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4101641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44.5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docx

福建省会计从业资格《财经法规》国考整理笔记

第一章会计法律制度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

1.会计法律体系概念:

主体:

国家权利机关(人大)或授权机构(行政机关:

国务院)

内容:

范规实务、基础工作、主体和人员职责

调整关系:

各种会计关系(是经济关系的一种)

2.层次:

第一层会计法律

制定机关只有全国人大及常委(没有行政机关)

调整对象:

根本性会计关系

例子:

两个“法”

《会计法》2000.7.1主要内容有5个,对法律责任有详细规定最权威

第二层行政法规

制定机关是国务院(由总理签字发布)

调整对象:

某些会计关系

效力仅次于会计法律

例子:

两个条例

《财务会计报告厅条例》2001.1.1主要内容:

P3

第三层会计部门规章(又称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1.部门规章财政部发布《立法法》程序部长签字发布

《从业资格》《基本准则》《会计监督办法》《代理记账》

2.规范性文件财政部发布

《基础工作规范》《档案管理》《具体准则》

第四层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制定

第二节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管理体制由行政管理、自律管理、单位内部管理三部分组成

1.行政管理

统一(财政部门)领导分级管理(国务院财政部和县级以上财政部门)

国务院主管全国会计工作审计、税务、央行、银监会、政监会、保监会监督特定单位

财政部门职能:

(1)制定制度基本职能

(2)市场管理(3)人才评价(4)会计监督

(1)制定制度特殊要求的行业具体办法要报财政部审核批准

人民军队具体办法只要报财政部备案

新增:

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有四个核算监督机构和人员管理会计工作管理

(2)市场管理:

准入、运行、退出

(3)人才评价:

初中高级人才评价(专业技术考试)

领军人才培养

对会计工作者进行表彰也属于人才评价

(4)会计监督财政部门会计监督主要是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

2.自律管理自习注意相关职责

3.单位内部

单位内部会计工作管理包括:

单位负责人职责、会计机构的设置、人员选拔和人员回避

(1)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单位)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对会计工作和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会计人员负责合法性)

(2)会计机构设置:

三种情况:

单独设机构、无机构但有专职人员、委托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是否单独设置机构取决于规模大小、业务繁简和管理需要

(3)人员选拔:

会计人员要会计证,会计机构负责人不仅要会计证还要会计师或工作3年以上,总会计师是取得会计师后主管工作不少于3年。

4.会计人员回避:

《会计基础会计规范》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无私营企业)要回避

单位负责人直系不能当会计机构负责人(可以当出纳)

会计机构负责人直系不能当出纳

要回避的关系:

夫妻、直系、旁系及近姻亲

第三节会计核算

1.总体要求:

会计核算的依据是实际发生且引起资金运动业务

2.基本要求:

(1)会计资料的生成和提供要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第3层)

真实和完整:

真实是实际发生的内容与结果相一致完整是各项要素要齐全

(2)正确采用会计处理方法:

处理方法有7个

各单位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有必要,要在会计报告中给予说明

(3)正确使用中文:

中文是必须要有的,其他文字是可同时选用

(4)虚假会计资料是违法行为:

不真实不完整就是伪造和变造

伪造是以虚假业务为前提,无中生中变造是改变事实真相

3.会计凭证:

业务发生或完成的书面证明是登记账簿的依据

登记账簿直接依据是记账凭证原始依据是原始依据

原始凭证:

经办人员填制或取得是编制记账凭证的依据是会计核算的基础

记账凭证:

是会计核算的起点会计人员填制是登记明细账和总账的依据(无日记账)

4.会计账簿以经过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辅助账

5.财务报表:

至少包括4表1注,具有同等重要作用

编制目标:

为使用者提供信息有助于作出决策

资负表静财务状况某一特定日期

利润表动经营成果某一段时期

6.会计档案:

(1)分成4类:

凭证、账簿、报表、其他类(余额调节表、对账单、档案移交保管销毁)

(2)管理部门是财政部门和档案部门

(3)归档:

由会计机构整理归档归档后由会计部门暂时保管一年

(4)移交:

