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液化气站拆除工程施工方案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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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液化气站拆除工程施工方案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汇编
燃气液化气站拆除工程施工方案与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汇编
燃气液化气站拆除工程施工方案
钳工:
6名管道工:
6名焊工:
4名
起重工:
4名辅工:
6名监护人员:
2名
(二)、施工机具、材料准备:
50吨吊车:
1台小型挖机:
1台风炮:
1台
氧割设备:
2套管子切割机:
1台磨管机:
2台
锯工:
3把电焊机:
1台5吨葫芦:
2个
防暴扳手:
1副捆绑钢丝绳:
1批零星工具:
1批
钢管滚杠:
10根氮气:
160m312mm钢板:
1m2
(三)、施工作业指导书
1、施工现场布置
在燃气液化气站施工地点四周设置明显的施工警戒和围栏标志,禁止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施工区域;
2、系统置换
⑴、将系统的排气阀门打开排气,至确认系统内的液化气已全部排放干净。
在排气的过程中,现场严禁动火动焊;
⑵、将排气阀门关闭。
联接氮气瓶与地下液化气储罐,逐瓶将氮气充入液化气储罐和管路系统中,对系统进行氮气置换,直至置换合格;
3、系统拆除前要先将地下液化气储罐上面的遮雨棚拆除,再用风炮或者是人工剔除两台地下液化气储罐顶部预制顶板的密封缝,将储罐顶部预制板松开,用吊车将预制板吊开,露出储罐。
如储罐四周埋有沙子,则还应人工将细沙挖出运走;
4、将储罐上部所有螺栓联接的部位(包括安全阀管口、进液管口、出液管口、气相管口、残液管口等法兰联接处)全部拧掉螺栓,拆开,将储罐人孔盖螺栓拧掉,拆开人孔盖;将管路系统上所有用法兰螺栓联接的部位全部拧掉螺栓拆开,特别是每条管线的终端均要拆开敞口,禁止管路系统密闭;
5、用小型挖机将气罐挖出,然后用一台50吨汽车吊将三台地下储罐逐台吊出地面,整齐地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储罐内注入大约100mm深的自来水存放;液化气储罐的资产处置遵照燃气液化气站的有关程序执行。
6、人工拆除空压机房的一面墙,然后拆除缓冲罐及空压机等设备,再利用吊车将其转运至指定地点整齐堆放;
7、拆除液化气站管路及管路附件。
管路应逐条管线组织拆除,每条管路拆除前要确认管路两端都已经拆开敞口,管内空气已经置换合格,再逐段拆除。
管路拆除时,凡是螺栓联接之处,均要用拆除螺栓的方式进行管道的拆除,应尽量少用动用氧割设备。
8、清理施工现场,打扫干净卫生,与燃气有关部门办理好竣工验收手续。
二、危害/危害因素及控制措施一览表
施工单位:
施工班组:
综合班
作业项目:
燃气液化气站拆除工程
1汽车吊使用前各部件应经日常检查合格;2链条葫芦在使用前应仔细检查其起重链、手拉链、销轴以及刹车装置是否安全可靠,纤维带是否有损伤;3在吊装设备前应仔细检查其捆扎是否牢固可靠;4正式吊装设备前,应先进行试吊,确认安全后再正式起吊;5吊装作业应设置警戒线,由专人统一指挥,专业人员实施,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吊装作业区域;6每天清理现场卫生,保持施工现场通畅整洁。
1系统未置换;2未办动火证、用电证,动土电;3火焊皮带漏气失火;4焊接皮带裸露;5使用电动工具。
1、液化气系统必须经排放干净并经氮气置换合格后才允许实施拆除作业;2及时办理动火证、用电证。
严禁无证动火,严禁无监护人员在场动火;3现场布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4火焊皮带接头处应用细铁丝扎紧,以防漏气失火伤人;电焊皮带裸露部分应包扎好后方可使用;5雨中严禁使用电动工具;不使用无漏电保护的插座;不能将裸露线插入插座;6保证施工现场有充足的照明。
四、施工安全预案
本次液化气站拆除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施工防火监护和设备人身安全保护,为确保施工安全,编制本安全预案。
1、设置有效、负责、完整的项目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
包括由施工现场负责人担任的组长,专职安全员以及各施工小组的2名安全监护人;
2、施工前,项目安全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应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常规安全教育,宣讲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介绍燃气的各项制度和对本项目安全施工的具体要求和指导精神。
并邀请燃气安保部门的管理人员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做系统的上岗作业前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3、所有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着工装,戴好安全帽。
电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施工人员上班前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打闹嬉笑;
4、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警戒标志和施工围栏,禁止与施工无关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严防无关人员将火种带入液化气站内;
5、施工临时用电必须办理临时用电手续,使用规范合格的临时用电设施,并在甲方指定的用电点接通临时用电;应严格按照小型电动工具的操作规程规范正确使用手提式磨管机、手电钻等电动工具,不使用无漏电保护的插座,严禁将裸露线插入插座上;电器设备拆除前必须关闸断电并挂好警示牌;
6、严格执行系统置换操作程序,确保液化气站系统储罐和管路内液化气排放干净并经氮气置换合格后才允许开始拆除作业;
7、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票制度,必须在燃气和施工方项目负责人、监护人、操作人、安保部审批签字同意,现场配备了足够的灭火器材、消防应急储水桶以及检查确认液化气站内消火栓灭火系统正常后才能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位置和区域必须严格按施工作业指导书实施,在本项目拆除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氧割动火拆除作业;氧割设备的氧气瓶和乙炔瓶应按规定摆放,相距不少于5米,火焊皮带接头处应用细铁丝扎紧,以防漏气失火伤人;
8、设备吊装用起重机具使用前应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工况安全可靠,应仔细检查吊装设备的吊耳是否牢固可靠,链条葫芦应仔细检查其起重链、手拉链、销轴以及刹车装置是否安全可靠。
设备的吊装必须由专职起重工指挥,并要先进行试吊,缓慢地稍稍吊起后,先做全面的检查,确认无碍后再正式起吊。
设备的吊装和转运要平缓,确保万无一失;
9、施工现场必须保持整洁通畅,应及时清除废料,做到一天一小清,一周一大清;每天下班前要清理干净现场卫生;
10、所有施工人员施工期间必须自觉接受建设方的安全检查和指导,对建设方提出的安全意见要及时予以落实整改。
并经常就安全工作与建设方沟通协调,共同确保施工安全;
11、以上各条,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对妨碍安全施工的行为和有关责任人,一经发现,便清退现场;
本安全预案需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编制单位:
编制日期:
2014年8月26日
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及时、有序、高效地处置突发燃气安全事故,结合我县城镇燃气业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目的意义
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镇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城镇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管理、条块结合、职责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处结合的原则,实施城镇燃气事故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
县域内各燃气企业根据县住建局制定的应急预案,制定本单位具体详细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抢险组织和工作队伍,并定期开展好演练。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适用范围
