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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就业培训实施方案

定向就业培训实施方案

按照津劳社局发〔2009〕71号《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涉及的定向就业培训要求,用足人社局给我校的政策支持,由培训学院牵头组织实施的企业职工定向培训工作将严格按照人社局的相关工作流程组织实施,具体方案如下:

一、申请开班

1.填写《定向就业培训申请审核表》。

2.和培训对象所在企业签订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双方或三方)。

3.按照市就业训练中心规定的内容与合作企业协商制定培训计划制定,保持与国家标准职业工种名称相一致,不一致的应根据岗位技能实际需要确定。

4.到市就业训练中心购买教材并开具凭证。

4.填写《定向就业培训人员花名册》。

5.与协作企业配合准备好参加培训人员正反两面身份证复印件(或正反两面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属城镇失业人员的培训还应提供: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6.在向市中心申报纸质材料前在我校二期二步端口完成网上申请的操作。

7.于培训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市就业训练中心递交我校组织定向就业培训

开班申请,开班申请材料为以下7项:

(1)首次申报需提供单位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原件、

复印件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定向就业培训申请审核表》;

(3)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双方或三方);

(4)教学计划;

(5)《定向就业培训人员花名册》;

(6)教材购买凭证;

(7)参加培训人员正反两面身份证复印件(或正反两面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属城镇失业人员的培训还应提供:

《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彩色扫描件;

(8)附:

填写表格说明:

各培训人员类别代码:

[1]城镇失业人员:

代码为“①”[2]农村富余劳动力:

代码为“②”[3]外来劳动力:

代码为“⑦”[4]职业院校在校生:

代码为“⑧”

[5]其他人员:

代码为:

“⑨”

8.市中心对开班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报市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审批,通过后方可按培训计划实施培训。

二、培训对象和目标:

1.选定与我校合作企业新入职,并且从未参加过市就业训练中心举办的定向就业培训的人员。

在此特别注意参加培训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A.和企业必须签署超过半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B.入职日期不能超过半年

2.培训人数目标争取最大化,上不封顶。

3.培训合格率争取达到95%以上。

三、培训内容、时间和班级规模:

1.培训内容严格按照人社局培训处委托人社局教研室统一制定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培训教材(教材共两本,通用性和专业性各一。

专业性部分根据工种类型确定。

)要求,进行教学安排。

2.培训时间为80学时,其中,适应性培训20学时;基本功20学时,企业实践40学时。

其中脱产培训每天不得超过8课时,业余时间每天不得超过4个课时,每周上课时间均不得超过6天。

3.为保证培训质量每班学员不超过人社局规定。

四、培训地点:

除部分企业实践课程考虑到我校的条件限制,在合作单位实施外,其他部分培训教学实施均在我校。

五、接受人社局的检查和抽查

由培训学院负责组织接受人社局就业训练中心对我校定向就业培训工作

的检查和抽查,对人社局提出的不符合项,尽快整改。

具体接受的检查内容为:

1.市中心对所受理的定向就业培训班的日常检查,日常检查每班不少于两次;

2.检查和抽查不能提前通知培训机构,以确保客观、真实的反映培训情况;

3.检查的重点是培训台账、培训地点、培训内容、培训条件、出勤、培训计划等。

4.检查和抽查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天行,并据实记录培训情况,检查人员和办学单位负责人同时签字。

填写《定向就业培训检查记录》。

六、培训结业

1.培训结业后由培训学院和协作单位填写相关的结业材料:

(1)《定向就业培训申请审核表》;(区县培训管理部门已签章)

(2)《定向就业培训人员花名册》;(市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已审核)

(3)《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复印件,(区县就业登记备案部门已签章验印。

2.将上述三项表册填写审批后报市就业训练中心等待审核发放每人300元的补贴发放。

七、合作分工

1.我校:

(1)负责填写《定向就业培训申请审核表》;

(2)负责填写《定向就业培训人员花名册》;

