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估价报告房地产估价报告估价报告编号:粤美评报字 F18A105 ( 2018-FA107 )号估价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 16号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 A2栋)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估价委托人: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房地产估价机构: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朱兴宏 40江正旗 84估价报告出具日期:二0 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传 真:邮政编号:510620致估价委托人函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 承蒙委托,我公司对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 16号 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 A2 栋)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估价,根据广州市花 都
2、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的要求,估价对象的价值时点设定为实地 查勘日 2018 年 7 月 17 日;估价目的是为贵院办理案件提供价值参考 依据;价值类型为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估价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按照估 价原则和估价程序,在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的基础上,运用比较法和 收益法对估价对象的市场价值进行测算, 确定估价对象的估价结果如 下: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 16 号 2803 房(实勘为合景天峻 A2 栋),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在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为 RMB1,154,766元(评估 单价: 12,560 元/ 平方米),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肆仟柒佰陆拾 陆圆整(该评估价
3、值已包含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值,未包含未来 发生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等款项)。特别提示:本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受到估价报告中已说 明的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详见本报告第二章),若估价的假设 和限制条件发生变化,本估价报告应作相应调整或重新进行估价。本估价报告使用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 即自 2018年 7月 26日至 2019年 7月25日止。法人代表: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中国注册土地估价师)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二O八年七月二十六日一、估价师声明 . 错误 !未定义书签。二、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一)一般假设 错误 !未定义书
4、签。(二)未定事项假设 .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三)背离事实假设 . 错误 ! 未定义书签。(四)不相一致假设 . 错误 !未定义书签。(五)依据不足假设 . 错误 !未定义书签。(六)估价报告使用限制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三、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一)估价委托人 错误 !未定义书签。(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三)估价目的 错误 !未定义书签。(四)估价对象 错误 !未定义书签。(五)价值时点 错误 !未定义书签。(六)价值类型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七)估价原则 错误 !未定义书签。(八)估价依据 错误 !未定义书签。(九)估价方法 错误 !未定义
5、书签。(十)估价结果 错误 !未定义书签。(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 错误 !未定义书签。(十二)实地查勘期 . 错误 !未定义书签。(十三)估价作业期 . 错误 !未定义书签。(十四)估价报告使用期限 错误 !未定义书签。四、附 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案号:( 2018)粤 0114执1072号,委托案号:( 2018)粤 0114司法委托执 0280号 复 印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二) 估价对象位置图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三) 估价对象实地查勘情况和相关照片 错误 !未定义书签。(四)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登记号: 2017登记字 5
6、374801号)复印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五) 估价机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六)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错误 !未定义书签。(七)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估价师声明1、参与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按照国家现行估价规范关于 估价职业道德、专业胜任能力的要求,勤勉尽责地开展估价业务。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在估价报告中对事实的说明是真实和准确 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3、估价报告中的分析、意见和结论是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独立、 客观、公正的专业分析、意见和结论,但受到估价报告中已说明的估 价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4、注
7、册房地产估价师与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没有现实或潜在 的利益,与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利害关系,也对估价对 象、估价委托人及估价利害关系人没有偏见。5、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房地产 估价规范( GB/T 50291-2015 )、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标准 (GB/T 50899-2013 )等相关规定进行估价工作,撰写估价报告。6、我司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江正旗已于价值时点 2018 年 7 月 17日对本估价报告中的估价对象进行了实地查勘。7、没有人对本估价报告提供重要专业帮助。二、估价假设和限制条件(一)一般假设1、估价委托人提供了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等资料,我们
