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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技术管理规定1031

 

 

XXXX【2014】**号签发人:

XXX

 

山西XXXXXXX煤业有限公司

《技术管理规定》

矿属各单位:

为搞好矿井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矿井技术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实现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1、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做好企业技术管理工作,建立严密的工作秩序,特制订本规定。

2、技术管理工作按照职责范围实行专业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

3、技术部门在技术矿长的领导下,统一组织煤矿的技术管理工作,并对各个专业的技术工作提供支持、考核与评价。

4、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煤业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在不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执行本规定。

第二章组织体系建设

矿成立技术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XXX

常务副组长:

XXX

副组长:

XXXXXXXXXXXX

成员:

XXXXXXX

第三章煤矿技术管理职责范围及职责划分

(一)矿级领导的管理职责的划分

1、矿长:

负责重大技术问题决策,科研经费的投入。

2、技术副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对煤矿技术管理负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主要负责采掘技术、地测防治水、一通三防专业技术管理工作,负责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

3、生产副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主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主要负责生产计划的安排实施及技术措施在现场的落实。

4、安全副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全矿安全工作,是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

组织职工进行培训和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工作。

负责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解决有关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5、机电副矿长:

在矿长的领导下分管全矿机电、运输技术工作,负责全矿机运设备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全矿机运工作计划,对全矿机运工作进行总体安排。

负责督促制定机运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各种设备台帐、机运档案、管理好各种机运图纸。

对各种设备选型、安装进行现场指导。

负责组织调查、处理机运事故,及时提交事故报告。

6、通风副矿长:

通风副矿长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一通三防”技术工作第一责任者,对本矿安全生产“一通三防”技术工作负责。

(二)各单位职责的划分

1、技术科职责

煤炭生产许可证及其他各项证、照办理及年检工作;编制年度及月度矿井生产接续、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编制、矿井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矿井技术规划;负责矿井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各种图纸及其他各项技术资料的提供;矿井采区设计、巷道与三角门的设计;组织各项技术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及措施的审批。

2、地测防治水中心职责

地质组:

提供地质资料;编制地质预测预报、“三书”(采区地质说明书、工作面回采地质说明书、掘进巷道地质说明书);编制矿井防治水计划、年度防治水计划、防治水长期规划;储量管理;地质内业资料整理与分析等工作。

测量组:

采掘图纸的填绘;掘进巷道各种技术参数的标定;编制发放开窝、透窝及其他各种通知单;地面沉降量观测;各种测量内业资料的整理等。

探水队:

探水队负责井下水文地质异常区和采空区等处水文地质情况的勘探工作,负责钻具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做好探放水工作总结以及资料的归档工作;及时更新各种防治水图纸资料和其它相关技术参数;负责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

3、生产科

重点把握日常安全生产工作全面的协调和组织;救灾演习计划的组织与总结;编制“雨季三防”及“冬季三防”相关文件并及时下发;对作业规程及措施现场落实、整改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组织井下现场会的召开及现场各项措施制定的指导工作等。

4、安全监察科

安全生产工作各种日常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负责对探放水情况、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各种安全技术资料上报工作。

5、通防科

矿井“一通三防”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编制矿井一通三防工作计划;煤层注水设计;通风系统、通防设施的设计;矿井瓦斯鉴定;矿井反风演习计划的编制及总结;各种通防图纸的绘制;负责各种通防技术资料整理及上报工作。

6、机电科

矿井安技措资金计划的编制;供电设计;各种机电措施的制定;机电图纸的绘制;负责各种机电技术资料整理及上报工作。

7、运输工区

运输设计;运输方面措施的制定;运输图纸的绘制;负责各种运输技术资料整理及上报工作。

8、采、掘区队

采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学习;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及时补充措施;掘进中、腰线及工程质量的管理。

第四章日常技术管理规定

1、安全、生产、技术相关单位技术管理人员每月28日参加由技术矿长组织的技术例会,总结和布置有关技术工作。

2、所有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技术科首先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施工单位进行编制。

3、所有的工程开工前必须有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

设计部门按时提供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地质部门提供地质说明书;机电科提供供电设计;通防科提供通风设计;运输工区提供运输设计;各单位接收到技术部门通知单两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完毕。

