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墨区第二实验小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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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墨区第二实验小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即墨区第二实验小学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1、提出:

主管或分管领导依据主管或分管工作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所需商讨重大事项

2、商讨:

校长组织校务领导委员会形成初步决策议案。

3、评议:

通过教代会,党员大会或意见箱,收集师生反馈的意见。

4、整改:

校长组织校委会成员在教代会评议的基础上,形成新的议案。

5、审核:

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整改后议案进行审核。

6、公开:

通过教代会、公开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师生公开或公示。

7、确定:

经公开或公示,确定无异议后,由校务委员会形成最后决议。

实施:

经一至七项程序后,交办主管部门实施。

 

实验二小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流程

(一)救护:

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当事老师应当立即采取干预措施,救助受伤害学生,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如果伤情特别严重,应立即拨打120联系救护。

(二)报告

1.向处室分管领导报告。

对学生进行初步救治的同时,应马上通知到处室分管中层,详细说明学生伤情及受伤原因。

分管中层在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及时告知学生的监护人。

2.中层向校级领导报告。

分管中层接到通知应马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安排车辆(公车在家安排公车,公车不在家就近协调其他车辆或打车)与班主任及当事人一起送学生到医院,并携带适量的现金,与家长一起做好学生救治工作;然后向分管业务的副校长、分管安全的副校长和校长汇报事情原委及事态发展(原则上应在事情发生15分钟内汇报完毕)。

如果事态严重,校长、分管副校长应迅速组织或协调有关处室及人员赶赴现场指导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3.如果伤害案件涉及到违法犯罪,要及时保护现场并由分管领导向公安部门报案。

4.如果事态特别严重,分管校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分管青岛市校方责任险的领导,应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和校方责任险报案。

(三)调查

学生伤害事故发生后,当事教师和班主任要第一时间调查事情真相。

对于较大的伤害事故,学校要成立专门的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进行调查,了解事情原委。

调查工作要注意做好证据收集和保存工作,包括人证、物证和当事人陈述等。

调查取证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让当事人各方参与调查取证的全过程。

(四)协商

受伤害学生在治疗期间,相关责任人应进行探视,了解伤情发展。

治疗过程中或结束后(视不同情况而定),分管中层应协调相关教师与伤者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进行协商,协商解决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各方承担责任的大小和赔偿的多少。

如果多次协商未果,则可建议对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五)理赔

根据协商的情况,相关责任双方要在治疗结束后及时做好理赔工作。

学校积极协调青岛市教育风险办和保险公司等相关单位进行理赔。

理赔达成后,双方责任人按照程序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一式三份,要说明事情原委及处理结果,并就赔偿事宜达成共识,各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上述工作结束后,当事责任人应将事故发生过程的书面稿、调查的证言证词、理赔的各种协议整理好送分管安全副校长处存档以备解决后续问题。

 

实验二小对来文、来电、来访的问题处理流程

(1)接访人填写《即墨区第二实验小学来文、来电、来访处理表》报王蕾校长。

(2)王蕾校长填写处理意见和办理人并签字。

(3)办理人办理完毕后填写办理结果并送交办公室存档。

 

即墨区第二实验小学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对重大事项的研究,提高管理效益,保证领导班子议事和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议事决策机制,参照校务会议议事规则有关议事规则,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议事规则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坚持和完善学校领导负责制、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教代会民主管理相结合的领导体制,正确处理好学校党组织、行政和教职工的关系,维护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

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对于学校中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由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以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

第四条:

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是指:

有关办学目标、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大规章制度、重要改革措施、干部聘任、内部机构增设撤并、招生及收费工作、教职员工奖惩、职称评聘、奖金福利分配方案、重大经费开支、年度经费、预(决)算、高价值的教学设备设施的采购、重大基建项目、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等。

第五条:

对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经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做出决策。

第六条:

学校行政会议,一般由学校领导召集主持,也可委托校务会召集主持。

根据议事内容的需要,可以指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

决定重大事项的行政会议至少要有3/4以上成员参加才能召开。

非特殊情况一般不得在学校缺员的情况下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第八条:

召开行政会议之前,应将重大事项的议题或有关文字材料提前1—2天送至参加会议的成员,以便做好议事准备。

第九条:

对重大事项在开会决策之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涉及的议题通过召开教职工代表座谈会、中层干部讨论会等形式,进行多方面论证,反复征求意见,为决策奠定群众基础。

第十条:

对涉及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措施、教职工队伍建设、校内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事后还要提交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对意见分歧较大且群众反响强烈的议题,在非紧急情况下一般应暂缓做出决定。