8、未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在无理由怀疑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 整。2、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已对房屋安全、 环境污染等影响估价对象价 值的重大因素给予了关注, 在无理由怀疑估价对象存在安全隐患且无 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检测的情况下,假定估价对象能正常安全 使用。3、估价对象在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为公开、 平等、 自愿的交易市场,即能满足以下条件: 1)交易双方自愿地进行交易; 2)交易双 方处于利己动机进行交易; 3)交易双方精明、谨慎行事,并了解交 易对象、知晓市场行情; 4)交易双方有较充裕的时间进行交易; 5) 不存在买者因特殊
9、兴趣而给予附加出价。4、估价对象应享有公共部位的通过权及水电等共用设施的使用 权。(二)未定事项假设1、估价委托人提供的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 未记载估价对 象房屋的建筑时间,经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实地调查,至价值时点,估 价对象楼龄约为 3 年,本次估价房屋建成年份以实际调查为准。2、由于当事人原因, 本次评估由我司估价人员自行前往估价对象 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具体位置据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人员及附近居 民介绍作出,如与实际不符,本报告结果可能需作相应调整,在此提 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我司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评估风险和责任。3、由于当事人原因, 我司不明确估价对象的具体使用现状, 也不 明确估
10、价对象是否存在拖欠水、 电、通讯、燃气、物业管理等费用 (含 滞纳金)情况,因此在本次评估过程中不考虑租赁情况及拖欠费用 (含 滞纳金)等因素对估价结果的影响,建议相关当事人在进行交易前核 实情况后再作相关决策,我司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评估风险与责 任。(三)背离事实假设 本估价项目不存在背离事实假设事项,故本报告无背离事实假 设。(四)不相一致假设 根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登记号: 2017 登记字 5374801 号)显示,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办公,经估价对象所在小区 物业管理工作人员介绍及我司估价人员调查情况, 估价对象所在楼栋 实际作居住使用,本次评估估价对象用途以广州市不动产登
11、记查册 表显示的办公用途为准。(五)依据不足假设 由于当事人原因,我司估价人员未能入室查勘估价对象,因此本 次评估不考虑估价对象的户型、特殊装修、通风、朝向、采光、景观 等情况对其价值的影响,在此提醒报告使用人及关系人注意,我司不 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和责任。(六)估价报告使用限制1、本估价报告使用期限自估价报告出具之日起壹年 即自 2018年 7 月 26 日 2019 年 7 月 25 日止 。若报告使用期内,房地产市场 或估价对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估价结果需做相应调整或委托估价机 构重新估价。2、 本报告中估价结果为所对应价值时点的房地产市场价值,包 含估价对象房屋建筑物及其占用土地使
12、用权市场价值, 但未包含未来 发生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等款项,税费政策是动态变化的,建议交我司易双方在交易前到国土房管和税务等相关部门核实后再作决策, 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任何风险和责任,在此提醒本报告使用者注意。3、 本报告价值时点的估价结果包含满足估价对象功能需要的 水、电、消防等配套设施价值,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 等其他财产价值,估价结果不能分割使用。被包括的配套设施等若与 房屋分割处置时,本估价结果无效。4、 本报告不对房地产权属负责,亦未考虑其权属状况对估价对 象价值的影响。5、 本估价报告应用范围是为委托方办理案件提供价值参考,报 告相关意见及结论仅供参考,不对其他用途负
13、责。6、 本报告必须完整使用方为有效,对使用本报告中的部分内容 导致的可能发生的损失、受托机构不承担责任。同时未经我公司书面 同意,本估价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公开发表,也不得向相关登记 或备案部门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7、 当事人如对本报告有异议,请在报告出具七日内到法院申请 复议,如当事人在约定日期内没有对本报告提出异议以及申请复议, 则视为认可本报告。三、房地产估价结果报告(一)估价委托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二)房地产估价机构 机构名称: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28 号时代广场西座 1005 室 法人代表:朱兴宏备案等级:壹级证书编号
14、:粤房估备字壹 0100028联 系 人:曹先生联系电话:(三)估价目的为委托方办理案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四)估价对象1、估价对象财产范围本次估价对象为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 16号 2803 房(实勘为合景 天峻 A2 栋),包含估价对象房屋建筑物及其占用土地使用权市场价 值,同时包含满足估价对象功能需要的水、 电、消防等配套设施价值, 但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价值。2、估价对象实物状况( 1)土地实物状况估价对象坐落于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 16 号(实勘为合景天峻 A2 栋)内。根据估价人员实地查勘状况,估价对象所处土地地形比较平 坦,地势比较平缓,地质条件较好,形状比较规
15、则,适宜建设;土地开发程度为红线外“六通”(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路、通讯、 通燃气),红线内土地上已建有上盖建筑物。(2)建筑物实物状况估价对象名称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 A2栋)使用现状不详建筑结构及层数钢筋混凝土结构31层所在楼层第28层建筑面积(就)楼龄约3年平面形式三梯六户,未能入内噪音及采光未能入内,不详朝向及景观未能入内,不详物业管理情况比较完善的小区物业管理装修 部分外墙条形瓷砖、外墙漆内墙未能入内,不详地面未能入内,不详天花未能入内,不详门窗夕卜门为不锈钢防盗门,未能入内,其他不详楼梯间瓷砖卫生间未能入内,不详其他设施三台电梯保养状况估价对象维护
16、保养情况好3、估价对象权益状况(1)估价对象产权状况估价对象产权状况明细表序号估价对象产权相关资料产权人规划 用途土地使用情况建筑面积(就)1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16号 2803房(实勘为 合景天峻A2栋)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登记号:2017登记字 5374801号),显示不动产权 证书号为粤(2017)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18058号何健玲办公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土 地用途为商务金融用地, 已收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使用年限40年, 从2012年10月25日起。(2)他项权利状况本次估价结果是为委托方办理案件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未考虑估 价对象于价值时点以前已设定的他项权利及估价对
