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现场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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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现场管理制度
为提升本项目以及各参与单位的整体形象,保证项目运行的高效性、严密性和条理性,确保本项目能保质按期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望各参与单位严格执行。
第一节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参建的各分包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本项目管理部的现场管理规定。
本项目管理部将不定期邀请本院有关部门按《天津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检查评定标准》等要求进行检查,达不到标准的,项目管理部有权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现场必须按标识、标牌的内容及指示的规定要求操作和实施。
3、施工现场的标语和安全警戒标志。
标语标牌由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拟定并实施,其他任何分包单位不得乱写乱画以及随意张贴悬挂。
4、施工现场实行封闭式管理,各分包施工单位严格执行门岗管理制度(后附),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必须佩戴证明身份的证卡进出,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5、以项目总平面红线范围内作为施工场地,各分包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在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规划的区域内布置临设,并符合总平面布置图要求。
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审定批准后,方能付诸实施。
6、各分包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封闭式围护设施作业区,施工现场周边、出入口10米范围内无垃圾、污水,保持施工现场周边整洁。
7、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进出道路通畅、平整、坚实,有回旋余地,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排水措施可靠运行,施工污水沉淀排入EPC总承包项目部指定的地方,对排水系统做到谁使用谁维护,使排水系统维持正常的使用状态。
8、各分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合理布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机具设备,减少二次倒运与搬迁,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建筑物内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应及时清理。
在悬挑结构上不得堆放料具和杂物。
在施工作业面,工人操作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
9、专业分包单位不得成立食堂,食堂统一由施工总包单位成立并管理。
民工食堂应重视和加强卫生防病工作;食堂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的标准,并办理《卫生许可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先体检、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发现传染病人和疑似传染病人,及时救治的同时通知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
10、各分包施工单位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11、各分包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颜色应便于区分;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网必须按规定设置并及时清理,严防高空坠物。
所有人员特别是操作工人不得在无防护的脚手架上上下攀爬,不得在无防护措施的钢结构钢梁上行走,必须做到“安全第一”。
12、有土方施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在土方开挖中如发现管道电缆及其它埋设物应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在不放坡、挖深超过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须采取正确的并经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批准的护壁措施;现场土方严禁外运;在出入口20米内应有车辆清洗设备;在施工中,必须派专人清洁污染路面,在施工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彻底的清洁。
如在现场堆放土方,应距离围墙50cm,距离操作人员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电缆两侧1m范围内应采用人工挖掘。
13、分包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悬挂,其施工方案应以书面形式在施工前七天上报EPC总承包项目部,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并制定可行的施工方案,经项目部批准才能实施,严禁只图施工方便随意拆除外架连墙杆、松动外架基础等影响脚手架安全的行为,一经发现项目部将给予处罚(见处罚制度)。
14、分包施工单位应对现场自备的施工机具、机械、起重车辆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
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必须有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
