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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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估价报告
房地产估价报告
估价报告编号:
粤美评报字F18A105(2018-FA107)号
估价项目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A2栋)
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
估价委托人: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房地产估价机构:
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朱兴宏40
江正旗84
估价报告出具日期: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传真:
邮政编号:
510620
致估价委托人函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承蒙委托,我公司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2803房(实
勘为合景天峻A2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估价,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的要求,估价对象的价值时点设定为实地查勘日2018年7月17日;估价目的是为贵院办理案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价值类型为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
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按照估价原则和估价程序,在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比较法和收益法对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测算,确定估价对象的估价结果如下:
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A2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在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为RMB1,154,766元(评估单价:
12,560元/平方米),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肆仟柒佰陆拾陆圆整(该评估价值已包含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值,未包含未来发生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等款项)。
特别提示:
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受到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详见本报告第二章),若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发生变化,本估价报告应作相应调整或重新进行估价。
本估价报告使用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即自2018年7月26日至2019年7月25日止]。
法人代表: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
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二O—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一、估价师声明.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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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假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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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定事项假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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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背离事实假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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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相一致假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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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依据不足假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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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估价报告使用限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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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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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估价委托人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三)估价目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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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估价对象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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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价值时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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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价值类型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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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估价原则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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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估价依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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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估价方法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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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估价结果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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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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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实地查勘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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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估价作业期.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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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估价报告使用期限错误!
未定义书签。
四、附件.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
[案号:
(2018)粤0114执1072号,委托案号:
(2018)粤0114司法委托执0280号]复印件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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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估价对象位置图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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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估价对象实地查勘情况和相关照片错误!
未定义书签。
(四)《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登记号:
2017登记字5374801号)复印件错误!
未定义书签。
(五)估价机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错误!
未定义书签。
(六)《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错误!
未定义书签。
(七)《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错误!
未定义书签。
、估价师声明
1、参与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按照国家现行估价规范关于估价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估价业务。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报告中对事实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3、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
4、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的利益,与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也对估价对象、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偏见。
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GB/T50899-2013)等相关规定进行估价工作,撰写估价报告。
6、我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江正旗已于价值时点2018年7月17
日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
7、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
二、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一)一般假设
1、估价委托人提供了《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等资料,我们未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在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对房屋安全、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安全使用。
3、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平等、自愿的交易
市场,即能满足以下条件:
1)交易双方自愿地进行交易;2)交易双方处于利己动机进行交易;3)交易双方精明、谨慎行事,并了解交易对象、知晓市场行情;4)交易双方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5)不存在买者因特殊兴趣而给予附加出价。
4、估价对象应享有公共部位的通过权及水电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权。
(二)未定事项假设
1、估价委托人提供的《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未记载估价对象房屋的建筑时间,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调查,至价值时点,估价对象楼龄约为3年,本次估价房屋建成年份以实际调查为准。
2、由于当事人原因,本次评估由我司估价人员自行前往估价对象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具体位置据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及附近居民介绍作出,如与实际不符,本报告结果可能需作相应调整,在此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我司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评估风险和责任。
3、由于当事人原因,我司不明确估价对象的具体使用现状,也不明确估价对象是否存在拖欠水、电、通讯、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含滞纳金)情况,因此在本次评估过程中不考虑租赁情况及拖欠费用(含滞纳金)等因素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建议相关当事人在进行交易前核实情况后再作相关决策,我司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评估风险与责任。
(三)背离事实假设本估价项目不存在背离事实假设事项,故本报告无背离事实假设。
(四)不相一致假设根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登记号:
2017登记字5374801号)显示,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办公,经估价对象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介绍及我司估价人员调查情况,估价对象所在楼栋实际作居住使用,本次评估估价对象用途以《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显示的办公用途为准。
(五)依据不足假设由于当事人原因,我司估价人员未能入室查勘估价对象,因此本次评估不考虑估价对象的户型、特殊装修、通风、朝向、采光、景观等情况对其价值的影响,在此提醒报告使用人及关系人注意,我司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六)估价报告使用限制
1、本估价报告使用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即自2018
年7月26日—2019年7月25日止]。
若报告使用期内,房地产市场或估价对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估价结果需做相应调整或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
2、本报告中估价结果为所对应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包含估价对象房屋建筑物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但未包含未来发生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等款项,税费政策是动态变化的,建议交
我司
易双方在交易前到国土房管和税务等相关部门核实后再作决策,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任何风险和责任,在此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
3、本报告价值时点的估价结果包含满足估价对象功能需要的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价值,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估价结果不能分割使用。
被包括的配套设施等若与房屋分割处置时,本估价结果无效。
4、本报告不对房地产权属负责,亦未考虑其权属状况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
5、本估价报告应用范围是为委托方办理案件提供价值参考,报告相关意见及结论仅供参考,不对其他用途负责。
6、本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使用本报告中的部分内容导致的可能发生的损失、受托机构不承担责任。
同时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本估价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公开发表,也不得向相关登记或备案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
7、当事人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在报告出具七日内到法院申请复议,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内没有对本报告提出异议以及申请复议,则视为认可本报告。
三、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一)估价委托人
名称: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机构名称:
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28号时代广场西座1005室法人代表:
朱兴宏
备案等级:
壹级
证书编号:
粤房估备字壹0100028
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
(三)估价目的
为委托方办理案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估价对象
1、估价对象财产范围
本次估价对象为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A2栋),包含估价对象房屋建筑物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同时包含满足估价对象功能需要的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价值,但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
2、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坐落于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实勘为合景天峻A2栋)内。
根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状况,估价对象所处土地地形比较平坦,地势比较平缓,地质条件较好,形状比较规则,适宜建设;土地
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通燃气),红线内土地上已建有上盖建筑物。
(2)建筑物实物状况
估价对象名称
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A2栋)
使用现状
不详
建筑结构及层数
钢筋混凝土结构31层
所在楼层
第28层
建筑面积(就)
楼龄
约3年
平面形式
三梯六户,未能入内
噪音及采光
未能入内,不详
朝向及景观
未能入内,不详
物业管理情况
比较完善的小区物业管理
装修部分
外墙
条形瓷砖、外墙漆
内墙
未能入内,不详
地面
未能入内,不详
天花
未能入内,不详
门窗
夕卜门为不锈钢防盗门,未能入内,其他不详
楼梯间
瓷砖
卫生间
未能入内,不详
其他设施
三台电梯
保养状况
估价对象维护保养情况好
3、估价对象权益状况
(1)估价对象产权状况
估价对象产权状况明细表
序号
估价对象
产权相关资料
产权人
规划用途
土地使用情况
建筑面积
(就)
1
广州市黄埔区
峻弦街16号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A2栋)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
(房产登记号:
2017登记字5374801号),显示不动产权证书号为粤(2017)广州市不
动产权第06018058号
何健玲
办公
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金,使用年限40年,从2012年10月25日起。
(2)他项权利状况
本次估价结果是为委托方办理案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未考虑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以前已设定的他项权利及估价对象已被抵押、查封等因素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敬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4、估价对象区位状况
(1)位置状况:
估价对象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实勘
为合景天峻A2栋)内。
(2)交通状况:
估价对象主要由九龙大道等构成其对外交通路网。
该处有345、365、370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且临近地铁“知识城线旺村”站,交通比较便捷。
(3)环境及外部配套设施状况:
估价对象附近有广州知识城腾飞园、招商雍景湾、万科幸福誉、时代天韵和广州绿地城等多个商住物业以及学校、医院、市场、农庄、银行和邮局等,公共配套设施和生活配套设施一般完善,居住氛围浓厚,商务办公氛围一般。
(4)区位状况未来变化趋势分析:
根据估价对象所在区位目前的房地产市场状况,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供需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国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我们认为近期该区域同类房地产价格较为平稳。
(五)价值时点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要求,价值时点设定为实地查勘日2018年7月17日。
(六)价值类型
估价对象的评估价值类型定义为:
上述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在公开市场条件下的市场价值(未包含未来发生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等款项)。
市场价值,是指估价对象经适当营销后,由熟悉情况、谨慎行事且不受强迫的交易双方,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金额。
(七)估价原则
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
要求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实事求是、公平正直地评估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2、合法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3、价值时点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定时间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本次估价测算过程采用价值时点对应的参数。
4、替代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与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下的价值或价格偏差在合理范围内的原则。
本次估价中采用比较法测算比准价格体现了替代原则。
5、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
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办公,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用途为办公。
(八)估价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2号,2007年8月30日修正并开始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2004年8月28日修正并开始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
号,1995年6月30日通过,自1995年10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二号令,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46号,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
6、《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
7、《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规范》(GB/T50899-2013,自2014年2月1日起执行);
8、《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案号:
(2018)粤0114执1072号,委托案号:
(2018)粤0114司法委托执0280号];
9、《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登记号:
2017登记字5374801号)复印件;
10、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摄影和记录;
11、本估价机构掌握的有关资料。
(九)估价方法
1、估价方法的选择及依据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深入细致地分析了估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际状况,并研究了估价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在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认为:
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办公,类似房地产在广州市所在区域房地产市场交易实例较多,且具有明显的收益性,适宜结合采用比较法和收益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再对两种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得出估价对象最终的估价结果。
2、不适用的估价方法现时办公房地产价格与成本关联性弱,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不能准确反映房地产的实际市场价值,故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估价对象非待开发建设物业,不产生后续开发成本,故不适宜采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本次估价主要采用比较法与收益法进行评估,并通过对以上两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比较,确定以比较法测算结果作为估价对象的最终评估值,收益法测算结果不取权重
3、采用的估价方法定义
比较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基本理论公式:
估价对象市场价格二可比实例价格X交易情况调整系数X交易期
日调整系数X房地产状况(包括区位、实物、权益)调整系数。
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
收益法理论公式:
V=A+(Y-g)X[1-((1+g)宁(1+丫))】
式中:
V—收益价格(元/平方米)
A—第1年的净收益(元/平方米)
Y—报酬率(%
n—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年)
g—净收益年递增率
(十)估价结果
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A2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在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为RMB1,154,766元(评估单价:
12,560元/平方米),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肆仟柒佰陆拾陆圆整(该评估价值已包含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值,未包含未来发生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等款项)。
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参与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姓名
注册号
签名
签名日期
朱兴宏
40
2018年7月26日
江正旗
84
2018年7月26日
十二)实地查勘期
实地查勘日为二0一八年七月十七日。
十三)估价作业期
二0一八年七月十七日至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
十四)估价报告使用期限
二0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0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
四、附件
(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案号:
(2018)粤0114
执1072号,委托案号:
(2018)粤0114司法委托执0280号]复
印件
(二)估价对象位置图
(三)估价对象实地查勘情况和相关照片
(四)《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登记号:
2017登记字5374801
号)复印件
(五)估价机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