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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叙的人称及作用修改版

记叙的人称及作用

1.第一人称:

作者以“我”或“我们”的身份,叙述经历、所见、所闻,把人物的经历、事件的经过告诉读者,这便是第一人称的叙述。

依据“我”在事件叙述时地位的轻重,常常表现为:

 

“我”是见证人。

如《羚羊木雕》中的“我”,就是整个事件的见证人。

 

“我”是重要人物。

如《故乡》中的“我”。

 

“我”是主人公。

如日记、书信、游记、自传体文章中的“我”,还有以第一人称叙述的某些小说、故事中的“我”。

如,鲁迅不是狂人,在《狂人日记》中却用“我”以“狂人”的身份来叙述。

 

“我”是穿针引线的人物。

优点:

第一人称的优点是,亲切自然能自由地表达思想感情,给读者以真实生动之感。

小说中的“我”不能等同自己。

纪实文字中“我”就是作者。

 

2.第二人称:

优点是便于对话,便于抒情,有呼告效果,可加强感染力;用于物,有拟人化效果。

3.第三人称:

优点是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能够比较自由灵活地反映客观内容,有比较广阔的活动范围。

常见题型及答题方法:

1、作者主要用第二人称写,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答:

A、增强文章的抒情性和亲切感,便于感情的交流。

B、拉近与读者的心理距离,引起感情上的共鸣。

2、这篇散文(写景写物),作者从“你”的角度来抒写,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用第二人称的写法,起的是拟人化作用,便于直接对(景或物)抒发自己的赞美之情。

3、本文主要采用了哪种叙述人称?

其作用是什么?

文章在人称的使用上有什么特点?

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答题示例:

第一问:

文章以第人称叙事。

第二问:

人称作用:

第一人称:

1、以我的口吻或者角度展开记叙,使故事具有亲切感和真实感;

2、便于直抒胸臆;

3、运用第一人称叙事中的“我”的作用:

A、我是全文的线索性人物;

B、通过我的见闻感受表现或烘托人物形象;

C、在我的身上寄托了作者的情感或者希望;

第二人称作用:

A、增强文章的抒情性和亲切感,便于感情的交流。

B、拉近与读者的心理距离,引起感情上的共鸣。

第三人称:

是以“他”叙事。

运用第三人称叙事,可以客观地展现生活,不受时间、空间的束缚,叙述的角度比较灵活、自如。

 

例题:

阅读《银行里的小男孩》

银行里的小男孩

【美】菲利普·罗斯

已经是午饭时间,储蓄所里只有一个职员在值班。

那是一位大约40岁的男人,紧贴头皮的头发,小胡子,整洁、笔挺的棕色西装,身上的每一处都暗示着,他是一位细心谨慎的人。

这位职员正站在柜台后面,柜台前站着一个白人男孩,黄棕色的头发,穿着一件V领的毛线衣、一条卡其裤和一双平底鞋。

我想我特别注意他是因为他看起来更像一名初中生,而不是银行的顾客。

他手上拿着一本打开的存折,脸上写满了沮丧。

“但是我不明白,”他对银行职员说,“我自己开的账户,为什么我不能取钱。

“我已经向你解释过了。

”职员对他说,“没有父母的信函,一个14岁的小孩不能自己取钱。

“但这似乎不公平,”男孩说,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是我的钱,是我把钱存进去的。

这是我的存折。

“我知道是你的存折。

”职员说,“但规定就是这样。

现在还需要我再讲一遍吗?

他转身对我微笑了一下,说:

“先生,你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我本来想开一个新账户,但是看到这里刚刚发生的一幕后,我改变了主意。

”我说。

“为什么?

”他问。

“就因为你说的话。

”我说,“如果我理解得没错的话,你刚才的意思是说,这个孩子已经达到把钱存入你们银行的年龄,却没有达到取出他的钱的年龄。

如果无法证明他的钱或者他的存折有任何问题的话,那么银行的规定的确太可笑了。

“对你来说也许可笑,”他的声音稍微提高了一点,似乎有点生气了,“但这是银行的规定,除了遵守规定,我没有别的选择。

在我跟银行职员辩论的时候,男孩满怀希望地紧挨着我,但最终我也无能为力。

突然我注意到,他手上紧抓着的那本打开的存折上显示只有100美元的结余。

存折上面还显示进行过多次小额的存款和取款。

我想反驳的机会来了。

“孩子,以前你自己取过钱吗?

