期内予以实施。

应答:

满足。

八、项目及设备管理

(一)项目的组织管理

楼宇管理者对中标人组建的物业服务机构有指导、监督、考评等权利。

中标人要建立健全本级的考核细则并适时组织考核。

1、中标人物业管理服务由采购方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对服务方案实施进行督导、考核,并有权查阅本项目相关的合同、报表、凭据等资料。

2、楼宇管理科室对中标人负有全面管理、考核和日常各类活动、会议、创建评比等业务的责任;

3、管理科室考核结果应每月汇总并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局分管领导和后勤发展与改革指导科留存备案。

4、如因工作失误导致重大安全事故或给采购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解除与中标方的合同,并按合同规定要求中标方给予赔偿,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采购人管理人员每天不定时检查卫生、安保等服务等物业项目。

发现不达标,将对中标方下达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若整改后仍不达标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

按照“监管分离”原则,采购人主要负责对中标方的监督检查工作,中标方对全部服务承担管理责任。

如因中标方员工在工作期间,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职业操守、工作纪律等,被媒体曝光、群众举报或上访等情况的,给采购人声誉和形象造成严重政治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方当事人或责令中标方对当事人及项目负责人(经理、队长、组长等)处以开除或不低于500元及以上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有权给予中标方不低于1万元及以上的经济处罚,并根据事态后续发展适情解除双方合同,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处理。

因人员流动性过大而影响采购人物业工作质量的,将处以乙方1万元及以上经济处罚、直至解除合同.

5、中标方所属服务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关系。

其服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如与中标方发生劳资纠纷,不得给采购人的服务工作造成损失,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中标方要积极妥善做好各种问题的善后工作,如所属一切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将根据损失情况从中标方服务费中扣除或追究其相应责任。

应答:

满足。

(二)项目的服务管理

1、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岗位管理要求明确各岗位职责,科学合理编配人员,达到采购单位工作需求的标准要求;因投标配置达不到工作需求的必须及时整改,不得提出增加费用要求。

制定切实可行的员工守则、考评细则等人员管理制度和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班组建设等配套方案,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教育、考评,落实人员培训、安全管理、绩效考核要求。

2、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考核制度;包含符合采购人要求的质量控制自评要点、项目内部工作联系制度。

3、制定各类突发情况处置预案或措施,并落实到位。

(1)对侵害采购单位设施设备、财产安全情况的防范及应急措施;

(2)对侵害服务对象人身财产安全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3)对风、雨、雪、雷电、冰雹等恶劣气候和停电、停水、安保、消防、紧急医疗处置等突发情况的处置措施、工作流程、配套装具。

(4)要定期组织人员进行专项业务培训和应急预案演习,确保项目范围内相关工作人员掌握基本逃生、救助技能。

4、必须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必须保持各类值班场所的卫生,不得未经批准擅自堆放杂物,上岗人员必须着装整齐,维护好采购单位形象。

6、本项目范围内严禁下列情况发生:

(1)未经批准在建筑物、构筑物上张贴、涂写、刻画;

(2)未经批准搭建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擅自占用、挖掘道路、场地;

(3)侵占绿地、毁坏花草树木;

(4)乱设摊点或乱倒垃圾、堆放杂物,排放或者堆放有毒有害物质,燃放烟花爆竹、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5)无证、无关人员进入发生意外(特别是在设备间、天台等危险场所),干扰采购

单位正常工作等情况;

(6)不服从采购单位正常管理;

(7)对服务范围内各类服务对象不尊重,发生争吵、争执,特别是人身伤害等治安事件、刑事案件;

(8)因管理服务不到位,致使服务质量严重影响采购人各项工作开展,损坏采购人设备设施并对其形象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

(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因中标单位管理服务不当造成的上述行为发生,所产生的各类损坏维修恢复、人员伤害处理等责任由中标单位负责,并接受采购人相应处罚处理。

应答:

满足。

(三)项目的设备管理

提高投入设备的利用效率。

鼓励中标人有计划、有步骤的投入和使用科技含量较高的物业设施设备,以最大限度的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层次和效能。

采购人原则同意因设施设备效率效能提高而减少服务人员的诉求,但需经采购人充分论证、且经双方充分协商并经采购人同意后确定。

约定投入的设施设备必须保持在位率并登计在册,采购人将不定期进行检查。

如发现存在不到位的情况,采购人按检查次数,每次扣除中标人投入设备资金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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