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创建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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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创建标准
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创建标准(试行)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农业气象服务能力和水平,打造农业气象服务样板,中国气象局将依托中央财政“三农”服务专项按照“有专业人员、有服务方案、有指标体系、有业务平台、有适用技术、有示范田块、有合作机制、有直通服务、有信息反馈、有效益评估”的“十有”标准开展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创建。
为规范创建工作,制定本标准。
一、具有农业气象专业人员
示范县应设置农业气象服务岗位,有2名以上相对固定的专职农业气象服务人员,其中至少1人为农业气象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或经过省级及以上气象部门组织的农业气象专业培训并获合格证书。
二、具有农业气象服务方案
示范县应具有详实的农业气象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应符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主要包括:
县域内农业产业结构分布图、各旬、月、季等时间段生育期、关键农事季节、主要农事活动,光、温、水历年平均及极端最高、最低气象要素值等气候资源状况,种养业各生育期、关键农事季节、主要农事活动等对气象条件的要求及主要农业气象灾害,农事建议。
三、具有农业气象指标体系
示范县应具有完善的农业气象服务指标体系。
建立包括农业气象适宜性、农业气象灾害、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候区划和灾害风险区划等农业气象指标库,能满足农业气象服务需要。
四、具有农业气象服务平台
示范县应具有便捷高效的农业气象业务服务平台。
业务服务平台应包括数据管理与查询统计、产品制作、信息发布、信息反馈等模块,具备资料收集、指导产品本地化、产品分发、展示等功能。
实现农业气象服务产品加工制作、信息管理、产品分发等自动化、集约化、规范化、标准化。
五、具有农业气象适用技术
示范县应开展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示范推广。
针对主要服务农作物在示范田内至少开展一种农业气候资源利用、农业气象灾害防御、节水、增产等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示范。
编制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推广手册,内容主要包括农业气象原理、技术方法要点、服务与推广方法、推广效益、适宜推广范围等。
六、具有农业气象服务示范田块
1.示范县应具有至少一块农业气象服务示范田块。
示范田块应处于国家、省、市(地)级现代农业示范区,或农业部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新一轮“菜篮子”工程规划和特色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确定实施的范围内,示范田块资源条件和生态条件具有代表性。
2.示范田块要求种植(养殖)种���稳定,能满足农田小气候、农业气象实景等观测,能满足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示范和气象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等要求。
3.示范田块中应根据服务的需要建立以自动观测为主、人工观测为辅的农业气象实时监测系统,可进行农田小气候、作物生长发育等观测。
4.示范田块所在地交通便利,通讯正常、稳定。
土地面积30亩以上。
应在示范田路旁建立电子显示屏1个,显示气象服务信息。
七、具有多部门合作机制
1.示范县气象局与涉农部门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在人才队伍、基础设施、调查、会商、产品制作和发布等方面实现共建共享共用,并根据需求适时召开联席会议。
2.示范县应组织成立气象、农业、林业、水利等多部门技术专家和农民专家组成的涉农专家联盟(农业气象专家咨询委员会),负责适时开展全县农业气象的决策咨询和农业气象服务的技术指导。
八、具有“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
示范县应开展“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
