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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清末江南派办处研究精品

清末江南派办处研究

清末新政之初,光绪二十七年七月(1901年9月),两江总督刘坤一在江宁设立由布政使领衔的“派办处”,作为地方全面施行新政的总汇之所,统其纲领,专其责成。

至光绪三十年六月(1904年8月)两江总督魏光焘遵奉清廷“节款练兵、裁并局所”谕令,“将派办处归并藩司”。

纪事[J].新民丛报,1904(54):

114。

虽然“派办处”仅存在了不到三年的时间,但它是清末最早设立的地方实施新政的综合性行政机构,既对两江宁、苏两属全面开启新政改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所谓“凡兴学、理财、筹饷、练兵诸大端皆由该处随时商办”,各省内务汇志[J].东方杂志,1908(6):

381。

更成为清末地方行政体制改革之先声,江西、河南、福建、广西及顺天等地方先后仿行。

为此,两江总督设立的“派办处”是清末新政研究的一个重要个案,本文拟从其设立裁撤、运作机制、成果贡献及影响局限等方面做一粗浅梳理。

一、派办处的设立及运作机制

在清末新政酝酿、发端之际,因为传统积淀深厚、洋务事业引领风气、新知新学人才辈出,尤其戊戌政变后成为维新人士避难之所,庚子之乱时“东南互保”保持了社会稳定等缘由,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的辖域则成为地方推行新政的重要阵地,两人也成为清末新政改革的旗手。

由此,光绪二十七年三月(1901年4月),清廷设立督办政务处,派督办政务大臣八人,总领新政事宜,外省督抚唯有刘、张二人“遥为参预”,凸显了江鄂地方在新政筹划中的地位。

五、六月间(7月),由刘坤一领衔、张之洞主稿的《江楚会奏变法三折》奏报清廷,提出了较为系统的改革方案,受到了清廷的充分重视,慈禧下谕旨要求:

“即照所陈,随时设法,择要举办。

各疆吏亦应一律通筹,切实举行。

”朱焘朋.光绪朝东华录[M].北京:

中华书局,1984:

4771。

由此,刘、张的改革方案成为清末新政初期的改革纲领和蓝本,故时论有云:

“新政全采江鄂之说。

”⑧张佩纶.涧于集:

书牍(六)[M].涧于草堂刻本,1926:

67,800。

对此奏稿,学界认为“主要体现了张之洞的思想,”⑤李细珠.张之洞与《江楚会奏变法三折》[J].历史研究,2002

(2):

50,48。

刘坤一虽“不是‘江楚会奏变法三折’版权的主要所有者,”崔运武.中国早期现代化中的地方督抚——刘坤一个案研究[M].昆明:

云南大学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

225。

但他所发挥的主要作用是组织联络、协调沟通并斟酌奏章词句,“定了江楚会奏的基调。

”⑤因而,时人曾评价说:

“香帅(张之洞)统筹全局,呼吁输诚,固本纾民……宫保(刘坤一)复核精详,事事皆求实际,虑贯始终,荩以弥远。

”⑦陈旭麓.义和团运动:

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M].上海:

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665,642。

在如何具体推进新政实施的问题上,刘坤一认为江鄂双方在大政要端协商共举的基础上,应各度地方情势,渐次施行。

东南开明官绅则希望两江能率先垂范,如盛宣怀曾致电刘坤一说:

“即如此次变法,条陈虽系鄂中主稿,无不仰赖提倡,为中国立数千年之规模,功在曾、胡之上矣。

”⑦对此,甲午战争后长年避居江宁的张佩纶在给陈宝琛的信中曾分析说:

“新政以江鄂为主,而江本无意随鄂而行。

公以为搬演,而此唱彼和,势已融成一片。

”⑧然而,推行新政,事繁体重,在清王朝原有的地方治理系统中没有相对应的行政机构和专门人才,为此不少省份善后局或洋务局“逐渐成为参与督抚处理各项趋新事业的行政汇总,乃至战后各省统领政务与财政的枢纽”关晓红.晚清局所与清末政体变革[J].近代史研究,2011(5):

