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庸达孝章谈宗庙祭祀与治国的关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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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庸达孝章谈宗庙祭祀与治国的关系
从中庸「达孝」章谈宗庙祭祀与治国的关系
黄忠天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经学研究所
关键词:
宗庙、治国、中庸、礼记
摘要
《中庸》一书中,论及「宗庙」(祖庙)者,共有五处,除十七、十八章各有一则外,主要集中在「达孝」章(即十九章,依朱熹《中庸章句》所分)。
由于文中论述「宗庙」之事颇多,且与《中庸》全文主要在论性、论道、论诚,殊不相类。
因此,前儒于此章颇有疑义,甚至谓本章与《中庸》无关,而为礼家所杂入。
惟本章在内容、作者与撰作时代的争议虽多,然以中国古来祭政合一,而儒家向来亦主张以礼乐教化天下。
因此,本章就精神意义言,实未尝偏离此一基本立场,而且宗庙祭祀以诚为主,若说本章与《中庸》无关,似乎难以尽服学者之心。
是以「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自然能通乎治国。
至于何以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便能如视掌之易?
由于在《论语》中,孔子并未直接、正面的说明,前贤对此虽略有所论,然以宗庙祭祀关涉文化层面的复杂,若光从一二面相来论述,实难以尽窥全豹。
因此,本文试图从治国以礼、治国以诚、报本追远、神道设教、收族统宗等五方面来分析,希望对于《论语》与《中庸》所论及宗庙与治国的关系,得以了然分明。
从中庸「达孝」章谈宗庙祭祀与治国的关系
黄忠天
国立高雄师范大学经学研究所
前言
宗庙(祖庙)是人类藉以祭祀先人,庇佑子孙的场域。
不过,宗庙制度的源起,宗庙制度的内容,究竟为何?
由于时代凐邈,难得其详。
虽然古来有帝喾高辛氏始立宗庙,尧舜建七庙以享先祖之说,然而毕竟文献不足,难以稽考。
因此,论宗庙制度,较保守的推论,至迟应始于殷商,而大备于周代。
宗庙主要在祭祀祖先,而祖先诞受天命,或由天降命而生的观念,由来久矣。
因此,享(上)帝立(宗)庙,以配祖考,便向来是「国之大事」。
《中庸》一书中,论及「宗庙」(祖庙)者,共有五处,除十七、十八章各有一则外,主要集中在如下十九章:
子曰:
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设其裳衣,荐其时食。
宗庙之礼,所以序昭穆也;序爵,所以辨贵贱也;序事,所以辨贤也;旅酬下为上,所以逮贱也;燕毛,所以序齿也。
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
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
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
由于文中论述「宗庙」之事颇多,且与《中庸》全文主要在论性、论道、论诚,殊不相类。
因此,前儒于此章颇有疑义,如宋‧陈善《扪虱新话》便谓:
予旧曾为《中庸说》,谓《中庸》者,吾儒证道之书也。
然至今疑自「春秋修其祖庙陈其宗器」以下一段,恐只是汉儒杂记。
或因上文论武王周公达孝,遂附于此,当时虽为之解,然非成说也。
又云:
「郊社之礼,所以事上帝也;宗庙之礼,所以祀乎其先也。
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乎」,此尤不可晓。
按《论语》「或问禘之说。
子曰:
『不知也。
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指其掌」,此孔子以当时之禘,有不如礼,不欲斥言之,因以掌而示门人,曰:
其甚易知如此耳。
弟子因而记当时,孔子所谓示诸斯者,是指其掌也。
今《中庸》乃言治国其如示诸掌,无乃非其义也。
〈仲尼燕居〉又曰:
「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指诸掌而已乎」,予以此知三者,皆是汉儒误读论语之文,因而立说,非孔子之意也。
陈善认为《中庸》十九章「春秋修其祖庙」以下,为汉儒杂记。
近人徐复观先生,虽反对其说,然亦谓本章与《中庸》无关,而为礼家所杂入。
由于陈善以《中庸》本章乃汉儒误读《论语》之文,因此,认为「郊社之礼、禘尝之义」与治国的关系,非孔子本意,其义亦不可知晓。
惟清‧翟灏《四书考异》则反对其说云:
陈氏说尤肤浅。
示掌之文,孟子已屡用之,犹「运掌」,犹「反手」,皆即此语。
谓:
「汉儒误读《论语》」,孟子先误读《论语》乎?
