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粮供应站办公场所规划设计工程doc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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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粮供应站办公场所规划设计工程doc资料
市军粮供应站办公场所规划设计工程
竞争性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
合肥市军粮供应站办公场所规划设计工程
项目编号:
2014-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
合肥市军粮供应站办公场所规划设计工程
2
委托人
合肥市军粮供应站
3
招标方
名称:
合肥市军粮供应站
地址:
合肥市大通路
4
项目名称
合肥市军粮供应站办公场所规划设计工程竞争性招标
5
项目编号
2014-01
6
项目预算
待定
7
付款方式
中标方(设计单位)完成设计方案并通过招标方评审认定后,支付合同价的50%,待设计方案经施工方确定可以施工后,支付剩余的50%。
8
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9
投标时间
招标方指定时间
10
投标地点
招标方指定地点
11
工期
中标后十个工作日内
12
投标方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
13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
14
答疑
北京时间:
2014年9月17日15点30分前接受书面答疑(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方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该文件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方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
投标方应主动查询。
15
勘察现场
☑自行勘察
16
标书份数及要求
投标文件: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密封提交。
17
投标时效
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
北京时间2014年9月17日15:
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谈判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18
评标办法
有效最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19
业主单位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葛勇、李军。
电话:
64482742、64451409,工作时间,不含节假日。
20
其他
未在谈判规定时间(北京时间:
2014年9月17日15:
30)前办理投标文件接收手续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现金现场缴纳),投标行为无效。
投标文件及保证金接收人:
李军电话:
64451409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2014-01.项目名称:
合肥市军粮供应站办公场所规划设计工程
2.项目地址及内容:
合肥市军粮供应站将对大通路口的新址办公场所进行装修,现需对该场所进行施工图规划设计,具体设计内容及相关要求见附件六:
需求。
3.项目设计中的具体要求需充分征询招标方意见,设计成果必须经招标方认可,否则不予支付设计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须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
(本地化服务能力是指以下条件之一:
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人员;在本地具有固定的合作伙伴;在本地注册成立。
)
4.有相关类似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必须提交的谈判资料(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授权书原件(详见附件一)(投标授权人或法人代表参加投标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2.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4.提供建筑装饰工程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提供近3年内(以公告发布时间推算)本单位承接并完成此类装饰工程的设计合同1份,设计费用金额不小于15万元(项目的工程造价需在500万元以上);(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6.提供该项目详细设计方案(须有针对性);
7.投标函、报价书(报价表)、履约保证金退还声明等;
8.其他投标认为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注:
以上所有资料原件需带至谈判现场备查,凡不能按要求提供原件进行核查的,即作废标处理;上述材料未能按要求提供的,视同不能响应招标要求,即作废标处理;上述要求提供的资料须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即作废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代表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投标活动;我单位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北京时间:
2014年9月14日-2014年9月17日。
(上午8点30分-11点30分,下午2点30分-5点30分)
(2)报名地点:
合肥市军粮供应站(铜陵路279号)
联系人:
李军,电话:
64451409
(3)请感兴趣的投标人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法人委托授权书(附件一)及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我单位报名。
未经报名的公司,投标无效。
五、投标截止及谈判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4年9月17日15:
30
六、谈判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参加谈判的投标人应在谈判开始之前,提交规定金额的谈判保证金(金额要求见谈判须知前附表),作为谈判的一部分。
2、成交人须在合同签订前向发包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可采取现金或转账的形式缴纳至下列指定银行:
收款单位:
账 号:
开户银行:
收据开具部门:
联系人:
电话:
3、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有权取消该授标。
在此情况下招标方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4、合同服务期满后履约保证金退还(无息)。
谈判保证金退还单位名称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
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报价。
(2)成交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b.根据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3)下轮报价高于上一轮报价。
(4)有下轮报价权的投标人放弃下轮报价的。
(5)资格后审中用虚假资质文件等方式谋求中标的。
(6)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七、评审方法及标准
1、本次谈判活动将采用有效最低价方法评审,通过评审选定壹家单位。
有效最低价法:
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即在全部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包含资格条件、采购内容、供货方案、付款方式、工期以及谈判过程中对以上内容的补充和修改等)前提下,根据各家最终承诺报价由低到高确认第一成交候选人。
如果最终最低报价出现两家以上,则且均通过谈判小组评审,则采取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
“有效最低价”主要考虑:
①报价是否响应本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②报价是否会降低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质量、供货期、服务内容、功能要求;
③是否有重大缺项漏项或错项。
本次投标报价计算依据是以《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为基准进行总价报价。
2、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工作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谈判小组应取消该投标人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人递补,以此类推。
3、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八、投标人须知
1.投标人的报价应含有所投服务的所有材料、劳务、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义务等一切应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
所有涉及环评的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2.投标人应自行对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投标人应对不清楚或疑问之处书面提出答疑,并要求业主单位给予答复,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
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业主单位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业主单位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
业主单位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谈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
4.为保证谈判活动顺利进行,投标人应派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答疑,授权代表必须到达谈判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
5.谈判小组将与投标人就一次报价、施工方案(须有针对性)、材料选用及维保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
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
6.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初审合格的所有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除成交人的成交价进行公示以外,各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均予以保密。
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能要求投标人进行多轮报价。
多轮报价时,给予每个合格投标人相同的机会。
7.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的补充资料或证明材料。
投标人总价和各子项单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做无效标处理。
8.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有下轮报价权的投标人不得放弃下轮报价、投标人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9.若成交单位因地方劳务协调等问题,不能顺利开工,在此情况下我单位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谈判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10.投标人在施工中负责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责任事故。
11.投标人对本函如有不清楚之处,请及时与招标方联系,招标方将尽快予以答复。
九、确定成交人
1、谈判小组首先将对各投标人基本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谈判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初审,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将不参与谈判。
2、投标人通过抽签方式产生谈判排列顺序,谈判小组将按顺序分别与投标人就投标报价、供货方案、材料选用及维保服务等内容进行谈判。
投标人最终承诺报价是签订合同的依据。
3、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初审合格的所有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除成交人的成交价进行公示以外,各投标人的技术资料、价格、评分明细(排名)、总得分和其他信息均予以保密。
谈判并不限定只进行二轮报价,如果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多轮报价。
在谈判内容不做实质性变更及重大调整的前提下,投标人下轮报价不得高于上一轮报价。
4、投标人投标报价与公布的预算价(或控制价)相比降幅过小,或投标人投标报价明显缺乏竞争性的,评委会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5、谈判小组根据详细评审的结果确定成交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经谈判小组评审确定的成交候选人名称和成交金额。
6、如谈判小组认为有必要,可以对排名第一位成交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资格后审。
如果确定第一位成交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依次对其他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排名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成交条件的,招标方可以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以重新谈判。
7、不接受最终审查或在最终审查过程中提供虚假资料的成交候选人,成交候选人资格将被取消,同时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十、废标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谈判小组有权宣布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有效投标人数量不足,导致本次谈判缺乏竞争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报价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谈判小组评审后一致认定应予废标的。
十一、合同签订
1、成交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否则按废标处理,由候补中标人按排名递补。
招投标双方应按照谈判文件、报价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成交人不得再与招标方签订背离合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