现场使用的塔吊,各分包施工单位应相互协调使用,遵从EPC总承包项目部的安排。
15、每天各分包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或责任人应准时到施工现场,如有急事,应向项目部请假批准,施工现场应随时有负责人,如施工负责人不在,必须指定有资质的临时负责人。
项目部对其的考核结果,将作为衡量各分包施工单位管理水平的一个重要依据。
因管理不善,影响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的将视造成的后果给予处罚(见处罚制度)。
16、在夜间施工时,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EPC总承包项目部。
17、在施工前,各分包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术交底,并作好文字记录,随时接受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的督查。
18、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其现场人员的管理约束,合同履行期间严禁发生任何性质的打架斗殴事件。
若分包施工方人员参与打架斗殴,每发生一次除赔偿由此给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需按规定进行罚款(见处罚制度)。
19、安全组每天08:
00由部长组织进行日检前会议,会议基本内容:
施工单位汇报前一天安全整改情况,安全组共同提出每日检查重点,周五08:
00点进行周安全总结会议。
20、会议结束后进行日检,当日检查情况于次日早8点发放到各相关单位。
21、安全组成员认真负责、端正态度,保证检查的公正公平、真实可靠,不得欺下瞒上制造虚假资料。
22、对于检查情况施工单位必须根据检查记录如实填写整改反馈情况,在整改期限内上报安全组。
23、为了维护建设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教育工人爱护一草一木,严禁践踏、污染、破坏。
相关表格见下表:
施工现场动火作业许可证
编号:
项目名称
动火时间
详细作业地点
工作内容
动火申请人
动火作业类型:
电气焊□;切割□;氧气乙炔焊□;气体保护焊□;防水作业□;打磨□;其他□
作业部位简图
可后附
可燃物名称
拟采取的防护措施
操作人及证书编号
看护人及看护位置
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期
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意见
监理公司意见
备注:
动火许可证必须提前一天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作业。
安全检查记录表
编号:
SCB—
检查时间
年月日
参
加
人
员
监理单位
总承包单位
检查部位
分包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处理意见
上次存在问题处理结果
安全组处罚通知单
编号:
处罚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下步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签字
安全组会议纪要
编号:
SCB—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主要议题
纪要内容
纪要签收
第二节工地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临时用电由专业电工(持证上岗)负责,其他人员禁止接驳电源。
2、施工现场每个层面必须配备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电箱。
3、临时用电执行三相五线制和三级漏电保护,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和维护。
4、所有临时线路必须使用护套线,必须架设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绑在管道或金属物上。
5、严禁用花钱、铜芯线乱拉乱接,违者将被严厉处罚。
6、所有插头及插座保持完好,电气开关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使用。
8、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及施工用金属平台必须要有可靠接地。
9、接驳电源应先切断电源,若带电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并有电工在场监护才能工作。
第三节工地现场消防管理制度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遵守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保护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方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2、施工现场的每个层面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消防器材。
3、保卫人员每天必须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损耗应及时补充。
4、消防器材安放处必须有明显的标记。
5、消防器材的设置地点以方便使用为原则,不得随意变更消防器材位置。
6、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7、漆类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险品仓库,油漆工施工时要避开火源、热源。
8、施工现场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须保证有专人值守,做到人走火灭。
9、保持消防道路通畅,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刻组织人员扑灭,必要时向消防部门报告。
10、临时工棚等设施支搭符合防盗防火要求,定期进行防盗防火教育,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节工地现场质量管理制度