本章在作者与撰作时代的争议虽多,然而儒家向来主张以礼乐教化天下,况中国古来祭政合一。
因此,本章就精神意义言,实未尝偏离此一基本立场,而且《中庸》虽论述「至诚尽性」之旨,亦谈「成己成物」、「治国九经」之道,全书藉明体以达用,复即用以显体,可谓合外内之道而体用不二。
况宗庙祭祀以诚为主,若说本章与《中庸》无关,似乎难以尽服学者之心。
因此,「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自然有可通乎治国者。
然而,何以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便能如视掌般的容易,此一问题,在《论语》中,孔子并未有直接而正面的说明,吾人仅能从儒家的经典中,去探寻孔子当时的语境(context),并试图说明宗庙与治国的关系。
由于历代大儒对此,亦未见较为深入的阐述,例如:
郑玄但谓:
「序爵辨贤,尊尊亲亲,治国之要。
」朱熹在《论语‧八佾篇》已略作论述(说详于后),是以《中庸章句》但云:
「此与《论语》文意大同小异,记有详略耳」,未再加说明。
因此,吾人不揣浅陋,寻思《中庸》本章旨意,并综合儒家相关经典,大致析论如下:
一、治国以礼说
《礼记‧仲尼燕居》云:
「礼也者,理也。
」《礼记‧乐记》云:
「礼也者,理之不可易者也。
」又云:
「礼者,天地之序也。
」由此可见,礼为事理统绪的法则,有条理秩序之意,儒家崇尚礼乐教化,即欲藉此以维系社会秩序。
尤其孔子处在春秋中叶以来,社会结构急遽变化的时代,对于礼坏乐崩的现象,曾有诸多的批评与感慨。
如《论语‧八佾篇》载季孙氏于家庙之庭作八佾之舞,孔子云: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而鲁大夫孟孙、叔孙、季孙三家以雍彻。
孔子亦曰:
「『相维辟公,天子穆穆』,奚取于三家之堂?
」来批判三家的僭越礼制。
至于谈到宗庙祭祀与治国的关系,《论语》、《中庸》与《礼记》均有所记载,如《论语‧八佾篇》云:
或问禘之说。
子曰:
「不知也。
知其说者之于天下也,其如示诸斯乎?
」指其掌。
由于朱熹以禘为王者之大祭,故于《论语集注》中,盖以鲁祭非礼,鲁君非天子不得行禘祭,遂谓文中孔子所说「不知也」一语,盖为鲁讳。
朱熹复从报本与诚敬两方面来阐述禘祭与治理天下的关系(说详后文),由于朱熹于《中庸章句》谓《中庸》此章与《论语》文意大同小异,并未再加以阐述。
因此,朱熹论禘祭与治道的观点,自然可以《论语‧八佾》所注为依准,虽然其说亦有几分道理,然若以经解经来看《中庸》所云:
「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单就报本与诚敬来论述,仍不够完备,试观《礼记‧仲尼燕居》一文所云:
子曰:
「郊社之义,所以仁鬼神也;尝禘之礼,所以仁昭穆也;馈奠之礼,所以仁死丧也;射乡之礼,所以仁乡党也;食飨之礼,所以仁宾客也。
」子曰:
「明乎郊社之义,尝禘之礼,治国其如指诸掌而已乎!
