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第二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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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第二版.docx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第二版

宿迁市吉安气体有限公司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

 

版本信息:

第一版

发放编号:

QA-10

受控状态:

受控

 

2010年10月5日颁布2010年10月8日实施

泰兴市科达气体有限公司

文件号

批准日期

2010.10.8

受控本

手册编号

持有人

非受控本

 

编制:

郭祥

审核:

徐宗银

批准:

张将

生效日期:

2010年10月8日

宿迁市吉安气体有限公司

邮编:

电话:

0527-

传真:

0527-

地址:

宿迁市湖滨经济开发区禾友集团内

关于颁布《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的通知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是本单位充装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面阐述,是开展气瓶充装工作所必须遵循的规范性文件,以《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规范质量活动的全过程,全体人员必须认真贯彻学习,认真执行。

《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是我公司依据TSG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修订的第二版质量管理手册,现予颁布,自2010年10月8日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技术负责人反映。

 

法人代表:

王俊

2010年10月8日

 

前言

宿迁市吉安气体有限公司经宿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已经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行政许可从事永久气体工业氢气瓶充装工作。

本单位现有职工21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1人,充装工8人,气瓶检查员3人。

具有充装介质氢气的充装设备、检测仪器、安全设施,占地面积6127平方米,拥有自有产权气瓶200只。

本单位依据TSGR4001-2006《气瓶充装许可规则》,参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编写了《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该手册是本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面阐述和长期遵循的文件,全体员工将以此为准则,使气瓶充装质量管理体系持续有效地运行,以保证所从事的气瓶充装工作质量符合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充装的气瓶安全可靠。

 

宿迁市吉安气体有限公司

邮编:

电话:

0527-

传真:

0527-

第一章总则

第一节管理人员任命书

关于任命气瓶充装管理人员的决定

各有关部门:

为了建立和完善本公司的气瓶充装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气瓶充装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任命下列管理人员。

郭祥同志为本公司气瓶充装技术负责人;

张锁平同志为氢气充装站安全员;

吴知卓同志为生产助理兼气瓶充装设备负责人;

陈法爱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兼质量管理员、计量设备管理员;

王颖同志为分析化验员。

 

法人代表:

王俊

2010年10月8日

第二节质量管理手册的管理

1.2.1概述

本《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以下简称手册)是本单位开展气瓶充装活动的规范性和纲领性文件,为保证质量手册的权威性、严肃性和完整性,对手册的制订、修改、发放、宣贯和保管予以控制。

1.2.2职责

1.2.2.1手册的编号、发放、登记、宣贯、更改和存档由资料管理员负责。

1.2.2.2手册的编制、修改由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

1.2.2.3手册由法人代表批准颁布。

1.2.3要求

1.2.3.1手册由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起草、讨论和修订。

1.2.3.2手册采用活页装订方式。

1.2.3.3手册分受控和非受控两个版本。

1.2.3.4手册发放范围:

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检查人员及充装有关人员。

手册发放时要注明受控状态并登记“发放编号”,由持有者签收。

1.2.3.5持有者应妥善保管手册,不得在手册上涂改,不得外借。

如发生遗失,应及时申报和登记,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补领。

持有者调离本单位时,应将手册退还并办理登记手续。

1.2.3.6各版手册均应在资料室长期保存一份,并标记版本信息和使用有效期。

1.2.3.7在执行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手册进行修改:

a.本单位机构或管理职责有重大变化。

b.编制手册所依据的有关法规、标准有较大变动。

c.在执行中发现手册内容不适用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d.发生其他必须修改的情况。

1.2.3.8手册的更改一律采用换页、插页的方式,由资料管理员统一向手册(受控文本)的持有者发放更改通知和相应的更改页来实现。

收回的原页,应作相应记录并进行作废处理。

未经管理者代表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均无权擅自对手册进行修改。

1.2.3.9手册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宣贯并负责解释,技术负责人对各部门执行手册的情况实施监督。

第3节质量管理手册编写的依据

1.3.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1.3.2《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4修改版)

1.3.3《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46号)

1.3.4《气瓶充装许可规则》(TSGR4001-2006)

1.3.5《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

1.3.6《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原劳动部劳锅字[1993]4号)

1.3.7《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4-1998)

1.3.8《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5-1998)

1.3.9《溶解乙炔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6-1998)

1.3.10《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

1.3.11《溶解乙炔充装规定》(GB13591-1992)

1.3.12《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3-1993)

1.3.13《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GB14194-2006)

1.3.14《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TSGR5001-2005)

1.3.15《气瓶警示标签》(GB16804-1997)

1.3.16其它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

 

第2章管理职责

2.1质量方针

2.1.1目的

确定本单位的质量方针,推动本单位气瓶充装管理水平的不断完善和提高.

