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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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docx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2.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修订稿)

 

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0.7

 

被检查城市基本情况

1.被检查城市:

2.被检查市市长:

3.被检查城市爱卫会主任:

行政职务:

4.被检查城市爱卫办主任:

包括爱卫办专职或主管副主任

5.所辖城区(个):

6.全市总人口(万):

7.城区人口(万):

8.城市规划区总面积(平方公里):

9.城市建成区总面积(平方公里):

10.居民户数(万户):

11.城区所属街道办事处(个):

社区(个):

街道居委会(个):

12.检查前一年全市国民生产总值(百万元):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有关情况(近三年)统计表

基础设施建设

总投资

新建、改建垃圾

中转站数量及投资

新建、改建垃圾、

粪便处理场数量及投资

新建、改建水冲式公厕

数量及投资

新建污水处理厂

数量及投资

新建、扩建道路、集贸市场

数量及投资

新增绿化面积及投资

创建工作带来的经济效益

创建工作中的典型事例

注:

①此表由被检城市认真填写,检查组核对落实,以便如实反映自上一轮次全省城市卫生检查以来发生的变化。

②投资金额按万元计。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1.0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2分

2.0健康教育

20分

3.0市容环境卫生

47分

3.1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16分

3.2公共厕所卫生

14分

3.3市容及管理

17分

4.0环境保护

20分

5.0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

18分

5.1公共场所卫生

11分

5.2饮用水卫生

7分

6.0食品卫生

20分

7.0传染病防治

7分

8.0病媒生物防制

20分

9.0窗口单位卫生

24分

9.1机场

8分

9.2火车站

8分

9.3长途汽车站

8分

10.0单位和居民区卫生

10分

11.0民意测验

2分

合计:

200分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1.0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

1.0

12.00

1.1爱卫会组织

市长或副市长任爱卫会主任,得0.1分。

爱卫会主任每年亲自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得0.1分。

爱卫会主任每年亲自检查爱国卫生工作,得0.2分。

有相应数量的委员部门,得0.1分。

A.市爱卫会委员部门数(个)

1.1A

B.市爱卫会委员数(人)

1.1B

1.1

0.50

1.2爱卫会办事机构

落实编制人员(市级为县级建制,人员按每百万人2-3人配备;区级为科级建制,人员按每十万人2-3人配备,得2.0分,其中市级1.0分,区级1.0分。

市、区两级爱卫办具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办公条件,得1.0分,其中市级0.6分,区级0.4分。

能够承担组织、协调各部门共同履行社会卫生工作职责,得0.5分。

市爱卫办在编人员数

1.2A

区爱卫办在编

人员数

1.2B

1.2

3.50

1.3爱国卫生工作任务

把爱国卫生工作纳入政府议事日程。

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得1.0分。

各委员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责任落实,得0.5分。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爱国卫生活动,得0.5分。

爱国卫生工作每年有计划、有部署、有总结,得0.5分。

卫生城市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分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得1.0分。

设立群众卫生问题投诉台,群众反映问题解决和答复率≥90%得0.5分。

1.3

4.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1.4经费落实

 

市爱卫办每年活动经费按全市人口人均不少于0.2元的标准配备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得1.0分;按有关规定落实专项经费,得1.0分。

区爱卫办每年活动经费按全区人口人均不少于0.2元的标准配备爱国卫生工作经费,得0.5分;按有关规定落实专项经费,得0.5分。

A.市爱卫办当年活动经费(万元)

1.4A

B.市爱卫办当年专项经费(万元)

1.4B

1.4

 

3.00

 

1.5法制建设

有本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得1.0分。

1.5

1.00

2.0健康教育

2.1健康教育网络

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市爱卫会、卫生局有领导分管,每年局办公会专题研究健康教育工作,得0.3分;市政府、市爱卫会及卫生局领导每年参加健康教育大型活动,得0.2分。

健康教育有长远规划,年度计划,得0.3分;健康教育活动有记录、总结,得0.2分;有工作需要的业务经费,得0.5分。

有健康教育机构,得0.5分;有适应工作需要的健康教育工作人员,得0.2分;有工作计划、工作记录、总结评价,得0.2分;有宣传阵地或手段,得0.l分;有工作用房、设备,得0.5分。