」是故以之居处有礼,故长幼辨也;以之闺门之内有礼,故三族和也;以之朝廷有礼,故官爵序也;以之田猎有礼,故戎事闲也;以之军旅有礼,故武功成也。
是故宫室得其度量,鼎得其象,味得其时,乐得其节,车得其式,鬼神得其飨,丧纪得其哀,辨说得其党,官得其体,政事得其施,加于身而错于前,凡众之动,得其宜。
在上文宗庙禘尝之礼中,特别着重序昭穆者,正如《礼记‧祭统》所言:
「夫祭有昭穆。
昭穆者,所以别父子、远近、长幼、亲疏之序而无乱也。
是有事于大庙,则群昭群穆咸在,而不失其伦。
此之谓亲疏之杀也。
」其中「序而无乱」、「不失其伦」,正是「礼者,理也」的意义,此正为儒家主张透过「礼」来裁制人事之宜,使其合于中道的目的所在。
藉由「礼」来辨「长幼」、和「三族」、序「官爵」、闲「戎事」、成「武功」。
于是上下定位,尊卑有序,此即「礼所以制中」、「礼者事之治也」。
所以,孔子特别强调礼的重要,所谓「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礼之所兴,众之所治也;礼之所废,众之所乱也」。
在郁郁乎文哉的周代,正如《中庸》所说:
「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吉凶军宾嘉,各种场合各具其礼。
其中宗庙之礼中,更包含了无数的礼仪与职官。
若依周制,有事于庙,内外诸司均各率其职,以供役事,几可谓百官总动员,甚至邦国诸侯亦咸来助祭。
因此,序昭穆、序爵、序事等等各种繁文缛节的安排,显然必须有一套制度以确保其井然有序。
所谓「礼者,理也」,在国之大事的祭祀大典上,各项礼仪均能有条不紊地进行,推之于治国,则又何难之有?
由此可见,《中庸》本章论宗庙与治国的关系,虽可另从多元角度来分析,然着重「治国以礼」,或为其第一要义。
二、治国以诚说
《礼记‧仲尼燕居》从「礼」来谈「郊社」、「禘尝」与治国的关系。
虽然这或许是孔子所认为治国如视掌的要义所在。
然而代表「祭祀」的郊社与禘尝,与政治的关系,又非仅止于行「礼」如仪而已,更重要的还要包含一分「诚敬」,否则正如孔子所说的「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论语‧阳货》)当失去内在诚敬,则礼不过徒具虚文而已,更何况是玉帛等外在的供献之物。
所以《易经‧观卦》论「盥而不荐」,《论语‧八佾》载「禘自既灌而往者,吾不欲观之矣」,均说明了诚敬的重要。
盖有如程颐所说的「盥者,事之始,人心方尽其精诚,严肃之至也;至既荐之后,礼数繁缛,则人心散,而精一不若始盥之时矣」。
所以《中庸》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论语‧八佾》论「祭如在。
祭神如神在」,在在无非强调祭祀时,诚敬的重要。
朱熹《论语集注》亦引范氏云:
君子之祭,七日戒,三日齐。
必见所祭者,诚之至也。
是故郊则天神格,庙则人鬼享,皆由己以致之也。
有其诚则有神,无其诚则无其神,可不谨乎!
吾不与祭如不祭,诚为实,礼为虚也。
由此可见,祭祀之礼,重在诚敬,不在祭品与仪式,盖「诚为实,礼为虚」。
因此,对于《论语‧八佾》所载「或问禘之说」,孔子谓知其说者之于天下,盖有如示掌,朱熹亦从「诚」字来解说,而云:
「盖知禘之说,则理无不明,诚无不格,而治天下不难矣。
」因此,《中庸》一书,虽自第十六章「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以下,多涉宗庙鬼神之事,然以祭祀中,特别在「齐明盛服」与「降神」之际,所抱持的诚敬之心,更可通于治国,盖「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所以《中庸》往往援祭祀斋戒时的诚一,以喻在位者修身应有的态度,如「齐明盛服,非礼不动,所以修身也」(二十章)、「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三十一章)。
因此,若从祭祀之诚,推而广之,论修身之诚,藉内圣而后外王,由成己而后成物,论「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者,盖言「治国惟诚」,如此立论,虽不同于《礼记‧仲尼燕居》着重「治国以礼」的说法,但仍能可以成立。
三、报本追远说
《左传‧成公十三年》云: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祭祀不仅有其宗教的特性外,在中国更有政治上的意义。
论及祭祀的意义与治国的关系,试观《礼记‧祭义》所云:
天下之礼,致反始也,致鬼神也,致和用也,致义也,致让也。
致反始,以厚其本也;致鬼神,以尊上也;致物用,以立民纪也;致义,则上下不悖逆矣;致让,以去争也。
合此五者,以治天下之礼也,有奇邪而不治者,则微矣。
文中所说五种礼,前两者均与祭祀有关。
「致反始」即郑玄所说的「郊祭以报天之类」;「致鬼神」,即指郑玄所说的「宗庙祭祀之类」。
而宗庙的作用,依《白虎通‧宗庙》所说:
王者所以立宗庙者何?