所有的设计及地质说明书必须签字齐全后再提供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于开工前五天将作业规程审批完毕,开工前三天必须贯彻学习、考试完毕,然后报送相关部门及领导。

4、井下所有巷道的开窝,必须由地测部门定位、放线,任何人不得手指开窝。

临时中、腰线标定后,当巷道向前掘进4-8米后,必须用仪器重新标定,并检查标定的正确性。

测量人员必须将定位、放线情况现场向施工单位技术员进行移交。

正常施工阶段,巷道中、腰线的检查、调整由测量部门负责,平时由区队技术员延线,测量组每50—60米对中、腰线及测点校验一次,中腰线点应成组设置,每组不得少于3个。

各类巷道的测量标志必须妥善保护,遇有损坏或疑问时,区队要及时通知测量人员重新标定。

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时,区队要积极配合并做好移交工作。

地质测量部门要随时掌握工程进度和巷道揭露情况,搞好内业资料整理。

所有采掘工程揭露情况必须及时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所有巷道施工结束前,技术科必须在迎头做好测量点并及时填图。

5、工程设计一经批准,必须按照设计施工,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设计。

如因地质构造变化,需要修改设计,必须征得设计人员及相关矿级领导同意后再进行修改,并报上级批准。

6、地质部门要搞好预测预报,及时发放各类通知单。

施工单位接到通知单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施工。

7、机电设备布置,通风与防尘均需有设计,并按规定审批程序审批后实施。

8、凡属矿机电安装、维护、保养、使用、检修方面的技术资料、图纸、说明书等均由机电技术员整理、补充、建档。

9、各单项工程、包括设计、施工、安装、检修(大型固定设备大、中修)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并存档。

10、新安装设备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原始状态、性能、检修内容及记录,检修质量标准、施工组织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等均有存档。

11、对各类机电工程的设计和图纸资料的更改,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报批,并将改动情况存档备查。

自行设计、测绘的图纸必须符合设计规定,有关人员审核后,应在图纸上签字,方可实施,并留有存档。

12、机运技术人员组织对机电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测定、测试(绝缘、接地电阻等)按规定每周到各系统环节检查、调查、分析、判断现场设备运转情况,及时提出检修整改建议(变压器的负荷分配、供电系统的调整、设备的预防检修及故障处理等)。

13、机运技术人员及时参与解决机电、运输出现的紧急情况(全矿井停电、绞车停运、皮带机停转、漏电等)和技术难题。

第五章作业规程编制管理规定

一、编制依据

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根据批准的采区设计或施工设计和批准的地质资料等材料编制,并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生产技术管理规定》以及煤矿质量标准化等有关规定。

二、编制要求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按照符合实际的原则编写,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和先进的管理技术,文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设备选型要有计算基础。

2、作业规程编制按设计部门提供的设计资料,结合地质部门编写的地质说明书,机电、运输、通防提供的各单项设计等内容,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编制。

3、编制者在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本单位的意见,要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编制格式按本矿2013年下发的作业规程的规范样本进行编制。

三、作业规程的审批、打印

1、各辅助单位接到设计资料后,必须及时安排技术人员编制各单项设计:

地质部门提供地质说明书、机电科提供供电设计、通防科提供通风设计、运输工区提供运输设计,为施工单位提供时限以接收到技术部门设计资料为准两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完毕。

所有的单项设计及地质说明书必须签字齐全后再提供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接收到各辅助单位提供的相关单项设计资料后及时编制作业规程,并请示技术矿长进行组织会审。

2、当班应急临时作业施工措施,工期不超过1天的作业措施,也必须严格按照审批及签字的程序进行。

3、逐级签字传阅的作业规程及措施按程序进行审批,审批者当天必须审批完,应急安全技术措施接到后应及时审批,不准压着不批。

会审的作业规程,会审人员必须准时到会,不得缺席。

4、作业规程修改完毕审批后,施工单位要立即打印并及时签发。

四、作业规程的修改

因地质或生产条件变化与原作业规程不符,或作业规程不适应现场作业时,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及时修改作业规程,补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有关部门审批后,贯彻到每个施工人员,没有接受传达贯彻人员,不准下井作业。

作业规程每月要进行一次复审,并做好复审和贯彻记录。

五、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技术审批程序的规定

1、凡用于施工的图纸、技术各类通知单、安全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等必须按照下列规定进行审批,不经审批的不准用于施工,无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严禁开工。