区有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或专职人员,得0.6分;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得0.2分;有健康教育资料,得0.2分。

基层网络全覆盖,得1.0分,每降低10%扣0.1分。

 

A.当年业务经费

2.1A万元

B.当年专项经费

2.1B万元

2.0

2.1

20.00

5.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2.2社区健康教育

街道办事处有健康教育计划,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有宣传阵地,有居民健康行为规范或准则,得1.0分。

对老人、青少年、妇女等重点人群经常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每月不少于1次,得0.8分;资料分发入户并有发放记录,得0.2分。

随机测试居民10名。

居民健康知识测试知识知晓率达70%,得0.5分,每降低10%扣0.2分,低于50%不得分;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达60%以上,得0.5分,低于40%不得分。

2.2

3.00

2.3学校健康教育

查阅市教育局“教育行政部门健康教育评价表”,在各项指标中选项为“A”的学校分别达80%以上,得3.0分,每降低10%扣1.0分;随机抽查其中中、小学各1所,核实健康教育评价情况,现场检查相关知识和个人行为,核查得分比自查得分每降低1分,扣0.5分。

2.3

3.00

2.4医院健康教育

随机抽查市、区医院各1所。

门诊有健康教育园地,得0.5分;有健康咨询、处方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得0.5分。

每年对医务人员有健康教育培训,得0.5分。

对住院病人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得0.5分;病人相关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得0.5分,每降低10%扣0.1分,低于50%不得分。

每年向社区群众开展健康教育活动4次以上,得0.5分。

2.4

3.00

2.5行业健康教育

抽查两个工厂,有劳动保护制度与措施,对工人进行健康和环保教育,得0.5分。

2.5

2.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抽查大型商场、超市公共场所各1个,有结合岗位特点开办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资料,得0.5分;对职工抽查考核5人知识知晓率达80%,得0.5分,每降低10%扣0.1分;行为形成率达70%,得0.5分,每降低10%扣0.1分。

2.6大众传媒健康教育

市报、电台、电视台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或专题节目至少每周一次,得2.0.分。

2.6

2.00

2.7控烟健康教育

公共场所有控烟标志,得0.3分;在公共场所实行禁烟,得0.6分。

城市建成区范围无烟草广告,得0.5分。

经常向群众普及吸烟有害健康的活动,得0.6分。

2.7

2.00

3.0市容环境卫生

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3.0

47.00

3.1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3.1

16.00

3.1.1垃圾清运率(%)

垃圾日清运率(吨)

垃圾日产量(吨)

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100%,得1.0分,未达到的按以下公式计分:

垃圾清运率=×100%

得分计算公式:

实得分=垃圾清运率(%)×l

道路清扫机械化率≥30%,得1.0分,30%以下按比例计分。

A.垃圾日产量(吨/天)

3.1.1A

B.垃圾日清运量

(吨/天)

3.1.1B

3.1.1

2.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3.1.2垃圾站卫生

抽查大街、小巷的垃圾站和垃圾中转站共5处。

地点适宜,得0.5分;容器密闭,得0.5分;周围环境整洁,得0.5分,查到一处不整洁,扣0.2分,扣完为止;无蝇蛆,得0.5分,查到一处有蝇蛆扣0.2分,扣完为止。

垃圾袋装收集占10%以上者,得1.0分,10%以下者,不得分。

A.城区垃圾站总数(个)

3.1.2A

3.1.2

3.00

3.1.3垃圾、粪便处理场

检查垃圾、粪便处理场各1处。

地点适宜,与居民区有500米以上卫生防护距离,得1.0分。

有专人管理和工作用房,得1.0分。

环境卫生良好,基本无蝇,得1.0分。

处理场按标准设计,并按操作规程正常运行使用,得1.0分。

A.集中式垃圾处理场数(个)

3.1.3A

B.集中式粪便处理场数(个)

3.1.3B

3.1.3

4.00

3.1.4垃圾、粪便处理规划及卫生监测

有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的中、长期规划,得0.2分;有处理场可行性研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资料,得0.3分。