”我问男孩。

“取过。

”他说。

我一笑,转而问银行职员:

“你怎么解释这个?

为什么你以前让他取钱,现在不让呢?

他看起来发火了,说:

“因为以前我们不知道他的年龄,现在知道了,就这么简单。

我转身向男孩耸耸肩,然后说道:

“你真的被骗了。

你应该让你的父母到这里来,向他们提出抗议。

男孩看起来完全失望了,沉默了一会儿,他把存折放进背包,然后离开了银行。

银行职员透过玻璃门看着男孩的背影消失在街道的拐角,转身对我说道:

“先生,你真的不该从中插一杠。

“我不该插一杠?

”我大声说道,“看看你们那些该死的规定吧!

难道他不需要一个人来保护他的利益吗?

“有人正在保护他的利益。

”他平静地说。

“那么这个人是谁呢?

“银行。

我无法相信这个白痴居然会这样说。

“瞧,”我揶揄道,“我们只是在浪费彼此的时间。

但你也许愿意跟我解释一下银行是如何保护那个孩子的利益的。

“当然,”他温和说道,“今天早上我们得到消息,街上的一帮流氓已经勒索这个孩子一个多月了。

那帮混蛋强迫他每周取一次钱给他们。

显然,这个可怜的孩子由于害怕而没有把这件事告诉任何人。

这才是他如此烦恼的原因——取不到钱,他害怕那些流氓会打他。

不过警察已经知道了这件事,今天他们也许就会实施抓捕行动的。

“你的意思是说根本没有年龄太小而不能取钱的规定?

“我从没听说过这个规定。

现在,先生,”

“我?

……”

14、选文用第一人称来写有什么好处?

(3分)

 

参考答案:

我是故事的参与者,是见证人,用第一人称“我”来写,让人觉得这个故事更真实,更亲切,更感人。

 

实战演练:

《幸福的玫瑰》

①那年春天,每周六晚上我都要给凯洛琳小姐送去一朵玫瑰,那玫瑰总是花店里最好的一朵。

②我在放学后和星期六在奥森老爹的花店替他送花。

从一开始我送玫瑰的时候,就觉得这事有点儿古怪。

第一次送玫瑰的晚上,我提醒奥森老爹忘记给我送花人的名片了。

③“没有名片,詹姆斯。

送花的人要求尽量保密。

所以你不要声张,好不好?

”奥森老爹说。

④有人送花给凯洛琳小姐,我很高兴,因为大家都可怜她。

我们小镇里的人都知道,凯洛琳小姐最倒霉不过,她被人抛弃了。

她与潘尼曼已订婚多年,一直在等他。

但潘尼曼在医院实习期间,爱上了一个更年轻漂亮的女郎,和她结了婚。

潘尼曼娶的那个女郎的确是个美人,叫克丽丝汀。

⑤她在我们镇上的日子一定不好过,因为女人都鄙视她,说她的坏话。

至于可怜的凯洛琳小姐,这件事可把她害惨了。

一连半年,她足不出户,放弃了一切公众活动,甚至也不替教堂弹风琴了。

⑥我送第一朵玫瑰去的那天晚上,她看上去像个鬼。

我把那个盒子递给她,她满脸惊讶——“给我的吗?

”第二个星期六,在同一时间,我又送一朵玫瑰给凯洛琳小姐。

下个星期六,又是一朵。

第四次她很快就开了门,我知道她一定在等待着我。

她的两颊微红,头发也不那么散乱了。

⑦我又给她送去了第五朵玫瑰。

第二天早晨,凯洛琳小姐又回到教堂弹风琴了,我看见她衣襟上别着那朵玫瑰。

“多么勇敢。

”我母亲说,“多么有骨气!

