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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细则汇编

第1篇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实施细则

工程质量是在建筑产品的生产过程中形成的。

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加强施工工艺管理,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审查、检验和检测,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是监理工程师的一项重要职责。

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施工阶段中监理工作量最大和最重要的部分,是保证工程按照国家标准和设计意图,创建优质工程的关键。

质量控制实施细则是在监理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和有关规范、标准,把施工阶段中质量监理工作具体化、规范化,以便于执行中操作。

本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要求达到优良,为此目标,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要求,坚持原则,对整个工程施工阶段,全方位控制,采取主动控制为主,被动控制为辅的动态控制的方法。

具体有关细则分述如下:

1.质量控制的依据

(1)已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应的设计变更与修改件;

(2)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施工技术规程、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有关操作规程等;

(3)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及施工工作程序;

(4)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中有关质量要求的规定和施工过程中达成的有关质量要求协议;

(5)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及资料整理与归档要求。

2.质量控制程序

工程质量监理与单纯的质量检验不同,不是仅对最终产品的检查和验收,而要采用主动控制对工程施工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与控制,该工程施工阶段监理质量控制的工作程序如图一所示:

分部工程附: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开工申请2.机械设备及人员配备情况

3.材料准备情况

NO4.各项材料试验报告

审查开工条件

OK

开工实施监理跟踪检查

 

填报工程质量报验单附:

“三检”资料

 

现场检查、实验室NO(返工)

检验或联合检查

OK

填写工程质量合格证工程计量基础

 

分项工程完成施工单位进行分项评定

 

填报分部工程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核定

 

汇总、检查该分部中各分项每道工序

的合格证并填入分部工程验收签证中

监理监督

处理情况

工程验收、签证处理遗留问题

图一质量控制一般程序示意图

3.质量控制手段

在工程施工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拟采用以下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

1)旁站检查

根据工程施工难度、复杂性及稳定程度,对于容易产生缺陷部分或产生缺陷难以补救部位、隐蔽工程,进行全过程旁站检查。

如预制箱梁混凝土浇筑,钢铰线张拉,钻孔桩混凝土灌注。

其它部位可采用部分旁站或抽检方式。

旁站时必须检查施工所用设备、材料、混合料是否与已批准的相符,检查是否按技术规范和已批准的施工工作程序进行施工。

注意发现事故苗头,及时指出问题,制止错误的施工手段、方法,以尽早避免发生工程质量事故。

2)测量

测量是对建筑物几何尺寸控制的重要手段。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放样及高程控制进行核查,合格后方能开工,对模板工程,已完工程的几何尺寸等质量指标,按规范要求进行测量验收。

不符合要求进行整改,无法修整的进行返工。

施工测量工序流程:

控制点的复测和接收─→建立施工测量控制网─→施工定位测量─→施工放样─→工程施工。

监理工程师在这一流程中,应做到交接无误,复测认可,抽验复核。

3)试验

试验是监理工程师确认各种材料和工程部位内在品质的主要依据。

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都必须事先经过材料试验,出具有效的试验报告并由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在本程中使用。

材料试验:

半成品主要有水泥,钢筋,钢铰线,砂、石料,填方用土,橡胶支座等。

试验项目:

工艺桩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现场压实试验等。

检测项目:

泥浆指标检测、灌注桩检测等。

试验必须按相关的规程规定执行,并在试验后,及时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可要求施工单位复检。

4)指令文件

在监理过程中,一切来往均以文字为依据,监理工程师以发通知单、备忘录、纪要及停(复)工令等指令文件指出工程施工中的各种问题,提请施工单位注意。

指令文件发出要及时,文字要准确,内容要具体,符合技术档案要求。

指令性文件将作为重要的工程技术资料存档备查。

5)工作程序规定

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进行监理,是保证工程质量控制,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和手段。

监理工作程序主要有:

开工申报审批制度,施工图技术交底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和合格签证,设计变更程序和质量事故处理,工程验收程序等,这些程序和规定对保证工程质量实不可缺少的。

上述工作程序内容在工程监理制度中有明确的规定。

4.开工条件审查

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之后,监理工程师应按投标书规定的期限,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工通知书。

施工单位接到开工通知书后,尽快做好各项开工准备工作,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尽快开始工程施工。

施工准备工作和开工条件审查具体内容如下:

1)督促业主做好征地,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为施工单位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

2)施工单位组织机构人员的审查。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呈报的现场组织机构表,及主要岗位的人员名单和他们的主要资历,予以审查。

对现场机构技术人员的配置,应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与工程施工和竣工以及修补其任何缺陷的相关人员,并要求配备相应的技工和普工,以便达到工程质量目标提供保证。

3)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试验计量设备的检查。

工地试验室是实施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部门,它负责原材料试验,混凝土级配试验、强度试验以及其他各种现场试验,是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的重要手段。

因此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试验设备及技术人员配备非常重要。

工地试验室应取得主管部门的认可,试验计量设备应按标准进行率定。

4)对基准点、基准线、参考标高的复核

为了使施工单位进场后尽快开始工程施工,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对原始基准点和参考标高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填写《施工放样报验单》,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在获得批准后,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原始基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对工程准确放样。

5)施工组织设计与质量保证措施的审查

施工单位必须对每一个单项工程,甚至特殊的工作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现该单项工程并保证其质量,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监理工程师审查时,着重注意以下几方面:

(1)选用的施工机械设备的类型、型号、性能和数量,能否满足施工质量和进度的要求。

(2)准备采用的施工方法或施工方案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对质量有无保证。

(3)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是否正确,其检验方法、频率、标准是否符合合同及技术规范的要求。

(4)各施工工序之间是否平衡,会不会因工序的不平衡而出现窝工。

(5)计量方法是否符合合同的规定。

(6)技术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7)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5.施工图技术交底会审

施工图交底会审制度是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控制的一种重要而有效的手段,也是使监理工程师熟悉设计图纸,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减少差错的重要方法。

本工程施工图交底会审由监理单位主持,设计单位介绍,施工单位参加的会议方式进行,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设计图纸、设计特点、技术关键问题和施工的要求,以及对施工质量、工艺、工序等方面的要求。

其它方面的代表对施工图提出质疑和讨论,以解决施工图中存在的问题,澄清疑点,然后写出会议纪要。

设计者对交底会审时提出的问题,用书面形式予以解释,对施工中已发现的问题和错误,以设计变更通知的形式予以更正或修改。

6.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都必须事先经过试验或检验,并取得监理工程师批准认可方可允许进入现场。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到场后,监理工程师应首先监督施工单位对到场的材料和产品,按国家规范的要求,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

尚需进一步进行试验的材料,必须在具备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计量认证的试验室进行。

施工单位自身对进场的材料、产品检查、验收后,将建筑材料报验单(一式两份)连同材料出厂质量保证书、材料自检试验报告,呈报监理工程师审核。

监理工程师应及时进行抽检复查试验、签发证明。

常用材料的检验项目和要求如下:

1)水泥:

出厂质量保证书(包括厂别、品种、标号、出厂日期,抗压强度、安定性等)并补齐28天强度证明书;对进场的同厂家、同品质、同编号、同生产日期的水泥,以200t为一批(不足200t的按一批对待)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胶砂强度(3d、7d、28d)、安定性、凝结时间、细度等项目试验。

若对水泥品质有怀疑时,可委托有关单位做组成材料分析试验。

在正常保管情况下,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对质量有怀疑时,应随时检查。

混凝土、砂浆配合比通知单和试块试验报告单应注明水泥复试单号。

监理工程师将按一定频率抽检水泥的抗压强度、安定性及凝结时间等。

2)砂、石料:

所有砂、石料应有按产地或料场、品种、规格、批量取样的复试报告单。

碎石:

对进场的同料源、同级配的碎石每500m3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筛分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和针、片状含量试验、压碎指标值试验。

砂:

对进场的同料源、同开采单位,每200m3为一批验收,每批至少取样一次,做筛分分析试验、视比重试验、容重试验、含泥量试验。

在施工中,对集料含水率每工作班至少测定两次,天气骤变时,应酌情增加次数。

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砂、石料,采用技术处理措施后使用时,应有审批手续。

3)外加剂:

混凝土、砂浆掺加的外加剂应有质量合格证,并进行配合比试验。

4)钢筋、钢铰线、锚具等:

应有出厂质量保证书(包括厂名、钢种、牌号、出厂批号、规格、数量、力学性能、化学成分等)进场后机械性能复试单。

a)钢筋应有工厂质量保证书(或检验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于工程中。

当钢筋直径超过12mm时,应进行机械性能及可焊性性能试验。

进场后的钢筋每批(同品种、同等级、同一截面尺寸、同炉号、同厂家生产的每60t为一批)内选三根钢筋,各截取一组试样,每组3个试件,分别用于拉力试验(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及延伸率)、冷弯试验及可焊性试验。

如果有一个试件试验失败或不符合要求,另取两个试件再做试验。

如果两个试件中有一个试验结果仍不符合要求,则该批钢筋将不得接收,或根据试验结果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决定降低级别用于非承重的结构。

b)进场的钢绞线应具备厂方的质量保证书,同时要有国家建筑钢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检验合格的自检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拉力试验、松驰试验。

进场后的钢绞线,同一钢号、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制造的钢绞线以每60t为一批进行验收,每批选取3盘,每盘截取一个试件,做力学性能试验(由中心试验室统一取样验收)。

如有某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预应力砼用钢绞线》(GB5224-95)标准要求,则该盘钢绞线为不合格品;其复验方法与钢丝相同。

另外,每批钢绞线任选3盘,进行表面质量及直径偏差试验。

c)锚具、夹具和连接器进场时,应按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核查其锚固性能类别、型号、规格及数量。

预应力筋锚具、夹具和连接器验收批的划分:

在同种材料和同一生产工艺条件下,锚具、夹具应以不超过1000套组为一个验收批;连接器以不超过500套组为一验收批。

锚具、夹具和连接器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

(a)外观检查:

应从每批中抽取10%的锚具且不少于10套,检查其外观和尺寸。

如有一套表面有裂纹或超过产品标准及设计图纸规定尺寸的允许偏差,则应另取双倍数量的锚具重做检查;如仍有一套不符合要求,则应逐套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

(b)硬度检验:

应从每批中抽取5%的锚具且不少于5套,对其中有硬度要求的零件做硬度试验,对多孔夹片式锚具的夹片,每套至少抽取5片。

每个零件测试3点,其硬度应在设计要求范围内。

如有一个零件不合格,则应另取双倍数量的零件重做试验;如仍有一个零件不合格,则应逐个检查,合格者方可使用;

(c)荷载锚固性能试验:

对大桥等重要工程,当质量证明书不齐全、不正确或质量有疑点时,经上述两项试验合格后,应从同批中抽取6套锚具(夹具或连接器)组成3个预应力筋锚具组装件,进行静载锚固性能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应另取双倍数量的锚具(夹具或连接器)重做试验;如仍有一个试件不符合要求,则该批锚具(夹具或连接器)为不合格品。

5)支座及伸缩装置:

桥梁支座及伸缩装置应按图纸所示由承包人推荐、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厂商制造和供应。

承包人应在支座制造期间,为监理工程师检查支座制造及支座成品提供设备和方便。

厂商应提供支座承受其上反力的静力计算和变形数据。

承包商应对进场的支座按图纸及本规范有关要求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送进监理工程师批准。

当监理工程师要求时,应在现场抽样,并送监理工程师认为合格的试验室进行成品检验。

6)回填、土石料:

按设计要求,分部位测定回填土料的干容重。

各种材料必须在使用前21天选定。

承包人应将具有代表性的样品,委托中心试验室或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试验室按规定进行材料的标准试验或混合料配合比设计,试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批,未经批准的材料不得使用,未经批准的混合料配合比设计不能施工。

7.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

所有用于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都必须经报验合格,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才能进场。

施工机械设备质量控制的目的,在于为施工提供性能好、效率高、操作方便、安全可靠、经济合理且数量足够的施工机械设备,以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

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机械设备的选择使用管理和保养等方面。

施工设备进场时,施工单位应呈报监理工程师《进场施工设备报验单》,一式两份,并签发认证。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审查设备性能和数量是否满足施工进度及质量控制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还应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和性能状况的定期考核工作。

8.施工工序质量控制

1.工序质量控制

施工工序质量控制是稳定创造优质工程的关键,是工程施工和产品生产过程中保证工程产品质量的非常重要的质量职能。

工序质量控制是根据工序质量检验、质量数据分析,针对差异问题,使质量达到要求,并保持稳定的调节管理过程

影响工序质量因素主要有操作人员、机械设备、材料、工艺方法、环境等。

监理工程师在工序质量控制过程中,对工序质量控制的对象(质量特征性能和工序生产活动条件),通过工序分析,找出那些工序的关键或重要的质量特征性能起着支配性作用的要素的全部活动。

