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员工程造价知识测验考试测验考试及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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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员工程造价知识测验考试测验考试及答案

2011造价员工程造价基础知识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

一、单项选择(各专业必答试卷)  

1.工程量清单由哪几部分组成?

(A)  A.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工程清单和其他工程清单三部分组成。

  B.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工程清单、其他工程清单和零星工程清单组成。

  

2.工程量清单计价计款的构成是什么?

(C)  A.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税金和不可预见费构成。

  B.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税金、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险金构成。

  C.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工程费、其他工程费、规费、税金构成。

  

3.综合单价的定义是什么?

(B)  A.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

  B.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的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4.总承包服务费包括那些内容?

(A)  A.总承包服务费的内容,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一般情况下包括协调工程进度,各专业交叉作业配合协调等发生的费用,以及配合招标材料采购所需的费用。

  B.总承包服务费的内容包括,协调工程进度,各专业交叉作业的配合,分包单位使用主体施工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以及修补凿洞的费用。

  

5.甲方供料是否计价,如何计价?

(A)  A.甲方供应的材料应计入投标报价中,并在综合单价中体现。

  B.甲方供应的材料不计入综合单价中。

  

6.零星工作工程费应在预留金中开销吗?

(A)  A.《计价规范》的3.4.1条规定零星工作工程和预留金应分别列项,零星工作工程费不应在预留金中开销。

  B.零星工作工程可以在预留金中开销。

  

7.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或有错如何处理?

(A)  A.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

合同没有约定的,按《计价规范》4.0.9条执行。

  B.由招标人承担漏项和量错的风险。

  C.不得调整。

  

8.由于工程特征描述不够准确或错误而引起综合单价有了变化,应如何调整?

(B)  A.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一般采用的是单价合同,所以不得调整。

  B.工程特征描述不准确发生在招标阶段,招标人可以在招标答疑会上或招标前提出。

若发生在结算阶段,合同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

合同没有约定的,按《计价规范》第4.0.9条规定执行。

  

9.《计价规范》哪几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A)  A.第1.0.3、3.2.2、3.2.3、3.2.4

(1)、3.2.5、3.2.6

(1)条为强制性条文。

  B.第1.0.3、3.2.2、3.2.3、3.2.4、3.2.5、3.2.6条为强制性条文。

  

10.《计价规范》第3.1.1条所指的中介机构,具体所指什么中介机构?

(A)  A.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和招标代理机构。

  B.是指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11.清单工程设置的原则有那几条?

(A)  A.清单工程设置的原则:

一是基本上以形式工程实体为基础而设置。

二是有个别工程工程,即不能形成工程实体又不能综合到某一实物量中去,可以单独立项。

三是工程设置不能重复。

四是对工程名称描述要准确、详细、全部、清晰。

五是不得随意对附录中的工程名称进行修改。

  B.清单工程设置原则:

一是只列工程名称,可以不加任何描述。

二是对工程名称的描述,只抄工程特征,不用结合工程图纸加以具体描述。

三是对工程名称的描述,可以将工程特征和工程内容混在一起描述。

  

12.《计价规范》附录的计量单位一栏中出现个/m、m/根、小时/工时等计量单位时,在编制清单时如何列计量单位?

(A)  A.在附录中的M/根等计量单位,为可选择的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只能选其中的一种单位为该工程的计量单位。

  B.在编制清单时照抄附录中的计量单位。

  

13.编制投标措施工程费的原则是什么?

(A)  A.措施工程费,投标人要根据施工方案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技术专长自行计算报价,未计算或少算的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不预支付。

措施费用结算时需要调整的,必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

  B.措施工程费,投标人可以不报价作为优惠。

  

14.什么样的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A)  A.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应执行本规范。

  B.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和需要招标的小型建设工程。

C.所有建设工程。

  

15.定额计价所称价差,是预算编制时期的人、材、机价格与竣工期的人、材、机价格之差,结算时可以调整,那么清单计价是否可以调整价差?

(A)  A.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一般没有价差调整,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价格涨价风险。

  B.可以参照定额计价时的办法调整  

1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守哪些原则?