(3)负责代表学校签署《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

(4)制定具体实施教学计划(我校负责培训情况下)。

2.合作单位:

(1)签署《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

(2)制定具体实施教学计划(合作单位负责培训情况下);

(3)提供参加培训人员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及彩色扫描件;

(4)提供《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

 

培训学院

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

1.津劳社局发〔2009〕71号《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附件一)

2.《定向委托培训协议书》范本(附件二)

3.定向就业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附件三)

 

附件一:

【颁发部门】: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颁布日期】:

2009-4-23

【法律文号】:

津劳社局发〔2009〕71号

【执行日期】:

2009-4-23

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津劳社局发〔2009〕71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四月十七日

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机制,引导社会培训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培训,加速高技能人才培养,改善我市人力资源素质结构,促进社会更加充分就业,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8]269号)、《天津市2009—2012年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规划纲要》(津党办发[2008]3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培训和补贴原则。

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改善人力资源素质结构和促进就业为目的,采取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的方式,按照培训职业的社会需求程度、资格等级和培训成本,给予不同比例的培训和鉴定费补贴。

引导各类培训机构、职业院校和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开展相应的职业培训。

    第三条   职业培训补贴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企业在职职工、外来劳动力、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学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

市劳动保障、财政部门应当建立职业需求程度评审机构(以下简称“评审机构”),可以委托社会调查机构,每年对市场需求的职业(岗位)和培训成本开展调查,依据调查结果制定《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并向社会发布。

    《目录》主要包括职业名称、职业资格等级、市场需求程度、培训成本等内容。

市场需求程度由高到低分别为非常紧缺、紧缺、一般紧缺。

    评审机构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建设项目对技能人才的需求变化,适时调整和补充《目录》内容并向社会发布。

    第五条   职业技能培训费补贴。

下列人员参加《目录》中所列职业和等级的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相应的培训费补贴。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需求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80%、60%的培训费补贴;

    

(二)企业在职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按需求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90%、70%、50%的培训费补贴;

    (三)外来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按需求程度分别给予培训成本100%、80%、60%的培训费补贴;

    (四)普通高校毕业学年的本科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按培训成本给予50%的培训费补贴。

上述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按培训成本给予100%的培训费补贴。

    第六条   职业技能鉴定费补贴。

下列人员参加《目录》中所列职业和等级的技能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相应的鉴定费补贴。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

    

(二)外来劳动力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

    (三)普通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对高等职业院校学生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对本科院校学生给予50%的鉴定费补贴;

    (四)企业在职职工通过全员技能评价取得中级以上职业资格的,给予50%的鉴定费补贴。

上述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的,给予100%的鉴定费补贴。

    第七条   再就业培训费补贴。

再就业培训应当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定向就业培训为主,三年内全部过渡为定向就业培训,培训内容应当根据用人单位岗位职业需要合理确定。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参加再就业培训合格的,给予每人300元的培训费补贴,其中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再给予每人200元的就业补贴。

    第八条   转岗培训费补贴和在职继续教育培训费补贴。

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单位开展促进就业培训的补贴办法》(津劳局[2006]306号)执行。

    第九条   创业培训费补贴。

参加模拟企业实训或创办企业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根据结业人数,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培训后6个月内成功创业人数达到50%以上的,根据成功创业人数,按每人700元的标准再给予培训费补贴。

    参加改善和扩大企业培训,并取得培训结业证书的人员,根据培训合格人数,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

    第十条   培训项目按下列要求实施:

    

(一)具备相应培训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应当通过竞标方式取得定点培训机构资格后,方可组织实施职业培训并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市劳动保障部门根据本市职业需求、人力资源分布和培训机构条件,通过招标方式认定定点培训机构。

    

(二)定点培训机构实行市、区县两级管理,市劳动保障部门制定定点培训机构考核认定和退出的动态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定点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区域内定点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

