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试题及案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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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试题及案例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试题及案例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

每小题1分,共20分)

1.贸易条件改善的程度取决于征税国和出口国对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力,以及出口国是否对进口国征收进口税进行报复,一般情况下()

A.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大,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小,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大

B.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小,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大,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大

C.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大,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小,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小

D.征税国的影响力越小,出口国的影响力越大,则征税国征收进口关税对改善贸易条件的作用就越小

2.CPT和CFR相同的是()

A.属装运合同B.交货地点

C.费用划分界限D.提交的单据

3.不同商品贸易自由化程度也不同,表现在()

A.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工业制成品的贸易自由化

B.工业消费品的贸易自由化超过机械设备的贸易自由化

C.机械设备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农产品的贸易自由化

D.机械设备的贸易自由化超过工业消费品的贸易自由化

4.对生丝、棉花和羊毛等商品的计重方法可采用()

A.公量B.毛量

C.理论重量D.法定重量

5.滞期费是()

A.买方向卖方收取的因卖方延期交货而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B.卖方向买方收取的因买方延期交货而造成损失的补偿费

C.租船人未按约定日期完成装卸定额,延误了船期而付给船方的罚款

D.船方装卸太慢而向货方支付的赔偿费

6.一般说来,关境和国境是一致的,但有些国家在国境内设立自由港、自由贸易区和出口加工区等经济特区,这时候关境小于国境。

有些国家之间缔结关税同盟,因而参加关税同盟的国家的领土即成为统一的关境,这时候关境()国境。

A.小于B.等于

C.大于D.其他

7.海运提单和航空运单()

A.均为物权凭证B.均为承运人出具的承运货物的收据

C.均可背书转让D.均为提货凭证

8.无论是采用托收方式还是信用证方式,除个别来证另有规定外,汇票的受款人均应填写()

A.开证行与通知行B.开证行与保兑行

C.托收行或议付行D.通知行与议付行

9.仓至仓条款是()

A.承运人运输责任起讫条款B.出口人交货责任起讫条款

C.保险人保险责任起讫条款D.战争险责任期限起讫条款

10.商品的国际价值量的高低与劳动生产率呈反比,与劳动强度()

A.呈反比B.相同

C.呈正比D.不相关

11.一般地,大多数国家的关税结构是:

对工业制成品的进口征收较高的关税,对半制成品的进口税率(),对原料的进口税率一般,甚至免税。

A.最高B.较高

C.较低D.次之

12.信用证体现了()

A.开证申请人与开证行之间的契约关系

B.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C.开证申请人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关系

D.开证申请人、开证行和受益人三者间的契约关系

13.通过协议,获得某地区商品专营权的是()

A.代理商B.包销商

C.寄售商D.拍卖商

14.在谈判中自信、保守、刻板严谨,办事富有计划性,工作注重效率,追求完美,这种人属()

A.美国人B.德国人

C.韩国人D.阿拉伯人

15.对外贸易(ForeignTrade)是指一国或地区同别国或地区进行货物和服务交换的活动。

从国际范围来看这种货物和服务交换活动,就称为()

A.世界贸易B.服务贸易

C.货物贸易D.对外贸易

16.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汇票的付款人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如来证没有具体规定付款人名称,则理解为()是开证行。

A.收款人B.付款人

C.受益人D.付款行

17.在出口业务中,采用托收的支付方式时,汇票的付款人应填写()

A.本国出口人B.外国出口人

C.本国进口人D.国外进口人

18.新贸易保护主义是70年代中后期在世界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形成的保护思潮,其主要代表人物是()

A.凯恩斯B.李斯特

C.高德莱D.普雷维什

19.世界贸易组织对有关条款的修订,须经()多数票通过。

A.2/3B.3/5

C.3/4D.1/2

20.大卫·李嘉图的代表作是()

A.《国富论》B.《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

C.《域际与国际贸易》D.《投入——产出经济学》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每小题2分,共20分)

1.在关税同盟理论中关于贸易创造效应和贸易转移效应这两个概念是()提出的。

A.范纳B.西托夫斯基C.小岛清

D.德纽E.李普西

2.《2000年通则》与《1990年通则》相比,作出实质性改变的贸易术语有()

A.FASB.CFRC.DEQ

D.DAFE.DDP

3.各国制定对外贸易政策的目的是()

