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4037212 上传时间:2022-11-27 格式:DOCX 页数:27 大小:30.5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7页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7页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7页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7页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7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2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docx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

义务教育科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佐证资料(学校)

一、入学机会(20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1.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要求得到满足,且义务教育段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80%以上。

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在公办学校就读的达到75%以上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5分

达标

义教

计财

5分

自评描述

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按照“就近入学、统筹安排”的要求,广泛接纳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入学。

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教育要求得到满足,2013学年全区共有49所公办学校(校区)接受新居民子女入读,目前在我区就读的符合条件新居民子女共20514人,其中在公办学校就读20502人,入读率达99.81%。

全区5所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利用小学教育发展联盟平台,做好公办优质学校与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结对帮扶工作,通过理念引领、管理互通、研训联动、文化共建、质量共进等方式提高我区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的办学水平。

同时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每年按当地学生同样标准下达生均公用经费、免课本费和空白作业本费、学生资助营养餐等。

佐证材料目录

(1)2013年新居民子女义务教育情况统计表。

(2)小学教育发展联盟活动及公民办帮扶结对活动材料。

(3)上级下拨的有关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经费文件。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一、入学机会(20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2.建有留守儿童关爱体系(3分)。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

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采取措施成效明显的为达标;初步建立留守儿童关爱体系,但成效不平衡或不明显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不达标。

3分

达标

义教

学生

3分

自评描述

我区建立了以政府为主导,教育局、妇联、综治、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广泛参与的关爱服务网络,形成了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

为切实加强对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今年出台了《关于印发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教义〔2013〕40号),对全区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与研究,建立健全留守儿童档案,留守儿童建档率达100%,留守儿童入学率、巩固率100%,开展教师与学生结对活动,从学习、生活和心理等方面帮助留守儿童。

佐证材料目录

(1)2013学年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调查汇总表。

(2)学校有关留守儿童开展活动情况记录。

(3)留守儿童关爱情况档案呈现。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一、入学机会(20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

残疾儿童少年教育纳入当地教育体系,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基本达到普通儿童少年水平;按规定建立培智学校,或在普通学校附设特教部(班),建有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合理配置资源教室;按规定配备特殊教育师资;教育经费达到规定要求。

上述四点都达到规定要求的为达标,有一点未达到规定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6分

达标

义教

计财

6分

自评描述

指标自评:

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已纳入基础教育体系,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特殊教育布局调整意见〉的通知》(温教小〔2008〕57号),引导中重度“三类”残疾儿童到温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出台《关于加强残障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管理的实施意见》(温瓯教义〔2012〕65号),建立特殊教育随班就读指导中心,配置了兼职特殊教育随班就读巡回指导师,并在在泽雅一小、潘桥一小学校建立资源教室,加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入学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准备开展送教上门工作。

建立“三类”残疾儿童档案,做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情况的调查分析及统计工作,我区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人数为86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6.51%(随班就读27人,特殊学校就读49人,送教上门7人),已达到普通儿童少年入学水平。

2012年共为瓯海利宝特殊学校残疾学生86人次提供免费教育经费共计43万元。

按规定建立培智学校,严格落实残障儿童随班就读保障体系,加大资源教室配置,2012年下达残障儿童随班就读保障体专项经费51.36万元。

佐证材料目录

(1)随班就读工作开展文件。

(2)在册残疾学生就读情况统计表。

(3)学校随班就读工作总结。

(4)送教上门服务开展情况安排表。

(5)“三残儿童”档案建立情况。

(6)上级下达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专项经费文件。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一、入学机会(20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4.建立扶持困难家庭学生机制。

对困难家庭学生按规定标准做到“应助尽助”。

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6分

达标

计财科

6分

自评描述

为切实加强对扶贫助学资助工作的领导,我区建立健全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组建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成立了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瓯海区扶贫助学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计财科具体负责日常学生扶贫助学工作,从而为我区扶贫助学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形成部门联动扶贫助学良好机制。

我区学生扶贫助学活动从2005年开始,由区教育局、区慈善总会、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共青团瓯海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直属机关工委及区新闻中心等十家单位共同发起,联合助学。