(A)  A.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守《计价规范》的第1.0.4条、第1.0.5条的规定。

  B.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守《计价规范》的第1.0.3条规定。

  

17.工程量清单工程编码是否可以随意改动?

(B)  A.工程量清单工程编码是《计价规范》四统一的内容,是强制性条款,必须严格执行。

  B.编制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对缺项可以按补充的原则补充编码,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C.编制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对缺项可以定额计价的编码进行补充。

  

18.编制人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工程数量的有效数位应遵守哪几条规定?

(A)  A.以吨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

以立方M、平方M、M为单位应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以个项等为单位,应取整数。

  B.所有计量单位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9.税金包括那些内容?

(C)  A.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

  B.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水利受益费  C.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营业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20.主要材料价格表是如何填报?

(B)  A.将该工程所需的材料全部累列。

  B.主要材料价格表主要记载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价格性能、等级品牌等,而且主要材料价格表的价格必须和综合单价的材料价格的单价要一致。

21、工程量清单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具有(A)的重要文件。

  A、约束力  B、吸引力  C、感染力  D、影响力  

22、工程编码采用(B)位阿拉伯数字,一至九位为统一编码,其中一、二位的附录顺序码。

A、14 B、12 C、10 D、11

23、消耗量定额是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材料、机械台班的(A)消耗量。

  A、社会平均  B、社会先进  C、平均先进  D、社会最低  

24、招标投标实行(A)计价,是指招标人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自主报价或招标人编制标底及双方签合同价款、工程施工结算等活动。

  A、工程清单  B、定额  C、指标  D、协商  

25、为了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本规范规定,工程量不满意计价价款,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工程所需的(A)。

  A、全部费用  B、部分费用  

26、《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工程高有标底的,评标时应参考标底。

标底的参考作用,决定了标底的编制要有一定的(D)。

  A、强制性  B、普遍性  C、控制性  D、合理性  

27、随工程量清单发函招标人的还应包括主要材料价格表,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价格表应包括详细的(A),主要材料价格表主要供评标用。

  A、材料编码、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B、材料编码、材料名称  C、规格型号、计量单位  

28、工程量清单及其计价格式中所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D)签字、盖章。

  A、单位  B、人员  C、单位和人员  D、造价工程师  

29、填表须知中,金额价格均以(A)表示。

  A、人民币  B、美元  C、外币  D、欧元  

30、附录A为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工程及计算规则,适用于(A)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工程。

  A、工业与民用  B、安装工程  C、装饰工程  D、国标工程

3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根据(B)建设部令第107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并遵照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原则,结合我国当前的实际情况要求编写而成的。

  A、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工程名称的数量,应考虑三个因素,一是附录中的(A),二是中的工程特征,三是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

  A、工程名称  B、工程名称  C、材料名称  D、机械名称  

33、综合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所需的(A)、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A、管理费  B、人工费  C、保险费  D、税金  

34、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报的(B)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报。

  A、总价  B、单价  C、合同价  D、投标价  

35、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是指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C),或虽不是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

  A、40%  B、50%  C、50%以上  D、60%

二、多项选择(各专业必答试卷)  

1、凡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不论招标主体是政府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体单位、私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也就是资金来源于(ABE)等都应遵守本规范。

  A、国有资金  B、外国政府贷款及援助资金  C、集体资金  D、合股资金  E、私人资金  

2、工程量清单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他必须遵循市场经济活动的基本原则,即(ABC)的原则。

  A、客观  B、公正  C、公开  D、独立  E、科学  

3、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是(ACD)很强的一项工作,波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比较广泛。

  A、政策性  B、法律性  C、经济性  D、技术性  E、合理性  

4、工程量清单是表现似建工程的(CDE)的明细清单。

  A、单项工程工程  B、单位工程工程  C、分部分项工程工程  D、措施工程  E、其他工程和相应数量  

5、本规范提出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四个统一即(AB)计量单位,工程量计价规则的统一。

  A、工程编码  B、工程名称  C、工程量  D、计算表格

三、土建专业试卷  

1、挖基础土方(010101003)清单工程工程内容不包括(C)。

  A:

挖沟槽  B:

人工挖孔桩挖土  C:

挖淤泥、流砂  D:

土方运输  

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010201001)清单工程工程内容不包括(D)。

  A:

桩制作  B:

打桩  C:

送桩  D:

接桩  

3、框架柱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算至(D)之间的高度计算。

  A:

楼板下表面  B:

楼板上表面  C:

梁底面  D:

柱顶  

4、梁与柱相连时,梁长算至(A)。

  A:

柱的侧面  B:

轴线  C:

柱中心线  D:

柱外缘线  

5、与墙相连的薄壁柱按(D)工程编码列项。

  A:

矩形柱  B:

异形柱  C:

墙  D:

板  

6、不规则多边形钢板面积按其(B)计算。

  A:

实际面积  B:

外接矩形  C:

外接圆形  D:

内接矩形  

7、楼梯与楼地面相连时,无梯口梁者算至最上一层踏步边沿加(C)mm.  A:

100  B:

200  C:

300  D:

500  

8、半玻门是指玻璃面积占门扇面积的(A)以上者。

  A:

40%  B:

50%  C:

60%  D:

80%  

9、天棚吊顶清单工程量应扣除(A)所占面积。

  A:

独立柱  B:

附墙柱  C:

检查口  D:

间壁墙  

10、门窗油漆清单工程的计量单位是(C)。

  A:

m2  B:

m  C:

樘  D:

A及C

2011年造价员《基础知识》考试笔记

(1)

一、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下简称《建筑法》)主要适用于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但其中关于施工许可、建筑施工资质企业检查和建筑工程发包、承包、禁止转包,以及建筑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的规定,也适用于其他建设专业的建筑工程的建筑活动工程。

  

(一)建筑许可

  建筑许可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和从业资格两个方面。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施工许可证的申领。

除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外,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①已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②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工程,已取得规划许可证。

③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④以确定建筑施工单位。

⑤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⑥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⑦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施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

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终止施工和恢复施工。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终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设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2、从业资格

  

(1)单位资质。

从事建筑活动的施工企业、勘察、设计和监理单位,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经资质审查合格,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登记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2)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并在职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二)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

  1、建筑工程承包

  

(1)发包方式。

建筑工程依法实行招标发包,对不适用于招标发包的可以直接发包。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

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发包单位将招标发包的建筑工程发包给指定的承包单位。

  

(2)禁止行为。

提倡对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禁止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可以将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一并发包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

但是,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个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的,发包单位不得制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者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2011年造价员《基础知识》考试笔记

(2)

建筑工程承包

  

(1)承包资质。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方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联合承包。

大型建筑工程或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

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3)工程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低的分包单位。

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以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

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禁止行为。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

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在分包。

  (5)建筑工程造价。

建筑工程的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发包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项。

  建筑工程监理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所谓建筑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

  建筑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拒绝建设单位的此类要求。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勘察、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技术规范以及合同的约定。

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其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建筑设计单位对设计文件选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约定,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进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保修内容及保修期限应该按建筑法及其有关规定进行。

2011年造价员《基础知识》考试笔记(3)

 二、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的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一)合同的主体

  《合同法》中所列的平等主体有三类,即:

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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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依法成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的人。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公民与自然人在法律地位上是一样的。

但是,自然人的范围要比公民的范围广。

公民是指具有本国国籍,依法享有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和承担法律所规定的义务的人。

在我国,公民是社会中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一切成员。

自然人则既包括公民,又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的人。

  2、法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须具备的条件包括:

①依法成立。

②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③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④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两大类,即: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3、其他组织

  其他组织是指依法或者依据有关政策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各类组织。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

  1、平等的原则

  2、自愿的原则

  3、公平的原则

  4、诚实信用的原则

  5、合法的原则

  (三)合同法的构成

  《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总则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其他规定。

分则按照合同标的不同,将合同分为15类,即: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三、招标投标法

  

(一)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

  招标的条件。

招标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工程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工程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方式。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2、招标文件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工程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工程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三)合同法的构成

  《合同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总则包括一般规定、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其他规定。

分则按照合同标的不同,将合同分为15类,即:

买卖合同。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赠与合同。

借款合同。

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保管合同。

仓储合同。

委托合同。

行纪合同。

居间合同。

  三、招标投标法

  

(一)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工程(包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

  招标的条件。

招标工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工程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工程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方式。

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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