对支配性要素,制订成标准,加以重点控制。

为保证工序质量,施工单位首先进行三级检验的自检制。

自检合格后,填写《工程质量报验单》,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范、技术标准,进行抽检认证。

认证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

2.质量控制点

质量控制点是根据对重要的质量特性需要进行重点控制的要求而选择的质量控制重点项目,重点部位、重点工序和重点质量因素。

濛洼防汛交通桥工程质量控制点的设置位置

分部分项工程

质量控制点

建筑物定位☆

标准轴线桩、定位轴线、标高

钻孔灌注桩☆

桩中心线、护筒、孔径、孔深、清孔

混凝土生产

水泥、砂、石料、配合比、坍落度、拌合时间

模板☆

位置、尺寸、标高、平整度、稳定性、预埋件

钢筋☆

品种、规格、尺寸、搭接长度、焊接、根数、位置(桩体钢筋笼定位)

浇筑☆

平仓、振捣、间歇时间、麻面、蜂窝、露筋、裂缝、

强度、密实性积水泌水情况、养护(蒸养)、拆摸时间

预应力张拉☆

锚具(夹具)及纲铰线规格品种;张拉过程、超张拉量及张拉时间;孔道灌浆;

吊装☆

支座定位;预防梁体变形措施;起吊设备检查;就位。

浆砌石

石料、顺直度、砌筑工艺、密实度、砂浆配比强度

护坡

砌筑方法、孔隙率、垫层级配和厚度

土料回填

铺土厚度、接面处理、压实干容重

引道基层

铺料厚度、接面处理、压实干容重

桥面铺装及引道路面☆

接缝处理、伸缩装置

注:

表中注☆者为待检点,其余为见证点。

9.工程质量评定与验收

1.施工单位工序自检与监理工程师的检查论证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实行施工质量的“三检制”。

在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呈报《工程质量报验单》,由监理工程师检查论证。

对于分工序施工的分项工程,未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论证或检查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填写的《分项工程质量等级评定表》逐项进行全检或抽检,作出详细记录,并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认定,监理工程师应视工程情况要求合同规定的质量监督部门参加。

2.工程质量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参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071-98)(以下简称《评定标准》)进行。

工程质量评定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应按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和建设项目互逐级评定。

工程质量评定以分项工程评定为基础,评定顺序为:

分项(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

其一般程序如图二所示。

由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研究,具体划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报质量监督部门认可。

施工单位对各分项工程按《评定标准》所列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和外观鉴定进行自查,按《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提交真实、完整的自查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到底自我评分。

监理工程师按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自查资料进行签认和评分。

质量监督部门根据抽查资料和确认的施工自查资料以及简历工程师的质量管理资料对工程质量逐级进行评定,作为交工、竣工验收评定质量等级的依据。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分以分项工程为评定单元,采用100分制评分方法进行评分。

在分项工程评分的基础上,逐级计算各相应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评分值、建设项目的单位工程优良率和评分值。

(1)分项工程评分及质量等级评定

分项工程质量质量检验内容包括基本要求、实测项目、外观鉴定和质量保证资料四个部分,只有在其使用的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符合基本要求的规定且无严重外观缺陷和质量保证资料真实并基本齐全时,才能对分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评定。

分项工程的实测项目分值之和为100分,外观缺陷或资料不全时,须予扣分。

分项工程评分=实测项目各检查项目得分之和-外观缺陷扣分-资料不全扣分

1)基本要求检查

各分项工程所列基本要求,包括了有关规范的主要点,对施工质量优劣具有关键作用,应按基本要求对工程进行认真检查,经检查不符合基本要求规定时,不得进行工程质量的检验和评定。

2)实测项目是对规定检查项目采用现场抽样方法,按照规定频率和下列计分方法对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直接进行检测评分。

检查项目除按数理统计方法评定的项目以外,均应按单点(组)测定值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进行评定,并按合格率计分。