⑧我照例每周末去送玫瑰,凯洛琳小姐逐渐恢复了正常的生活。

现在她有点儿自豪,表现出一种傲岸自尊的神气。

这一晚是我去凯洛琳小姐家最后的一个晚上。

我把盒子递给她,说:

“凯洛琳小姐,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你送花了,我们下星期要搬到别的地方去。

不过,奥森老爹说他会继续送花来的。

⑨她踌躇片刻,说:

“詹姆斯,你进来一下。

”她把我领到整洁的客厅,从壁炉架上拿下一个精雕的帆船模型。

“这是我祖父的。

”她说,“送给你。

你给我带来了莫大的快乐——你和那些玫瑰。

”她把盒子打开,轻触娇嫩的花瓣,说:

“花瓣无言,却告诉我许多事情……”

⑩回花店后,我做了一件从来不敢做的事情。

我在奥森老爹那儿找到了我所要找的东西。

只见上面是奥森老爹潦草难辨的笔迹:

“潘尼曼,五十二朵美国红玫瑰,每朵两角五分,共计十三元。

已全部预付。

”原来如此,我暗自思忖,原来如此!

⑧直到许多年过去。

有一天,我又来到奥森花店。

一切都没有改变。

我跟他聊了一阵,随后问:

“凯洛琳小姐现在怎样了?

”“凯洛琳小姐?

”他点点头,“她嫁给了乔治,那个开药店的,人不错。

他们生了一对双胞胎。

”“哦!

”我有点惊讶。

我想让奥森老爹知道我当年有多精明,“你猜潘尼曼太太知不知道她丈夫送花给他的老相好凯洛琳小姐呢?

”奥森老爹叹了口气:

“詹姆斯,你从来就不太聪明。

送花的不是潘尼曼,他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

⑩我瞪着眼睛看着他:

“那么花是谁送的?

”“一位太太。

”奥森老爹说,他小心翼翼地把栀子花放进盒子,“她说,她可不肯坐视凯洛琳小姐因为她而毁了,送花的是克丽丝汀。

⑩“你瞧,”他最后盖上盒子的时候说,“那才是个有骨气的女人!

请分析文章采用第一人称叙述故事的表达效果。

 

《珍珠项链》

  

(1)去鼓浪屿旅游,给母亲挑了一串珍珠项链。

淡粉色的,光泽很柔和,珠子大小也均匀,虽然比不上名贵的珍珠,但已经花去我一个月的工资。

母亲生日那天,很恭敬地送给了她。

  

(2)母亲很高兴,那天父亲在森林公园附近的一家酒店里订了房间,想让母亲高高兴兴地度过一个休闲周末。

母亲虽然嘴里说太浪费了但还是很高兴。

她戴上了那淡粉色的珍珠项链,穿了一件墨蓝色的领口和袖子上有镂空花纹的长裙。

然后一家人出去拍照,六十岁的母亲那天依然十分美丽。

  (3)中午,我们在酒店的餐厅吃饭,母亲说要去一趟洗手间,谁知一去半天都没回来。

我和姐姐纳闷了,赶紧去找。

在洗手间门口,看见母亲在跟一个年轻的女孩说话,很客气的样子。

见我们来了,母亲对那女孩子说:

我女儿来了,那么我们再见了!

女孩微微地向母亲弯了弯腰,匆匆走了。

  (4)我和姐姐都以为那女孩是母亲的学生。

  (5)一直到晚上回到家里我们才知道整件事的过程。

(6)母亲从洗手间出来,在镜前想梳洗一下。

酒店的洗手间分两间,外面梳妆,里面是女厕。

她怕肥皂水弄脏了珍珠,就摘下项链放在梳妆台的一个专门用来放小饰物的白色小瓷盘里。

等到母亲洗完脸再看,小瓷盘空着,珍珠项链不见了!

台面上下都没有。

母亲想了想,洗手间里只有她和那个女孩,母亲梳洗的时候她就站在母亲身边,现在那女孩正抓住洗手间玻璃门的铜把手,而且神色慌张要出去,母亲叫住了她。

 (7)母亲说,我知道我不能着急,哪怕是一点儿急躁的样子,也会把这个女孩吓跑,就算我判断正确也没用。

  (8)“姑娘。

  (9)“干什么?