A.保护本国市场B.扩大本国产品的国外市场C.优化产业结构

D.积累发展资金E.维护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关系

4.下列哪几种票据必定是即期的()

A.商业汇票B.商业本票C.银行汇票

D.银行本票E.支票

5.汇票付款期限的规定方法有()

A.见票即付B.见票后若干天付款C.出票后若干天付款

D.提单签发日后若干天付款E.指定日期付款

6.1986年9月15日至20日缔约方部长会议上,通过了《乌拉圭回合部长宣言》。

宣言中,力求达到以下目的()

A.制止和扭转保护主义B.消除贸易扭曲现象

C.维护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D.促进关贸总协定的目标

E.建立一个更加开放的、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

7.英国伦敦保险协会所制定的《协会货物保险条款》规定可单独投保的有()

A.ICC(A)B.ICC(B)C.ICC(C)

D.战争险和罢工险E.恶意损害险

8.为防止运输途中货物被窃,应该投保()

A.平安险B.水渍险C.一切险

D.平安险加保偷窃险E.一切险加保偷窃险

9.进口附加税通常是一种特定的的临时性措施。

其目的主要有()

A.应付国际收支危机B.维持进出口平衡

C.防止外国商品低价倾销D.对国外某个国家实行歧视或报复等

E.作为一种特别关税

10.交易成立须经()等基本环节,它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

A.邀请发盘B.发盘C.还盘

D.接受E.签订合同

三、计算题(共4分)

我某公司装运50箱农业机械到汉堡港,每箱毛重120公斤,体积为120×45×32厘米,该货运费计算标准为W/M,10级,基本费率为230美元,另加燃油附加费25%,港口拥挤费15%,应付运费多少?

要求写出计算公式及计算过程。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简评综合发展战略理论。

2.简述FOB、CFR、CIF和FCA、CPT、CIP的主要区别。

3.简述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特点。

4.简述寄售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5.简述从价税的优点与缺点。

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结合我国的实际论述仲裁的优越性及确定仲裁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2.以进口配额为例说明非关税的特点,并论述如何突破非关税壁垒对进出口贸易的限制?

六、案例分析(第1题5分,第2题6分,共11分)

1.A向B发盘,发盘中说:

“供应50台拖拉机,100匹马力,每台CIF香港3500美元,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电复。

”B收到发盘后,立即电复说:

“我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但A未作任何答复。

问双方的合同是否成立?

为什么?

2.有一份CIF合同,出售小公牛,按CIF莫桑比克港口条件成交。

合同规定:

“半数价金有装船时支付,以换取装运单据;其余半数价金在到货时付清。

”后来货物因风险而损失,未能到达目的港。

买方则以此为理由而拒绝支付余数货款,双方发生激烈争论。

试问在上述情况下,买方有无拒付余数货款的权利?

为什么?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试题参考答案

课程代码:

00149

一、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A2.A3.D4.A5.C

6.C7.B8.C9.C10.C

11.D12.B13.B14.B15.A

16.B17.D18.C19.A20.B

二、多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AE2.AC3.ABCDE4.DE5.ABCDE

6.ABCDE7.ABCD8.CD9.ABCDE10.BD

三、计算题(共4分)

解:

根据求积载系数得出运费按M计算

运费=Fb(基本运费率)×[1+∑S(附加费之积)]×Q(总货运量)

=230×(1+25%+15%)×0.173×50=2785.3(美元)

答:

应付运费2785.3美元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5分)

1.答:

(1)它突破了以往的经济一体化理论的研究办法,强调应用与发展理论紧密联系的跨学科的研究办法;

(2)认为经济一体化是发展中国家的一种发展战略,不限于市场的统一;主张经济的相互依存发展必须以生产领域为基础。

(3)考虑到发展中国家实现经济一体化过程中的困难,把一体化看作是集体自力更生的手段和按照新秩序逐渐变革世界经济的要素。

(4)在制定经济一体化政策时,要进行综合考虑,密切结合本国和本地区的实际;反对外面强加的一体化。

2.答:

(1)运用的运输方式不同;前者仅用于水上运输,后者可用于任何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不同;前者在装运港,后者可在装运港或内陆出口地点。

(3)风险划分界限不同;前者以装运港船舷为界,后者以货交承运、监管为界。

(4)提供的运输单据不同;前者提供提单,后者提供证明货物已交承运人的通常单据。

(5)卖方投保的险别不同;前者只投保水上运输险峰,后者可投保各种运输险。

3.答:

(1)超保护贸易政策不仅仅保护幼稚工业,更多地保护国内发达的或出现衰落的工业。

(2)不再是培养自由竞争的能力,而是巩固和加强对国内外市场的垄断。

(3)不是防御性地限制进口,而是在垄断国内市场的基础上对国外市场进行进攻性扩张。

(4)不是保护一般工业资产阶级利益,而是保护垄断资产阶级利益。

(5)保护政策措施不仅有关税和贸易条约,还有其他各种奖出限人措施。

4.答:

(1)寄售是指委托人(货主)先将货物运往寄售地,委托国外一个代销人(受托人),按照寄售协议规定的条件,由代销人代替货主进行销售,在货物出售后,由代销人向货主结算贷款的一种贸易做法。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的寄售方式,与通常的卖断方式比较,具有下列几个特点:

(2)寄售人先将货物运至目的地市场(寄售地),然后经代销人在寄售地向当地买主销售。

(3)寄售人与代销人之间是委托代售关系,而非买卖关系。

(4)寄售货物在售出之前,包括运输途中和到达寄售地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寄售人承担。

(5)寄售货物装运出口后,在到达寄售地前也可采用出售货物的办法。

5.答:

一般说来,从价税有以下几个优点:

(1)从价税的征收比较简单,对于同种商品,可以不必因其品质的不同,再详加分类。

(2)税率明确,便于比较各国税率。

(3)税收负担较为公平,因从价税额随商品价格与品质的高低而增减,较符合税收的公平原则。

(4)在税率不变时,税额随商品价格上涨而增加,既可增加财政收入,又可起到保护关税的作用。

主要缺点:

(5)但在征收从价税中,较为复杂的问题是确定进口商品的完税价格。

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1.答:

(1)仲裁也称为公断是买卖双方按照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签定的协议,自愿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仲裁机构仲裁。

(2分)

(2)仲裁不同于协商和调解,也不同于诉讼。

仲裁既有自愿性的一面,又有强制性的一面。

(3)对于双方当事人而言仲裁比诉讼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仲裁员不是由国家任命的,而是由双方当事人指定。

(4)仲裁员一般是贸易界知名的人士或有关专家,比较熟悉国际贸易业务。

处理问题迅速及时。

费用也低。

确定合同仲裁条款时应注意的问题:

(5)首先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仲裁的地点,应力争在我国境内仲裁。

(6)在我国一般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及其分会负责对外贸易仲裁。

(7)根据我国先现行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8)必须根据我国的仲裁规则同时兼顾国际惯例及国际法律,公平合理地作出裁决。

(9)买卖双方应该在合同仲裁条款中明确仲裁费用由谁承担。

2.答:

(1)非关税壁垒是指关税之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

(2)非关税壁垒与关税壁垒相比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针对性。

(3)非关税壁垒比关税壁垒更能直接达到目的。

(4)非关税具有隐蔽性和歧视性。

(5)非关税壁垒种类繁多,但其中最常见的是进口配额制。

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额制,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限制。

(6)凡是在规定的期限内配额内的货物可以进口,超过配额不准进口或征收更高的进口关税或罚后再进口。

是资本主义国家实行数量限制的重要手段之一。

(7)针对进口数量配额的特点,出口国家可以通过限制出口数量,提高出口商品的档次、质量,从而提高出口商品的价值,最终出口数量减少的情况下,使出口总值不变甚至提高。

(8)除此之外,对于国别配额还可以通过第三个国家进行转口贸易来突破配额的限制。

六、案例分析(第1题5分,第2题6分,共11分)

1.答:

A与B之间的合同并未成立。

因为

(1)合同成立必须是一方发盘另一方作出有效接受。

(2)而B的接受并非有效接受,因A在原发盘中规定的装运日期是:

“订立合同后两个月装船”。

而B在接受中把它变为“订立合同后立即装船”。

对装船日期的变更视为实质性变更。

实质性变更是对发盘的拒绝构成还盘。

(3)即使A不作任何答复,合同也是不成立的。

2.答:

买方无权拒付余数货款。

因为:

(1)CIF条件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失由买方负责。

(2)CIF属象征性交货,卖方已提供符合规定的全套单据,买方就应按规定支付货款。

(3)合同规定“半数价金……到货时付清”,只是对付款时间和方式的规定,而不是以到货为付款的限制性条件。

(4)合同规定另一半货款是在货到目的港时支付,而货未能到达,则应按一般预计到达目的港的时间之后一段合理时间内,由买方支付另一半货款。

国际贸易实务案例

1、国际贸易基本流程和适用的法律与惯例

【案例1-1】交单时间案

我国A公司向加拿大B公司以CIF术语出口一批货物,B公司于4月5日开来信用证。

证内规定:

装运期不得晚于4月15日,交单期为4月24日前。

信用证有效期为5月4日。

我A公司赶在4月14日装船,提单签发日4月14日,4月22日我公司备齐单据向银行交单,恰逢4月22、23日为银行非营业日,只好在4月24日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议付。

问:

我A公司能否顺利议付?

为什么?

[案例评析]

我国A公司在4月24日交单,可以顺利议付。

本案中,信用证规定在4月24日前交单,A公司备齐单据于4月22日向银行交单,恰逢4月22、23日为银行非营业日。

根据《UCP600》规定,该公司交单的时间将顺延至银行开业的第一个营业日即4月24日。

因此,A公司4月24日将全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交银行办议付是可以顺利议付的。

【案例1-2】进口索赔案

某公司以CIF鹿特丹出口食品1000箱,即期信用证付款。

货物装运后,凭已装船清洁提单和已投保一切险和战争险的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

货到目的港后经进口人复验,发现下列情况:

(1)该批货物共有10个批号,抽查20箱,发现其中2个批号涉及200箱内含沙门氏细菌超过进口国标准;

(2)收货人共收998箱,短少两箱;(3)有15箱货物外表状况良好,但箱内共短少货物60千克。

试分析以上情况,进口商应分别向谁索赔,并说明理由。

[案例评析]

(1)应向卖方索赔,属于原装货物有内在缺陷;

(2)属于短量险,应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向承运人索赔,因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货到目的港后应如数交货;(3)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属承保范围以内的损失;但如进口人能举证原装数量不足,也可向卖方索赔。

2、国际贸易术语

【案例2-1】关于价格术语FOB的纠纷案

某进口公司于1991年从美国进口特种异型钢材20公吨,每公吨按900美元FOBVesselNewYork成交。

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付款时间,我方通过中国银行向对方开出了一涨金额为18万美元的信用证,对方接到信用证后称“信用证已收到,但金额不足,应增加1万美元备用。

否则,有关出口税捐及各种签证费,由你方另行电汇”。

我方接电后认为这是美方无理要求,回电指出“按FOBVessel条件成交,卖方应负责有关的出口税捐和签证费用,这在《通则》中有规定”。

美方又回电“成交时并未明确规定按《通则》办,根据我们的商业习惯及《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订本》,出口费用应由买方负担”。

[案例评析]

本案双方争执的最终结果是:

因此时国际市场钢材价格上涨,我方又急需此批钢材投产,只好同意美方将信用证金额增至19万美元。

分析本案,问题就出在我方业务员对美国的FOB不求甚解,误认为只要在FOB后加"Vessel”一词就与《通则》中的FOB术语一样了,不了解两者在出口清关手续及费用负担上的区别。

按《修订本》对FOBVessel规定,应由买方支付出口捐税及各种签证费用。

在实践中,买方如不想承担上述费用,应在签订合同前明确提出,或在合同中明确规定“FOBN.Y.SubjectToINC0TERMS,按《通则》的规定办理。

(资料来源:

吕红军:

《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67页)

【案例2-2】关于价格术语CIF纠纷案

我某公司按CIF条件向欧洲某国进口商出口一批草编制品。

合同中规定由我方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了一切险,并采用信用证方式支付。

我出口公司在规定的期限、指定的装运港装船完毕,船公司签发了提单,然后在中国银行议付了款项。

第二天,出口公司接到客户来电,称:

装货海轮在海上失火,草编制品全部烧毁。

要求我公司出面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否则要求我公司退回全部货款。

[案例评析]

CIF合同属象征性交货合同,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据,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

即卖方凭单交货,买方凭单付款。

只要卖方提交了合格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本案中我方有理有据,果断拒赔,并主动提出了解决办法,顺利解决了此案。

【案例2-3】关于价格术语CFR纠纷案

一份CFR合同,A公司卖3000吨小麦给B公司,A公司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5000吨散装小麦装船,其中的3000吨属于卖给B公司的,货抵目的港后由船公司负责分拨。

