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卖店员工规范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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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卖店员工规范管理手册
第1章总则2
第2章礼仪规范2
第3章服务规范2
第4章诚信廉洁、保密3
第5章工作纪律4
第6章入职管理4
第7章试用管理5
第8章工资待遇5
第9章考勤管理5
第10章节假日、请假管理6
第11章离职管理6
第12章员工奖惩7
第13章附则9
第1章总则
1.1本店的经营理念:
诚实守信,追求卓越;贴心服务,顾客至上。
1.2本店遵循合法、公平、协商一致、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1.3员工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国家利益,维护本店利益。
1.4员工应真诚合作,团结友善,爱岗敬业,共同营造融洽、和睦的工作氛围,自觉维护整洁有序的工作环境。
1.5员工应严格遵守本手册的规定,服从安排和管理;员工有义务参加本店组织的各种培训教育,不断充实自己,提高职业工作技能,并在工作中有所改进、创新。
第2章礼仪规范
2.1员工仪容仪表和着装应当遵守本店统一要求和职业规范。
2.2头:
头发应干净、整洁,发型美观、大方。
2.3手:
手部保持干净、整洁,勤洗手,勤剪指甲。
2.4面:
面部应干净、整洁,男士不蓄胡须,女士不化浓妆。
2.5着装:
着装应干净、整洁、协调,除特殊情况外,员工工作期间一律应遵守本店的规定,统一着装。
2.6举止:
员工应举止大方,庄重,彬彬有礼,不卑不亢。
2.7语言:
讲普通话,表达清晰;语调平和,语气热情、亲切、尊重。
2.8工作证:
员工工作期间一律应遵守本店的规定,将工作证配带在指定的位置。
第3章服务规范
3.1员工应当对本店产品有充分的了解,掌握其性能,与同类其他产品相比的优势所在,做到与客户洽谈时,不仅能够向客户介绍产品的性能和优势所在,而且能够及时回答客户提出的问题,增强客户的信任感。
3.2要树立“顾客至上”“顾客就是上帝”的服务理念,并且要用实际行动让顾客因你的热诚服务而倍感喜悦。
3.3对待顾客要一视同仁,严禁因顾客的穿着、长相、地位或是否购买产品等而使服务有所差别。
3.4客户进店时应主动迎上去说“欢迎光临”,并主动询问顾客想看看哪种产品。
3.5客户离开时要说“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正在接待客户时,如需接听电话,应当先征求客户的意见,说声“对不起”或“不好意思”待顾客允许后,方可接听电话。
3.6如有客户需要在店内等待,应先让座后,递上茶水,可与其聊天;员工如正忙时,可让客户看下报纸或杂志。
3.7员工如遇到特殊顾客或自己不能决定的事情,须请示店长或由店长处理。
第4章诚信廉洁、保密
4.1员工应保证入职时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个人简历等资料是真实的,不存在弄虚作假。
4.2员工在本店工作期间,应做到不徇私情,不受贿,不贪污,不弄虚作假,不做有损本店财物、形象、声誉及他人人格的事情,不得损害客户的合法权益。
4.3员工不得进行贪污、挪用、侵占、盗窃本店或他人财物,不得侵犯本店的商业秘密。
4.4员工于任职期间所知悉、接触、持有、使用之资料及信息,均系本店商业秘密,属员工应保密之范围,员工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并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管之,任职期间或离职后未经本店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私自复制、备份等,不得为自己或他人之利益直接或间接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泄露予任何第三方。
4.5员工如违反上述约定,一经发生,应当赔偿本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费、诉讼费和其它损失等。
4.6自离人员如违反上述约定,本店将邮寄相关材料至自离人员《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中的地址,自邮寄之日起15日内未收到异议者,视为已送达。
第5章工作纪律
5.1员工上下班必须按规定进行考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5.2员工应在上班前做好一切工作准备,如化妆、更换工作服、佩带工作证等。
5.3保持店内环境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店内大声喧哗、吵闹或会见亲朋好友。
5.4严禁在店内用餐、吸烟、打牌、赌博等。
5.5员工每天下班前应做好6S工作,整理、保存好产品和相关文件资料,打扫卫生,关闭电源后方可离开。
5.6严禁损坏店内财物,如有发生者,视情况轻重处以2倍以上罚款或辞退。
第6章入职管理
6.1本店员工选拔以个性及内在特质、工作意愿、责任心、工作历练、专业技能、教育背景等为评估重点,并经面试合格后择优录用。
6.2被录用人员须一律经店长面试批准。
6.3应聘者经资料筛选、面试、复试、证件查验和体检等程序,合格后始得录用。
6.4被录用者报到时须如实填写《员工基本信息登记表》,并提供真实有效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及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格证件复印件,否则,不予录用。
6.5每位入职员工,店内应当建立员工档案。
第7章试用管理
7.1凡入职者,一律需先行试用;试用期满后,对其工作岗位胜任能力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始得正式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7.2试用期为2个月,从员工入职的当天开始计算;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且不得延长。
7.3试用期内员工需离职的,须提前3日向店长提出申请,经店长批准后,办理完毕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8章工资待遇
8.1员工应当服从店长的安排和管理,下级服从上级;对于超出个人权限的工作事项应当报请店长批示。
8.2员工遇到问题或对本店有建议时,可直接通过本店内的投诉渠道进行处理。
8.3员工实行月薪制,其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加提成加全勤奖,每个专卖店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当地经济水平而定。
8.4员工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自愿工作的,视为其为获得更高提成而自愿为之,本店无需支付任何加班费。