检查项目合格率(%)=检查合格的点(组)数/该检查项目的全部检查点(组)数×100

检查项目评定分数=检查项目规定分数×合格率

对于路基路面压实度、弯沉值、路面结构层厚度、水泥砼抗压和抗弯拉强度、半刚性材料强度等检查项目,则分别采用《评定标准》附录B至附录Ⅰ所列方法进行评定计分。

3)外观缺陷扣分

对工程外表状况进行检查评定时,如发现外观缺陷,应区分档次进行扣分。

对于较严重的外观缺陷,施工单位须采取合适的措施进行整修处理。

4)资料不全扣分

分项工程的施工资料和图表残缺,缺乏最基本的数据,或有仿造涂改资料者,不予检验和评定。

资料不全者应予扣分,扣分幅度可按本标准1.0.4条所列各款逐款检查,视资料不全情况,每款扣1~3分。

分项工程评分不小于85分者为优良;小于85分而不小于70分者为合格;小于70分者为不合格。

经质量监督部门检查评为不合格的分项工程,经加固、补强、返工或进行整修,满足设计要求后,可以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但只可复评为合格。

(2)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及质量等级评定

《评定标准》附录A表所列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区分为一般工程和主要(主体)工程,分别给以1和2和权值。

进行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评分时,采用加权平均值确定相应的评分值。

即:

分部(单位)工程评分=∑[分项(分部)工程评分×相应权值]/∑分项(分部)工程权值

所属各分项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5分,且所含主要分项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项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小于85分,或加权分虽不小于85分,但主要分项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分部工程评为合格;分项工程未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时,则该分部工程为不合格。

所属各分部工程全部合格,其加权平均分不小于85分,且所含主要分部工程全部评为优良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优良;如分部工程全部合格,但加权平均分小于85分;或加权平均分虽不小于85分,但主要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优良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评为合格;如分部工程未全部达到合格标准时,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3)建设项目工程评分及质量等级评定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的评分,采用单位工程优良率和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两个指标。

单位工程优良率(%)=被评为优良的单位工程数/建设项目中单位工程总数×100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值按《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计算。

建设项目(或标段)工程质量等级评定,采用单位工程优良率和建设项目(或标段)工程质量评分值双指标控制。

建设项目(或标段)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其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建设项目(或标段)所含单位工程全部合格,单位工程优良率不小于80%,且建设项目(或标段)和工程质量评分值不小于85分时,其工程质量等级才可评为优良;所含任一单位工程不合格时,则建设项目(或标段)的工程质量为不合格。

3.施工单位应提交的质量保证资料

施工单位应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记录、试验数据、分项工程自查数据等质量保证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负责提交齐全、真实和系统的施工资料和图表。

监理工程师负责提交齐全、系统的监理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应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①所用资料、半成品和成品质量检验结果。

②材料配比、拌和加工控制检验和试验数据。

③地基处理和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④各项质量控制指标的试验记录和质量检验汇总图表。

⑤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非正常情况记录及其对工程质量影响分析。

⑥施工中如发生质量事故,经处理补救后,达到设计要求的认可证明文件等。

4.工程验收

本工程验收分为:

分部工程验收、阶段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各种验收均按水利行业标准《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执行。

a.分部工程验收

分部工程验收是在该分部工程所有单元工程已经完成,且质量全部合格后进行。

分部工程验收由验收工作组负责,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有关技术人员参加,验收资料按竣工验收标准准备,暂由建设单位保存,待竣工验收后分送有关单位。

b.阶段验收

阶段验收是当工程建设达到一定关键阶段时所进行的验收。

阶段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主持。

阶段验收委员会由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和有关上级主管单位组成。

验收成果为“阶段验收鉴定书”,由验收主管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

c.单位工程验收

在竣工验收前已经建成并能够发挥效益,需要提前投入使用的单位工程,在投入使用前,应进行交付使用验收。

单位工程验收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单位主持,验收工作组由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和有关上级主管单位组成。

验收成果为“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由建设单位行文发送有关单位。

d.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前应进行初步验收,初验由初步验收工作组负责。

初步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主持,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有关单位代表及专家组成。

初验合格后,形成《初步验收工作报告》,再进行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主持由上级主管部门确定,验收工作由验收委员会负责。

验收委员会由主持单位和有关单位代表和专家组成。

验收委员会听取建设单位的工作报告,查看有关资料及现场检查后,讨论通过《竣工验收鉴定书》,召开大会,宣读通过。

至此,竣工验收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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