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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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样本模板

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甲方(出租人):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乙方(承租人):

丙方(管理人):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信、等价有偿原则的基础上,同意就下列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源街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该房屋招租面积约平方米,招租房屋无房屋单独所有权证,为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房屋不动产权证的一部分。

乙方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已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该房屋租赁期为3年,自2021年月日至2024年月日止(如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延期交房,租期不顺延)。

三、该房屋的年租金和成交总价及其他费用:

1.该房屋的年租金:

金额(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

小写¥元。

2.成交总价:

3年年租金之和(3年租金不递增)。

金额(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小写¥元。

3.其他费用(由乙方在每年租期开始前缴纳至丙方指定账户):

(1)物业管理费:

物业管理费含公共设备维修费、公共能耗费、设备占用费;餐饮、通讯、干洗类¥15元/㎡•月,超市、饮品、文印、电子维修、美容美发、水果类10元/㎡•月,其他业态类别5元/㎡•月。

(2)卫生费:

¥500元/年(大写:

伍佰元整)

(3)水电费:

由丙方向承租方收取,价格标准、收费时间、收费方式等由丙方确定。

(4)缴款账户:

账户: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0001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四、房屋租金乙方按年支付,先付后用。

租金支付方式:

1.第一计租年度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由乙方支付给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计租年度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杭交所转付给出租人。

第一计租年度租金¥元、履约保证金(3年年租金之和×10%)¥元和交易服务费(即成交年租金之和×%)¥元,三项合计¥元,承租人在2021年月日前全部付清。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日按逾期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付款超过20天,视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的《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付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2.以后年度的年租金由乙方在每年的月日前直接支付给甲方。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内将应支付的年租金以银行转账方式存入甲方指定账户。

户名: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

工行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

********

租金缴纳时间

租期起止日期

应缴租金(元)

若乙方逾期付款,每日按逾期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逾期付款超过两个月,视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五、乙方保证所租赁的房屋经营业态为,经营内容必须符合杭州市有关消防安全条例规定,不得经营扰民行业,在租赁经营期间原则上不同意改变经营业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增加、扩大经营项目及范围,否则视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乙方保证在该租赁房屋所规定的用途范围内,按国家规定依法经营,自行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支付相关费用。

六、租赁期内,乙方不得有任何形式的转租、合租行为。

如乙方擅自转租、合租的,其转租、合租行为无效。

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归甲方所有。

七、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和安全工作,不得在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由于乙方原因而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八、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功能(乙方装饰及添置设施除外),负责对房屋及主体结构的维修。

其余部分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维修费用。

乙方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以经济赔偿。

九、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着设施,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

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十、乙方未事先征得甲方及按规定应报经有关部门核准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使用性质。

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增扩设备(包括用电增容扩容等)时,必须遵照“先申请后施工、先验收后经营”的原则。

乙方装修及增扩设备前,须提交书面申请,经甲方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签订装修协议并缴纳装修押金人民币¥3000元/户,方可进行装修,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通过竣工验收后,办理各类营业证照,证照齐全后方可营业。

十一、在租赁期内,因不可抗力、学院整体规划、城市规划或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改造乙方租赁的房屋或因政府决定收回该出租房屋,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互不赔偿。

因上述原因而终止本合同时,房屋租赁费按照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十二、租赁期内,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停止水电供应、终止本合同,收回该房屋,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1.擅自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违章活动的;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且经甲方书面通知,在限定时间内仍未纠正并修复的;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3.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合租、转让、转借他人或调换使用的;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4.拖欠租金累计二个月以上的。

除支付滞纳金外,如还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赔偿金。

5.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到3000以上的(不包含租金)。

6.乙方若在经营中与师生发生过激行为,经丙方调解无效的。

7.对安全管理提出整改内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

十三、租赁房屋的交付:

出租房屋的移交在甲方和乙方之间进行。

乙方按期付清第一计租年度房屋租金、交易服务费及履约保证金后,甲方应通知乙方接收租赁房屋。

甲方应在起租日(有原承租人的起租日为实际交付日)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

如乙方逾期付款,甲方有权延期交房。

十四、租赁期内,甲方无正当理由,提前收回该房屋的,甲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按月租金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十五、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交付时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3日内向对方提出。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