保管一年后移交给档案机构,无机构的则在会计部内指定专人保管,但不能是出纳

入档后的会计档案不得随意拆封,原则性规定

移交时交接双方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签字或盖章

(5)查阅:

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特殊情况可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在不拆散原卷册前提下,可提供查阅或复制,但要办理登记手续。

(6)保管期限:

分为定期和永久两种定期再分为3、5、10、15、25五种

企业表:

月季表是3年表与档案是永久(保管、销毁)银行是5其他是15

(7)销毁:

程序:

编造清册单位负责人签意见

专人监销一般企事业和组织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

国家机关同级财政和审计部门

财政部门同级审计部门

销毁后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不得销毁的两类档案:

未了事项和正在建设期间

第四节会计监督

1.三个层次单位内部政府社会

2.内部监督的本质是内部控制主体是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对象是经济活动(合法、合理、有效)

内部会计监督的基本要求:

4点

(1)记账人员与审批、经办、保管职责明确,相互分离制约

(2)重大决策和执行相互监督制约

(3)财产清查(4)内部审计

会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

(2点)对违法的有权拒绝或给予纠正,对会计资料和物资监督

3.企业内部控制的目标:

5点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信息真实经营效率效果促发展

内部控制原则:

5点全面重要制衡适应成本效益

内部控制责任人:

企业董事会行政事业单位单位负责人

4.内部控制的内容:

5点环境风评控制活动信沟内监

5.内部控制的方法:

(1)企业7个不相容授权会计系统财产保护预算运营分析绩效考评

(2)行政事业:

8个不相容授权归口预算财产保护会计控制单据信息公开

6.内部审计:

自习P37注意主体对象作用

7.政府监督:

财政部面对所有单位

其他单位(审计、税务、央行、银监、保监、证监)面对特定单位

8.政府监督(财政部门监督)主要内容:

5点

依法建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从业资格和任职资格(前4点对企事业单位)

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程序和内容(第5点国务院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才有权对注册会计师和事务所、协会进行监督、指导。

9.社会监督:

注册会计师及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鉴证外部监督

注册会计师审计和内容审计的关系:

联系:

3点现代审计关注内容控制涉及对内部审计成果的利用

区别:

4点独立性审计方式职责和作用自愿程度

10.注册会计师业务:

法定业务审计非法定业务会计咨询会计服务

第五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1.会计机构设置:

大中型企业和具有一定规模的行政事业单位,以及财务收支较大的社会团体,应单独设置会计机构

2.代理记账: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05年3月1日

3.除会计师事务所外,其他社会中介机构要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发代理记账许可证

4.代理记账机构条件:

4点3名以上会计证主管会计师固定场所健全管理制度

5.代理记账业务范围:

4点会计核算对外提供报表报税其他会计业务

6.委托人义务:

4点填制或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保管

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退回的及时更正补充

7.代理记账机构义务:

4点按合同代理记账保密不当要求拒绝对提问给予解释

8.会计工作岗位:

不属于会计工作岗位的有:

档案移交后收费员收款员收银员药品库房记账员审计人员

9.总会计师:

是会计岗位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不是专业技术职务也不是会计机构负责人

10.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4点按需设岗符合内控岗位责任轮岗

11.符合内控制度:

会计工作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不得兼审核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应收应付)登账工作(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12.会计工作交接:

需要交接的情况:

临时离职或因病恢复工作

不能亲自办理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他人代办,但委托人负责

13.交接程序:

提出申请移交前准备工作(已受理的填制完,登记完毕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印章)

移交点收(现金和有价证券都是按账面余额交接)

专人监交:

一般会计人员由会计机构负责人监交

会计机构负责人由单位负责人监交

必要时有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

P52页3种情况

14.交接后事宜:

继续使用移交前的账簿,不得另立账簿

15.交接人员责任:

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完整性存在问题由原移交人负责

16.会计从业资格: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2013.7.1

适用范围: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适用岗位:

除了不是会计岗位的都要(档案移交后,审计人员、收费收银员、药品库房记账员)

取得:

无纸化国家统一考试考试大纲合格线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和公布

因有违法行为(未被追刑)被吊证的,5年不得再考

因有违法行为被追刑被吊证的,终身不能再考作弊的两年内不得再考

17.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管理机构,财政部信息化管理制度(7项)监督检查继续教育变更登记