曰:
生死殊路,故敬鬼神而远之。
此孝子之心,所以追孝继养也。
宗者,尊也;庙者,貌也,象先祖之尊貌也。
所以有室何?
所象生之居也。
祭宗庙所以禘祫何?
尊人君、贵功德、广孝道也。
其中「贵功德、广孝道」,正是报本追远的写照,盖天地为人之本,透过郊天祭地(郊社之礼)与宗庙祭祀(宗庙之礼),表达了在位者对天地与祖先鬼神的崇敬与厚报,此即《礼记‧祭义》所说:
「君子反古复始,不忘其所由生」,如此追本溯源,敬天如父,事死如生,自然能感发百姓,使之「兴孝」、「兴弟」,进而守法重纪,上下不悖,而达于国治。
所以曾子说: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
朱熹注云:
「慎终者,丧尽其礼;追远者,祭尽其诚。
民德归厚,谓下民化之,其德亦归于厚。
盖终者,人之所易忽也,而能谨之。
远者,人之所易忘也,而能追之,厚之道也。
故以此自为,则己之德厚,下民化之,则其德亦归于厚也。
」试想一个民风淳厚感恩惜福的社会,在上者自然易于治理。
《中庸》言治,一如《大学》,均主张由内圣而后外王,由修己而后治人,由家齐而后国治,所以《中庸》论及治天下国家九经,从内圣首言「修身」;从外王首言齐家,如「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仁者,人也。
亲亲为大」、如「在下位,不获乎上,民不可得而治矣。
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
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
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文中所说的「夫妇」、「亲亲」、「顺亲」等,均是齐家的重要项目,而「孝」又是维系家庭亲情的钤键,所以《中庸》一书屡称虞舜、武王、周公之孝,便不足为怪,学者每谓中国自汉代以来,皆以孝治天下,固是无误,然推其根源,先秦典籍,特别是儒家经典中论孝者,更随处可见。
观《中庸》言治,亦以孝为本,而「祭祀」一事,无论郊社,乃至宗庙祭祀,均为孝道的表现。
所以,从报本追远的孝道表现来看宗庙祭祀,确实有助于世道人心的淳厚良善。
因此,以之论「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自亦有其论据。
四、神道设教说
「神道设教」一词,最早出现于《周易‧观卦‧彖传》:
「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
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周易》对「神道」的解释,原指大自然神奇奥妙的规律,如春夏秋冬四季的更迭,毫无差忒,所以古代圣王亦默契大自然的规律,体其妙用,使百姓在无形中自然地涵泳其德,并服从接受在上者的教化。
《周易‧观卦‧彖传》基本上继承周初以来,渐渐将原始宗教氛围中,因天灾人祸所导引的恐怖情绪,反映于对天地鬼神的皈依与附从,进而转化为道德的意义,并赋予人性的自觉,如《尚书‧召诰》云: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
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
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
文中说明夏殷两朝接受天命,而能延续国祚,同时也因败德而丧失国运。
这种「天命靡常」的观念,使人开始自觉,求诸天命、依恃天命,已难以信赖,唯有返求诸身的道德,方能「克配上帝」,方能「得众则国」,所谓「皇天无亲,惟德是辅神所冯依,将在德矣」。
由于周初以来,渐将宗教人文化,使得宗庙祭祀褪去原始的、非理性的鬼神色彩,而代之以对先人的缅怀眷念,对天地的报本反始,代表儒家的孔子也继承周人,继续阐扬这种人文的精神。
因此,自然避谈「怪力乱神」,对鬼神抱持「敬而远之」的态度。
虽然儒家在春秋战国积极提升人类的主体性,欲图摆脱原始宗教非理性的行为,但宗教意义的神鬼思想,实际并未能全然从百姓思想观念中彻底根绝。
试观先秦有关鬼神的记载,如《左传‧庄公十年》记载齐师伐鲁,曹刿问庄公何以战?