17、象已被抵押、 查封 等因素对估价对象价值的影响,敬请报告使用者注意。4、估价对象区位状况(1)位置状况:估价对象位于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 16 号(实勘为合景天峻 A2 栋)内。(2)交通状况:估价对象主要由九龙大道等构成其对外交通路 网。该处有 345、365、370 等多路公交车经过,且临近地铁“知识城 线旺村”站,交通比较便捷。(3)环境及外部配套设施状况:估价对象附近有广州知识城腾 飞园、招商雍景湾、万科幸福誉、时代天韵和广州绿地城等多个商住 物业以及学校、医院、市场、农庄、银行和邮局等,公共配套设施和 生活配套设施一般完善,居住氛围浓厚,商务办公氛围一般。(4)区位状况未来变化趋势分析
18、:根据估价对象所在区位目前 的房地产市场状况,通过对房地产市场供需情况进行分析,并结合国 家对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 我们认为近期该区域同类房地产 价格较为平稳。(五)价值时点 根据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要求,价值时点设定 为实地查勘日 2018 年 7 月 17 日。(六)价值类型估价对象的评估价值类型定义为: 上述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在公 开市场条件下的市场价值(未包含未来发生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等 款项)。市场价值,是指估价对象经适当营销后,由熟悉情况、谨慎行事 且不受强迫的交易双方, 以公平交易方式在价值时点自愿进行交易的 金额。(七)估价原则1、独立、客观、公正原则:要求
19、站在中立的立场上,实事求是、 公平正直地评估出对各方估价利害关系人均是公平合理的价值或价 格的原则。2、合法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依法判定的估价对象状况下的价 值或价格的原则。3、价值时点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根据估价目的确定的某一特 定时间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本次估价测算过程采用价值时点对应的参数。4、替代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与估价对象的类似房地产在同等条件 下的价值或价格偏差在合理范围内的原则。本次估价中采用比较法测算比准价格体现了替代原则。5、最高最佳利用原则: 要求估价结果是在估价对象最高最佳利用 状况下的价值或价格的原则。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办公,本次评估设定估价对象用途为办公。(
20、八)估价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令第 72号, 2007 年 8月 30日修正并开始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土地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28 号, 2004 年 8 月 28 日修正并开始执行 )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号, 1995 年 6月 30日通过,自 1995年 10月 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 二号令, 2007年 3月 16日通过,自 2007年 10月 1 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 号, 2016 年
21、 12 月 1日起执行);6、房地产估价规范( GB/T50291-2015 ,自 2015 年 12 月 1 日起执行);7、房地产估价基本术语规范( GB/T50899-2013 ,自 2014 年 2月 1日起执行);8、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 案号:(2018)粤 0114 执 1072 号,委托案号:( 2018)粤 0114 司法委托执 0280 号 ;9、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登记号: 2017 登记字 5374801 号)复印件;10、估价人员实地查勘、摄影和记录;11、本估价机构掌握的有关资料。(九)估价方法1、估价方法的选择及依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深入细致地分析
22、了估价对象的特点和实际状 况,并研究了估价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在实地查勘和市场调查的基础 上认为:估价对象规划用途为办公,类似房地产在广州市所在区域房 地产市场交易实例较多,且具有明显的收益性,适宜结合采用比较法 和收益法对估价对象进行评估, 再对两种估价方法的测算结果进行综 合分析,得出估价对象最终的估价结果。2、不适用的估价方法 现时办公房地产价格与成本关联性弱, 房地产的开发成本不能准 确反映房地产的实际市场价值,故不适宜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估价对象非待开发建设物业,不产生后续开发成本,故不适宜采 用假设开发法进行评估。综上所述, 本次估价主要采用比较法与收益法进行评估, 并通过 对以上两
23、种方法的评估结果进行综合比较, 确定以比较法测算结果作 为估价对象的最终评估值,收益法测算结果不取权重3、采用的估价方法定义比较法是选取一定数量的可比实例, 将它们与估价对象进行比较, 根据其间的差异对可比实例成交价格进行处理后得到估价对象价值 或价格的方法。基本理论公式:估价对象市场价格 二可比实例价格X交易情况调整系数X交易期日调整系数X房地产状况(包括区位、实物、权益)调整系数。收益法是预测估价对象的未来收益,利用报酬率或资本化率、收 益乘数将未来收益转换为价值得到估价对象价值或价格的方法。收益法理论公式:V=A+(Y-g) X 1-(1+g)宁(1+ 丫)】式中:V收益价格(元/平方米
24、)A第1年的净收益(元/平方米)Y报酬率(%n未来可获收益的年限(年)g净收益年递增率(十)估价结果广州市黄埔区峻弦街 16号2803房(实勘为合景天峻 A2栋), 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在价值时点的评估价值为 RMB1,154,766元(评估 单价: 12,560 元/平方米),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肆仟柒佰陆拾 陆圆整(该评估价值已包含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的价值,未包含未来 发生转让时应缴纳的税、费等款项)。十一)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参与估价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姓名注册号签名签名日期朱兴宏402018年 7 月 26日江正旗842018年 7 月 26日十二)实地查勘期实地查勘日为二 0 一八年七月十
25、七日。十三)估价作业期二 0 一八年七月十七日至二 0 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十四)估价报告使用期限二 0 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至二 0 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四、附 件( 一 )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评估委托书 案号:( 2018 )粤 0114执 1072 号,委托案号:( 2018)粤 0114 司法委托执 0280 号 复印件( 二 ) 估 价对象位置图( 三 ) 估 价对象实地查勘情况和相关照片(四)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房产登记号: 2017登记字 5374801号)复印件( 五 ) 估 价机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 ) 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七) 中国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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