有关于垃圾、粪便处理的年度卫生监测资料,得0.5分。

3.1.4

1.00

3.1.5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垃圾无害化处理:

凡采用高温堆肥、卫生填埋和垃圾焚烧等标准方法处理城市垃圾的列入无害化处理范畴。

计算公式为: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报告期内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吨)

×100%

报告期内垃圾产量(吨)

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得3分,未达到的按以下公式计分:

实得分=垃圾无害化处理率(%)×3

A.垃圾产量(吨)

3.1.5A

B.垃圾无害化处理量(吨)

3.1.5B

C.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3.1.5C

3.1.5

5.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粪便无害化处理:

凡建有标准化粪便处理场,或者采用垃圾、粪便混合高温堆肥、厌氧消化沼气池、三格化粪池和密闭贮存等方法处理粪便的,列入无害化处理范畴。

日粪便无害化处理量(吨)

日产粪便总量(吨)

计算公式为:

粪便无害化处理率=×100%

省会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率≥90%,其他城市≥80%,得2.0分,每降低1%,扣0.2分,扣完为止。

D.日产粪便总量(吨)

3.1.5D

E.粪便无害化处理量(吨)

3.1.5E

F.粪便无害化处理率(%)

3.1.5F

3.1.6垃圾、粪便运输

车辆

现场检查垃圾、粪便运输车辆的车容整体水平。

车容整洁,车体无损,得0.6分。

随机抽查垃圾、粪便运输车辆:

密闭化运输,不污染道路和环境,得0.4分。

以上两项每项中每查到一辆车不符合要求,扣0.1分,扣完为止。

A.垃圾运输车辆总数(辆)

3.1.6A

B.其中机动车辆数(辆)

3.1.6B

C.粪便运输车辆总数(辆)

3.1.6C

3.1.6

1.00

3.2城区公共厕所卫生

3.2

14.00

3.2.1水冲式公厕比例(%)

水冲式公厕比例≥70%,得4.0分;水冲式公厕比例<30%,不得分;若在30~70%之间,计分公式:

实得分=实测水冲率(%)×4÷70%

A、城区水冲式公厕(座)

3.2.1A

3.2.1

6.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独立式便器二类以上标准公共厕所比例达10%,得2.0分;未达到的,按实测比例计分。

公厕分类按建设部CJJ—87《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评定。

B.独立式便器二类以上标准公厕(座)

3.2.1B

3.2.2公厕数量

现场查看公交车站、集贸市场、旅游景点、繁华街道、重点地区和大型公共场所周围公厕设置情况。

按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结合城市实际需要,设置足够公共厕所,布局合理,得2.0分;数量不足扣l.5分,选址布局不合理扣0.5分。

A.城区公厕总数(座)

3.2.2A

3.2.2

2.00

3.2.3公厕卫生

抽查上述地区的公厕10座,小巷和居民小区内的公厕10座。

专人管理,有保洁制度,地面、坑位、门窗、墙壁、灯具、洗手盆池整洁、无乱刻画,得1.0分,查到一座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

地面、墙裙、蹲台面、小便池采用光滑、便于冲洗、耐腐蚀的材料建筑,大便器之间设隔断(高1.2米以上),得1.0分,查到一座不符合要求的扣0.2分,扣完为止。

厕所无蝇蛆,得1.0分,查到一座不符合要求的扣0.4分,扣完为止。

厕所基本无臭,便池无尿碱,贮粪池有盖,粪便不满溢,得l.4分,查到一座不符合要求的扣0.4分,扣完为止。

A.所查20个公厕中符合标准的公厕数(个)

3.2.3A

3.2.3

6.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按建设部的规定设置公厕图形符号和设施标志,得1.6分,有一座不符合要求扣0.4分,扣完为止。