调转登记:

在省级管理部门之间变动及时填表办调出手续,3个月内变里调入手续

定期换证:

6年换证,到期前6个月内撤销与注销

18.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初中高三个级别,初中是全国统一考试高级是考评相结合(3年有效)

第六节法律责任

1.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

2.《会计法》行政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

行政处罚(会计法):

罚款、责令改正、吊证、通报批评

行政处分:

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

4.刑事责任:

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主刑只能判一个,不能判两个)

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可以单独判一个附加刑,也可以判一个主刑+一个附加)

主刑:

管制、拘役、有期、无期、死附加:

罚金、夺权、没收财产

5.会计法一般违法行为(10个):

不依法建账私设账簿取得和填制原始凭证不合规定凭证未审核就入账随意变更方法

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同文字、本位币不合规定会计资料保管不善内部会计监督不严任用人员不合规定

行政责任:

限期改正行政处分吊证通报批评罚款(单位3000-5万,人2000-2万)刑事责任(犯罪)

6.其他会计违法行为(严重的,4个)

伪造变造隐匿故意销毁通报批评行政处分吊证罚款(单位5千到10万,人3千到5万)

授意、指使、强令只罚人(5千到5万)和行政处分打击报复

 

第二章结算法律制度

第一节现金结算

1.现金结算是转账结算的对称(两者对立)

现金结算适用于单位对个人,单位之间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小额收付

2.现金结算的特点:

便利不安全不易宏观费用高

3.现金结算渠道:

两条直接将现金交付委托银行等机构支付(如邮寄)

4.单位的现金结算使用范围: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劳保福利、向个人收购农产品、差旅费、1000元以下零开支

支付给个人时,农产品和差旅费使用现金可以超过1000元,其他几项超过应当以支票或银本支付,确实需全额支付现金的要开户银行审核

5.现金使用限额:

开户单位提出计划,报开户银行审批,严格遵守,超过部分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

开户单位按3-5天确定,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可以多于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

6.现金收支的基本要求:

支付现金可以从单位现金限额中支付或提现使用,不得用现金收入直接支付

7.现金核算与内控:

4点建立内控制度岗位管理授权按程序办理业务

第二节支付结算

1.支付结算概念:

主体:

单位、个人(还包括银行、合作社)

工具:

票据(支票、汇票、本票)、信用卡和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

目的:

货币给付及资金清算

2.支付结算的特征:

5点

央行批准的金融机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统一管理、分级管理是一种要式行为要依法进行

3.支付结算基本原则:

3点不要与银行账户基本原则混

信用付款谁的钱由谁支配银行不垫钱

4.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1)必须使用央行统一的票据结算否则票据无效银行不受理

(2)必须按规定开立和使用银行账户

(3)填写要规范(4)签章和事项要真实不伪造变造

注意:

签章分两种单位和银行的签章为公章加法定代表人的私章

票据上有三项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名称),其他事项由原记载人改

伪造是无权限人假冒虚构他人签章变造是无权更改内容的人对签章以外的事项加以改变

5.填写要求:

(1)大写金额人民币与金额之间不得留白到元为止一定要写整角之后可有可无分之后不写整

(2)小写金额¥与金额之间不留白小写一个0大写一定要写零连续两个0只写一个

万是0千不是0元是0角不是0大写是零可写可不写

(3)出票日期大写:

1、2、10月要加11、12要写壹拾壹月和壹拾贰月

1-10日前都要加零11-19前加壹20、30都加零其他不加零

日期小写银行不受理,大写不规范银行受理但损失由出票人承担

第三节银行结算账户

1.银行结算账户概念:

人民币办理资金收付结算业务活期

2.分类:

按用途分基本、一般、专用、临时按存款人分单位和个人按开户地分本地和异地

3.基本账户:

日常转账现金收付主办账户日常活动和工资资金支取

独立核算单位都可以开(法人和非法人、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开),是其他账户开立的前提

开户程序:

核准制央行核准2个工作日

4.一般存款账户:

借款(转存或归还)或其他结算在基本户以外银行开现金可存不能取

能开基本的就能开一般的,而且没有数量限制

开户程序:

备案制5个工作日内上报备案并3个工作日内通知基本户开户行

5.专用存款账户:

特定用途15类

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是核准制其他专用账户是备案制仍是3个工作日通知基本户开户行

6.临时存款账户:

4种情况临时机构临时异地经营注册验资境外机构境内经营

核准制3个工作日通知临时机构只以在驻地开立一个临时账户临时账户最长不超2年

注册验资的账户验资期间只收不付临时账户支取现金按国家规定办理(即可以支取现金)

6.个人账户:

自然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于办理个人转账和现金存取,储蓄账户用于现金存取不得办理转账

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功能:

活期储蓄普通转账可以使用支票信用卡备案制(5个工作日)

7.异地账户:

包括异地单位或异地个人

五种情况营业执照和经营地跨县异地借款派出机构异地临时经营自然人异地

8.银行结算账户基本原则:

一个基本账户(一个单位选择一家银行开立一个)自主选择守法保密

9.银行账户的开立:

核准的2个工作日备案的5个工作日通知基本户的是3个工作日

单位银行账户自正式开立之日起3个工作日后方可办付款业务,但注册验资和借款转存的除外

10.变更:

账户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不涉及改变开户行)、邮编、电话5个工作日2个工作日报告央行

撤销:

撤并、解散、破产,被注销,迁址改变开户行5个工作日提出申请

基本户撤销要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其他账户

其他户是2日内发出通知,单位在收到通知3日后办理

一年未发生收付活动的银行发通知,发出通知30日内办理

10.违反账户管理法律制度的责任:

企事业单位违反非经营性存款人任何行为都是警告并罚1000元

经营性存款人未在期限内变更也是警告并罚1000元

遇到开立、不及时撤销、伪造、变造则是警告并罚1至3万其他的则是警告并罚5千到3万

银行违法为存款人多头开立和公款私存是罚5万到30万其他行为是5000到3万

第四节票据结算方式

1.概念大对比:

票据:

8个出票人约定自己委托付款人见票时指定日期收款人和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

票据包含支票、汇票(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本票三种

支票:

6个比票据少约定自己和指定日期

汇票:

7个比票据只少一个约定自己按出票人不同分为商业汇票和银行汇票

商业汇票比汇票少一个见票时6个概念如下:

出票人(银行以外的企事业单位)签发,委托付款人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汇票:

出票人(银行)签发,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本票:

本票是由出票人(银行)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6个

2.票据特征:

5个债权和金钱设权文义要式流通

票据功能:

5个支付汇兑信用结算融资

3.票据行为:

出票背书承兑保证

(1)出票:

签发并交付给收款人

记载事项有绝对(必须记载不记载票据无效)、相对(不记载不影响票据效力)、任意(记载了就有效力)

任意记载事项可理解为条件(出票时可以附加条件,但支付款项时不能附加条件)

(2)背书:

背面记载事项并签章按目的不同分为背书转让和非背书转让

背书转让以转让票据权利为目的非背书转让以授予他人权利为目的,又分为委托收款和质押

背书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未记载日期的视为在到期日前背书(即签章是绝对事项,必须要有,否则背书无效,但背书日期为相对事项,可以没有)

结合P120页

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汇票不得转让(即出票时的任意记载事项,条件有效)

被背书人的记载,必须记载,也是绝对记载事项

禁止背书:

如果背书人不愿意对其后手以后的当事人承担责任,可以在背书时记载禁止背书

背书不得记载的内容:

附有条件(条件无效,背书有效)和部分背书(部分背书则背书行为无效)

背书的连续:

如果背书在实质上不连续,如有伪造签章,付款人仍应对持票人付款。

(前提是付款人不知道持票人不是真正的票据权利人)

法定禁止背书:

被拒绝承兑、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的不得背书转让

(3)承兑:

仅适用于商业汇票程序包括提示承兑、受理承兑、记载承兑事项、承兑效力

记载承兑事项:

承兑汇票时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日期并签章,未记载承兑日期的,以提示承兑之日起3日内的最后一天为承兑日期(即无承兑日期承兑行为仍然有效)