其中,区教育局负责小学到高中的扶贫助学申报工作,由区教育基金会与区慈善总会各出资50%负担小学到高中的助学资金;区慈善总会负责大学生的助学工作及经费筹集;区残联负责解决大学、普通高中的残疾学生及低保、特困残疾人家庭学生的助学经费筹集;从而形成了部门联动的工作合力,对困难家庭学生已按规定标准做到“应助尽助”,2013年共对义务教育阶段爱心瓯海结对助学258人计23.82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庭经济生活困难学生营养餐1309人次共计49.0875万元,泽雅片住宿生生活补助339人次共计15.255万元,另外教育慈善分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大病或意外事故229人发放救济款45.6万元。

佐证材料目录

(1)近三年受资助扶持学生名单汇总表。

(2)学校开展的扶持困难家庭学生活动情况记录。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二、保障机制(25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5.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

县(市、区)政府是本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步骤、措施明确,纳入区域教育发展的规划。

县级政府相关部门和镇(乡、街)政府等责任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都建立目标责任制,并依法履行教育职责。

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5分

达标

办公室

计财

5分

自评描述

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优先发展教育战略不动摇,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在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十二五”规划中,均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发展目标、任务和措施。

出台《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2011—2015年)》,对全区义务教育发展作出了详细地总体规划,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步骤和措施。

成立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区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各功能区、镇街及区属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的工作责任。

全区在经费投入保障、加强农村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和推进集团化办学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有力推进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佐证材料目录

该指标学校不需要佐证材料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二、保障机制(25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6.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

依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近三年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生均预算内日常公用经费逐步提高。

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6分

达标

计财科

6分

自评描述

指标自评:

我区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精神,不断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均衡发展提供经费保障。

近三年(2011-2013年),一是我区义务教育预算内经费拨款连续增长,增长比例分别为12.55%、1.72%、25.44%;同时高于地方财政性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增长比例分别为12.54%、1.58%、25.12%。

二是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步增长。

其中小学增长比例分别为2.82%、0.07%、13.79%;初中增长比例分别为16.39%、2.50%、27.72%。

三是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逐年增长。

其中小学增长比例分别为1.98%、21.21%、8.33%;初中增长比例分别为12.12%、23.08%、6.25%。

四是教师工资逐步增长。

教师工资比上年增长比例分别为1.14%、0.03%、0.20%;近三年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分别为32.72%、32.92%、32.97%,做到每年逐步提高。

佐证材料目录

2011—2013年生均教育事业费和公用经费汇总表。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二、保障机制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7.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标准化学校建设有规划且符合省里规定的要求,并按计划完成;完成校安工程项目;完成农村小规模学校改造工程项目;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

以上四项都达到要求的为达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6分

基本达标

计财

基建中心

4.2分

自评描述

指标自评:

我区重视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创建,成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修编标准化学校创建规划,有力推进标准化学校创建。

把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作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力抓手和保证。

通过努力成效显著,2012年创建认定4所,2013年第一批创建认定26所,第二批15所通过省厅复核,13所通过认定公示,文件在下达之中。

2009-2012年经过对中小学校舍进行全面排查鉴定、科学制定实施规划和方案及分类、分步实施校安工程三个环节的开展,顺利完成了校舍安全工程。

依据规划,共计完成58项(不含消防防雷)工程项目,改造面积60361平方米,完成投资9984.5万元。

我区校安工程完成率为100%,居全市前列,并于2012年度荣获温州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先进单位。

近年来,我区大力改造薄弱学校,加强薄弱学校基础设施建设,以标准化学校建设为基础,对一些办学条件不足的学校,加大投入力度,优先进行建设和修缮,其中2012年共安排基建、修缮项目47个,总投资3585万元;2013年共安排基建、修缮项目75个,总投资3084万元,着力改善了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有力提高了薄弱学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推进了全区教育的均衡发展。

教育经费努力向薄弱学校倾斜,每年安排每人20000元/年缺编代课金给缺编学校补助公用经费;公用经费补助向学校规模小学校倾斜,初中学生数800人以下,每校公用经费补20000元,小学学生数400人以下每校公用经费补10000元;支持泽雅139贫困镇,每年补助泽雅中心校公用经费30000元,每年年补助泽雅中心学校10万元专项经费,给予泽雅教师安排体检。

佐证材料目录

(1)标准化学校命名文件。

(2)近三年财政拨款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汇总表。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二、保障机制(25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8.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布局规划。