(1)、图纸必须经审核人、科长、技术矿长、矿长审批签名。

审批程序为:

制图→审核人→科长→技术矿长→矿长

(2)、用于生产的各种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单、内业资料必须由设计人、审核人、科长、技术矿长审批签字后下发。

审批程序为:

现场负责人(编制通知单人)→审核人→科长→技术矿长

(3)、技术科根据矿生产计划下发由技术矿长签发的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各类施工通知单。

计划外工程由生产科在组织召开现场会安排工作的同时安排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科、通防科、机电科、生产科、安全站、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技术矿长审批签字。

审批程序为:

1一般性的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科→生产科→安全站→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技术矿长

2条件比较复杂的工程措施编制

生产科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各辅助单位及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并拿出方案→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负责人→技术科→通防科→机电科→运输工区→生产科→安全站→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技术矿长

(4)、现场出现紧急情况,不及时处理随时会危及安全生产的,因施工单位来不及制定书面措施,可由矿值班领导根据现场情况制定临时性措施汇报给调度室(调度人员做好记录),并在现场指导落实,直至现场问题得以解决。

(5)、井口或井下动火安全技术措施除按照“审批程序②”执行以外,最终必须经矿长审批。

回风巷严禁动火。

(6)、机电科、运输工区、通防科相关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审核人、单位负责人、机运副总(通风副总)、生产科、安全站、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审批签字。

①一般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人→单位负责人→机运副总(通风副总)→生产科→安全站→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

②复杂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由生产矿长(专业组)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各辅助单位及施工单位召开现场会并拿出具体方案→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人→单位负责人→机运副总(通风副总)→技术科→生产科→安全站→机电副矿长(通风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

(7)、作业规程会审人员为:

施工单位负责人、机电科、运输工区、通防科、技术科、生产科长、安全站、通风矿长、机电矿长、安全科长、生产矿长、技术矿长、矿长。

(8)、作业规程审批:

①作业规程审批程序为:

设计组(提供设计委托书)→地质组(地质说明书)、通风工区(通风设计)、机电科(供电设计)→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规程)→技术科、生产科、安全站(初审)→技术副矿长组织作业规程会审人员进行会审→技术科(提出作业规程会审意见工区技术员修改作业规程)→报送公司技术部、生产部、安全部会审→按照公司反馈意见进行修改→施工单位技术员(定稿、审批打印)→施工单位组织从业人员学习、考试→将学习、考试记录报安全站备案。

②生产科和矿领导在布置工程施工或作业的同时,要布置编制作业规程,各辅助单位接到技术相关通知单后,必须及时安排技术人员编制各单项设计:

地质部门提供地质说明书、机电科提供供电设计、通防科提供通风设计、运输工区提供运输设计,为施工单位提供时限以接收到技术部门通知单为准两个工作日内必须提供完毕。

所有的单项设计及地质说明书必须签字齐全后(包括分管领导签字)再提供给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接收到各辅助单位提供的相关单项设计资料后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作业规程编制完毕,交到技术科进行初审,并请示技术矿长进行审批。

各单位没有按照规定时限完成单项设计或作业规程编制的,严格按照奖、惩规定内规定的相关处罚事项进行处罚。

③作业规程编制完毕后,先提交到技术科、生产科、安全站进行初审,审查是否漏项,是否按样本编制,是否符合技术设计原则,是否结合现场,不符合要求的重新编制;然后将审查合格的作业规程报请技术矿长决定是否会审。

④一般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部门集体会审,如需传阅审批,必须由技术矿长批准。

⑤传批的作业规程严格按程序审批,审批者当天必须审批完,不准压着不批。

⑥作业规程的会审严格按照规定的人员参加,所有会审单位人员必须按照通知的时间准时到会,不得迟到,不得缺席。

⑦采掘作业规程的会审记录由施工单位进行整理,根据会审意见,编制会审记录,补入作业规程。

⑧作业规程审批完毕后,施工单位要立即打印下发。

一般下发到:

施工单位、通风工区、生产科、技术科、安全站、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技术矿长,份数不少于8份。

2、凡按规定需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审批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不经审批的严禁施工。