及时收集、更新示范区所在县域内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涉农企业以及政府与有关部门生产决策者等重点服务对象信息,通过不断完善县级气象信息发布系统、建立重点服务对象联系卡制度、不定期走访、深入田间地头指导等方式,与95%以上重点服务对象建立“直通式”联系,能将农用天气预报、农业气象灾害预警等信息及时传递给重点服务对象,并通过气象信息站、信息员等将农业气象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农业气象服务信息村屯覆盖率达90%以上。
九、具有信息反馈机制
示范县应每年组织至少一次农业气象服务需求调研活动,进一步明确农业气象服务需求和服务重点。
县气象局与重点服务对象建立高效的信息反馈渠道,同时气象信息站、信息员及时收集、上报农民的气象服务需求。
十、具有服务效益评估机制
示范县应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农业气象服务效益评估。
从农业气象服务效果、典型服务事例、外界评价和示范推广情况等方面综合分析评估服务效益,提交评估报告。
附录:
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创建细则
附录
现代农业气象服务示范县创建细则
一、水稻
1 示范县要求
1.1田块选择
示范田的选择应结合当地现代农业示范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区等进行。
示范田块要求种植稳定,面积在30亩以上,所在区域水稻大面积连片种植。
1.2功能要求
示范田块能满足稻田小气候、水稻气象实景等观测,能满足水稻气象适用技术示范和气象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等要求。
1.3环境要求
示范县水稻种植水平为中等以上,水稻品种、耕作制度、栽培方式等在当地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1.4基本设施要求
示范田块应满足“旱能灌、涝能排”的基本要求,交通需便利,通讯正常、稳定。
1.5人员要求
示范县所在地气象局的水稻气象服务、示范推广等已初具规模,从事水稻气象服务的专业人员不少于2人。
2 水稻气象观测
在示范田块开展水稻生长发育实景与定量观测、稻田小气候观测、水稻农情与灾情调查。
观测方式以自动观测为主、人工观测为辅。
2.1自动观测
(1)小气候观测要素与梯度
稻田气温、湿度:
在水稻冠层、中部和底部设置3层,观测高度分别为25cm、60cm、150cm;
稻田风向、风速和雨量:
设置1层,观测高度为300cm;
稻田水温:
设置两层,设置2层,观测深度分别为0cm、5-10cm。
(2)生长发育实景与定���观测
发育期:
移栽、返青、分蘖、抽穗、乳熟、成熟;
其它:
密度、高度和生长状况。
实景与定量观测设备的传感器(相机)安装高度一般为300cm左右。
2.2人工观测
(1)关键发育期观测
水稻拔节期、孕穗期采用人工观测方法,根据《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进行。
(2)产量结构分析
水稻收获后,根据《农业气象观测规范》进行产量结构分析。
(3)灾情调查
当出现水稻春季低温、初夏低温(小满寒)、花期高温、高温逼熟、秋季低温(寒露风)等主要农业气象灾害,且灾害等级达中度以上时,开展全县范围内灾情调查。
2.3仪器设备布设
水稻气象观测设备安装布局时,要求仪器、立杆等物体的影子不相互干扰,也不会投射到相机镜头上和仪器的感应面上,示范田附近应没有强的反光物体。
观测设备布设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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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水稻示范田气象观测设备布局示意图
2.4其它
示范田有关仪器设备选型、数据传输、观测布设与仪器安装等要求按照《农业气象自动观测技术要求(试行)》(气测函(2013)40号),下同》执行。
3 服务内容
示范县根据稻田实时气象监测数据和省、市级下发的指导材料,综合加工制作适宜于本地应用的服务产品,从而对县域内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等开展服务。
3.1农用天气预报
(1)农事季节与农事活动气象适宜性预报:
主要包括水稻浸种催芽、播种、收获等关键农事季节和施肥、打药、晒田、收割、晾晒等农事活动未来7天逐日气象适宜性预报服务,开展适宜、较适宜、不适宜气象等级预报服务。
(2)主要生育期预报:
主要包括水稻播种期、抽穗扬花期、乳熟期等关键生育期预报,根据各生育期出现时间及其对气象条件的要求,结合农用天气预报,开展水稻田间水肥管理气象保障服务。
3.2水稻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