乙方应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乙方除对自行安装的设备在不损害房屋的情况下可拆除外,其余设施及装修均不得拆除和破坏,无偿归甲方所有。

(甲方也有权选择由乙方恢复原状或向乙方收取恢复所发生的费用)。

若乙方意向继续租赁的,可参加公开招租,乙方享有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若乙方无意向租赁或经公开招租后未获得租赁权,或甲方决定收回该房屋不再出租时,乙方应于租赁到期后10个日历日内将该房屋腾退并归还甲方。

如乙方逾期不归还的,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日租金2倍的违约金。

若前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

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逾期不搬的,视作乙方放弃商铺内物品,甲方有权对商铺内的物品进行处理,乙方应承担物品处理相关费用。

十六、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分包承租房屋或变更及增加经营范围。

十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该出租房屋的房屋质量、面积、具体位置及水电状况均以该房屋现场展示为准。

2.出租房屋的装修期为1个月,装修期不计租金(以租赁期满自动延长1个月不计租金租期体现)。

3.在租赁期内,乙方应合法经营,如乙方违法经营,经甲方查实有客户投诉5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乙方承担违法经营而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4.在租赁期内,乙方应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房屋租金,如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交纳房屋租金,拖欠2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将其列入不诚信客户,在后期招标中取消其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权。

5.除租金外,乙方应支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三年年租金之和的10%,该履约保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物业管理费,仅是乙方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担保。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甲方有权不予返还履约保证金或直接从该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6.在租赁合同期满后及乙方把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且双方就租赁该租赁房屋而产生的一切权利和义务履约完毕并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提前退租者,需提前两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请求,租满一年以上者,退50%的保证金,不足一年,则保证金全部抵作违约金,不予退还。

7.甲方在日常管理中,若发现乙方无法达到日常卫生管理要求的,甲方将派专人进行清理,清理费用从乙方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同时另按300/次扣罚履约保证金。

如发生乙方责任的安全、物业管理事故的,按事故责任大小,按次扣罚履约保证金300元-5000元。

扣罚完成后的一周内,乙方需补足履约保证金。

8.本合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周内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照的注销手续,脱离与甲方的一切关系,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9.乙方责任

(1)乙方在合同期内,应合法经营,并独立承担对外经济、民事、刑事责任。

(2)乙方租赁商铺须按甲乙双方签订的本合同第五条的经营项目,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并承诺在签订合同后叁个月内自行办理完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品牌授权书或相关资质证书等与经营相关所必须的手续证照,经出租方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与经营。

由于手续不全或违反与经营有关的政策和经济问题而造成的损失,责任由乙方自负。

(3)若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上述经营相关所必须的手续证照,乙方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原始期限上延长壹个月的办理时间,若延长办理期限后,乙方仍未能办理完成所有经营相关所必须的手续证照,视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已签订《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

(4)乙方不得有任何损害客户利益的行为;不得无序竞争;在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要求经营商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

乙方在承租经营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文明经商,如发生纠纷和人员伤亡事故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甲方因此受到损失的,乙方需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的水电系统日常维护范围以水电表为界,水电表前部分维护由甲方负责,从水电表起及以后部分由乙方负责,乙方不得人为损坏房屋本体结构等,承租商铺内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改动。

(6)签署《杭州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后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统一风格进行外装修,内装修的方案装修图需报经甲方管理部门学生食宿服务中心核认可批准后方能进行装修,不得擅自破墙开门,改变房屋的结构,所有装修费用(包括甲方今后统一外装修立面整治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理。

涉及供水、供电、排水、排污等装修要在甲方管理部门学生食宿服务中心监督下施工。

(7)乙方在合同期内,由于意外事故引起经济损失等一切问题,乙方自己承担全部责任;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8)乙方在合同期内,甲方有对乙方在遵纪守法、安全、卫生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的权利。

十八、商铺安全管理

1.乙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消防和安全工作,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及房屋所在地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消防、治安保卫及其他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由于乙方原因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2.乙方租赁的商铺在学生公寓楼下的不得使用明火,在经营的店铺中严禁使用煤气炉、煤球炉、煤饼炉、柴油炉等明火炉具,禁止存放危险物品。