2.1.2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的各个岗位.

2.1.3质量方针

注重安全预防,实现零事故、零伤亡。

2.2质量目标

诚信服务、用户至上、创最值得信赖的品牌。

 

2.3组织机构

 

 

2.4质量管理体系图

 

2.5管理职责

2.5.1管理职责的基本要求

2.5.1.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2.5.1.2建立完善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质量手册得到批准颁布。

2.5.1.3各岗位人员得到任命。

2.5.2人员要求

2.5.2.1技术负责人

本公司属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

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

2.5.2.2安全员(安全负责人)

高中毕业以上(含高中)学历,并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员(安全负责人)为专职

2.5.2.3其他人员

特种设备管理员、充装责任人、外检责任人等等均应参加质监部门的专业培训,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2.6管理评审

2.6.1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管理评审,保证质量体系的适应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2.6.2管理评审应进行记录并保管,对不符合气瓶充装资源条件的应及时补充完善。

 

2.7岗位职责

2.7.1总经理岗位责任制

2.7.1.1制定本公司氢气充装的安全质量方针、目标,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对氢气充装的安全管理工作和质量管理工作负全责。

2.7.1.2批准颁布《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并组织实施。

授权本公司充装技术负责人开展工作,并为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配备足够的资源。

2.7.1.3任命丁文峰为氢气充装技术负责人、季少荣为氢气充装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并授予足够的权限,保证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7.1.4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规、标准,熟悉充装介质及安全管理知识,保障安全生产,确保充装质量。

2.7.1.5负责组织实施《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定期进行安全教育,贯彻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充装质量和安全。

不断完善气瓶充装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氢气充装安全和质量管理水平。

2.7.1.6检查督促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

2.7.1.7及时如实按规定处理和上报事故。

2.7.2技术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2.7.2.1熟悉氢气充装的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及专业技术知识,对本单位氢气充装的安全质量技术工作负责。

2.7.2.2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充装设备、工艺设备建档率、专管率和完好率达到规定要求。

在用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率、检验合格率达到100%。

2.7.2.3负责组织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

2.7.2.4组织编制、修订《气瓶充装质量管理手册》,并负责贯彻执行,确保充装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7.2.5督促做好充装资料的管理工作,使其得到正确的使用,并妥善保管。

2.7.2.6协助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督促整改,不断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2.7.2.7对本单位出现的事故隐患和发生的事故,应认真分析和处理并落实整改措施。

2.7.2.8按时向业务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安监局、消防等部门书面报告氢气充装情况和安全状况。

2.7.2.9认真执行上级有关氢气充装的安全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负责氢气充装的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了解、分析、研究并掌握氢气充装系统安全状况。

2.7.3安全员(安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2.7.3.1认真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熟悉安全生产技术和要求,协助领导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和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7.3.2负责宣传贯彻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管理的政策、法令、法规和本单位进行领导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2.7.3.3负责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7.3.4经常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发现违章作业和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处理,直至停止其作业。

2.7.3.5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督促进行认真整改,防患于未然。

2.7.3.6及时向领导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动态。

2.7.3.7对发生的事故,参加分析和处理工作,做到四不放过,并按规定做好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

2.7.3.8负责消防器材的新增、更换与保管工作,建立消防器材台帐;负责消防器材的检查、维护工作,确保消防器材安全可用。

2.7.3.9负责本站保卫人员的管理工作,并负责各项安全标志的维护工作。

2.7.4计量设备管理员(计量设备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2.7.4.1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设备(含压力容器)、仪器、计量器具、安全附件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完好、准确、灵敏、可靠。

2.7.4.2负责建立压力容器、设备、计量器具、安全附件的台帐和技术档案工作,明确专人管理,确保专管率。

2.7.4.3负责制订压力容器、计量器具、安全附件周期检定台帐,并负责对计量器具进行送检。

2.7.4.4定期对压力容器、充装设备、计量器具、安全附件的完好状况进行检查。

做好安全附件校验及更换工作,以保证安全附件灵敏可靠。

2.7.4.5编制压力容器和计量、设备检验的维修、保养计划,督促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及时维修设备,防止设备带病运行。

