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方面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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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节能方面技术规范
建筑节能
《民用建筑太阳能空调工程技术规范》GB50787-2012
1.0.4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太阳能空调系统,必须经过建筑结构安全复核,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性要求,并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方可实施。
3.0.6太阳能集热系统应根据不同地区和使用条件采取防过热、防冻、防结垢、防雷、防雹、抗风、抗震和保证电气安全等技术措施。
5.3.3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设施。
5.4.2结构设计应为太阳能空调系统安装埋设预埋件或其他连接件。
连接件与主
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5.6.2太阳能空调系统中所使用的电气设备应设置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
安全措施。
6.1.1太阳能空调系统的施工安装不得破坏建筑物的结构、屋面防水层和附属设施,不得削弱建筑物在寿命期内承受荷载的能力。
《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GB50797-2012
3.0.6建筑物上安装的光伏发电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物的日照标准。
3.0.7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光伏发电系统,必须进行建筑物结构和电气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电气的安全性要求。
14.1.6设置带油电气设备的建(构)筑物与贴邻或靠近该建(构)筑物的其他建(构)筑物之间必须设置防火墙。
14.2.435kW以上屋内配电装置必须安装在有不燃烧实体墙的间隔内,不燃烧实体墙的高度严禁低于配电装置中带油设备的高度。
总油量超过100kg的屋内油浸变压器必须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并设置灭
火设施。
《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12
4.0.4各朝向的单一朝向窗墙面积比,南、北向不应大于0.4;东、西向不应大
于0.30。
当设计建筑的外窗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4.0.5建筑的卧室、书房、起居室等主要房间的房间窗地面积比不应小于1/7。
当房间窗地面积比小于1/5时,外窗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不应小于0.4。
4.0.6居住建筑的天窗面积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4%,传热系数不应大于4.0W
/(m2?
K),遮阳系数不应大于0.4。
当设计建筑的天窗不符合上述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4.0.7居住建筑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符合表4.0.7的规定。
当设计建筑的南、北外墙不符合表4.0.7的规定时,其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表4.0.7屋顶和外墙的传热系数K[W/(m2.K)]、热惰性指标D
屋顶
夕卜墙
0.4D>2.5
2.03.0或1.52.8
或0.72.5
«0.4
K<0.7
注:
1D<2.5的轻质屋顶和东、西墙,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所规定的隔热要求。
2外墙传热系数K和热惰性指标D要求中,2.03.0这一档仅适用于南区。
4.0.8居住建筑外窗的平均传热系数和平均综合遮阳系数应符合表4.0.8-1和
表4.0.8-2的规定。
当设计建筑的外窗不符合表4.0.8-1和表4.0.8-2
的规定时,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不应超过参照建筑的空调采暖年耗电指数(或耗电量)。
外墙平均指标
外窗平均传热系数
K[W//(m2
/•K)]
外窗加权平均综合遮阳系数Sw
平均窗地面积比
CmfW0.25
或平均窗墙面积比
Cmvv^0.25
平均窗地面积比
0.25平均窗墙面积比
0.25平均窗地
面积比
0.30<0.35
或平均窗墙面积比
0.30<0.35
平均窗地面积比
0.35<0.40
或平均窗
墙面积比
0.35<0.40
KC2.0,D>2.8
4.0
<0.3
<0.2
-
-
3.5
<0.5
<0.3
<0.2
-
3.0
<0.7
<0.5
<0.4
<0.3
2.5
<0.8
<0.6
<0.6
<0.4
KC1.5,D>2.5
6.0
<0.6
<0.3
-
-
5.5
<0.8
<0.4
-
-
5.0
<0.9
<0.6
<0.3
-
4.5
<0.9
<0.7
<0.5
<0.2
KC1.5,D>2.5
4.0
<0.9
<0.8
<0.6
<0.4
3.5
<0.9
<0.9
<0.7
<0.5
3.0
<0.9
<0.9
<0.8
<0.6
2.5
<0.9
<0.9
<0.9
<0.7
«1.0,D>2.5或K<0.7
6.0
<0.9
<0.9
<0.6
<0.2
5.5
<0.9
<0.9
<0.7
<0.4
5.0
<0.9
<0.9
<0.8
<0.6
4.5
<0.9
<0.9
<0.8
<0.7
4.0
<0.9
<0.9
<0.9
<0.7
3.5
<0.9
<0.9
<0.9
<0.8
表4.0.8-2南区居住建筑建筑物外窗平均综合遮阳系数限值
外窗的加权平均综合遮阳系数Sw
外墙平均
平均窗地面积
平均窗地面
平均窗地面
平均窗地面
平均窗地面积比
比G/if<0.25
积比
积比
积
0.40指标(p<0.