”那女孩一惊。

  (10)“请你帮我个忙好吗?

  (11)“什么事?

  (12)“我有一条珍珠项链,是我的小女儿送给我的礼物。

不是很昂贵,但那是她用自己的工资为我买的。

刚才我洗脸怕弄脏了,随手一放就不记得放在什么地方,人老了,记性真不好。

今天是我第一次戴呢。

要是找不到了,那我女儿可要伤心死了。

因为今天是我生日。

我今天整六十岁了,一家人高高兴兴地非要到这儿来给我过生日。

其实,像我这样的年龄,我倒希望她们不记得我的生日才好。

免得老是提醒我一天比一天老。

”女孩长久地看着母亲,紧张的神情开始缓解,慢慢地脸上现出一丝微笑:

“您一点儿都不老,您看上去比我妈妈还要年轻,她才四十多岁。

”她停了一下又说,“我帮您找找看吧。

  (13)“那就麻烦你了,我到里边去找找看。

”母亲推开了里边那扇门。

  (14)过了一会儿,母亲出来。

女孩用餐巾纸托着那串珍珠项链说:

“您看,是这条吗?

  (15)母亲接过来:

“就是它。

还是年轻人眼睛好,真谢谢你了。

  (16)女孩连忙说:

“不用,真不用。

”停了一下,她又说:

“我也祝您生日快乐!

(17)就在这时,我和姐姐找来了。

  (18)母亲抚摸着脖子上的珍珠项链,说:

“那女孩,真不错。

  (19)“她偷了您的东西,您还谢她。

您应该去叫保安。

”我和姐姐叫道。

  (20)“我觉得她也许不是有意要偷我的东西,”母亲说,“要是我叫保安,那我们两个人中,总有一个会丢掉珍珠的。

细心的你已发现第7自然段在人称使用上发生的微妙变化:

依据上文,本段的三个“我”应为三个“她”,而作者却让“母亲”改用“我”来叙述。

这种人称变化的表达作用是什么?

短文片段

(一)

我赞杨柳美丽。

但其美与牡丹不同,与别的一切花木都不同。

花木大都是向上发展的,红杏能长到“出墙”,古木能长到“参天”。

向上原是好的,但我往往看见枝叶花果蒸蒸日上,似乎忘记了下面的根,觉得可恶!

你们是靠他养活的,怎么只管高踞在上面,绝不理睬他呢?

你们的生命建设在他上面,怎么只管贪图自己的光荣,而绝不回顾处在泥土中的根本呢?

花木大都如此。

甚至下面的根已经被斫,而上面的花叶还是欣欣向荣,在那里作最后一刻的威福,真是可恶而又可怜!

杨柳没有这般可恶可怜的样子:

它不是不会向上生长。

它长得很快,而且很高;但是越长得高,越垂得低。

千万条陌头细柳,条条不忘记根本,常常俯首顾着下面,时时借了春风之力而向泥土中的根本拜舞,或者和它亲吻。

好像一群活泼的孩子环绕着他们的慈母而游戏,而时时依傍到慈母的身傍去,或者扑进慈母的怀里去,使人见了觉得非常可爱。

第20题:

文章对牡丹等花木的称呼大多用第三人称,而在第五自然段中却有两处用了第二人称,这样写有何作用?

请赏析。

(4分)

短文片段

(二)

所以我说,你是一卷凄婉的历史,长城!

所以我说,你又是民族封闭的象征,长城!

 但幻想毕竟是幻想,封闭终不能封闭。

几多和番公主的幽魂,带着环佩的响声在月夜中归来了。

几多寒霜冻硬的弓弦,射出了断喉的利箭。

蓟门被踏平,燕台被摧垮,呼啸着风声的宝剑,掀翻了太液秋波。

由是人们发现:

边墙不再是屏障,紫塞(注:

指长城)不再是奇。

它变得可笑,仿佛受尽了时间与空间的嘲弄。

在风沙剥蚀下,它过早地衰老了。

10、这篇散文中,

(1)作者主要用第二人称写长城,这样写的好处是什么?

