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知识交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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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安全管理制度知识交流
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本燃气公司的动火施工安全,使动火者明确自己的责任,做好防范工作,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集团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人员进行的和外来工程承包商在公司相关部门授权下进行的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是指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临时作业。
如:
如使用电焊、气割、喷灯、电钻、砂轮、非防爆工具及加热、化学反应等方式可能产生的火焰、火花、炽热表面或使易燃易爆介质温度高于燃点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公司对动火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凡进行动火作业的需提前办理动火证。
第二章动火作业的分级和许可审批
第五条动火作业的分级
(一)一级动火作业范围
1、所有带气动火作业。
2、燃气调压站站房(调压箱)内、闸井内的动火作业。
(二)二级动火作业范围
1、燃气调压站站房外、围墙内的动火作业;
2、非生产区的动火作业;
4、其他动火作业。
第六条动火作业的审批
(一)一级动火。
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由公司安全管理部签发一级动火作业《动火证》(见表一)。
(一)二级动火。
由动火单位提出申请,由动火作业的主管单位签发二级动火作业《动火证》(见表二)。
第三章基本要求
第七条申请动火作业前,动火作业单位应辨识危险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安全措施,一级动火作业必须编制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
第八条已经签发的《动火证》在作业方案和动火介质有变动时需重新审批。
动火证不得涂改、代签。
第九条遇六级以上(含六级)大风,即使已经签发动作证也应停止室外一切动火作业。
遇五级以上(含五级)大风,即使已经签发动火证也应停止室外高空动火作业。
第四章动火作业前准备
第十条作业单位应针对动火作业内容、作业环境、作业人员资质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控制措施。
第十一条系统隔离
(二)设置警戒,严禁与动火作业无关人员或车辆进入动火区域。
(三)与动火点相连的管线必要时可进行可靠的隔离、封堵等处理。
动火前必要时可加盲板切断气源。
(四)存储氧气的容器、应与动火点隔绝。
(五)距离动火点30米内不准有液态烃或低闪点油品泄露,半径15米内不准有其他可燃物泄漏和暴露,距动火点15米内所有排水口、井口、排气管、管道、地沟等应封严盖实。
第十二条可燃气体检测
(一)动火前气体检测时间距动火时间不应超过30分钟,作业方案中应注明气体检测时间和频次。
可燃气体含量应小于爆炸下限的10%。
(二)气体检测的位置和所采的样品应具有代表性,必要时样品可留到动火作业结束。
(三)用于检测气体的检测仪应在校验期内,且灵敏有效。
第五章动火作业的实施
第十三条动火作业过程应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安全措施应该到位。
第十四条在上风位置进行动火作业,必要时可采用围隔措施防止火花飞溅。
第十五条用气焊(割)进行动火作业时,氧气瓶和乙炔瓶的间隔不得小于5米,且乙炔气瓶严禁卧放,二者与动火作业点不得小于10米,并不准在烈日下暴晒。
第十六条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应根据作业方案规定的检测时间和频次进行检测并填写检测记录,注明检测的时间和检测结果。
第十七条动火作业过程中,动火监护人应坚守作业现场。
第六章特殊动火作业
第十八条有限空间动火作业
在动火作业相关要求的基础上,还应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流程和安全要求,有限空间防护措施和监护人到位。
第十九条高空动火作业
使用的安全带、救生索等防护装备应采用防火阻燃的材料,需使用自动锁连接,遇五级以上的风,不应进行室外高空动火作业。
第二十条挖掘作业中的动火作业
在挖掘作业中的坑内进行动火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操作人员系的安全绳应为阻燃或不燃材料,并确保动火作业的人员的安全和逃生。
第二十一条严禁在设备、管线等腐蚀的情况下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确需动火时应采取可靠的动火安全措施,并制定应急预案。
第七章动火证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动火证的办理
由动火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申请办理动火证,并提供如下资料和设施设备。
(一)由动火作业单位作业负责人按规定填写的动火证。
(二)动火作业方案。
(三)附相关图纸。
如:
作业环境示意图、工艺流程示意图、平面布置示意图等。
(四)可燃、有毒气体等检测仪器,必要防护设施。
(五)操作人员资格证书。
(六)应急预案。
第二十三条动火证的管理
(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人应随身携带审批完整的《动火证》。