8)
或平均窗墙面
0.250.30比0.35<0.45
积比
<0.30或平
<0.35或平
<0.40
或平均窗墙
Cmw<0.25
均窗墙面积
均窗墙面积
或平均窗墙
面积比
比0.25比0.30面积比
0.40<0.30
<0.35
0.35<0.40
K<2.5,
D>3.0
<0.5
<0.4
<0.3
<0.2
-
K<2.0,
D>2.8
<0.6
<0.5
<0.4
<0.3
<0.2
K<1.5
D>2.5
<0.8
<0.7
<0.6
<0.5
<0.4
K<1.0,
D>2.5或K<0.7
<0.9
<0.8
<0.7
<0.6
<0.5
注:
1外窗包括阳台门。
2p为外墙外表面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4.0.10居住建筑东西向外窗必须采取建筑外遮阳措施,建筑外遮阳系数SD不应
大于0.8。
4.0.13外窗(包括阳台门)的通风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房间地面面积的10%或外
窗面积的45%。
6.0.2米用集中式空调(米暖)方式或户式(单元式)中央空调的住宅应进行逐时逐项冷负荷计算;采用集中式空调(采暖)方式的居住建筑,应设置分室(户)温度控制及分户冷(热)量计量设施。
6.0.4设计采用电机驱动压缩机的蒸气压缩循环冷水(热泵)机组,或采用名义制冷量大于7100W的电机驱动压缩机单元式空气调节机,或采用蒸汽、热水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及直燃型溴化锂吸收式冷(温)水机组作为住宅小区或整栋楼的冷热源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能效比(性能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中的规定值。
6.0.5采用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作为户式集中空调(采暖)机组时,所选用机组的制冷综合性能系数[IPLV(C)]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21454中规定的第3级。
6.0.8当选择土壤源热泵系统、浅层地下水源热泵系统、地表水(淡水、海水)源热泵系统、污水水源热泵系统作为居住区或户用空调(采暖)系统的冷热源时,应进行适宜性分析。
6.0.13居住建筑公共部位的照明应采用高效光源、灯具并应采取节能控制措施
《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技术规程》JGJ253-2011
4.1.1当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用于外墙外保温时,必须进行耐候性检验,耐候性性能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涂料饰面经80次高温(70C)、淋水(15C)和5次加热(50C)、冷冻
(-20C)循环后不得出现开裂、空鼓或脱落。
2面砖饰面经80次高温(70C)、淋水(15C)和30次加热(50C)、冷冻
(-20C)循环后不得出现开裂、空鼓或脱落。
3抗裂面层与保温层拉伸粘结强度:
1型保温砂浆不应小于0.10MPQ
U型保温砂浆不应小于0.15MPa川型保温砂浆不应小于0.25MPa;且破坏部位应位于保温层内。
4经耐候性试验后,面砖饰面系统的拉伸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
6.1.1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期间以及完工后24h内,在夏季,应避免阳光暴晒。
在5级以上大风天气和雨天不得施工。
6.1.2无机轻集料砂浆保温系统外墙保温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温砂浆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保温砂浆层应分层施工。
保温砂浆层与基层之间及各层之间应粘结牢固。
3采用塑料锚栓时,塑料锚栓的数量、位置、锚固深度和拉拔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塑料锚栓应进行现场拉拔试验。
《采光顶与金属屋面技术规程》JGJ255-2012
3.1.6采光顶与金属屋面工程的隔热、保温材料,应采用不燃性或难燃性材料。
4.5.1有热工性能要求时,公共建筑金属屋面的传热系数和采光顶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应符合表4.5.1-1的规定,居住建筑金属屋面的传热系数应符合表4.5.1-2的规定。
表4.5.1—1公共建筑金属屋面传热系数和采光顶的传热系数、遮阳系数限值
围护结
构
区域
2
传热系数W(m.K)]
遮阳系数SC
体型系数w0.3
0.3w体型系数w0.4
金属屋
面
严寒地区A
区
<0.35
w0.30
—
严寒地区B
区
<0.45
w0.35
-
寒冷地区
<0.55
w0.45
-
夏热冬冷
w0.7
-
夏热冬暖
w0.9
-
采光顶
严寒地区A
区
w2.5
-
严寒地区B
区
w2.6
-
寒冷地区
w2.7
w0.50
夏热冬冷
w3.0
w0.40
夏热冬暖
w3.5
w0.35
表4.5.1—2居住建筑金属屋面传热系数限值
区域
传热系数[W/(m2.K)]
3层及
3层以
下
3层
以上
体型系数w0.4
体型系数>0.4
D<25
D>2.5
Dw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