(2)第六段的结尾改用了第三人称“它”,原因是什么?

(4分)

《灯火》

萧萧

那样的煤油灯,我们家好像只有三盏,人在客厅的时候,灯随我们在客厅,夜读如果是在祖母的房间,灯就随着我们过去。

有时,书读到一半,要到客厅拿东西,就得提着灯过去,脚步不能太急,免得走路的风息将灯吹熄。

不知你是否记得我们家是土埆厝?

②风随时可以从破落的竹篾片之间随意进出,风大的时候,我们就得一手举灯,一手遮风护火,步步为营,仿佛履薄的人,战战兢兢。

那情景仿佛护着累世的家产。

11、文章在人称的使用上有什么特点?

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6分)

 

最暖心的事

(美国)鲍勃•布劳顿

①十年前,我从得克萨斯州的乡村来到纽约开出租车谋生.开的士会碰到形形色色的人,有的人幽默诙谐,有的人失意忧郁,还有的人自命不凡.但让我印象最深的莫过于一个老太太.

②那是今年5月份第2个星期日的深夜,我接到城郊的一个要车的电话.我想,也许是一些参加完晚会的人,或是某个刚赶到这个城市过母亲节的人.

③我到达目的地时是3点30分.一个破败的公寓楼黑黢黢地立在我的眼前,只有一楼有一个房间透出一点灯光.这种情况下,大多数司机顶多只会按一两声喇叭,稍等片刻,然后开车走人.因为这个时间和地点时常会出现治安问题.然而,我也知道这个时间在这样的地方打车不易,再说也许这个客人有点困难需要我帮一把手呢.于是,我走到亮灯的那户人家敲了敲门.

④“等一会儿.”回答我的是一个苍老虚弱的声音.我听到屋内有什么东西在地上拖动.隔了好久,门开了,一个80多岁的瘦小的老太太吃力地拖着一个萨斯包走了出来.她身穿一件印第安大花布上衣,头戴一顶圆桶形帽子,帽子上还罩了一条面纱,活脱脱是一个上世纪四十年代好莱坞电影里走出的人物.

⑤“你能帮我拎一下包吗?

”她说.我先将她的包拎上车子,然后又回头搀扶着她.她走得很慢,边走边对我感谢不尽.

⑥“这没什么.”我说,“我这是为我的客人服务.再说,我希望我的妈妈在外面也能得到同样的服务.”

⑦“你真是一个好人.”她说.进了车子,她给了我一个地址,问:

“能不能从城里走?

我很想再看看这座城市…”

⑧“能,不过这就不是最近的路了.”我答道.

⑨“这不要紧.”她说,“我不着急.我是菲奥娜小姐,不过人们都叫我菲奥娜太太,是去圣洛安敬老院.”

⑩我从后视镜中看了她一眼.菲奥娜太太的眼窝里有一滴亮晶晶的东西.“我孤寡一人.”她继续说道,“医生说,我剩下的时间不多了.不然我不会去的.”

⑪我悄悄地伸手关掉了计程表.经过城里的路程一刻钟就能走完,然而我们却花了足足有两个多小时,因为她一会儿让我慢行,一会儿让我停车,还不时地讲着话.菲奥娜太太指着一座大楼,告诉我她曾在这儿干过电梯操作员的工作.在经过一个居民区时,她说她和丈夫结婚的新房就是在这里.她要我将车子在一个商场前停了一会儿.她说这里曾是个舞厅,年轻时她在舞厅当过舞蹈指导老师.有时,她会让我在某一个地方放慢速度,然后默默凝视前方,一句话也不说.

⑫当第一缕阳光露出地平线的时候,菲奥娜太太这才说:

“我累了.走吧.”

⑬车子来到了她要去的圣洛安敬老院前.敬老院的两个工作人员正在等着我们,工作人员说:

“这位老太太一直不肯来敬老院,现在她患了肺癌,才同意来敬老院,而且必须在今年的母亲节来敬老院.”工作人员说着给她推来了轮椅.