10。

但刘坤一认为革故鼎新“以全省之大、头绪之繁”,“非一二事所能赅,非一二端所可尽”,又“必须考察情势,因地制宜,参合中西,商订细目”,那么,事归藩臬两司则无法“专责成”,以局所兼辖则不能“统纲领”,必须另筹“总汇之处”论派办处之关系[J].南洋七日报,1901(6)。

据此,在变法折稿呈奏后不久,刘坤一参照枢廷设“督办政务处”作为新政“统汇之区”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

第27册[M].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237。

的做法,“拟将各事次第施行,爰设立派办处一所”,“专办各项新政事宜”,并“于七月二十二日(9月4日)开办”办行新政[N].申报,第10204号,1901—9—14:

2。

同时,刘坤一在札文中强调:

“政务处参酌中西政治,必得详考精核,方能折衷至当,除委总办、会办外,其余应需之员即由该司道等酌量遴选,俾资臂助”,“不问其已仕未仕,但求其品学兼优”,明确了派办处议政、施政和集聚人才的目的。

关于派办处的名称,当时的官方文书、新闻媒体和后世文献中有多种说法:

一则,因派办处是专门办理新政事务的机构,故有“新政派办处”“派办新政处”“派办政务处”“派办政事处”之称;二则,派办处以江宁布政使为总办(督办),附设在藩司衙门内,因而又被称为“江宁布政使江南派办处”或“江宁派办处”“金陵(南京)派办处”。

同时,因按“江苏省向章,江宁藩司所属各府县由总督主政,江苏藩司所属者由巡抚主政,藩司更系各有专责”⑤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张之洞全集[M].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984,3749。

,为保持宁、苏两属在新政实施上的步调一致,江苏巡抚聂缉椝“委陈蓉曙(遹声)太守为派办处江苏坐办委员”设派办处[J].选报,1901

(1)。

,兼受江苏布政使辖制,由此又有了所谓“江苏布政使江苏派办处”或“苏州派办处”的说法。

而按清朝定制,江宁布政使的全称为“江南江淮扬徐海通等处承宣布政使司”,江苏布政使则为“江南苏松常镇太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姜涛.清代江南省分治问题——立足于《清实录》的考察[J].清史研究,2009

(2):

19。

,因此,派办处在文献中较为常见的名称则为“江南派办处”。

最初,江宁派办处以江宁布政使恩寿为总办(督办),提领各项新政事务。

以江南盐巡道徐树钧、江安粮储道效曾、支应局和军装局候补道郭道直、洋务局候补道汪嘉棠为会办,便利于协调实施新政所涉及的经费、税捐、涉外关系等。

苏州派办处添设后,又增江苏布政使陆元鼎为总办,按察使朱之榛为会办。

在用实官、候补官员兼差之外,派办处专设坐办二人,“以实缺候补知府任之,与司道同堂办事”,负责议行新政的具体事务⑥⑧江南议设派办处章程[J].政学报,1902

(1):

1,1,2。

在派办处内部,借鉴光绪二十五年(1895年)湖广总督张之洞在洋务局内设立铁路、交涉、学堂、制造四所,“分门别类,委员经理”的办法⑤,下设四科,即:

正治科,以“吏治、刑章”属之;利用科,“户税、工艺”属之;求贤科,“礼制、科举”属之;讲信科,“外务部、戎政”属之;每科设掌稿委员一人,“以候补同、通、州、县任之”,负责拟定派办事务的稿件、函牍。