3.所有租赁商铺必须按消防管理部门要求配置灭火器和灭火毯等器具。

4.乙方经营餐饮必须按照《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操作,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及甲方商铺管理人员的监督指导。

5.乙方从业人员须执证上岗,办理相应的健康证、暂住证和计生证明。

6.商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商铺内住人。

7.商铺内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使用的电器必须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产品;该商铺的用电限额不得超过千瓦。

8.安全相关部门和甲方例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发现问题在规定时间认真整改所查出问题,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及时整改到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业整顿或采取停止水电供应措施。

9.商铺内消防设施前不得堆放物品或堵塞消防通道,同时必须保证甲方维修人员、保安人员在出现紧急情况下,能够随时进入商铺进行抢修抢险工作。

10.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盗等防范工作,必须自觉参加安全管理部门和甲方安排的各类安全培训。

11.乙方配备必要的设施,所需费用由乙方负担。

因国家相关部门检查有不合格的情况,出现任何罚款全部由乙方承担。

12.乙方须全程购买财产保险,房屋、设施设备若造成损失,须予以赔偿。

十九、商铺卫生管理

1.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门前三包”规定,同时要求经营方式和经营内容要符合生活区环境要求;要随时接受相关政府行政职能机关、学校和甲方等部门的相关检查、监督。

如出现违规情况并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的,甲方将派员进行整治,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担;如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2.乙方“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为所租赁商铺门前三米范围内。

3.乙方必须包卫生,即责任区内要保持清洁,做到门前责任区内无垃圾、无污水、无痰迹、无瓜皮果核、无纸屑等杂物,保持地面、墙壁等责任区域的清洁卫生。

4.乙方必须包秩序,即责任区内无占道经营,无乱堆杂物,无乱停车辆,无乱贴乱画,无乱涂乱挂等现象。

5.乙方必须包美化,即责任区内门前空地绿化带无堆放杂物,无故意损坏花、草等现象。

6.乙方必须及时清扫公共道路的垃圾,保持公共道路的清洁卫生。

7、乙方应做好门前三包,费用自负,同时负责临街的各项社会性工作及承担所发生的费用或物业管理费用等。

二十、商铺经营管理

1.乙方承诺完全服从并配合甲方对租赁商铺的日常统一管理,并愿意自觉遵从甲方制定的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商户管理手册》及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电器使用管理制度。

2.乙方在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

3.乙方负责支付承租房屋的物业费、水电费、网络费、卫生费等经营中所发生的所有费用,物业卫生费含公共设备维修费、垃圾清运及分类费、设备占用费;餐饮类、通讯类、干洗类¥15元/㎡•月,超市、饮品、文印、电子维修、美容美发、水果类10元/㎡•月,其他业态类别5元/㎡•月。

乙方必须按时缴纳上述费用,若不按时缴纳的,乙方还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若逾期两个月不缴纳各相关费用的,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该商铺。

4.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按照停车收费系统对所有车辆实行收费,乙方就具体收费事宜和甲方协商确定。

5.商铺在经营期间禁止办理储值卡、充值卡、会员卡或与之类似的营销活动,违者丙方有权责令商铺整改并给予相应处罚,连锁经营商铺办理储值卡或与之类似的营销活动需提前向丙方报备。

6.为维护商户经营秩序,切实维护广大师生及其他消费者及商户的利益,所有商铺销售的商品一律实行明码标价,各商户必须服从丙方统一协调管理,若有不服从协调管理者,丙方有权给予相应处罚。

7.本合同无论在任何情况下终止,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一周内到工商税务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注销手续,脱离与甲方的一切关系,否则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

二十一、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合同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主体结构的大型维修责任由甲方负责,其他一切维修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房屋内的一切设备。

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备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鉴于该物业其余层为甲方在使用,乙方装修及后期经营必须符合甲方的规定要求,不得对教学、生活、办公秩序产生影响。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十二、本次招租标的无房屋产权证,无法保证办理营业执照,乙方须自行了解相关规定及承担可能存在的风险。

二十三、通知与送达

1.甲方在乙方租赁商铺门口或其他醒目位置张贴的与日常管理有关的通知或文件,即视为已合理通知乙方。

2.任何文件、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如以邮寄的方式,双方同意按本合同首部注明的地址以快件或挂号信的方式寄出,邮件的签收日或拒签日为送达日。

乙方的联系地址、联系人等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告知甲方,否则因乙方联系方式导致送达不到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十四、本次招租房屋产权方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杭州职业技术学院授权委托,由丙方负责对该招租房屋进行租赁管理、合同签订、租金收缴、房产日常维护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

但补充条款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房屋租赁管理规定。

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六、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按下列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七、其他约定事项。

1.