⑭“我应该付给你多少钱?

”菲奥娜太太取出钱包问我.

⑮“不要钱.”我答道.

⑯“你也要养家.”菲奥娜说.

⑰“还有其他客人呢.”我说,接着几乎是不假思索地弯下腰拥抱了她.她紧紧地抱住我.“你给了一个老太太一小会儿快乐的时光.”她说,“谢谢你.”

⑱我最后握了一握她的手,然后走向暗淡的晨曦.我的身后响起了关门的声音.这是一个即将结束的生命发出的声音.一路上,我在想,如果今天带菲奥娜太太的是一个脾气急躁没有耐心的司机,如果我在公寓楼前按一二声喇叭后就把车开走,又会是怎样一种情形呢?

⑲我做的这件事情似乎微不足道,但是现在想起来,却是我一生中最暖心的一件事情.(选自《青年文摘》2014年第11期,有改动)

7、有人说,本文改为第三人称“他”来写,写作视野会更广,内容会更丰富。

对此,你有何看法?

请谈谈你的理由。

《溜索》

一个钟头之前就听到这隐隐闷雷,初不在意。

雷总不停,才渐渐生疑,懒懒问了一句。

领队也只懒懒说是怒江,要过溜索了。

不由捏紧了心,准备一睹纵贯滇西的怒江,却不料转出山口,依然是闷闷的雷。

见前边牛死也不肯再走,心下大惑,就下马向前。

行到岸边,抽一口气,腿子抖起来,如牛一般,不敢再往前动半步。

万丈绝壁垂直而下,驮队原来就在这壁顶上。

怒江自西北天际亮亮而来,深远似涓涓细流,隐隐喧声腾上来,一派森气。

俯望怒江,蓦地心中一颤,再不敢向下看。

领队稳稳坐在马上,笑一笑。

那马平时并不觉得雄壮,此时却静立如伟人,晃一晃头,鬃飘起来。

牛铃如击在心上,一步一响,驮队向横在峡上的一根索子颤颤移去。

那索似有千钧之力,扯住两岸石壁,谁也动弹不得。

领队下马,走到索前,举手敲一敲那索,索一动不动。

领队瞟一眼汉子们,一个精瘦短小的汉子站起来,走到索前,从索头扯出一个竹子折的角框,只一跃,腿已入套。

脚一用力,飞身离岸,嗖地一下小过去,却发现他腰上还牵一根绳,一端在索头,另一端如带一缕黑烟,弯弯划过峡谷。

一只大鹰在瘦小汉子身下十余丈处移来移去,翅膀尖上几根羽毛在风中抖。

再看时,瘦小汉子已到索子向上弯的地方,悄没声地反着倒手拔索,横在索下的绳也一抖一抖地长出去。

大家正睁眼望,对岸一个黑点早停在壁上。

不一刻,一个长音飘过来,绳子抖了几抖。

三条汉子站起来,拍拍屁股,一个一个小过去。

领队哑声问道:

“可还歇?

”余下的汉子漫声应道:

“不消。

”纷纷走到牛队里卸驮子。

牛早卧在地上,两眼哀哀地慢慢眨。

两个汉子拽起一条牛,骂着赶到索头。

那牛软下去,淌出两滴泪,大眼失了神,皮肉开始抖。

汉子们缚了它的四蹄,挂在角框上,又将绳扣住框,发一声喊,猛力一推。

牛嘴咧开,叫不出声,皮肉抖得模糊一层,屎尿尽数撒泄。

过了索子一多半,那边的汉子用力飞快地收绳,牛倒垂着,升到对岸。

这边的牛哀哀地叫着,汉子们并不理会,仍一头一头推过去。

之后是运驮子,就玩一般了。

这边的汉子也一个接一个飞身小过去。

我战战兢兢跨上角框,领队吼一声:

“往下看不得,命在天上!