派办处另设文案委员二人,负责整理档案卷宗。

同时,为协调新政实施过程中的官民关系,专门设立提调二人,以江宁、上江两首县县令兼任,负责“传唤、稽察、弹压”等事⑥。

派办处设立不久,因“推行新政,庶务冗繁,非多派明通干练之员,不足以资治理”宁省官场纪事[N].申报,第10236号,1901—10—16(3)。

,又先后添派了江苏候补道潘学祖、王毓苹、陈遹声、沈邦宪为会办,专办捐税、兴学、商约等新政事务。

派办处事务由督抚直接交办,“凡特交议行各件,由司道公同议派,分科办理,以专责成”;堂期为每月二、五、八日午刻至申刻,各官到齐后商办公事,“堂属接见,坐谈公事,概不迎送,以省繁文”⑧。

派办处施行新政上的行政职能可以概括为筹议和实施两类。

“筹议”主要是对新政事项是否办理,如何办理进行研究、论证,并拟定相关意见、建议或章程草案呈报督抚,以供决策;“实施”则一方面是转行新政一切公文并督察施行情况,另一方面直接负责如设局收捐、兴办学堂、办理商约、植树种桑、改良市政等专项事务。

二、派办处议行的新政事项

(一)议行捐税,分筹经费

派办处成立之时,首先必须筹商的是经费问题。

因《辛丑条约》签订之后,江苏每年“奉派新赔款二百五十万,数甲各省,款巨期迫”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刘坤一遗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59:

1466,2628。

,又加之“举行新政、弥补旧亏(指《马关条约》赔款),无一非款不办”,财政上面临着度支奇绌、库空如洗的严重危机。

为此,开办伊始,派办处司道各员即拟创行房膏各捐和烟酒、印花等税,收入所得拟用于筹解巨额赔款,办理各项新政,并充作办公经费。

最初,派办处讨论了创办房捐和加征田捐的办法,并认为征收房捐需要登记造册,事繁人杂,又有骚扰闾里之弊,不如酌加田捐、随漕带征之便。

而刘坤一则以筹加田捐“少则无益,多则必然扞格”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刘坤一遗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59:

1468。

为由,否定了筹加方案,并要求按当时户部的建议创行房、膏捐和烟酒税。

为此,光绪二十七年十月二十二日(1901年12月2日),派办处奉宪札设立了“劝捐房膏局”,并“特委潘芸荪(学祖)、王鹿峰(毓苹)二观察董理其事”设局收捐[N].申报,第10292号,1901—12—11:

2。

其中,房捐方面江宁参照山东、广东、湖北、安徽等省定章,分铺房(市房)、住宅两类,分别按其租金捐一成半和一成,月租不满洋银二元者则免收委办房捐[N].申报,第10313号,1902—1—1:

2。

,“捐款专抽业户,须由租户代纳,即于租金内按月扣除”示办房捐[N].申报,第10321号,1902—1—9:

3。

,由江宁总局札委宁属三十六州县地方官员分投劝募,城市、乡村一律照行。

后江苏布政使陆元鼎、按察使朱之榛参照江宁办法也在苏属开办房捐,先从店铺、行栈办起,照租金抽收一分五厘,“民间住屋暂行免捐”浙办房捐续述[N].申报,第10337号,1902—1—25:

3。

宁苏两处房捐均自光绪二十八年正月起捐,分春秋两季汇缴。

膏捐是向土栈、烟馆征收土、膏营销税。

早在甲午战争期间,张之洞署理两江总督时即拟“办理烟膏捐以济饷需”委办烟捐[N].申报,第8155号,1895—12—31:

3。

庚子战乱之时,闰八月(1900年10月),因“北氛不靖,饷项难筹”⑧开办膏捐[N].申报,第9871号,1900—10—8:

2。

,江苏布政使商定开办烟膏捐,“向各烟馆认定销膏数目以便抽捐,核定每膏一两捐钱二十文”⑧。

至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1902年1月)江宁劝捐房膏局亦参照江苏章程开办烟膏捐,“责成各厅州县总司其事,归并查办房捐内,由省垣总局于候补同、通、州、县中札委会办,每属一员,帮同编查,其收捐一切事宜统由各该厅州县妥为办理”,“销售烟膏一两酌定捐钱二十文,其逐日买土熬膏、随熬随售者,由委员督同董保查其生意大小,以定其每日捐数之多寡”,同时颁发标有店号和每日销膏数量、应捐钱数的执照,要求烟馆悬挂门首。

江宁省查办膏捐章程[N].申报,第10317号,1902—1—5:

2。

然而,讫至光绪二十八年八月(9月),虽由派办处、房膏局委员专办,清查造册,并经地方官示催再三,但宁属各州县应纳房、膏捐多未缴清。

对于房捐则地方绅商、铺户多有抵触,如江都县等“缴者寥寥”。

对于膏捐,一方面,由于“鸦片盛行各镇各乡,地方官无不以烟灯捐为正项出息”,举办膏捐后,“此项出息化私为公”论整顿吏治宜先加俸裁缺[N].申报,第10232号,1901—10—12:

1。

,州县官员总理其事必多拖延、敷衍;另一方面,江北各州县烟馆多为“无业贫民藉以糊口”而开办的小烟馆,一律抽捐则导致其“纷纷闭歇,游手无归,恐不免流而为匪,转为地方之害”。

为此,派办处、劝捐房膏局酌改办法:

房捐则“铺房行租在两元以上者每月照捐,由主客各半认缴。

凡行租不及两元,并各项手艺及小本营生资本在五十千文以内者,一概剔除免捐。

……至住家市房则无论城镇大小、行租多少著永远免捐,以示矜恤。

惟七月底以前应缴铺房、市房各捐须仍照前定章程一律清缴。

”酌办房捐[N].申报,第10583号,1902-10-4:

2。

膏捐则仿照湖北按土缴捐章程变通办理,自十月一日起,“烟馆一律免捐,改为就土征膏,责成土铺土商或认统捐,或包岁捐”护理两江总督李制军奏明续筹各捐折[N].申报,第10641号,1902-12-1:

2。

而至光绪二十九年九月底(1903年11月),驻镇江英国领事向南洋通商大臣端方提出“按土认捐”之法,“与烟台约章不符”,因此,端方饬令自十月一日起膏捐仍照苏属章程办理。

仍办膏捐[N].申报,第10998号,1903-11-30:

9。

派办处设立之后,房膏捐由于“捐章屡改,收数未能画一”铁良奏查明江宁司库局所进出款项折[N].申报,第11552号,1905-6-16:

10。

,当时曾有预计“苏属房膏捐岁可得钱一百万串,宁属房膏捐则仅得十之二三”典捐难办[N].申报,第10416号,1902-4-20:

2。

除房膏捐之外,派办处司道还议定了其他一些捐税筹款项目,如田房契税加收钱六十文,典行按典金每月提息二厘,小车月捐二百文,等等。

此外,派办处还应刘坤一要求对开办印花税、报国彩票进行了合议。

对于印花税,江楚会奏时即作为“采用西法十一条”中建议清政府“斟酌妥议举办”的一条。

此后,刘坤一以印花税“活泼公普”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刘坤一遗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59:

2628。

,札催有司妥为筹办。

光绪二十八年四月(1902年5月),直隶候补道陆树藩请外务部代奏“印花税条陈”,硃批依议。

随即外务部会同户部请总税务司赫德拟订了“印花税办法七条”,并咨行地方督抚覆议。

五月(6月),刘坤一札饬金陵厘捐局和苏州牙厘局对赫德办法进行讨论并“于拟章内将办法分别登注,以备采择”江督刘札行派办处议行印花税办法文[J].政艺通报,1902(3):

13。

对厘捐、牙厘局议拟的印花税章程条款,刘坤一又批示:

“察核所议持论平允,拟章亦复有条不紊,皆切实可行。

惟事属创始,考究不厌精详,仰候抄折札饬宁、苏派办处及镇、沪两关道再行察酌。

”⑧席裕福,沈师徐.皇朝政典类纂,卷95,征榷13,杂税[M]//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89辑.台湾:

文海出版社,1966:

343,349。

为此,宁、苏派办处先后遵议详覆,对金陵厘局原折拟章逐条参酌、分别登注,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有如:

印花税则、收税项目及试办章程在奏定开办时必须遍行刊布;开办之初,除在省会设总局外,各州县暂不设分局、子口,以各地原有盐、厘局所或地方官兼办;田房契税与牙帖原属国家正税,应循照旧章认真办理,不必改行印花;民间自行黏贴、勾抹的通行印花应“免其加罚、从宽试办”⑧,等等。

然而,这一时期开办印花税事宜在苏、宁两属虽经各处反复商议、拟章筹办,但至光绪二十九年三月(1903年4月)清廷以“时事艰难,民情困苦”为由谕令“试办印花税事属创行,恐滋扰累,著从缓办理”三月十五日行在内阁抄奉上谕[N].申报,第10768号,1903—4—14:

1。

报国大彩票是御史徐堉在光绪二十九年二月(1903年3月)奏请开办,经户部覆准,由政务处咨行沿江沿海各省督抚,以沿海沿江各省彩票“零星分办,无裨要需”,提议朝廷“归总举办”户部遵旨议覆开办国家大彩票折[N].申报,第10779号,1903—4—25:

1。

,拟“共设票一百兆张,每张售银十两,共得银一千兆两”咨行大票[N].申报,第10742号,1903-3-19:

2。

有学者认为这实质上是“朝廷与各地方督抚争利”,因而“遭致各省督抚反对而最终作罢”,这“揭示出了其时清廷权力的衰微与地方大员坐大后的各自为阵”刘力.晚清彩票述论[M].四川大学博士学位论文:

165。

而在地方的反对意见之中,最具代表性的观点则是江宁、江苏两藩司及两派办处的会商意见。

他们认为:

因设票集银之多、阅时三五年之久,筹办报国彩票毫无把握,且“彩票即赌会之类”,“徼幸之流征逐于其间,殊于世道人心大有关系”,更“不宜以国计所关讬诸画饼,无益饷需,徒伤政体”,故此明确表示“江南尚不欲作此苟且之图”江宁江苏两藩司江南江苏两派办处司道会详遵议报国大彩票碍难举行文[J].政艺通报,内政通纪卷三,1903(7):

14。

对此,宣统元年十月(1909年11月),江苏咨议局在讨论“禁绝彩票”议案时曾有评价说:

“光绪二十九年,宁苏两藩司及两派办处司道会详驳议报国大彩票‘殷殷于世道人心之大有关系,反覆于徒伤国体之无谓’,立论宏远,志堪嘉尚。

”江苏议员姚文柟、穆湘瑶严禁彩票说明书[N].申报,第13228号,1909—11—30:

18。

(二)开办学堂,规划体系

光绪二十九年六月(1903年8月),派办处在一份文稿中对其机构设立的目的、职能及运作机制有过一段简要的表述,即所谓:

“江宁自光绪二十七年以来举行新政,特设派办处,以为汇总之区。

若房膏捐局、各学堂、学务处皆所筹办而分布之者也,每于二五八堂期,司道等于此会议谋定后行。

”江南派办处议办自来水详文[J].申报,第10897号,1903-8-21:

9。

那么,规划体系、创办各级学校、主持学务工作是派办处处理新政事务的重要内容之一。

就“育才兴学”而言,江宁、江苏在清末新政之前,出于培养洋务专门人才目的或顺应维新变法潮流的新式学堂已渐次筹办并初具规模,教育改革初露端倪,如创建江南水师、陆师学堂,改革江宁储才学堂,筹办江南高等学堂、江宁农务学堂、上海工艺学堂,等等。