二十八、乙方在竞买报名时提供的资料、签署的文件(包括承诺函等)及杭州企业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交易须知》、《成交通知书》及本《房屋租赁合同》构成乙方权利义务的确认依据。

二十九、本合同一式拾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

其余肆份,分送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三十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且首年租金和履约保证金到账后生效。

附件一、《消防安全责任书》

附件二、《治安保卫责任书》

(以下无正文)

杭州市市直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签署页

 

甲方(出租人)(签章):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乙方(承租人)(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丙方(管理人)(签章):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附件一、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消防工作原则,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商户财产安全,确保园区内商户和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强化含晖苑商铺的消防安全管理,促进甲方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消防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含晖苑商铺经营的商户为本商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商铺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各商户应建立健全本商铺的消防安全防范体系,提高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和参与意识,增强自防自救能力,切实履行下列消防义务:

1、制定并落实本商铺的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学习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自救知识。

2、做好本商铺尤其是货物的安全防火措施,不乱堆放杂物,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演练、检查,并按消防部门规定和甲方要求在本商铺内配备灭火器等消防设施。

3、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和甲方的检查,对存在问题要及时整改。

4、不得在消防通道及出口停放车辆及堆放杂物,不能损坏公共消防设施。

5、若发现火情应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拨打火警电话“119”并及时上报公司,注意人身安全,事后接受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三、在经营活动中,各商户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有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1、严禁使用明火;严禁经营和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危险物以及各类剧毒物品。

2、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3、室内装修、装饰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工。

使用安装电器设备和线路时,严格执行有关电器安装标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施工。

严禁乱拉乱接临时用电线路。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并视情况处以罚款,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装饰。

2、擅自改变消防安全设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险隐患整改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的。

3、不服从公安消防部门和甲方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刁难、辱骂或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安全监督人员工作的。

五、各商户有权针对市场消防安全工作向甲方提出意见、建议。

六、对商户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

情节恶劣的,甲方有权对该商户采取停水、停电、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七、本责任书作为房屋租赁合同附件,与商铺租赁合同同时生效。

八、本责任书一式拾份,甲方执捌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签订日期:

附件二、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治安保卫责任书

甲方:

杭州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保护商户和师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经营秩序,切实把治安保卫工作落到实处,预防各类治安事件的发生,根据省、市、学校相关的文件精神,针对杭州职业技术学院含晖苑所有商户的治安保卫事宜,甲方与乙方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凡在含晖苑商铺经营的商户为本商铺治安保卫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商铺的治安保卫工作。

二、各商户必须落实治安保卫责任书,实行“三包”,即包安全、包秩序、包卫生。

三、在经营活动中,各商户应自觉遵守下列管理规定:

1、做好本商铺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教育工作。

2、牢固树立以提供学生便利、顾客至上的思想,做到礼貌用语,和气待客,强化服务意识,遇到纠纷可及时联系商铺管理人员,共同解决。

3、严禁在含晖苑所辖范围酗酒、聚众赌博等。

4、严禁将现金、有价证券等贵重物品存放过夜,否则责任自负。

各商户除要照管好自己的财物外,还有责任提醒顾客照看好自己的财物,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白杨派出所报警电话********,杭职校园报警电话********。

5、在含晖苑及商铺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寻衅滋事,打架斗殴。

6、发现可疑人员、物品或盗窃、诈骗、抢劫及其他异常行为迹象的,及时报警,积极协助公司及公安机关调查、处理,不得包庇犯罪或为违法犯罪提供条件。

7、严禁发生非法传销、集会、游行及各类政治事件。

8、严禁携带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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