犁煤器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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犁煤器技术协议
附件1技术规范
1.总则
本规范书适用于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600MW机组工程的犁煤器设备,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本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提供符合本技术协议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本工程采用KKS标识系统,卖方应根据设计院给出的KKS编码,编出每台设备的KKS编码,并在所有图纸、清册和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和设备铭牌中做出明确标注。
2.技术要求
设计条件与环境条件
2.1.1湖北大别山电厂一期工程位于湖北省麻城,本期工程安装2台600MW机组,输煤系统采用程序控制,输煤系统运行班制为3班,每班运行3-6小时。
2.1.2煤质分析资料:
见表1
表1煤质资料
项目
单位
设计煤质
淮南煤
校核煤质Ⅰ
平顶山煤
校核煤质Ⅱ黄陵煤
工
业
分
析
收到基低位发热值
KJ/kg
20873
19201
21700
Kcal/Kg
4993
4593
收到基全水份Mt
%
收到基灰份Aar
%
22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空气干燥基水份Mad
%
元
素
分
析
收到基碳Car
%
收到基氢Har
%
收到基氧Oar
%
收到基氮Nar
%
收到基全硫
%
可磨性系数HGI
-
58
66
61
冲刷磨损指数
Ke
灰变形温度DT
℃
>1500
>1400
1260
灰软化温度ST
℃
>1500
>1400
1360
灰熔化温度FT
℃
>1500
>1400
1460
灰
分
析
SiO2
%
Al2O3
%
Fe2O3
%
CaO
%
TiO2
%
K2O
%
Na2O
%
MgO
%
SO3
%
MnO2
%
其它
%
灰
比
电
阻
常温
Ω.cm
×1010
×109
×108
80℃
Ω.cm
×1010
×1012
×109
100℃
Ω.cm
×1011
×1013
×109
120℃
Ω.cm
×1012
×1012
×1011
150℃
Ω.cm
×1012
×1012
×1011
180℃
Ω.cm
×1012
×1011
×1011
2.1.3燃煤特性
煤种:
烟煤
产地:
安徽淮南,河南平顶山及陕西黄陵
粒度:
≤300mm
堆积密度:
m3
动安息角:
40°
收到基全水分:
%
干燥无灰基挥发分:
%
2.1.4环境条件
多年年平均气温︒C
极端最高气温︒C
极端最低气温︒C
平均相对湿度75%,
日最大降雨量
十分钟最大风速22m/s
标准和规范
槽钢GB707—88
角钢GB9787—88
热轧中板GB709—88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GB1184
公差与配合尺寸至500mm孔、轴公差带与配合GB1801
一般公差线性尺寸的未注公差GB/T1804
工字钢GB706—88
不锈钢板GB1200—75
承轴ISOR尺寸系列22
承轴座JB2558—97
六角头螺栓GTB783—83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JB/zQ4000—3-86
装配通用技术要求JB/NQ4000、10-86
涂装通用技术要求JB/ZQ4000-9-86
涂装前钢板表面锈蚀等级和防锈等级GB8923
标牌GB/T13306
噪音源声功率级的测定简易法GB3768
电机基本技术要求GB/755
电机结构及安装形式代号GB997
电机冷却方法GB1993
电机的外壳等级
旋转电机振动测定方法及限制振动限值
装箱的储运标志GB191-90
其它标准,规范均使用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上述标准均应为最新有效版本。
3主要设计条件
主要技术参数(不限于此)
1)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
适用带宽B=1400mm,带速V=s,出力Q=1500t/h,最大出力Q=1700t/。
驱动方式:
电动推杆传动
安装形式:
每台犁式卸料器配2个漏斗。
2)刮水器
适用带宽B=1400mm,带速V=s,额定出力Q=1500t/h,最大出力Q=1700t/。
驱动方式:
电动推杆传动
3)犁式卸料器及刮水器均不带电控箱。
技术要求
犁式卸料器
1)犁式卸料器应能满足4号及8号胶带机布置图及输煤系统的要求。
2)犁式卸料器采用中间驱动,应配手动、电动两用执行机构。
3)电动推杆的额定功率和启动转矩应能满足带负荷启动的要求,并带有封闭式内行程调节装置。
4)抬犁和落犁应能电动、手动两用。
犁头应升降灵活、落点准确、犁煤干净、运行平稳,方便更换。
犁与胶带接触面须紧密,确保犁煤干净,与胶带接触面应平滑,不伤胶带;犁煤机工作时,应保证不撒煤。
5)驱动机构转动时,铰关节转动灵活,无震动和卡阻声响。
6)犁式卸料器应具有电气过载保护和自锁装置,采用主、副双犁头结构,犁头抬起高度应满足胶带机最大出力1700吨/小时时物料通过条件,犁头能自行调整间隙,第二道犁头采用浮动式。
主犁头应耐磨而不伤胶带,副犁头应确保清扫干净。
犁头采用双侧不等分结构,一侧1/3;另一侧2/3。
结构上应充分考虑偏心力。
7)锁气挡板应转动灵活,密封性好,且能经受煤流的冲击,其主要过流部件应采用耐磨材料。
锁气挡板的重锤放在落煤管的两侧,以便于调整。
8)托辊应满足DTII设计手册的要求。
采用直径φ108mm。
9)犁头为圆弧形,其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000小时。
主犁材质都采用16Mn,副犁刀采用厦门珀艇高分子材料。
10)金属结构应进行喷丸除锈处理,油漆的选择、漆面层数、厚度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所有外购件应选用名牌优质节能产品,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外购件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
犁式卸料器限位开关采用施耐德产品。
锁气漏斗
1)、锁气漏斗采用双瓣配重式;
2)、锁气漏斗采用不小于8mm厚的钢板制作,并内衬16mm厚衬板,材料为16Mm;
3)、锁气漏斗带密封罩,密封罩采用法兰连接。
刮水器
1)采用电动犁式刮水器,驱动机构转动时铰关节转动灵活,无震动和卡阻声响;应具有电气过载保护和自锁装置。
2)犁头抬起高度应满足胶带机最大出力1700吨/小时时物料通过条件。
3)犁头为圆弧形,其使用寿命应不小于10000小时。
犁头材质采用16Mn。
4)金属结构应进行喷丸除锈处理,油漆的选择、漆面层数、厚度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所有外购件应选用名牌优质节能产品,并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外购件的质量问题由制造厂负责。
电动犁式刮水器限位开关采用施耐德产品。
电气设备技术要求
1)电动推杆能够在满负荷运行时,频率变化在±5%额定频率,或在额定频率下电压变化在±10%,额定电压或电压和频率同时变化绝对值之和在10%,且频率变化在±5%以内时,运行无故障。
2)电动推杆连续运行8小时温升不超过规定值,防护等级IP55。
电动推杆由卖方成套供货,应配供可拆卸的底座,以便设备检修。
3)电动机的冷却方式:
空冷。