    (三)《目录》所列职业和等级的技能培训,经市劳动保障部门确认后,由定点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实施。

企业有定向需求、且是非常紧缺职业的,原则上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职业培训补贴按下列程序申请和拨付:

    

(一)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培训单位培训结束后,应当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

    

(二)职业培训补贴拨付。

市劳动保障部门核准后,向市财政部门出具资金拨付意见,市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直接划入申请单位账户。

    (三)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使用。

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扩大补贴范围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

对违反规定的,依法追回补贴资金,并取消定点培训机构资质;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各类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原则上不能重复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其中,参加晋升职业资格等级技能培训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累计可享受3次职业培训补贴,每次间隔为一年以上;参加创办企业培训并创业成功的人员,还可继续享受一次改善和扩大企业培训补贴。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二:

定向委托培训协议(范本)

甲方:

公司

乙方: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  

甲方为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综合能力,培养从事工作的人员,特委托乙方对甲方员工进行定向就业培训,现双方就委托培训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培训对象:

甲方公司新进员工且签署半年以上劳动合同且从未参加过定向就业培训员工人。

  

二、培训时间:

2012年月--2012年月。

共计

三、培训内容:

见附件培训计划。

四、培训地点:

天津广播电视大学及其实践基地。

五、培训形式:

全体学员全日制脱产或业余学习。

六、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1)负责拟定培训要求;

  

(2)负责参训员工的组织;

(3)配合乙方管理参训员工的培训期间的考勤等日常工作;

(4)甲方指定从事多年工作经验和管理水平的人员担任本合作项目的甲方负责人,全面主持培训工作,负责参训学员日常管理工作。

(5)甲方应严格遵守综合治安管理协议,约束其学员不得与乙方或第三方学员发生冲突。

如有发生,应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向乙方保卫处及时通报,合力构建和谐校园。

  2、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的培训要求及市就业训练中心指定教材设计培训方案(计划),按乙方确认的培训方案(计划)组织实施;

(2)必须严格制定学生管理制度、教学管理制度,并报甲方备案。

对其所招收的甲方学员承担培训过程中教学管理责任。

  

(3)保证授课教师按本协议书规定按时授课;

(4)经培训学员合格率应不低于95%。

  

(5)学员考试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七、培训经费:

  培训费用免费。

八、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九、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并自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三:

定向就业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广泛开展定向就业培训工作,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制定定向就业培训指导性教学计划。

本教学计划坚持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培训促进就业的方针,紧密结合企业用工需求和劳动力市场需求,为劳动者提供有效培训和服务,提高其就业技能,促进其定向稳定就业,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效的劳动力供给。

二、培训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培训)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

动力、外来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及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培训目的

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目的是:

了解国家和我市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劳动者权益保护,懂得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重要性,掌握岗位生产基本技能,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就业能力,使其尽快就业,成为本市生产建设的生力军。

通过培训,学员应达到如下基本要求:

1.了解国家和我市关于劳动者就业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

2.掌握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了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掌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3.树立良好的人生观,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掌握求职技巧。

4.掌握工作岗位生产流程、基本理论知识及生产技能,能够适应岗位工作规范、要求,并能独立安全操作。

四、培训课程安排

培训分为基础模块(通用知识)和专业模块(职业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操作)两部分。

总课时为80课时,其中基础模块为12课时,专业模块为68课时(职业理论知识24课时,职业技能操作44课时)。

详见定向就业培训课时分配表。

培训重点应为专业模块的职业技能操作,无论培训什么专业都应以掌握职业技能操作作为重点,使学员掌握职业技能操作的难点,从而提升就业能力。

五、培训方法

在教学过程中,应以理论教学为依据,注重加强技能训练,使培训对象通过电话教学、直观教学和多媒体教学等各种现代化手段掌握职业理论知识和职业技能操作。

六、培训内容

1.基础模块

(1)国家和我市关于劳动者就业的基本方针、政策。

(2)就业前准备工作,正确处理就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正确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内容、流程,维护自