六、作业规程的贯彻、考试

1、开工前三天由施工单位区队长组织,技术员向本单位全体人员贯彻作业规程,同时学习《煤矿安全作业规程》以及有关规程规定条文,考试合格者方可下井作业。

2、当班应急或临时措施,工前会上必须由技术员传达到每位职工,本人贯彻签字后,方可下井作业。

七、作业规程的监督、检查及落实

1、由技术矿长组织技术、安全等部门每月对全矿作业规程审查一次,并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补充。

2、作业规程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按照执行,需修改的报技术矿长批准,方可执行。

3、特殊情况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按《技术作业规程管理规定》中的要求执行。

第六章矿井测量技术管理规定

1、地测部门在进行联系测量工作前,应编制施测方案,报上一级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并明确专人全面负责该项工作,重大的联系测量设计应报公司批准。

2、地测部门进行重要井巷和贯通距离3000m以上的贯通测量工作前,要选择合理的测量方案编制贯通测量设计书并报上一级生产管理部门审批,两井间的贯通测量设计要报公司审批。

3、地测部门凡掘进巷道距其它井巷、硐室、老塘及水、火、瓦斯等危险边界,当岩巷中剩20~30m,煤巷中剩30~40m,快速掘进剩余50m时(或提前2天),都要提前向矿井有关单位发出透窝通知单。

4、当掘进工作面从巷道、工作面和危险区域附近通过时,其间距小于巷道高度的四倍时,应向有关单位发出过危险区通知单。

5、各贯通工程透窝后,要在一周内联测,重要贯通测量完成后,还应进行精度分析。

6、测量人员要严格按照设计部门给定的通知单要求实施放线,无通知单不得放线。

7、巷道开窝4~8米,用罗盘放临时线后,由测量人员使用仪器放中、腰线,以后每50—60米延测一次,放线后由工区技术员负责延线,测量人员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工作,对不按测量给定的中腰线施工的工程,给予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单,不及时整改的工程不算进尺并做出相应的处罚。

8、测量给定的中、腰线点,施工单位必须保护好,对破坏测量导线点的,对于施工单位主管及技术员及时做出相应的处罚。

9、井下躲避硐室、水仓、矸石硐室等所有巷道的开窝、拨门,必须有开窝通知单,并由地测部门定位、放线,任何人不得手指拨门。

地测部门要搞好预测预报工作,施工单位接到预报和通知单后,要掌握好进度,施工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止各类事故的安全措施,并贯彻执行。

通防科要编制透窝措施,做好透窝后通风系统调整和配风工作,采掘工程通过危险区域或透窝后,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10、巷道贯通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及矿里下发的《技术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通风、测量、支护、放炮等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精确透窝。

11、回采工作面停采线位置、掘进巷道停头位置,由测量部门按设计发出的通知单给定,任何个人及施工单位不得越界超掘、超采。

12、矿井地测部门每周要定期进行周安全排查:

重点排查本周的测量贯通完成情况以及预计下周的主要测量工作和可能要透窝的地点、所剩距离等。

13、地测部门每月要定期把交换图上报到公司生产管理部门。

14、地测部门把测量的巷道情况及时准确地填绘到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第七章水文地质管理规定

1、切实做好水文地质工作,井下涌水量要定点、定时观测,及时分析其变化情况,水害预报必须及时,并下发到有关单位,做好预防措施。

2、对预计有水患的区域,防治水工程要有方案设计和施工设计,并及时审批,工作结束后要有总结报告。

3、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探放水钻孔必须有单孔设计,设计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的要求。

4、矿每月要组织一次防治水安全检查,对有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落实整改。

5、矿井各类防治水煤柱的留设,必须符合《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

6、地质管理工作的各类台帐、卡片、记录齐全,内容详细,书面工整,干净卫生。

7、为减少工作失误,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时,共同研究,集体会审把关,把研究结果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指导生产。

8、积极深入生产现场,认真收集外业资料,仔细分析整理内业资料,坚持内、外并举,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放通知单和处理。

9、要定期开好月度业务工作会,分析总结本月地质存在问题,研究下月工作,以便下月改进。

第八章设计及现场技术管理规定

1、要及时设计好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和单项工程设计,并且要做到各项设计技术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