4)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以B级温升考核。
5)电动机的外壳防护等级:
IP55。
6)电动机外露部分应涂油漆加以保护,铁芯矽铜片和其它内部部件也应用涂层保护以防腐蚀。
7)电动机的堵转电流应具有完善的技术经济比较,使设计具有最低值。
除特殊要求外,在额定电压时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6~7倍。
8)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堵转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小于倍。
9)电动机在额定电压下的最大转矩与额定转矩之比不低于倍。
10)电动机应能承受从正常工作电源瞬间切换到另一个电源时,施加在电动机上的扭矩和电压引起的应力。
瞬间电源切换不超过。
同时,电动机的剩余电压值可能是正常输入电压值的50%,与切换后的电源相位差可达180度。
11)在额定的功率、电压、频率时,功率因数的保证值在以上,频率的保证值在88%以上,总效率不低于95%。
控制设备技术要求
设备应提供“落犁到位”、“抬犁到位”、“运行超位”的限位开关及超位开关,开关采用接近开关。
每个限位开关提供常开及常闭接点各一对;每个超位开关提供常开及常闭接点各一对。
常开及常闭接点不能共公共端,接点容量:
常开接点:
DC220V,1A;常闭接点:
AC220V,5A。
4.设备规范
规格型号:
B=1400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
适应带宽(mm):
1400
驱动方式:
电动推杆传动
整机质量(t):
整机装机功率(kW):
犁煤机抬起后设备最大高度
1500mm
附件2供货范围
1.一般要求
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附件1的要求。
卖方的工作应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制造、供货、包装运输和设备安装期间的指导以及在本技术规范中所叙述的服务。
卖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和系统,均应带有必需的就地仪表和性能试验用特殊仪表(如果有),并要求列出具体仪表清单。
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2.供货范围
卖方的基本供货范围是提供32台电动双侧犁式卸料器和4台刮水器其具体项目如下: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厂家
产地
备注
1
犁式卸料器本体
B=1400
台
32
象山向荣
浙江
左装16台,右装16台
2
电动推杆
DT100040-M
台
32
同上
同上
电机
台
36
象山华通
浙江
含刮水器电机
3
锁气漏斗
双侧
套
32
同上
同上
带锁气挡板
4
密封罩
套
32
同上
同上
高度定为700mm
5
刮水器
B=1400
台
4
同上
同上
3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
无
4进口件清单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厂家
产地
备注
1
犁式卸料器限位开关
台
64
施耐德
法国
2
刮水器限位开关
台
8
施耐德
法国
附件3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1一般要求
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
在提供图纸的同时提供AUTOCAD(R14)电子文件。
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
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
方案确定后1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买方确认。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
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进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0套,电子文本2套。
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
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
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所有卖方提供的资料上应加盖“黄冈大别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别山电厂2×600MW超临界机组工程专用”章。
2卖方在资料配合阶段应提供的的技术文件
卖方在技术协议签字生效后2周内,应向设计院、买方提供下列设计文件及有关数据文件2份、电子文件1份,包括但不限于:
设备总布置图。
设备总装配图和部件组装图;
设备基础及有关的接口资料;
有关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设备总装配图和部件组装图;
设备基础和电气、控制接口资料;
控制原理图;
技术参数表。
3卖方在产品出厂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卖方在产品出厂前,卖方提供的正式完整设备资料份数为一式12份(另附电子文件2份),卖方应在设备交货前半年提供给买方,其中两份书面文件和一份电子文件直接送买方作生产准备之用。
设备装箱资料(含装箱清单、出厂合格证、出厂试验报告等)2份随设备发运。
卖方负责按时向电力设计院提供必需的设计资料。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资料的电子文件应是可编辑、修改的电子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
质量证明文件
产品合格证(包括主要外购件);
产品安装使用说明书;
主要用材的质量检验书;
安装要求及安装质量标准;
设备运行、操作说明书;
各部件或设备的使用说明书;
各部件或设备的维护说明及维修质量标准;
各部件或设备的规范表;
各部件或设备的调整实验规程;
各部件或设备的合格证书;
各部件、设备主要用材的检验合格证书;
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一览表;
易损件清单
卖方应根据、调试、运行、维护保养等顺利进行的原则,提供有关建议性技术文件资料和各类图纸。
附件5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概述
本附件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设备符合附件1规定的要求。
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向买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检查和性能验收试验标准。
有关标准应符合附件1的规定。
2工厂检查
工厂检查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卖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查和试验。
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检查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出厂试验。