(二)动火证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24小时。
动火证经申请人和批准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延期。
延期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三)一张动火证只限一个动火点。
(四)未使用的动火证应交回动火批准单位。
(五)如果动火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继续动火前,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应重新确认安全条件。
(六)动火作业结束后,应清理现场,解除相关隔离设施,动火监护人留守现场,并确认无任何火源和隐患后,申请方与批准方双方共同确认关闭动火证,申请方应将《动火证》交回至动火证批准单位,批准单位需保存一年。
第八章安全职责
第二十四条动火作业单位职责
(一)编制动火作业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严格按照动火作业方案和动火证要求施工。
(三)随时检查作业现场安全状况,不具备动火作业安全条件时有责任及时终止动火作业。
第二十五条动火作业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提出动火作业申请,严格执行《动火安全管理制度》,并按要求填写动火证。
(二)落实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三)指派动火监护人(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
(四)组织实施动火作业,并对作业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和可靠性负责。
第二十六条动火作业人职责
(一)对安全动火负直接责任。
(二)动火作业前,核实动火部位、动火时间、确认各项安全措施已落实方能动火。
(三)执行动作作业方案和动火证要求。
(四)在动火过程中,发现不能保证动火安全时,有责任停止动火。
第二十七条动火监护人职责
(一)全面了解动火区域和各部位状况。
(二)掌握急救方法,熟悉应急预案,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和其他防护器具。
(三)动火前,负责对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到位后方可动火。
(四)对所有现场施工人员的违章行为,有权批评教育和制止。
(五)在动火作业发生异常情况时,即刻启动应急预案。
(六)动火监护人应参加工作满三个月,并经过安全监护人员的相关安全培训,对动火安全负直接监护责任。
(七)在作业现场需佩戴安全监护人袖标。
第二十八条动火作业批准人(一级:
公司安全管理部经理;二级:
动火作业主管单位负责人)职责
(一)向作业方沟通作业区域危害和基本安全要求,核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三)负责审核作业方案审批程序是否合规;是否有关联工艺的说明和配合方案;风险评估是否准确;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一级动火作业和特殊动火作业是否有应预案等。
(四)负责签发动火证。
第九章动火事故的责任追究
第二十九条在动火作业开始时,因设备、检测仪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设备、容器、管道爆鸣或爆炸、着火的,追究动火作业负责人、动火作业人、动火监护人的责任。
根据具体情况,分清主次责任。
第三十条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因他人穿插作业导致火灾、爆炸及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动火作业人和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因动火因器具发生问题,导致火灾、爆炸及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动火作业人和动火监护人的责任。
动火作业人负主要责任,动火监护人负次要责任。
第三十二条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因其他相关作业发生异常时,得到通知后,动火作业人未立即停止作业,动火监护人也未及时熄灭火种,导致火灾、爆炸及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动火作业人与动火监护人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在动火作业暂停或结束时,因未对动火现场进行危险隐患排查,留下火险隐患,导致火灾、爆炸及伤亡事故的,要追究动火监护人与动火作业人、动火负责人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公司内部人员造成的动火事故,按照公司《检查考核分册》的相关要求进行考核,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公司外部人员造成的动火事故,可由公司和动火单位协商解决,造成严重责任事故的可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并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北京燃气密云有限公司
动火证存根动火证
动火证编号:
作业方案编号:
动火证编号:
作业方案编号:
动火作业类型:
是否带气作业:
批
准
单
位
盖
章
动火作业类型:
是否带气作业:
可能产生的危险:
可能产生的危险:
作业单位:
作业单位:
管理单位:
管理单位:
作业区域:
作业区域:
作业地点:
作业地点:
动火作业人:
动火监护人:
动火作业人:
动火监护人:
动火负责人:
动火批准人:
动火负责人:
动火批准人:
作业内容描述:
作业描述:
是否附作业方案:
是否附图纸:
是否附作业方案:
是否附图纸:
其他附件(危险识别等)
其他附件(危险识别等)
有效期限: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动火期限:
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补充安全措施
补充安全措施
动火结束时间:
动火结束时间:
备注:
备注:
动火批准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管理说明:
1.动火作业类型包括:
1.此证由安全管理部签发。
焊接气割燃烧明火研磨钻孔破碎锤击使用非防爆的电气设备其他2.安全措施应可行有效。
2.可能产生的危险:
3.《动火证》应保存此证1年。
爆炸火灾灼伤烫伤机械伤害窒息坠落落物触电掩埋噪声其他4.要求骑缝盖章。
3.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动火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
(2)安全监护措施到位
(3)设备进行有效的隔离(4)动火区域通风应合格(5)设备机具、检测仪器符合要求
(6)需要相关作业许可证(7)动火区域应设置围栏和标识(9)动火监护人到位
(10)已进行安全教育、人员培训合格(11)进行气体检测且合格(12)个人防护装备齐全
(13)应急设施的人员到位(1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15)动火前要对作业地附近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物并用仪器进行检漏测可燃气体浓
度。
(16)调压站内检修,动火必须打开窗并对室内浓度进行监测,合格后方准动火。
(17)在闸井内检修必须带防毒面具,检修使用铜质工具,使用钢制工具时需涂抹黄油。
(18)闸井内动火,必须吊开井盖板,对井下进行吹扫和燃气浓度测定,测定合格方可动火。
(19)管线上带气接线必须在正压情况下进行,如遇在动火过程中有串气和可燃气体泄漏等异常情况应立
即停止动火。
(20)对新管线一定要严格进行置换,取样三次检验合格后方准动火接线。
(21)设备动火需加盲板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燃气管线。
(22)将动火设备管线内的可燃性物质清理、吹扫干净并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测定浓度,在安全范围内方
可动火,(两台仪器同时测定)。
(23)凡属燃气带气动火作业需作带气作业方案并附安全措施,带气动火作业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
可进行作业。
(24)动火作业完毕后应对现场检查,清理,消除一切火种。
4、备注中可填写动火作业取消的原因或其他需要标注的情况。
北京燃气密云有限公司
动火证存根动火证
动火证编号:
作业方案编号:
动火证编号:
作业方案编号:
动火作业类型:
是否带气作业:
批
准
单
位
盖
章
动火作业类型:
是否带气作业:
可能产生的危险:
可能产生的危险:
作业单位:
作业单位:
管理单位:
管理单位:
作业区域:
作业区域:
作业地点:
作业地点:
动火作业人:
动火监护人:
动火作业人:
动火监护人:
动火负责人:
动火批准人:
动火负责人:
动火批准人:
作业内容描述:
作业描述:
是否附作业方案:
是否附图纸:
是否附作业方案:
是否附图纸:
其他附件(危险识别等)
其他附件(危险识别等)
有效期限:
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动火期限:
自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补充安全措施
补充安全措施
动火结束时间:
动火结束时间:
备注:
备注:
动火批准单位盖章
填写说明:
管理说明:
1.动火作业类型包括:
1.此证动火作业主管单位签发。
焊接气割燃烧明火研磨钻孔破碎锤击使用非防爆的电气设备其他2.安全措施应可行有效。
2.可能产生的危险:
3.《动火证》应保存此证1年。
爆炸火灾灼伤烫伤机械伤害窒息坠落落物触电掩埋噪声其他4.要求骑缝盖章。
3.动火作业安全措施:
(1)动火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和灭火工具
(2)安全监护措施到位
(3)设备进行有效的隔离(4)动火区域通风应合格(5)设备机具、检测仪器符合要求
(6)需要相关作业许可证(7)动火区域应设置围栏和标识(9)动火监护人到位
(10)已进行安全教育、人员培训合格(11)进行气体检测且合格(12)个人防护装备齐全
(13)应急设施的人员到位(14)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15)动火前要对作业地附近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清除易燃物并用仪器进行检漏测可燃气体浓
度。
(16)调压站内检修,动火必须打开窗并对室内浓度进行监测,合格后方准动火。
(17)在闸井内检修必须带防毒面具,检修使用铜质工具,使用钢制工具时需涂抹黄油。
(18)闸井内动火,必须吊开井盖板,对井下进行吹扫和燃气浓度测定,测定合格方可动火。
(19)管线上带气接线必须在正压情况下进行,如遇在动火过程中有串气和可燃气体泄漏等异常情况应立
即停止动火。
(20)对新管线一定要严格进行置换,取样三次检验合格后方准动火接线。
(21)设备动火需加盲板切断与动火设备相连通的燃气管线。
(22)将动火设备管线内的可燃性物质清理、吹扫干净并用可燃气体检测仪测定浓度,在安全范围内方
可动火,(两台仪器同时测定)。
(23)凡属燃气带气动火作业需作带气作业方案并附安全措施,带气动火作业方案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
可进行作业。
(24)动火作业完毕后应对现场检查,清理,消除一切火种。
4、备注中可填写动火作业取消的原因或其他需要标注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