2、要及时为采掘队提供开工、定向、调向设计,以便工区编写作业规程。

3、设计开窝巷道前,设计人员亲临现场察看情况,避免选定开窝位置不当,造成施工困难或留下安全隐患,因选择位置不当造成损失的追究设计人的责任。

4、当遇到地质构造变化,需要修改设计时,必须经设计人员修改后进行。

在特殊情况下,矿领导指令修改设计的,或改变施工方案的,事后必须通知技术科下发修改通知单。

5、井下所有工程作业前,必须有经过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作业规程(措施)施工,无作业规程(措施)施工的按“三违”处理,并按矿有关处罚标准给予罚款。

6、回采工程系统形成后,有生产科组织验收,并办移交手续,存在问题安排整改,验收记录会签后存档。

第九章图纸及图牌板的管理规定

1、认真搞好本职工作,对各种图纸要及时填绘,测点填绘要月月填写,每月3号前必须填绘完毕,不得推至下月。

2、填图要准确可靠,线条粗、细、长、短要符合规定,字迹工整,内容要忠实于原图,对疑问点位、空间交会和平面交会巷道要查清落实,表示分明。

3、所有图件必须集体会签。

4、做好图纸保管工作,对矿计划内的所需图纸,要及时下发,计划外图纸下发必须有科长和技术矿长签字,图纸发放时,接受人要签字登记。

5、上报集团公司的图纸及相关资料,每月25号前上报公司。

6、做好各种底图的保管工作,不得折叠、受潮、腐蚀,保持清洁,所绘图纸要专门登记造册,图纸要分类存放,并做好保密防水工作。

7、图牌板内容要全部打印,不能打印的要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有涂改现象,文字简明扼要,通俗易懂。

8、牌板吊挂在距离迎头50m处的行人侧的巷道帮部,放在专用图牌板架上,稳定可靠,与巷道保持平行。

9、图牌板上不得有积尘、煤泥等。

10、任何人员不得向图牌板上洒水。

11、吊挂图牌板处两米范围内不得有其它工具及杂物,以方便人员查看。

12、严禁任何人破坏图牌板。

13、图牌板框架及表面不得损坏。

14、图排版由施工单位负责吊挂、保护及清洁。

技术科负责提供及现场监督检查。

牌板内容

各采、掘施工单位牌板内容应包括:

采煤工区:

工作面布置示意图、工作面生产系统图、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示意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示意图、工作面支护布置示意图、正规作业循环图表、工作面综合防尘示意图、工作面监测监控系统示意图等图牌板;掘进工区:

巷道布置图、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综掘机掘进断面截割轨迹图)、设备布置图、临时支护示意图、监测监控系统示意图、供电系统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示意图、探放水钻孔设计图、允许掘进施工进度记录牌板等图牌板。

牌板中的图纸应根据施工现场的变化及时更新,布置合理,字体符合要求,内容齐全且整洁、美观大方。

第十章技术例会管理规定

1、每月28日下午15时,在矿调度会议室召开技术例会,特殊情况下另行通知。

参加人员:

采、掘、机、运、通各单位技术员(技术负责人),技术科正、副科长、地质、测量、设计人员,安全科、生产科技术负责人,各专业副总工程师,技术矿长。

2、参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应提前向技术矿长或地测副总工程师请假并经批准。

3、参加会议人员简要汇报本单位当前技术情况及当前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和下月将遇见及需要协调解决技术方面的问题。

4、技术科做好会议的组织、现场考勤及做好会议记录。

第十一章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规定

1、矿井根据实际情况,至少配备一名专业水文地质及防治水管理人员和若干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水文地质及防治水方面的相关工作。

2、根据本矿采掘接续情况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报公司审批后,逐步组织实施。

3、井下各种探放水工程必须有设计,并经矿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备案后实施。

4、矿井各类煤柱留设要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管理部门批准后实施。

5、矿井必须具备的水文地质图纸有:

矿井充水性图、综合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剖面图、水文地质综合柱状图、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6、矿井必须以矿井水文地质规程为依据,填制完整的水文地质成果资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

7、水情水害预报必须做到年有年报、季有季报、月有月报。

当地质条件、生产接续、作业计划变更时,要增加临时水情水害通知单。

8、建立和完善井上下水文自动观测系统。

9、开采煤层受到含水岩层威胁时,必须建立含水岩层观测系统,并编制专门设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10、汛期应按相关部门的要求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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