卖方检查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卖方要采取措施处理直至满足要求,同时向买方提交不一致性报告。
卖方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买方。
工厂检查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3设备监造
监造依据
根据本合同和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
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
卖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
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
卖方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
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买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
监造内容
序号
监造部套
监造内容
监造方式
H
W
R
数量
1
设计图纸制造文件
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可靠性和先进性。
√
2
质量控制文件
需要件明细表中所列工序的过程控制记录及质量检验记录。
√
3
外购设备和进口元件
合格分承包商名录及鉴证资料、采购证明材料。
√
4
整机
性能检验
√
5
钢结构
主要用材检验
√
6
钢结构
主要焊缝
√
7
油漆
外观及厚度
√
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产方便。
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卖方便。
卖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4性能验收试验
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附件1的要求。
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合同确定,一般为买方现场。
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
机组试验一般在168小时试运之后半年内进行,具体试验时间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应由卖方提供,参加方配合,并应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的规定,并经买方确认。
卖方也要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工厂试验
卖方通过试验,确保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招标书中的要求。
现场试验
招标人将在卖方代表的指导下进行现场试验,以验证所提供的设备能满足指定的性能要求。
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
见附件1中的标准
性能验收试验由买方主持,卖方参加。
试验大纲由买方提供,与卖方讨论后确定。
具体试验由买、卖双方认可的测试部门完成。
如试验在现场进行,卖方按本附件款要求进行配合;如试验在工厂进行,试验所需的人力和财力等由卖方提供。
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
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由测试单位编写,报告结论买卖双方均应承认。
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附件7技术服务和联络
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
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
在投标阶段应提供包括服务人月数的现场服务计划表(见格式)。
如果此人月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要追加人月数,但买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服务计划表(格式)
序号
技术服务内容
计划人月数
派出人员构成
备注
职称
人数
1
指导安装
1/15
技术员
1人
2
指导调试
1/5
3
技术培训
1/5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卖方须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对重要工序(见下表),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
提供的安装、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工序名称
工序主要内容
备注
1
犁煤器安装
犁煤器安装、就位、调整
2、
刮水器安装
刮水器安装、就位、调整
3、
调试
协助买方进行安装调试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
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
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买方协商。
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卖方便。
2培训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
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培训计划和内容
序号
培训内容
计划人月数
培训教师构成
地点
备注
职称
人数
1
设备安装
1-2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2
设备调试
1-2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3
设备维修
1-2
高级工程师
1
现场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卖双方商定。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3设计联络会
设计联络会的目的是保证合同设备和电厂的成功设计,及时协调和解决设计中的技术问题,协调买方和卖方,以及各卖方之间的接口问题。
设计联络会原则上召开二次。
第一次会议召开地点设在卖方所在地,第二次会议召开地点设在买方所在地。
联络会议由买方主持,会议所在地单位提供交通、食宿、办公方便。
设计联络会议题:
买卖双方在技术协议中确定。
附件8分包与外购
序号
名称
型号
单位
数量
厂家
产地
备注
1
犁式卸料器限位开关
台
64
施耐德
法国
2
刮水器限位开关
台
8
施耐德
法国
3
犁煤器副犁刀
宽100mm,厚度δ=15mm
米
60
珀艇
厦门
附件9大件部件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