1、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设计图纸、设计变更、规范、规程、验收标准、以及地方的有关规定、EPC总承包项目部及施工总包项目部的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及“海河杯”的相关要求。
2、各分包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施工现场必须配置合格、齐全的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
施工方案必须符合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及施工总包项目部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前必须做到方案先行,未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不能开工。
3、在施工过程中,分包施工单位现场的技术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必须向工人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并存有相应的文字记录待查。
4、主体施工和地下管线施工的基槽在开挖之前,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向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及施工总包项目部提供《放线记录》,经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及施工总包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复核签字认可后方可开挖。
5、分部分项工程隐蔽验收必须严格执行“三检”制度,经各分包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通知施工总包项目部,施工总包单位于正式验收前24小时通知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由EPC总承包项目部通知建设单位和监理,并提供有关合格的资料,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
经各分包施工单位进行“三检”后的验收项目,在建设单位、监理、EPC总承包项目管理部及施工总包项目部检查过程中若发现五处以上不合格的有权不予验收,同样情况出现三次以上的有权要求施工总包更换管理人员。
6、各分包施工单位在验收合格后严禁对合格部分做任何改动,一经发现必须进行重新验收;重要隐蔽部位由EPC总承包项目部通知政府质量监督部门和设计部门参加验收,分包施工单位应给予配合。
7、EPC总承包项目部、建设单位、监理对施工质量有疑问,而要求分包施工单位复测时,分包施工单位应于积极配合。
对隐蔽工程提出质量疑问要求重新检验的,无论EPC总承包项目部、建设单位、监理是否进行验收,施工单位都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
检验合格的,由建设单位和EPC总承包项目部(谁提出谁承担,监理提出由建设单位承担)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并应顺延工期。
检验不合格的,分包施工单位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8、关键工序施工完毕后,须经EPC总承包项目部专业工程师、监理、建设单位代表验收合格签字后(分包施工单位应在验收前向EPC总承包项目部、建设单位及监理提交三检记录、施工交底记录等资料),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9、混凝土浇筑过程中除必须有值班的分包施工单位负责人外,还必须保证专业工长在岗和每个工种(如水、电、模板、钢筋等)有人值班。
10、为保证施工质量,在施工难点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工序,分包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上报《施工难点和通病防治施工方案》,经EPC总承包项目部确认、批准后方可施工;EPC总承包项目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分包施工单位做施工样板(包括钢构预拼装、砌体、抹灰、涂料、门窗安装、防水等),样板经EPC总承包项目部验收合格后分包施工单位可按照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
11、若分包施工单位多次不按合同约定施工,或违反正常施工程序、施工工艺进行野蛮施工,或施工质量、安全、环保等达不到有关要求,或施工用材料、设备不合规定,EPC总承包项目部有权勒令分包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分包施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一切责任由分包施工单位负责。
12、如因分包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已完工程与施工图不符,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与费用由分包施工单位承担。
因为作为有经验的分包施工单位理应能及时发现施工图纸中明显错误或矛盾(如建施图与结施图不符,尺寸错误,照图施工使用功能明显不合理等),并应及时告知EPC总承包项目部,若分包施工单位未及时发现而导致费用与工期损失由分包施工单位承担。
13、由分包施工单位负责进场的施工材料均需提供材质合格证明文件进行报审,要求分包施工单位配合施工总包项目部把送检的材料送经当地质量监督站认可的试验室试验合格后方能应用于现场施工;各分包施工单位应提前做好材料的送检试验工作,并保持相应的质量记录待查,届时若因未及时配合送检而造成工期延误的,全部责任由分包施工单位承担。
对违反上述规定或虽经总包项目部许可而中途偷梁换柱者,除责令其返工外,还将处经济处罚。
14、各分包施工单位应在收到EPC总承包及施工总包项目部整改通知后2小时内开始整改,在限期内整改完毕,如有特殊原因的,应以书面形式向EPC总承包项目部提出,经允许后方可延期。
15、材料进场前,必须向EPC总承包及监理单位提交进场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经观感等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夜间也不得例外。
16、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屋面的防水施工工作,在移交房屋时,如发生有渗漏,将按每处处以10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17、生产组每日9点进行现场联合巡查。