由学校领导或校务会组成人员进行专题调研,待统一思想认识后再复议表决,切忌草率决策。

第十二条:

对于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应当允许个人充分发表意见,集思广益。

个人发表意见要实事求是,要有利于学校和教育事业的发展,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要求,同时还应考虑到学校当前的条件和可能。

第十三条:

在行政会议集体决策时,如有不同意见,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必要时可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获得到会人数1/2以上票通过为有效。

第十四条:

学校对重大事项做出决策后,有必要在实施前及时向乡中心有关领导报告。

第十五条:

学校负责人根据行政会议做出的决定,负责对重大事项的组织实施工作或由分工人具体落实。

第十六条:

重大事项在实施过程中,要定期向教职工公开进展情况,完善监督机制,增强工作透明度,事后要通报结果。

第十七条:

行政会议做出决定后,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向上级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议。

第十八条:

学校领导要敢于负责,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工作汇报和建议,及时掌握决定的实施情况,如发现问题或不妥之处,应提请校务会复议。

并将复议结果在行政会议上进行通报。

第十九条:

学校领导与教职工之间要讲政治、讲学习、讲正气、讲支持、讲谅解,加强合作,维护团结。

第二十条:

学校领导对没有经过集体讨论的重大问题,不得乱用组织名义,随意拍板决策。

特殊情况下,学校领导有权做出符合学校利益的决定,但必须尽快向学校班子成员通报情况。

并适时在行政会上作说明并备案。

第二十一条:

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必须按议事规则办事,因不按议事规则擅自做出的决策,对单位造成损失的要追究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行政会议记录要完整,对重大事项作了的决定的要形成会议纪要,需要乡中心领导掌握的要及时报送乡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在必要时,经行政会议讨论,可以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即墨区第二实验小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一、加强决策制度建设和落实

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基本依据。

在确保学校规章制度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校。

而认真抓好决策制度的落实,是保证学校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学校科学管理水平,提高办学效益,保证学校的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证。

二、抓好各项决策制度的建设和落实情况

我校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有明确的法律法规政策依,符合学校管理需要、实施主体明确、实施程序清晰,有法定权限或管理权限,实施结果有监督。

主要的决策制度及落实情况:

1.《校务会议制度》:

明确规定了参加校务会议的人员范围,及校务会议的程序;召开校务会议有会议记录,注明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会议人员、参加会议人员、会议主题等,每学期整理存档。

2.《三重一大制度》:

明确规定了学校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人事工作,大额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的工作程序及管理办法。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坚持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3.《重大问题(决策)决策程序》和《重大问题(决策)议事规则》:

进一步强化了“三重一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原则,强化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的决策程序。

学校党支部和工会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校长室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将落实情况和存在问题向校务会、支委会或行政会议汇报,确保决策落实;对于不按决策执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校务公开制度》:

坚持实行校务公开制度,不断强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学校三重一大事项,按照校务公开有关规定,按照规定范围、规定层次、规定程序、规定时间予以公开;评优评先、奖励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按照规定程序,通过校园网络办公系统,在网上发出通知、进行评选、征求意见、予以公示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5.《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我校凡是“三重一大”事项,都按照其内容召开不同范围、不同层次的会议,《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把这项工作制度化,更加有利于学校管理和制度建设。

6.《校长向党支部通报工作制度》、《校长向教代会报告工作制度》:

校长定期向党支部通报工作,每学期向教代会向全体教职工做工作报告,坚持做到校务公开,增强了各项工作的透明度,使依法治校落在了实处;狠抓制度建设,特别注重领导班子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全体教职工加强学习,行政成员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一个廉洁自律、和谐默契、战斗力强的领导班子,以科学有效的管理,高标准、高水平完成各项工作,始终把工会工作放在重要地位,充分发挥工会职能,鼓励教职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和学校建设,充分发挥教代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调动全体教职工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促进了教职工整体素质的提高,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活动,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外在形象好的教师队伍。

三、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情况

党支部是党在学校的战斗堡垒,要把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

党支部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围绕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中心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党支部有《党支部有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制度》、《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员大会制度》。

在党支部带领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以德治校、依法治校;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党支部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的制度,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决执行党的干部工作路线,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组织对学校重大问题参与决策,保证了学校一切行政工作都置于党的领导之下。

支部认真抓好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教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健康心理素质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民主法制教育,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倾听教职工呼声,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树立了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在学校所有的重大事项的决策中,党支部都要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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