身合法权益的途径。

(4)安全生产的权利、义务、指责与基本要求。

如何安全生产,如何安全生产,如何做好劳动保护。

(5)遵守公民道德,恪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好员工职业生涯规划。

2.专业模块

每个职业的专业模块分为理论教学(应知的知识)和实训教学(应会的技能)两部分,重点讲授应会部分(详见每个职业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七、培训教材

基础模块:

《定向就业培训通用知识读本》。

专业模块:

按照培训职业,选择相应的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八、培训建议

定向就业培训应该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以使学员顺利学完实现就业和适应新岗位而设立的培训课程。

在教学中应注意:

1.要抓住学员普遍性、共同性的问题,结合国家和我市政策进行分析讲解,帮助学员

形成正确的认识。

同时,要注意结合实际和培训对象的思想状况,适当调整教学内容的侧重点。

介绍有关行业或职工(工种)的特点、岗位技能要求以及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应结合培训对象将要从事工作的背景,进行针对性的培训。

2.考虑到培训对象一般文化基础较差,教学应多结合现实问题、岗位技能要求,采取

以例说理等方式,为学员答疑解惑,加深其对培训内容的理解。

3.在教学形式上,提倡采用多媒体教学先进的教学手段,开展形象生动的教学,提高

学员的学习兴趣,注重实际操练。

由于定向培训时间比较短,最好采用一体化教学方法,以任务驱动教学,真正做到用什么,学什么;干什么,练什么,达到学以致用。

4.在教学中,理论知识以管用、够用为原则,重点在岗位技能的掌握、熟练和提高。

通过培训,使学员了解定向培训的有关知识和相关职业的理论知识以及操作技能,培训完毕,学院能够独立上岗,完成一般的本岗工作。

定向就业培训课时分配表

项目

内容

课时

通用知识

培训就业政策

2

做好就业准备,学会寻找工作

2

掌握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

4

注意安全生产,做好劳动保护

2

遵守社会公德,适应城市生活

2

职业理论知识

本职业的有关术语

4

本职业的常用工具、仪器、量具的介绍

8

本职业常用设备

2

本职业常用材料

4

本职业工艺

4

本职业安全操作规程

2

职业技能操作

了解定向就业单位特点、性质

2

熟知定向就业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学会使用常用工具、量具、仪表

16

熟悉定向就业单位的生产工艺流程

8

上岗操作技能训练

16

总课时

80

定向就业培训要求:

这是政府补贴项目

1.50人或以上开班。

2.必须是2012年3月1日以后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

3.本人提供和企业必须签署超过半年以上正式劳动合同

入职日期不能超过半年。

提供身份证。

4.培训结业

1.培训结业后由培训学院和协作单位填写相关的结业材料:

(1)《定向就业培训申请审核表》;(区县培训管理部门已签章)

(2)《定向就业培训人员花名册》;(市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已审核)

(3)《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复印件,(区县就业登记备案部门已签章验印。

2.将上述三项表册填写审批后报市就业训练中心等待审核发放每人300元的补贴发放。

 

5.培训补贴300元。

劳动社会保障局拨款到我校。

分配如下我校得150元这个是领导布置的对任何单位都一样。

6.给合作单位补贴二种形式。

1.我校出师资培训,给合作单位100元,100元分配是你们和企业去谈,企业一般是人力资源部(比如企业得50元,你们得50元,看情况调整,要是企业要60-70元,你们就得30-40元)2.企业出教室和师资这个利润比较大,这个培训课程对老师要求比较低,我校给企业150元,但有20元教材费是劳动社会保障局必须从他们那买,不买不给钱,实际余下130元,这130元含课时费给老师,余下空间你们和企业谈。

7.给我校指标10000人。

你们得找有规模的企业,人数少划不来。

给你们指标1000人,不够再给2000人也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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