18、针对现场施工状况,对施工工艺、材料进场、施工质量、相关验收、设备运转等方面进行检查
19、填写每日检查记录表,针对质量问题,由监理下发质量整改通知,限期完成。
20、对施工单位屡次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根据生产组处罚管理办法处以相应罚款。
21、工程质量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商议处理措施。
相关表格见下表:
生产组检查记录表
编号:
SCB—
检查时间
年月日
参
加
人
员
管理公司
监理单位
检查部位
施工单位
存在问题
整改处理意见
上次存在问题处理结果
生产组处罚通知单
编号:
—
处罚单位
处罚事由
处罚金额
下步工作要求
责任单位签字
生产组会议纪要
编号:
SCB—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主持人
参会人员
主要议题
纪要内容
纪要签收
第五节工地现场协调管理制度
1、各分包单位进场前,应向EPC总承包项目部提供现场各级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分包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
各单位更换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征得EPC总承包项目部同意。
2、各分包施工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及值班人员须保证手机24小时畅通。
3、各分包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EPC总承包项目部及施工总包项目部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5天应向EPC总承包项目部及施工总包项目部报送有关施工方案,经EPC总承包项目部及施工总包项目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5、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服从施工总包项目部的协调安排,服从施工总包项目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
6、EPC总承包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协调工作。
7、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要有签字盖章,并妥善保存。
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签收回执。
8、在施工过程中,各分包单位如遇无法解决的管理或技术问题,报EPC总承包进行协调或解决。
10、各分包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EPC总承包项目部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
11、不执行EPC总承包项目部下发指令的分包施工单位,将对分包单位给予处罚。
第六节工地现场会议管理制度
1、EPC总承包项目部实行现场周例会制度,以及不定期安排临时现场专题会,时间、地点由EPC总承包项目部届时通知,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必须参加,不得无故迟到、缺席。
迟到者或缺席者将予以处罚。
2、施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提交例会讨论,报EPC总承包项目部分管负责人批准。
例会中做出的决定必须坚决执行。
3、与会人员手机均调为振动或关机,会场中手机不能发出声响,在会议场中接听手机的人员将予以处罚。
4、EPC总承包项目部对分包施工单位的管理实行目标责任制,即每周例会时提出下周计划(包括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同时检查本周计划完成情况。
配合协调情况、约定事项的执行情况、自备材料供应情况、违规通报、各种材料、设备准备、重大问题的论证解决等。
5、各生产部门间的协调问题、甲乙双方的协调问题提交周例会解决。
若会议中有重要决议问题可单独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负责人或代表签字认可后执行。
第七节工期管理制度
1、施工过程中进度控制:
1)各分包施工单位进度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执行:
(1)开工日期:
以约定日期为准。
(2)分包施工单位和EPC总承包项目部双方在确定完工日期及各项完工控制工期时,对可能出现的各种规模的下雨、大风、高低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因素应充分考虑。
2)各分包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前报下月进度计划,内容包括本月工作完成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
3)每周工地例会前一日报周进度计划,内容包括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及下周工作计划。
所有报送的进度计划文件必须由项目经理及现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章。
2、竣工日期的控制:
1)各分包单位必须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按时完成。
2)各分包单位必须采取必要措施保证主要控制节点(里程碑事件)按时完成。
3)若不能按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完成的将予以处罚。
第八节现场施工临时用水用电管理制度
1、现场临时用水用电由施工总包统一策划,经EPC总承包审批后方可实施。
2、各分包施工单位自备全新合格的电表水表,每月进行计量缴纳相应费用。
3、水电线路的敷设应满足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范及相应的技术要求。
4、各施工单位必须按时缴纳水电等费用,不得拖欠,否则将从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第九节保卫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无关人员随便进入本项目部,健全本项目部人事和材物料管理,确保材物料不随意外流,特制定本制度。