(4)保证:

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在票据上记事并签章

结合P123保证绝对记载事项为保证文句和保证人签章相对事项为被保证人名称、日期和保证人住所

被保证人不记载,已承兑的则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出票人为被保证人

保证日期不记载,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保证的,条件无效,保证还是有效

4.票据当事人:

基本和非基本基本包括出票人、付款人和收款人

汇票和支票的基本当事人有3个本票由于出票人即是付款人,所以基本当事人只有出票人和收款人2个

非基本当事人:

存在前提是发生票据行为包括:

承兑人、背书人、被背书人、保证人

5.票据权利和责任

(1)权利:

付款请求权:

第一顺序权可以是收款人也可以是最后的被背书人

追索权:

第二顺序权收款人和最后的被背书人保证人或背书人

(2)责任:

4个承兑人因承兑而承担付款义务出票人因出票而承担付款义务

支票付款人在与出票人有资金关系时承担付款义务

汇票、支票的出票人、保证人在票据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时承担付款义务

6.支票: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但用于支取现金的不能背书转让基本当事人有3个

(1)适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全国范围内通用

(2)种类:

现金支票只能支取现金转账支票只能转账普通支票可以支取现金也可以转账(划线则只能转账)

没有金额超点和最高限额

(3)绝对记载事项:

6个支票无条件付款确定金额付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

授权补记的是金额和收款人名称绝对少一个则无效

相对记载事项2个付款地和出票地

出票效力:

2个在付款人处有足够资金(支票在付款时资金不足则为空头支票)

当付款人拒绝付款或超过付款提示期限时,出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4)付款:

见票即付不得另行记载付款日期,另行记载的,日期无效,支票有效

(5)提示付款期:

出票日起10日内异地使用的由央行规定

超过的,银行可以不付款出票人承担付款责任

(6)付款出票人在付款人处有足够资金则当日足够支付

(7)办理要求:

出票人签发空头、签章不符或密码不对的支付,央行按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

持票人按2%要求赔偿

(8)兑付:

委托银行收款或直接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转账支票提示付款时在背面背书人签章现金支票提示付款时在背面书收款人处签章

7.商业汇票:

(1)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

出票人为法人及其他组织(不能是个人)必须有真实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才能使用商业汇票

(2)商业承兑汇票到期,付款人不能付款的,按票面金额处5%但不低于1000元罚款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也是企业事单位(排除个人)到期未付款,承兑银行会支付款项并对承兑申请人按尚未扣回的金额(即差额)按每天万分之五(千分之0.5)收罚息

(3)记载事项:

绝对事项7个汇票字样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签章

相对事项3个付款日期付款地出票地

(4)承兑:

提示承兑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应当在汇票到期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

见票后定期付款的应当在出票日起1个月内

见票即付的汇票无需承兑

承兑成立:

付款人应当在收到提示承兑3日内承兑或拒绝承兑

(5)承兑格式:

付款人在正面记载承兑字样和承兑日期并签章,无日期则以3天承兑期的最后一天为承兑日

(6)承兑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视为拒绝承兑承兑手续费是万分之五

(7)提示付款:

见票即付的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其他的为到期日起10日内

8.银行汇票:

(1)单位和个人在异地、同城均可使用

(2)记载事项:

绝对7个同商业汇票

(3)基本规定:

可以转账,标明现金的也可以提取现金付款人为出票银行

提示付款期为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超过银行不受理

可以背书转让,但标明现金的不可以背书,背书以不超过出票金额的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未填明实际结算金额的不得背书转让

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丧失的,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持失止付

其他银行汇票丧失,失票人找人民法院出具证明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

归纳:

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

申请人和收款人只能是个人可以提取现金但不能背书转让丧失时失票人只能先通知付款人挂失止付

(4)其他规定:

银行在出票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申请人再交付给收款人

收款人对银行汇票审查无误后,应根据实际金额办理结算(不大于出票金额)

未填明金额或超过票面金额的,银行不受理,实际结算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汇票无效

持票人向银行提示付款时必须同时提交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缺一银行不受理

9.银行本票:

同城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