庄公云: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
对曰:
小信未孚,神弗福也。
」又如《左传‧僖公五年》记载晋侯欲假道于虞以伐虢,虞公贪图璧马之宝,以拒宫之奇的忠谏,曰:
「吾享祀丰絜,神必据我。
」文中鲁庄公与虞公均以祭祀的虔诚信实,认为必蒙鬼神的眷顾。
然而,这种藉祭祀时的虔诚与祭品的丰美来邀神赐福,不正也反映春秋时代的世俗心理?
代表知识分子与在上位者的庄公与虞公,且做如是观,试想下层广大无知的百姓,又如何能免于这种原始宗教中,借着对神明的崇敬,以邀福纳祥的心理。
试再看看《左传‧定公元年》中所说:
薛征于人,宋征于鬼,宋罪大矣。
且已无辞而抑我,以神诬我也。
在《左传》原文中,曾记载宋国大夫仲几援鬼神以羞辱晋使,并藉以抗拒增筑成周城墙工程的任务,导致了晋大夫弥牟对其深表愤怒,进而加以拘拿惩戒。
不过从中也说明了「鬼神」在春秋时代,上至知识分子,下至愚夫愚妇,在其心中仍存有一定的地位与重要性。
正如同在极力阐扬人文精神的孔门中,仍有问事鬼神的子路,而《礼记》中也记载了孔子回答宰我有关鬼神的问答,如〈祭义〉云:
宰我曰:
「吾闻鬼神之名,不知其所谓?
」子曰:
「气也者,神之盛也;魄也者,鬼之盛也。
合鬼与神,教之至也。
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之谓鬼。
骨肉毙于下阴为野土,气发扬于上为昭明焄蒿凄怆,此百物之精也,神之着也。
因物之精,制为之极,明命鬼神以为黔首则,百众以畏,万民以服。
」
文中从「气」、「魄」来诠释鬼神之涵义,最后又以明命鬼神,做为百姓的法则,欲使众人事其祖祢、畏敬鬼神。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里已揭示了有别于《周易‧观卦‧彖传》以法天为依据的「神道设教」观念,而保留了自古以来,原始宗教中对鬼神的畏敬心理,藉以设教施化、羁縻人心。
因此,对于《中庸》所说的「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与治国的关系,蒋伯潜《中庸新解》便从此处立说:
古代以政治宗教合,儒家尤重祭祀。
祭祀时,人人都恭敬诚虔,如有鬼神在上监察一般,为非作恶的念头,自然没有了,这是圣人神道设教的本意,可以通于治国。
蒋氏「神道设教」的概念,虽不同于《易传》,然而却同于世俗之人对「神道设教」的理解,也反映了群众实际生活中敬畏鬼神的心理。
所以,民间善书中藉鬼神以说明福善祸淫的方式,乃至于庙宇中图绘地狱种种酷刑,藉以劝化世人的果报观念,均是「神道设教」具体的表现。
虽然儒家未必主张如是「神道设教」,但却也无法改变千古以来原始宗教的群众意识。
因此,若以宗教意义上的「神道设教」论宗庙与治国的关系,也应该可以成立。
五、收族统宗说
宗庙制度以宗法为其骨干。
所谓「宗法」,即家族的组织法。
在宗法制度下,「宗子」(嫡子),成为领导统治的阶层,拥有执守宗庙社稷主祭的权柄,相对于「宗子」的「支子」(庶子),则无此权利。
所以《礼记.曲礼下》说:
「支子不祭,祭必告于宗子。
」郑玄注云:
「不敢自专,谓宗子有故,支子当摄而祭者,五宗皆然」,孔颖达疏云:
「祭必告于宗子者,支子虽不得祭,若宗子有疾,不堪当祭,则庶子代摄可也,犹宜告宗子然后祭。
」除上述之外,《礼记》中 〈丧服小记〉与〈大传〉均有「庶子不祭祖者,明其宗也」之说。