至刘坤一、张之洞会议新政奏稿、统筹改革全局之时,他们将《变通政治人才为先遵旨筹议折》作为会奏第一折,明确了“育才兴学”为“图治之首务”,并从“非育才不能图存,非兴学不能育才”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张之洞全集[M].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1406。

,“变法莫重于学校”的认识出发,在学制、课程、考试、选拔、游学、译书以及变通科举、停罢武举等方面提出较为系统、全面的建设规划和改革建议,且其“所陈人人知为先务”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刘坤一遗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59:

2289。

至光绪二十七年八月(1901年9月)清廷下兴学诏,“除京师已设大学堂应切实整顿外,着各省所有书院,于省城均改设大学堂,各府、厅、直隶州均设中学堂,各州、县均改设小学堂,并多设蒙养学堂”,“着各该督抚、学政,切实通饬,认真兴办”⑧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宣统两朝上谕档:

第27册[M].桂林:

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

176,213。

,在全国掀起学制改革和普兴学校的巨潮。

清廷兴学上谕颁行十天后,山东巡抚袁世凯上《奏办山东大学堂折》,拟“先于省城改设大学堂,以为之倡”,大学堂内“分斋督课”,先开办备斋(略如小学)、正斋(略如中学),正斋学生毕业后设立专斋(略如大学)袁世凯.奏办山东大学章程折[C]//璩鑫主,唐良炎.中国近代教育史资料汇编,学制演变.上海:

上海教育出版社,1991:

41。

十月(11月)政务处将袁氏的奏章“通行各省,立即仿照举办,毋许宕延”⑧。

为此,刘坤一“恐落山东之后”李明勋,尤世玮.张謇全集(3)[M].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

1653。

,加快推进兴学进程,行催司道、札委专员“妥速筹议详办”。

十一月初(12月),刘坤一札饬派办处“将省垣各书院分别改设学堂,并委潘芸荪(学祖)观察综理一切事宜”延访通儒[N].申报,第10332号,1902-1-20:

2。

,总办江南高等和中、小学堂。

由此,江宁兴学全面启动。

派办处的兴学事务基本上是依据江楚会奏第一折所设计的兴学规划来开展的,同时也参考了山东学章、张謇《变法平议》、罗振玉《学校政纲》《学政私议》和夏偕复《学校刍议》等文本中的兴学设计与方案。

其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方面:

1.参与兴学集议。

江楚会奏变法之后,刘坤一、张之洞双方本意继续采用协商共举的方式推进兴学进程。

如,光绪二十七年十月(1901年12月)会派人员赴日本专题考察学校教育;光绪二十八年正月(1902年2月),在江宁共设“江楚编译局”,编纂教科书;九月(10月),刘、张联名请军机处代奏建议学堂毕业生“准作为进士、举贡、生员”并请科举“分场发榜”③④⑧苑书义,孙华峰,李秉新.张之洞全集[M].石家庄:

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

2227,10308,4186,1518~1520。

等等。

而面对兴办学堂“事属创始,时议纷纷”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刘坤一遗集[M].北京:

中华书局,1959:

2287。

,又“虑宗旨不一、程度不齐,易滋流弊”③的情势,刘、张期望通过组织官绅集议筹商,来实现“庶学制、教程可期画一,邪说诐行无自萌生”的兴学效果④。

为此,早在刘、张议商新政奏稿期间,光绪二十七年五月(1901年7月),张謇、沈曾植、缪荃孙曾代表刘坤一赴武昌“商复新政谕旨,并筹兴学事”事见《啬翁自订年谱》,《张謇全集》(8),第1017页。

武昌之行张謇《柳西草堂日记》记为五月事,《年谱》误为七月,据缪荃孙《艺风老人日记》核对,时在五月。

,与张之洞“所谈甚多,惟小学校必可立。

”⑨李明勋,尤世玮.张謇全集(8)[M].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

504,508。

对此,报载:

“现闻黄仲弢、叔庸昆季及张季直、缪小山诸司曹已先后应聘来鄂,从此学校振兴,人材蔚起,不难拭目俟之矣”讲求学务[N].申报,第10159号,1901—7—31:

2。

清廷颁兴学诏之后,应刘、张之邀,缪荃孙、张謇、罗振玉、黄绍箕等在江宁与派办处司道一起共商兴学事宜。

缪、张、罗、黄是当时江鄂双方都十分信任乃至推崇的精英人才,都曾以“讲才时务”“讲求东西各国政治教育各门学术”⑧为由被列入了光绪二十七年十二月(1902年1月)和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1903年1月)张之洞“胪举人才折”和“保荐经济特科人才折”之中。

其时,缪、张正执掌江宁钟山书院和文正书院,黄则任两湖书院监督。

官绅在江宁集议兴学先后有三次:

第一次集议是在光绪二十七年九月九日至二十四日(1901年10月20日至11月4日),张謇、罗振玉先后至江宁,会同缪荃孙一起,与派办处恩寿、汪嘉棠,督抚洋务文案施炳燮,商务局、译书局总办刘世珩,江宁凤池、尊经书院山长秦际唐、张仲炘,陆师学堂总办俞明震以及曾任尊经书院山长、江南高等学堂总办的蒯光典等就办学方针、教材编译、课程设置等问题进行了反复商讨。

官绅之间达成兴学共识:

一是“论学校尚近,主中宾外,不废诵读,是定向方针。

”⑨二是,九月初江宁首先设立译书局,刘世珩任总办,缪荃孙、张謇任总纂。

官绅商定由江鄂共设编译书局,增加黄绍箕为总纂,“课书审定属之”,由罗振玉负责“译师范及中小学章程”刘坤一致张謇函[C]//中国国家:

笺素珍赏——国家图书馆藏近现代百位名人手札.北京: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

16。

,并“驻沪照料译印各书”设译书局[J].浙江五日报,1902

(2):

9。

三是,张、缪、罗、刘等以罗振玉所办东堂总教习藤田丰八提供的日本学校课程设置资料,“商订寻常、高等二级小学校、中等学校课程”④⑤⑨李明勋,尤世玮.张謇全集(8)[M].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

509,517。

,并由罗氏在其所办的《教育世界》第十六、十七册上发表。

第二次集议是在光绪二十八年二月十九日至三月七日(1902年3月28日至4月14日)。

此前,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初四日(1901年12月13日)至光绪二十八年正月十二日(1902年2月19日),罗振玉受刘坤一、张之洞共同委派,率团赴日本调查教科书编译并考察教法、管学事宜。

归国后,罗振玉在教育世界社印行《扶桑两月记》《教育赘言》,撰成《日本教育大旨》《学制私议》,并“首谒文襄(张之洞),文襄接见五次,嘱于督署、学务处为幕府及各学堂提调、教习与守令演说教育事十日。

所拟教育制度允商江督会奏。

”罗继祖.永丰乡人行年录[M].南京:

江苏人民出版社,1980:

22。

同时,刘坤一幕府与派办处司道及缪荃孙、张謇等,在是“省、府、县学校(即大、中、小学)并建”,还是“先建中小学、师范”的问题上产生意见分歧李明勋,尤世玮.张謇全集(3)[M].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2012:

1653。

为此,张謇、罗振玉应刘坤一电招再次赴江宁商谈学务。

期间,一是,张、罗拟“兴学条程”呈督府,并代刘坤一草拟《学制奏略》文稿。

④相关稿本拟由罗振玉带回上海,至三月下旬与由温州回武昌道经上海的黄绍箕合议后,转呈张之洞修改,并拟以江鄂会奏名义上奏。

二是,张、罗谒见刘坤一,“定先立师范、中小学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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