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后旧法人签订借款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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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后旧法人签订借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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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变更后旧法人签订借款合同
篇一:
股权转让,法人变更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
股权转让与原公司债权债务承担协议
本合同由双方友好协商、平等、资源的基础上于,年月日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1月日在工商(局,分局)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为:
法定代表人为:
注册资本金为:
2、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公司的合法股东及法人。
3、现在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出让所拥有的100%股份
与受让方。
4、出让方保证,合同签署之后任何时候不得保留公司任何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印鉴,账簿,空白合同等文件、资料,但不限于以上文件、资料。
5、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任何时候,出让方不得在保留公司印章、印章福音制品、署有公司印章的空白文档,亦不得擅自使用以上印鉴、文档等于第三人签署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否则一切法律责任由出让人承担。
6、本合同签署之后的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署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书,,亦不会错爱去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的标的的全部后者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抵押等。
7、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是交接股前,其所有用的对其正常开展业务的重要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工商、税务纳税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股权转让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和导致公司解散,吊销营业执照等潜在情形。
8、股权变更登记与法人变更登记:
双方已经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完成了该公司的股权和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公司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和法人代表以登记变更后的工商登记所记载的内容为准。
9、公司股权变更协议生效前公司如有或有负债由公司出让方承担,受让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10、公司股权变更协议生效前的公司对外担保所产生的债务由出让方承担,受让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11、房租,水电,工人工资公司经营相关的各项费用自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12、公司股权协议生效前,公司经营所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由出让方承担,公司股权协议生效后,公司经营所发生的相关债权债务有受让方承担。
13、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本合同文本首文所载的日期即为合同成立并生效日期。
篇二:
简单借款合同(公司借法人款)
借款合同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借款给乙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
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不计利息:
第二条:
借款期限
自20XX年03月25日起,至20XX年07月24日止共3个月,
第三条:
还款方法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第四条:
合同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发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二)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
违约金数额的计算应与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出借人(甲方):
(签字)借款人(乙方):
(盖章)股东签名:
签订时间:
篇三:
公司向法人借款协议书
公司向法人借款协议书
1、公司向法人借款协议书
借款人:
(下简称甲方)
法人代表:
贷款人:
(下简称乙方)
法人代表:
甲方因扩大生产经营活动,向乙方借款,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元(大写:
人民币佰拾万元整)。
二、借款期限:
从20年月日至20年月日止,借款期限为月。
借款到期后如双方无异议,则本借款合同可顺延,顺延期限另行约定。
三、借款利息为零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
本借款限于流动资金借款,用于公司经营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偿还:
1、如甲方不能按期还款,最迟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应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请,届时乙方可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临时需要收回借款,应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还款申请。
六、违约和违约处理:
1、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货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共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双方进一步商定补充条款。
借款人(甲方):
(盖章)贷款人(乙方):
(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2、公司向法人借款协议书
借款单位:
地址:
贷款银行:
地址: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立合同单位:
借款单位(简称甲方)
贷款银行(简称乙方)
甲方为适应生产发展需要,依据,特向乙方申请贷款,经乙方审查同意发放。
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万元,规定用于
2.借款期限约定为年个月,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保证按计划和下达的贷款指标额度供应资金,甲方保证按规定的用途用款。
预计分次用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3.贷款利息,自支用贷款之日起,以支用额按月息‰计算,按季(或月)结息。
甲方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挪用部门罚收利息%;超储、积压设备、材料占用的贷款,加收利息%。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国家调整利率,从调整之日起,乙方即按调整后的贷款利率计(结)算贷款利息,同时书面通知甲方和担保单位。
4.甲方保证按还款计划归还贷款本金。
还款计划为: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年月万元;年月万元。
甲方保证按下述方式按时付息:
甲方不能按时付息的,乙方有权从甲方帐户中扣收或暂时停止支付贷款。
5.借款到期,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由担保单位代为偿还。
担保单位在收到乙方还款通知一个月后仍未归还,乙方有权从甲方(或担保方)的各项投资和存款户中扣收,或变卖甲方抵押的财产归还其借款。
6.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了解甲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甲方保证按季提供有关统计、会计、财务等方面的报表和资料。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因实行承包、租赁、兼并等而变更经营方式的,必须通知乙方参与清产核资和承包、租赁、兼并合同(协议)的研究、签订的全过程,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债务、债权关系。
8.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应签订借款合同补充文本。
9.甲方需向乙方填送借款申请书,并对偿还借款本息,以抵押或(和)第三方保证的方式提供担保,并签订抵押、担保协议书。
甲方填送的申请书和各方签订的协议书,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0.(甲方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1.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贷款本息全部偿清后失效。
12.本协议正本三份,甲乙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副本份,送乙方财会部门和有关部门。
借款单位:
(公章)贷款银行:
(公章)
法定代表:
(签字)法定代表:
(签字)
或负责人:
(签字)
担保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3、借款协议书(公司借法人款)
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电话:
电话号码:
传真: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借款给乙方。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
(小写):
第二条:
借款期限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利息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还款方法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要求乙方按期提供财务报表等文件、资料和信息,监督并检查借款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有权参与乙方大额融资、资产出售以及兼并、分立、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等活动,维护甲方债权。
(三)乙方未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可以就乙方的违约行文进行公开披露。
(四)乙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各项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借款。
(五)对熟悉的乙方债务、财务、生产经营等情况保密,但甲方合理使用、企业征信使用或法律法规和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本合同规定用途借款,并保证借款用途合法。
(二)乙方发生可能引起本合同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的事件、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威胁或对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停产、关闭、破产、
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或注销生产销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乙方涉嫌违法行为被查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从事违法活动,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财务状况恶化、涉及重大诉讼活动、生产经营出现严重款南等可能严重影响或丧失偿债能力,均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落实甲方认可的还款措施。
(三)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人发生部分货全部丧失与本借款相应的担保能力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停产、歇业、注销登记、破产、涉及诉讼仲裁、被处以行政处罚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及质押权利减少,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另行提供甲方认可的其他担保。
(四)借款期间乙方经营机制发生任何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经营范围、股权结构变更等事项,应当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五)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经营资料、财务资料和其他签订合同所需要的证明文件等,并对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
合同变更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发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的部分,按银行规定的利率加收罚息。
(二)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三)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追回贷款本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