”猛一送,只觉耳边生风,僵着脖颈盯住天,倒像俯身看海。

自觉慢了一下,急忙伸手在索上向身后拔去。

这索由十几股竹皮扭绞而成,磨得赛刀。

手划出血来,黏黏的反倒抓得紧。

手一松开,撕得钻心一疼,不及多想,赶紧倒上去抓住。

猛然耳边有人笑:

“莫抓住不撒手,看脚底板!

”方才觉出已到索头。

慎慎地下来,腿子抖得站不住,脚倒像生下来第一遭知道世界上还有土地,亲亲热热跺几下。

猛听得空中一声唿哨,尖得直入脑髓。

回身却见领队早已飞到索头,抽身跃下,走到汉子们跟前。

牛终于又上了驮,铃铛朗朗响着,似是急急地要离开这里。

上得马上,才觉出一身黏汗,风吹得身子抖起来。

顺风出一口长气,又觉出闷雷原来一直响着。

7、本文以第一人称叙述,有什么作用?

孩子,我为什么打你

(1)有一天与朋友聊天,我说;“就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当红卫兵,我也没打过人。

我这一辈子,从没打过人……”你突然插嘴说:

“妈妈,你曾经打一个人,那就是我……”

(2)那一瞬屋里很静很静。

那一天我继续同客人谈了很多的话,但所有的话都心不在焉。

孩子,你那固执的一问,仿佛爬山虎无数细小的卷须,攀满我的整个心灵。

面对你纯正无瑕的眼睛,我要承认:

在这个世界上,我只打过一个人。

不是偶然,而是经常,不是轻描淡写,而是刻骨铭心。

这个人就是你。

(3)在你最小最小的时候,我不曾打你。

你那么幼嫩,好像一粒包在荚中的青豌豆。

我生怕任何一点儿轻微地碰撞,将你稚弱的生命擦伤。

我为你无日无夜地操劳,无怨无悔。

面对你熟睡中像合欢一样静谧的额头,我向上苍发誓:

我要尽一个母亲所有的力量保护你,直到我从这颗星球上离开的那一天。

(4)你像竹笋一样开始长大。

你开始淘气,开始恶作剧……对你摔破的盆碗、拆毁的玩具、遗失的钱币、污脏的衣着……我都不曾打过你。

我想这对于一个正常而活泼的儿童,都像走路会跌跤一样应该原谅。

(5)第一次打你的起因,已经记不清了。

人们对于痛苦的记忆,总是趋向于忘记。

总而言之那时你已渐渐懂事,初步具备童年人的智慧;它混沌天真又我行我素,它狡黠异常又漏洞百出。

你像一匹顽皮的小兽,放任无羁地奔向你向往中的草原,而我则要你接受人类社会公认的法则……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效,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建树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6)假如你去摸火,火焰灼痛你的手指,这种体验将使你一生不会再去抚摸这种橙红色抖动如绸的精灵。

孩子,我希望虚伪、懦弱、残忍、狡诈这些最肮脏的品质,当你初次与它们接触时,就感到切肤的疼痛,从此与它们永远隔绝。

(7)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

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于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8)我谨慎地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

每当打你的时候,我的心都在轻轻颤抖。

我一次又一次问自己:

是不是到了非打不可的时候?

不打他我还有没有其它的办法?

只有当所有的努力都归于失败,孩子,我才会举起我的手……每一次打过你之后,我都要深深地自责。

假如惩罚我自身可以使你汲取教训,孩子,我宁愿自罚,那怕它将苛烈十倍。

但我知道,责罚不可以替代也无法转让,它如同饥馑中的食品,只有你自己嚼碎了咽下去,才会成为你生命体验中的一部分。

这道理可能有些深奥,也许要到你也为人父母时,才会理解。

(9)打人是个重体力活儿,它使人肩酸腕痛,好像徒手将一千块蜂窝煤搬上五楼。

于是人们便发明了打人的工具:

戒尺、鞋底、鸡毛掸子……

(10)我从不用那些工具。

打人的人用了多大的力,便是遭受到同样的反作用力,这是一条力学定律。

我愿在打你的同时,我的手指亲自承受力的反弹,遭受与你相等的苦痛。

这样我才可以精确地掌握数量,不至于失手将你打得太重。

(11)我几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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