A公司装船后及时发出装船通知。

受载船只在途中遇险,使该批货损失了3000吨,其余2000吨安全运抵目的港。

买方提货时,卖方宣称3000吨小麦已全部灭失,

[案例评析]

按CFR合同,货物风险已在装运港越过船弦时转移给B公司,卖方对此项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3、国际贸易商品的品名、品质、数量与包装

【案例3-1】商品名称纠纷案

2002年初,我某出口公司对外签订一份合同,合同规定:

商品品名为“手工制造书写纸”(HandmadeWritingPaper)。

买方收到货物后,经检验发现货物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而我方提供的所有单据均表示为手工制造,对方要求我方赔偿,而我方拒赔,主要理由是:

(1)该商品的生产工序基本是手工操作,而且关键工序完全采用手工;

(2)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立的,并且实际货物品质又与样品一致。

因此,应认为所交货物与商定的品质一致。

[案例评析]责任在我方。

因为出口合同规定的商品品名为“手工制造书写纸”,而我方实际所交的货物部分制造工序为机械操作,我方显然违反了合同中的规定。

虽然该交易是经买方当面先看样品成交的,但此交易并非凭样品买卖,只能算参考样品,因此,卖方仍不能推卸其必须按合同交货的义务。

对于该案例我方首先应认识到自己确已违反了合同,不应在是否违反合同上与对方纠缠;其次,我方应主动承认错误,晓之以理,以求得买方的谅解,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资料来源:

吴百福: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28页)

【案例3-2】商品标准纠纷案

A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青霉素油剂,合同规定该商品品质“以英国药局1953年标准为准”,但货到目的港后,发现商品有异样,于是请商检部门进行检验。

经反复查明,在英国药局1953年版本内没有青霉素油剂的规格标准,结果商检人员无法检验,从而使A公司对外索赔失去了根据。

[案例评析]

此案说明在进口贸易中,一定要认真制定商品品质条款,如需要用标准来说明商品品质时,为了便于安排生产和组织货源,通常以采用我国有关部门所规定的标准成交为宜。

此外,也可根据需要和可能,酌情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或出口国规定的品质标准。

但要密切注意各种标准修改和变动的情况,以免引起争议,造成损失。

(资料来源:

吕红军:

《国际贸易实务》,对外经济贸易出版社,23页)

【案例3-3】数量溢短装纠纷案

中国某公司从国外进口小麦,合同规定:

数量200万公吨,每公吨100美元。

而外商装船时共装运了230万公吨,对多装的30万公吨,我方应如何处理?

如果外商只装运了180万公吨,我方是否有权拒收全部小麦?

[案例评析]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卖方交付的货物数量大于合同规定的数量,买方可以收取也可以拒绝收取多交部分的货物。

如果买方收取多交部分货物的全部或一部分,它必须按合同价格付款。

本案例中,我方对外商多交的30万公吨,可以拒收也可以全部收下,还可以只收下其中的一部分,如果我方收取多交小麦的全部或一部分,要按每公吨100美元付款。

如果外商只装运了180万公吨,我方无权拒收全部小麦。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

如果卖方交货数量少于约定的数量,卖方应在规定的交货期届满前补交,但不得使卖方遭受不合理的不便或承担不合理的开支,即使如此,买方也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在本案例中,外商只比合同规定少交20万公吨,尚未构成根本性违约,我方只有权要求外商在交货期内补交,没有权拒收全部小麦,如在补交期间,外商给我方带来不合理的开支,我方有保留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资料来源:

八方商务网)

【案例3-4】商品数量短缺买方拒收案

我某出口公司与匈牙利商人订立了一份出口水果合同,支付方式为货到验收后付款。

但货到经买方验收后发现水果总重量缺少10%,而且每个水果的重量也低于合同规定,匈商既拒绝付款,也拒绝提货。

后来水果全部腐烂,匈海关向中方收取仓储费和处理水果费用5万美元。

我出口公司陷于被动。

[案例评析]

商品的数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不可缺少的主要条件之一。

按照某些国家的法律规定,卖方交货数量必须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买方有权提出索赔,甚至拒收货物。

此案中显然我方陷于被动,但仍可据理力争,挽回损失。

首先应查明短重是属于正常途耗还是我方违约没有交足合同规定数量,如属我方违约,则应分清是属于根本性违约还是非根本性违约一。

如不属根本性违约,匈方无权退货和拒付货款,只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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