宗子为本宗的嫡系继承人,宗子以受命于天的身分,率领文武百官以承祭祀,除敬事天命外,更有序昭穆、别亲疏、明长幼、敦人伦,而达尊尊亲亲、收族统宗之效。
透过宗庙之礼,界定了伦常的关系,强化了宗族的秩序,进而也巩固了领导中心。
由于宗庙向为国之重地,因此,一切重要事务,如冠礼、婚礼、丧礼、燕享、征伐(庙算)、献俘、戮宗人等等,均在宗庙中举行或议定,其重要性可想见一斑。
然而周代自平王东迁之后,封建制度逐步瓦解,王纲荡然,礼乐征伐自诸侯出,宗庙之礼,必难以一如往昔地正常运作。
春秋末叶,其势尤甚,宗庙不谨,德命不修,故孔子慨叹:
「明乎郊社之礼,禘尝之义,治国其如示诸掌」,必然有感于斯时的礼坏乐崩,思欲藉「郊社之义」、「禘尝之礼」的阐扬来收族统宗,重整纲纪,建立秩序。
正如《礼记.大传》所说「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民安,庶民安故财用足,财用足故百志成,百志成故礼俗刑,礼俗刑然后乐」,而上述「尊祖、敬宗、收族」三事,均可透过宗庙之礼来达成,亦藉由三事进而重社稷、爱百姓、中刑罚、安庶民、足财用、成百志、刑礼俗,使黎民得以安乐。
所以,若从「收族统宗」来谈宗庙与治国的关系,确有其道理。
龚鹏程先生在〈宗庙制度论略〉一文中,曾指出秦汉以降,大小宗制宗法逐渐隳坏,但宗族仍为社会构成的基本组织,而宗庙在宗族内的意义,仍具有由尊祖、敬宗、收族而表现出亲亲的伦理精神之特质,成为团结各社会内容的力量。
虽然政治因封建不行而逐渐与宗庙疏离,但宗庙制度却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动,随时调整其面目,继续发挥其功能。
因此,上至天子的宗庙,下至百姓的宗祠家庙,在君主专制时代与安土重迁的农业社会中,宗祧相承的承继秩序,及其所发挥收族统宗的作用,仍深具影响力。
结语
《左传.成公十三年》云: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兵戎非年年有之,然祭祀则岁时不绝。
在各种祭祀中,又以郊社与宗庙为重。
尤其宗庙制度所包含众多的礼仪与职官形成一内容繁复的「文化丛」(culturecomplex),影响所及,可谓至深且巨,对先秦封建社会,尤其关系密切。
以致在《论语》与《礼记》中,均载有明乎宗庙祭祀则治国有如视掌之说。
虽然《礼记.仲尼燕居》曾从宗庙之礼论治国之道,但是以宗庙祭祀关涉文化层面的复杂,若光从单一面相来论述,实难以尽窥全豹。
因此,本文分别从治国以礼、治国以诚、报本追远、神道设教、收族统宗等五方面来分析。
上述五点除「神道设教」一项外,孔子地下有知,或能欣然同意吾说,唯本文中所论宗教意义的「神道设教」,以仲尼向来不语怪力乱神的态度,或未必接受拙见。
不过,在春秋战国之时,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含孔门后学),或仍无法根绝原始宗教中敬神畏鬼的心理。
试想在教育普及、科技昌明的今日,普罗大众尚且俎豆馨香,虔诚地匍伏在各地庙宇神案之前,吾人又如何责求两千余年前民智未开的百姓,心中能不有鬼神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的惶恐畏敬,又如何责求其能理解孔子苦心孤诣,将宗教人文化的努力,而代之以理性的方式,重新点燃人类智慧的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