8.5因服务行业的需要,员工须一律在周末正常上班,本店视情况和员工的申请,每月安排员工在周一至周五调休4天。
第9章考勤管理
9.1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店的考勤规定,按时出勤,不得迟到或早退,违者依本手册的规定从严惩处,直至辞退。
9.2员工于上班时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得处理个人私事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因私事办理或因公务需离开工作场所的,必须向店长请假,依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
9.3迟到是指员工于规定上班时间推迟到岗;早退是指员工于规定下班时间提前离岗;旷工是指员工无故不出勤或请假未经批准擅自不出勤或擅离岗位达2小时及以上者。
9.4员工迟到或早退不足30分钟的,以30分钟计不计薪;超过30分钟不足2小时的,按实际时间以半小时为单位累积不计薪,不足半小时的以半小时计;超过2小时的,以旷工处理,该天不计薪。
第10章节假日、请假管理
10.1员工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产假、年休假、婚假、丧假等假期。
10.2员工因故不能正常出勤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未经核准而擅自缺勤者,视为旷工。
10.3员工请假或因公外出,需填先写请假单或申请单,需经本店店长批准后,方可准假。
10.4紧急情况时,员工可打电话向店长口头请假,康复后凭有效的病历到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理。
10.5病假、工伤假、产假、节育假等均须提供正规医院之有效证明,并由本店确认存档。
第11章离职管理
11.1员工离职包括辞职、自动离职、辞退等情形。
11.2凡离职者,必须填写《辞职申请表》,试用期后的员工须提前30日提交,试用期内员工须提前3日提交。
《辞职申请表》是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所必须的申请及审核的依据,由本店存档。
11.3离职申请须经店长核准后,并依法按离职流程办理交接完毕后方可结算薪资,未缴交物品依规定从薪资中扣除或赔偿。
11.4辞职是指由员工本人申请提出离职,员工可以向店长申请辞职,辞职手续按如下程序办理:
1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自动离职,其自本店确认之日起,一切行为与本店无关,因自动离职给本店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工作受影响者,本店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6辞退是指本店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本手册的有关规定,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如员工符合规定的辞退情形的,予以辞退。
11.7被辞退的员工应按如下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被辞退员工就被辞退的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提交店长审批;
被辞退员工《辞职申请表》提交店长审批;
被辞退员工。
被辞退员工应依规定在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归还所欠有关资料、文件、办公用品等,并填写《工作交接表》。
11.8被辞退员工在接到通知后1日内应依规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结算薪资,否则视为自动离职。
11.9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情形的,将依法处理。
第12章员工奖惩
员工如有下列情形之一或数种的,视严重违反本店的规章制度,本店有权立即辞退该员工:
12.1泄露本店订单、商业信息(如产品资料、客户资料等)等商业秘密或智慧财产者;
12.2擅自使用本店的商标、品牌、商号、商誉等进行任何活动;
12.3擅自代表本店或以本店的名义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合同、协议或其他法律文件等;
12.4有任何损害本店的商标、品牌、商号、商誉及本店的行为;
12.5有任何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商标、品牌、商誉等知识产权的行为;
12.6与客户或其他任何第三人窜通,有损害本店利益的行为;
12.7未严格按照本店规定的价格销售产品,擅自降价或提升价格;
12.8私自进货或在本店以外的其他任何地方销售本店的产品,擅自销售甲方品牌的系列产品以外的其他任何产品;
12.9XX违规发布本店资讯、指示、或接受外部媒体采访者;
12.10在职期间从事与本店有竞争之业务活动者;
12.11无故连续旷工三天者或连续12个月内旷工累计达四天者;
12.12遗失本店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信息等情况者;
12.13一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10次及以上者;
12.14威胁、侮辱、恐吓、谩骂、诽谤、中伤、暴力伤害店长、同事及他人者;
12.15在店内吸烟者;
12.16伪造、使用虚假证件或虚假工作经历等虚假资料建立劳动关系,经查证属实的;
12.17入职时,未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者,如故意隐瞒精神病既往史或家族病史,或具有传染性疾病等;
12.18与其它用人单位保持或建立劳动关系的;
12.19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的,影响本店声誉或给本店造成经济损失在人民币1000元及以上的;
12.20盗窃、侵占、挪用本店或他人财物,经查证属实者;
12.21伪造、涂改账目及表单欺骗客户、店长或他人者;
12.22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欺骗店长或他人者;
12.23组织或参加反政府之政治组织,组织或参加与传销等政府禁止性非法活动;
12.24参加赌博、抢劫、吸毒、嫖娼或其它违法活动者;
12.25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第13章附则
13.1本手册于2012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13.2本手册适用于iLeAD专卖店的员工,而不适用于店长;
13.3iLeAD专卖店享有本手册的所有解释权。
13.4本手册的着作权、版权等知识产权归香港金膜电子有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