针对春季低温、初夏低温(小满寒)、高温逼熟、花期高温、秋季低温(寒露风)、干旱、洪涝、稻瘟病、稻飞虱、稻纵卷叶螟等主要水稻气象灾害和病虫害发生发展的气象条件,做到灾前预测预警、灾中跟踪监测、灾后影响评估,及时滚动地开展灾害等级、危害程度与防御对策等气象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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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ndif]-->灾害监测
根据稻田实时气象监测和地面实况调查,依据水稻气象灾害和病虫害发生指标,结合省、市级下发的灾害监测指导产品,加工制作适宜于本地应用的产品,开展水稻灾害监测及防御救治气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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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ndif]-->灾害预报预警
根据未来1-7天天气预报和水稻生育状况,结合水稻气象灾害指标和病虫害发生指标,开展水稻气象灾害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预测预报,达到预警标准后及时向周边农民、种植大户以及专业合作社发布水稻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并开展灾害防御气象保障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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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portLists]-->(3)
--[endif]-->灾后影响评估
在水稻气象灾害危害程度达中度以上,及时进行灾情调查,结合前期对灾害的监测和预报预警,开展水稻气象灾害影响评价分析,为当地政府和水稻种植部门灾后救治和恢复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3.3水稻气候区划
(1)水稻种植气候区划
根据水稻生产对热量、温度、水分等气候条件的要求,以空间分辨率不低于100m×100m的精度,按照适宜、较适宜、一般三个等级开展水稻适宜种植气候区划,为水稻合理布局提供决策服务。
(2)水稻气象灾害风险区划
根据水稻春季低温、初夏低温(小满寒)、花期高温、高温逼熟、秋季低温(寒露风)等主要气象灾害发生的概率,以空间分辨率不低于100m×100m的精度,按照三个等级(如“5年一遇”、“10年一遇”、“20年一遇”)开展灾害风险区划,为水稻合理布局和防灾减灾提供科学依据。
4 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示范推广
水稻示范县至少推广1项以上成熟的农业气象适用技术。
以下为部分成熟的水稻农业气象适用技术,推荐应用推广。
4.1水稻高产优质农业气象适用技术示范
(1)早稻育秧壮秧技术
早稻育秧期,根据农用天气预报,适时调节棚内温湿度、光照等条件,改善小气候,达到齐苗、壮苗的目的。
(2)适时晒田控制水稻无效分蘖技术
水稻分蘖期,当分蘖数达到预计成穗数的80%时,根据农用天气预报,适时晒田,控制无效分蘖,提高成穗率。
(3)早稻幼穗分化增温技术
早稻幼穗分化期,如果温度偏低,通过日排夜灌以水调温、增施暖性肥料等措施,提高稻田泥温、冠层温度,防御小满寒发生。
4.2水稻农业气象灾害防御适用技术示范
(1)花期高温对中稻抽穗扬花影响的防御示范
在中稻抽穗扬花期,当预计连续三天出现日最高气温≥35℃以上时,在高温来临前,采用流水灌溉,或日灌夜排,或日最高气温出现前后(14时左右)喷灌,改善田间小气候,减轻高温危害。
(2)秋季寒露风对二晚抽穗扬花影响的防御示范
在晚稻抽穗扬花期,当预计日平均气温≤22℃、持续≥3天,或日平均气温≤22℃、持续2天,且其中有一天最低气温≤16℃的天气来临前,稻田灌深水(10cm左右),减缓泥温下降;或喷施增温剂,提高泥温和叶温。
(3)干旱灾害的防御示范
当预计有中度干旱发生并影响水稻正常生长时,采取灌溉、人工增雨、喷施抗旱剂等方式,减轻干旱危害。
二、春玉米
1示范县要求
1.1田块选择
示范田的选择应结合当地玉米现代农业示范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区等进行,具有固定玉米农田30亩以上,其四周为大面积集中连片玉米田。
1.2功能要求
示范田块能满足玉米小气候、水稻气象实景等观测,能满足玉米气象适用技术示范和气象科技成果转化试验等要求。
1.3环境要求
能代表当地玉米的生产水平、土地状况和气候状况。
1.4基本设施要求
具备必要的供水、供电条件,交通便利,通讯顺畅。
1.5人员要求
示范县所在地气象局须有2人以上稳定的农业气象服务人员。
2玉米气象观测
2.1自动观测
(1)农田小气候观测系统
实现对温度、湿度、风向、风速、降水量、总辐射、光合有效辐射等要素的观测。
空气温、湿度传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