有与城乡建设规划匹配的城乡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或者城市总体规划(县市域总体规划)中有城乡教育设施布局篇章,建立学校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并依规划和依国家、地方有关标准进行建设。

学校网点布局合理,班额不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符合上述要求的为达标,有低于10%的班级班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上限,其他都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4分

达标

基建中心

义教

4分

自评描述

一是区委、区政府将区域中小学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接轨,按照“1650”城市框架和村级“转并联”后农村新社区建设的发展要求,完成《瓯海区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报批成果),出台了《关于加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确保学校布局更趋合理。

二是确立了“适度超前发展,抓龙头活全局”的校网布局调整思路,在实施了几轮大规模的校网布局调整后,由建县初期的29所初中、268所小学调整为现在的公办初中15所、九年一贯制1所、小学45所,形成了较为合理的布局。

近五年来,我区新建、扩建、改建校舍面积73012平方米,总计投资37301万元,顺利完成了潘桥街道校网调整。

2013年任岩松中学迁建工程和南白象第一小学迁扩建工程竣工投入使用,盘活了现有的教育资源,实施了丽岙街道和南白象街道的校网布局调整。

建立了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与居住区建设相配套的制度,落实了南瓯、山水名都等住宅区配套小学和幼儿园的建设及移交工作,2所小学和5所幼儿园已投入使用。

盘活了现有的教育资源,实施了丽岙街道和南白象街道的校网布局调整,促进了教育的均衡发展。

三是积极推进小班化教育,严格控制班额,近两年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总155个班、二年级总158个班)班额均低于45人,初中(七年级总124个班、八年级总124个班)班额均低于50人。

佐证材料目录

2014年学生名册。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二、保障机制(25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查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9.建立扶持民办学校机制。

建立扶持民办学校发展的机制。

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保障民办学校教师合法权益,建有公共财政资助民办教育制度,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共同发展。

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4分

达标

义教

计财

4分

自评描述

2008年制定出台《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温瓯政发《2008》29号),2012年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瓯委发〔2012〕78号),在分类登记、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土地政策、队伍建设、法人治理等方面积极鼓励支持民办学校规范发展。

利用小学教育发展联盟平台,做好公办优质学校与民办新居民子女集团学校结对帮扶工作;每年公开考录的新教师中选派优秀公办编制的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目前公派教师共有32名;每年组织教育、民政等部门全面开展民办学校年检评优工作;加大无证办学整治力度。

我区规定凡取得相应教师任职资格,参加人事代理的民办学校教师,均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享受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等社会保障;参照公办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标准,制定民办学校教师工资指导线(达公办教师的70﹪);将民办学校教师纳入与公办学校教师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的教师培训计划中,要求民办学校按照当年生均公用经费的10%和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足额提取经费,用于教师培训;民办学校教师参加职务评审、业务竞赛、评优评先等,指标计划实行单列。

区财政局、教育局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印发公共财政补助民办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温瓯财〔2012〕122号),区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作为民办教育专项奖补资金,2012年拨付到位260万元;建立政府购买教育服务制度,登记为事业法人的4所首批试点学校所达成前置条件,获得2012年上半年政府购买教育服务补助,合计1766015.8元,已全部拨付到校。

佐证材料目录

公民办学校帮扶结对、小学教育联盟活动开展情况;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三、教师队伍(35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10. 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

按要求实施绩效工资制度,确保中小学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水平,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社会保险政策落实到位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12分

达标

政工

计财

12分

自评描述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区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于2009年9月7日联合区人事劳动局、区财政局共同制订出台了实施办法,2009年9月21日区人民政府印发温瓯政办发[2009]84号文件转发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其中对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总量做了特别说明:

我区公务员年规范津补贴2009年为75309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年绩效工资总量为76411元,确保我区中小学教师的平局水平高于公务员水平。

我区各义务教育学校积极行动,于2009年11月开始以绩效工资的标准编制新的工资册发放绩效工资,2009年底完成义务教育学校2009年1月至10月全体在职人员的清算与补发工作;同时我局印发温瓯教政[2009]201号文件,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指导意见;目前我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运行情况良好。

我区各校教职工的社会保险全部按政策落实到位,目前已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佐证材料目录

(1)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3)2014年3月瓯海区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三、教师队伍(35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11.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8分)。