1、在施工现场内必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遇有治安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不得延误和隐瞒。
招用的外来务工人员,必须立即按有关规定办理《用工证》、《外来人员就业证》和暂住证,严禁无关的外来人员居住在生活区内。
严禁在建工程内安排人员住宿,做好宿舍的卫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净,生活用品叠放整齐,并做好宿舍安全用电及消防预防措施。
2、非本工程施工人员未经门卫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入本项目施工现场,需进场人员必须向门卫说明来意并处示证件,经许可后,按规定办好手续方可进入。
3、进场的车辆必须停靠在指定位置(运输材料、机械的车辆除外)。
严禁将其直接进入施工现场。
4、本工地的任何材物料,未经批准,严禁出场。
5、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做到:
着装整洁工整、做好登记工作,严格执行人员进出场制度。
另做好门卫值班室及大门四周清洁工作。
6、门卫保安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坚守岗位。
玩忽职守者将受到处罚。
第十节资料管理制度
1、范围
项目施工实施准备阶段、项目实施阶段与项目竣工验收各阶段的资料管理。
2、要求
1)项目实施准备阶段资料管理
(1)按照监理单位要求,EPC总承包单位开工前做好工程资料的交底工作,明确各方责任职能;
(2)项目开工前施工总包单位及专业分包单位应及时将开工前的相关资料报EPC总承包单位审核,合格后再报监理单位批准。
(3)EPC总承包项目部资料管理员对项目管理资料必须及时收集归档,确保资料与工程进展同步,并严格按照建院资料管理编号系统执行,便于资料的查阅;
2)项目实施阶段资料管理
(1)各分部工程验收前按照监理公司要求项目部提前审核分部工程验收资料,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并做各分部验收资料的收集及整理,确保签认资料齐全有效;
(2)项目资料管理员配合专业工程师完成对施工总包及专业分包单位报验过程资料的审核及收集,对于主要材质及隐检严格把关;
(3)项目资料管理员负责项目施工图纸及变更的保管与分发的登记工作。
各专业图纸、变更的完整及有效性必须由专业工程师确认,并统一由资料管理员进行标识。
有效图纸及变更的分发管理必须由专业工程师进行确认。
(4)项目周报、月报内容由各专业工程师提供,资料管理员负责汇总,项目经理审批签发。
资料管理员应及时将审批后的周报、月报发至各单位及建院职责部门。
(5)项目部的招投标资料,资料管理员要配合项目部及时收集整理,保证招标结束同时招投标资料整理结束。
(6)对于施工总包及分包工程,每个工程结束后,项目资料管理员审核施工总包及分包竣工资料,确保工程结束,资料结束;
3)项目竣工验收阶段:
(1)项目竣工验收前,项目资料管理员需将质监站监督资料填报齐全;并审核竣工资料,将书面审核意见反馈项目部;
(2)项目竣工验收结束后,项目资料管理员负责将全部资料移交完毕(包括业主、档案馆、公司)及工程备案完成。
4)档案整编依据、要求及移交范围:
(1)整编依据、要求:
详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技术规定》等。
5)分部验收及分包资料的管理:
(1)桩基工程结束后,经监理单位审核合格后的资料,由桩基单位将原件移交总包单位留存;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各分部验收资料需交EPC总承包留存一份原件,并确保签字齐全有效;
2.5.3分包工程结束后,由项目资料管理员监督分包单位将审核合格的竣工资料移交总包单位留存;
第十一节文件收发管理制度
1、管理要求
1)所有对外发文及收文均由资料工程师负责,除紧急情况其他人员均不予受理。
2)所有单位对外发文必须经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章方生效。
3)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收发文管理及信息传递,收发文由各单位专职人员负责,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内信息传递,紧急情况除外。
4)各单位发文相关单位不得拒收,若有异议请文字回复。
若出现拒收情况,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十二节施工现场技术管理制度
目的:
为项目实施提供技术保障,防范技术风险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任务,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
技术管理工作贯穿于项目设计、采购以及施工的全过程。
(一)内容及适用范围
1、图纸自审制度
2、图纸会审制度;
3、施工组织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与管理;
4、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与管理;
5、技术交底制度;
6、技术核定制度;
7、单位工程施工记录制度;
8、技术复核制度;
9、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0、科技开发和推广应用管理制度;
11、施工技术总结;
12、技术标准管理制度;
13、工程技术档案制度。
(二)图纸自审制度
2.1图纸自审由项目部的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
2.2在项目经理领导下,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及时安排技术部门有关人员及有经验的工程师进行对图纸自审,并提出各专业自审记录。
2.3项目经理及时召集有关人员,组织内部会审,针对各专业自审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进行讨论,弄清设计意图和工程的特点及要求。
2.4图纸自审的主要内容:
1)各专业施工图的张数、编号、与图纸目录是否相符。
2)施工图纸、施工图说明、设计总说明是否齐全,规定是否明确,三者有无矛盾。
3)平面图所标注坐标、绝对标高与总图是否相符。
4)图面上的尺寸、标高、预留孔及预埋件的位置以及构件平、立面配筋与剖面有无错误。
5)建筑施工图与结构施工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