2.7.4.6认真做好气瓶的使用登记工作,协助做好气瓶的定期检验工作,确保气瓶在有效期内使用。

2.7.4.7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对违章使用设备有权予以制止。

2.7.5检查员岗位责任制

2.7.5.1认真学习气瓶检查的相关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熟悉氢气的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掌握气瓶检查要求,认真做好气瓶充装前、充装后的检查工作。

2.7.5.2认真执行气瓶充装前、充装后的检查操作规程,确保气瓶检查工作质量。

2.7.5.3做到气瓶充装前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气瓶不准进入充装岗位,充装后复查不符合要求的气瓶不发给用户。

2.7.5.4认真及时填写检查记录。

2.7.6充装工岗位责任制

2.7.6.1认真学习气瓶充装的相关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熟悉氢气的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掌握气瓶充装要求,认真做好气瓶充装工作。

2.7.6.2充装前认真核查充装设施的可靠性,确保其安全、准确、灵敏、可靠。

2.7.6.3充装前应对待充装气瓶进行复查,严禁充装过期气瓶、非自有气瓶和不合格气瓶。

2.7.6.4认真执行气瓶充装操作规程,确保气瓶检查工作质量。

2.7.6.5加强对充装过程的检查,发现温度、压力、声音异常或有泄漏,应立即停止充装,待查明原因或处理后方可继续充装。

2.7.6.6充装过程中应思想集中,充装参数应符合规定要求,严禁超量、超压。

2.7.6.7认真及时填写充装记录。

2.7.7吊车岗位责任制

2.7.7.1认真学习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熟悉氢气的性质、机械原理、气瓶基础知识,掌握吊车操作要求。

2.7.7.2严格执行吊车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正确操作有关控制器,确保安全运行。

杜绝违章作业。

2.7.7.3加强运行期间的随时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通过有效措施使其恢复正常运行。

2.7.7.4当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按规定要求(应急操作规程)采取相应的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领导。

2.7.7.5认真做好吊车的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2.7.7.6按规定认真填写好相关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2.7.8抽真空岗位责任制

2.7.8.1认真学习气瓶充装的相关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熟悉气体的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掌握气瓶抽真空要求,认真做好气瓶抽真空工作。

2.7.8.2认真执行气瓶抽真空操作规程,按规定对要求抽真空的气瓶进行抽真空处理,并符合规定的真空度要求,以确保气瓶充装和使用安全。

2.7.8.3认真做好抽真空泵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工作,真空表定期送检,确保设备完好、灵敏、可靠。

2.7.8.4认真及时填写抽真空记录。

2.7.9化验员岗位责任制

2.7.9.1认真学习气瓶充装的相关法规、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熟悉气体的性质和测定方法,掌握气体分析要求,认真做好气体分析工作。

2.7.9.2熟悉和掌握常用气体分析仪器设备、试剂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好保管和维护保养工作充。

2.7.9.3严格按规定要求对气体进行化验,保证分析质量,提供的数据准确,并对分析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2.7.9.4正确操作气体分析仪器,确保安全使用。

2.7.9.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操作水平。

2.7.9.6及时认真出具化学分析报告。

2.7.10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

2.7.10.1参与编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考核,实施奖惩。

2.7.10.2负责文件、档案、资料收集管理。

2.7.10.3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及时领取(换取)作业人员证。

2.7.11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2.7.11.1负责气体生产、充装的现场管理,确保生产、充装现场管理工作井然有序。

2.7.11.2合理调度使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杜绝无证人员上岗独立操作。

2.7.11.3负责对车间工人的工作质量进行检查、考核。

2.7.12技术科长岗位责任制

2.7.12.1负责特种设备、气瓶、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确保特种设备、气瓶、计量器具注册登记按期检验。

2.7.12.2配合办公室抓好气体分析人员培训工作。

2.7.12.3参与制定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7.13安全科长岗位责任制

2.7.13.1负责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工作,定期开展事故应急予案演练。

2.7.13.2、参与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7.13.3、及时向领导或上级部门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抓好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2.8职能分配表

部门

(人)

体系要素

办公

主任

气体充装车间主任

其它

人员

总则

管理职责

管理制度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工作记录和见证资料

注:

★:

审批〇:

主办□:

协办△:

参与或必要时参与

第三章管理制度

3.1气瓶建档、标识、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制度

3.1.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等条例、法规、管理办法、规则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1.2气瓶建档

3.1.2.1应按照《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要求对本单位自有产权气瓶建立台帐和档案,包括气瓶制造单位、气瓶品种名称、容积、空瓶重量、设计壁厚、气瓶编号、下次检验日期等,并采用计算机进行动态管理。

3.1.2.2根据《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对400升以上的大容积危险化学品气瓶应实行逐只登记,其余气瓶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按批量登记。

3.1.2.3气瓶档案(包括产品质量证明书或者合格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明书、检验合格证明、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等)应妥善保管,并将有关资料录入计算机。

3.1.3气瓶标识

3.1.3.1气瓶上应有本单位永久性标记,充装的气瓶上粘贴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3.1.3.2气瓶永久标志的编号及其钢印部位应符合《气瓶使用登记管理规则》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的规定。

3.1.3.3粘贴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应符合GB16804《气瓶警示标签》及其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

3.1.4定期检验

3.1.4.1为了确保气瓶的使用安全,必须对气瓶实行定期检验。

3.1.4.2与有检验资格的气瓶检验单位签订气瓶检验委托协议,到期应及时送气瓶委托检验单位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检验合格的气瓶应在气瓶数据库中及时更新。

3.1.4.3气瓶的定期检验周期应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有关国家标准的规定,对所有办理气瓶登记手续的合格气瓶均应建立气瓶档案。

3.1.4.4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送检。

3.1.5维护保养

3.1.5.1加强对气瓶附件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其完好,发现瓶阀损坏应及时检修。

3.1.5.2认真按规定做好瓶体颜色标志的涂敷工作,做好气瓶外观的清洁工作,保持瓶体整洁。

3.1.5.3搬运气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2.1为贯彻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定》、《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加强充装使用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2.2全体职工应牢固树立“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安全思想,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确保气瓶充装质量和安全。

3.2.3应建立安全生产组织结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负责本单位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其他相关人员应担负起各自的安全责任。

3.2.4安全员在站长(经理)的领导下,负责作业场所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和监督检查工作,对违章作业和不安全行为有权采取果断措施。

3.2.5对全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有关气体的性质、气瓶的基础知识,潜在危险和应急处理措施等内容的教育和培训,明确其岗位职责,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2.6作业中如发现设备、设施等有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停止工作,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同时应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3.2.7坚持日常检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安全检查方式,每逢春节、五一、国庆、元旦等重大节日,应组织安全大检查。

重点检查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设备的完好状况、防火、防爆、防雷电、防静电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对查出的问题或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并及时整改。

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3.2.8根据季节特点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工作,如夏季的六防安全检查,冬季的四防安全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或对策。

3.2.9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必须制订具体的动火方案,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并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动火,确保万无一失。

3.2.10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和使用劳护用品、用具,加强自我防护。

3.2.11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明确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及时更换、维护,确保消防器材完好。

3.2.12定期对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演练。

3.3用户信息反馈制度

3.3.1用户是气瓶的使用者,气瓶能否安全使用,直接关系到用户的人身和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全心全意向用户提供优质服务,使用户放心,让用户满意。

3.3.2广泛听取用户对本单位在产品质量、充装质量、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服务,提高管理水平。

3.3.3不定期地与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联系,征求意见,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3.3.4定期走访用户,了解气体质量情况,收集人员应及时记载,重要信息应由技术负责人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3.3.5对用户反映的需处理的问题,应派人及时处理,如涉及气瓶质量问题,应落实专人立即处理。

处理后应认真填写“质量信息反馈记录”。

3.3.6应定期对用户反馈的信息进行汇总、分析,每年至少一次。

3.3.7建立用户信息反馈与处理台帐。

3.4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与定期检验制度

3.4.1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定期检验管理应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其相应规程的规定要求。

3.4.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使用后30日内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手续,并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二)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三)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四)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五)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3.4.3在用特种设备应当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定期进行自行检查。

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3.4.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校检,并作出记录。

3.4.5应按规范要求对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并在安全检验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3.4.6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3.4.7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进行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3.4.8操作人员应加强运行期间的巡回检查,发现不正常情况立即按规定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负责人。

3.4.9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应指定专人管理维护,每台设备均应挂有专管人、设备完好状况标志牌。

3.5安全附件、计量器具、仪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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