教师配备达到编制标准95%以上;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小学教师专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初中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达到80%;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专职教师配备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且乡镇中心校有专职教师。

以上四项都达到要求的为达标,有一项未达到要求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8分

达标

政工

8分

自评描述

教育局对各校的教师配备进行严格定编定岗,进一步加大编制人事管理力度。

坚持因岗设人、满编压缩、超编分流、缺编进人原则,年初对各学校进行在编不在岗情况摸底调查,全面核实全区学校的超缺编缺科情况,对全区学校的教师需求情况也进行了统计,制定了学校进人计划方案。

目前我区学校,小学生师比19.6:

1。

初中生师比11.6:

1。

专任教师100%具备教师资格证;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大专以上学历比例分别为99.96%、94.20%;初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取得本科以上学历比例分别为99.47%、94.10%。

音体美、科学、英语、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专职教师配备满足学校教学工作需要,示范小学有专职教师。

佐证材料目录

(1)学校教师、专任教师名册,包括学历、职称、任教学科、资格证号。

(2)学校学生数汇总表。

(3)学校功课表、教师任课一览表。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三、教师队伍(35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12. 建立并有效实施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7分)。

指标要求:

建立校长、教师流动机制。

实行校长、教师合理有序交流,新聘任的校长和高级职称教师以及名师至少具有两所学校工作经历,农村教师工作生活待遇不断改善。

符合要求的为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7分

达标

政工

7分

自评描述

2005年出台《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区教育局关于推行教师交流任教服务期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05]72号),要求所有在职的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和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都必须参加为期2年的交流任教服务。

每年组织人员对交流任教情况进行调研,并适时对交流任教制定进行修订。

每年对交流服务期满的教师进行考核和评先活动,调动教师交流任教的积极性。

2012年把新教师跟岗锻炼与教师交流相结合,即选派相对薄弱学校新教师到优质学校跟岗锻炼,安排市级学科骨干教师及以上层次优秀教师结对帮带,进一步促进教师交流。

在高级职称评审和名师评选中都要求参评者有2年以上农村任教经历,从2012年开始对新聘任的校长要求有两所以上学校任教经历。

七年来,我区交流任教教师共786名,在促进区域义务教育均衡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人均8.9万元,位居全市前茅。

农村教师除执行省定农村教师任教津贴以外,还在绩效工资中,对泽雅镇教师实行每人每月200元的津贴,对除景山、梧田、新桥三个街道外的其它街道教师每人每月100元的津贴。

佐证材料目录

2011—2013年学校交流任教教师名单

 

瓯海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迎评资料

三、教师队伍(35分)

二级指标

指标要求

权重

自评结论

责任科室

配合科室

L2—13. 落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

指标要求:

县级财政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能满足教师培训需求,建有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在职校长提高培训等制度,能按规定组织完成5年一个周期每个教师360学时的培训任务和指导中小学开展校本培训。

经费落实到位,培训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

成效明显的为达标,经费基本落实到位,培训工作有序开展的为基本达标,否则为不达标。

8分

达标

政工

计财

8分

自评描述

我区按照省厅要求,把中小学教师培训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

高度重视教师培训经费,在经费困难的前提下区财政每年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完全满足教师培训需求。

2011年下达教师培训经费518.7万元。

2012年度,下达《关于下达2012年上半年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的通知》(温瓯教计〔2012〕75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下半年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的通知》(温瓯教计〔2012〕108号),按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3%其中70%部分共计652.16万元直接下拨到学校;其余30%部分共计300万直接下拨到瓯海教师发展中心;2013年度,下达《关于下达2013年上半年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的通知》(温瓯教计〔2013〕57号)和《关于下达2012年下半年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的通知》(温瓯教计〔2013〕215号),按中小学教师工资总额的3%其中70%部分共计646.16万元直接下拨到学校;其余30%部分共计277.84万直接下拨到瓯海教师发展中心;同时各中小学严格按生均日常公用经费10%用于中小学教师培训,以确保教师培训需求。

同时出台《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教师专业发展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温瓯教计〔2012〕291号文件,进一步规范教师培训经费的使用,从而提高教师培训效益。

建有中小学新任教师培训、教师岗位培训、在职校长培训、名师名校长培训、心理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政史地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