1、在我县境内从事城镇燃气业新建、改建、扩建的燃气企业和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或重伤5人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2、在我县境内已运行的城镇燃气供气系统出现重大隐患,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停气一天以上的重大险情。
二、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城镇燃气事故应急体系,包括行政主管部门的应急组织和各燃气企业的应急组织。
(一)机构设置
成立以县住建局局长为组长、分管燃气的副局长为副组长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
当发生城镇燃气重大安全事故时,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
(二)职责分工
1.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下达应急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负责与县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保持经常性联系,承担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等任务、办理和督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应急工作有关通知和会议安排,协调各科室的应急工作,及时收集、编报、反馈应急工作情况;负责对外宣传和信息发布工作,并做好现场媒体活动接待等工作。
2.法规科:
负责编制、修订城镇燃气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或协助专门的救灾队伍开展应急工作,根据上级的有关指令,督促、指导燃气企业视燃气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类型等情况启动相应处置预案,采取现场封闭、抢险、抢修等处理措施;参与燃气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3.局办公室:
协助政策法规科做好有关协调工作;完成局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4.建管科:
视应急工作需要,协调建筑施工企业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5.行政监察室:
为抢险、救援行动提供法律依据,参与制定
应急救援行动有功人员奖励和责任人的处理方案。
6.市政工程管理处:
在人员、设备、材料等方面提供支援,协助指挥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的行动。
7.县域内各燃气企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所在地政府、住建局制定的燃气事故抢险应急预案,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负责建立本单位燃气事故应急处置体系,编制本单位具体应急抢险预案,健全抢险组织机构,成立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仪器设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应急抢险物料,并定期组织演练,一旦出现燃气安全事故,要迅速向住建局和对口行业主管部门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报告,并立即进行抢险。
平时要开展好燃气事故应急知识的宣传和培训、事故抢险技术研究工作。
三、预防工作机制
(一)建立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及时掌握全县燃气业工作情况,了解气象、水文、地质、水质等预报信息,分析研判各类因素对燃气使用的影响,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做好应急准备,防止和降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
定期检查城镇燃气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
(二)县域内各燃气企业要定期检查本单位燃气应急救援预案、交通、通讯、仪器、抢险工具和专业人员等落实情况,定期组织应急抢险演练,确定专人对抢险器材、设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能随时处于工作状态。
严格落实好巡查、巡线、入户检查制度。
四、应急响应
(一)事故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拨打110、119、120求助,并向县政府和住建局及所在地镇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报告,同时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相关人员做好事故现场的抢险、疏散工作;在接报后,要立即启动燃气应急抢险预案,迅速向县政府电话报告。
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带班制度,保证信息畅通、运转有序。
(二)处置程序
1.重大事件由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调度,按照分工协作原则,在发生突发事件时,各科室、单位在管辖范围和职责范围内组织实施,根据事件类型启动相应处置预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必要时,逐级上报请求支援。
2.燃气企业在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及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抢险预案,做好燃气事故影响范围内的现场封闭、应急抢修等工作,全力开展事故抢险工作。
同时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维护秩序,妥善保管有关证物,配合有关部门收集证据。
(三)善后处置
1.配合医疗卫生部门对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造成的伤员进行及时救治。
2.协助民政部门妥善安置在实施应急预案行动中死亡人员的家属。
(四)信息发布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对外发布信息,要坚持正面、及时、准确、全面的发布原则。
信息发布要经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委宣传部和县政府领导审定后再行发布。
五、应急终止
(一)局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抢险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应急救援终止,并及时向县政府等方面报告。
(二)应急抢险状态终止后,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出书面报告。
书面报告的基本内容是:
事故情况及抢险经过;事故原因;事故造成的后果(包括伤亡人员情况及经济损失等);预防事故采取的措施;应急预案效果及评估情况;应吸取的经验教训以及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等。
六、监督管理
(一)加强培训
有计划地组织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应急知识与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相关措施等培训,明确应急管理和救援人员上岗前和常规性培训等要求,提高其专业技能。
(二)日常演练
各燃气企业要制定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演习与演练,提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和应急救援指挥能力,加强各相关力量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三)奖惩责任
局城镇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预案的演练情况和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对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进行预案演练或在燃气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拒不执行预案,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违纪或违反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