3.3市容及管理

3.3

17.00

3.3.1组织管理

有健全的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得1.0分。

配足市容环卫管理监察队伍和环境卫生专业队伍人员,得0.2分。

门前卫生责任制落实,得1.4分(抽查7个单位,每个单位0.2分,含卫生责任制、责任落实、绿化和卫生)。

有检查评比制度,得0.2分。

城市主要街道有专人保洁,得0.2分。

3.3.1

3.00

3.3.2规划、计划

有市容环卫长远规划,得0.5分。

有市容环卫近期(年度)计划,且措施落实,得0.5分。

3.3.2

1.00

3.3.3市容、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

抽查两条大街、四条小巷、两处城乡结合部、两处集贸市场、两处建筑工地。

路面整洁,得4.0分,如有乱扔乱吐、路面破损或坑洼、下水道排水不畅或路面积水、散在暴露垃圾等,每发现一处扣0.2分,扣完为止。

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布局合理、整洁,得1.0分。

市容整齐、美观、无占道经营、乱设摊点、乱刻乱画、乱停乱放,得4.0分,每一项不合格扣1.0分,扣完为止。

主干道楼房立面、屋顶整洁,规范,得1.0分。

3.3.3

13.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主、次干道两侧有行道树,树行整齐、有花草,得1.0分。

施工场地按规定设置隔离护栏(护栏高度不低于1.8米,临街护栏高度不低于2米),工地内及其周围整洁,无建筑和生活垃圾,得0.5分。

集贸市场划行就市,市场市容环卫监察人员佩戴标志并按规定文明管理;市场有保洁人员;有公共厕所,清洁卫生;有果皮箱等环卫设施,无蝇;上下水设施完善,符合卫生要求,得1.0分。

有相对独立的活禽销售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实行隔离屠宰,得0.3分;区域内环境清洁卫生,得0.2分。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4.0城市环境保护

听取汇报,查阅原始纪录,检查现场。

4.0

20.00

4.1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PM10)

API指数≤100的天数占全年天数比例

≤0.10

≥70%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年平均值

4.1A

空气质数优良天数占年天数比例

4.1B

4.1A

4.1B

1.50

2.00

4.2集中式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4.2

4.2

0.5

4.3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60dB(A)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4.3

4.3

0.5

4.4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100%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

4.4

4.4

1.00

4.5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率

100%

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利用率

4.5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4.5

1.00

4.6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

≥80%

4.6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4.6

2.00

4.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60%

4.7

4.7

1.50

注:

纳入国家或省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的城市,须考核API指数。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4.8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0%覆盖率没少10%扣0.2分。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4.8

4.8

1.00

4.9环境保护机构建设

有独立的环境保护行政机构,监理、监测机构要达到国家的要求。

4.9

2.00

4.10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2.0%没少0.5%扣0.5分。

环境保护投资指数

4.10

4.10

1.50

4.11市委、市政府坚持研究环保工作和解决环保重大问题的例会制度

≥2次/年要有会议纪要和正式文件,少一次扣0.5分。

市委、市政府例会制度

4.11——

4.11

1.00

4.12市政府将环境保护目标、计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考核近三年的目标、计划。

目标、计划

4.12——

4.12

1.00

4.13当年人大、政协有关环保提案、议案(或人民来信、来访)处理率

≥90%(国家、省级提案,议案处理率≥100%)

当年人大、政协环保提案、议案

4.13

4.13

1.00

4.14近两年内发生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情况

未发生

4.14

1.00

4.15市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70%

 

市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4.15

4.15

1.5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5.0公共场所、饮用水

卫生

查阅资料,随机抽查。

5.0

18.00

5.1公共场所卫生

抽查中、低档旅店(招待所)、理发店(美容店)各4个,公共浴池(桑拿浴)、娱乐场所各2个。

5.1

10.00

5.1.1卫生管理

城区住宿业、美容美发业、沐浴业、游泳场馆从业人员前一年体检率95%以上,得0.2分。

“五病”患者调离率100%,得0.1分。

卫生知识培训率95%以上,得0.2分。

随机提问公共场所从业人员5名,卫生知识全部回答正确得0.5分,有1名回答不正确扣0.1分,扣完为止。

A.体检率(%)

5.1.1A

B.调离率(%)

5.1.1B

C.培训率(%)

5.1.1C

5.1.1

1.00

5.1.2住宿业卫生

设有专用密闭消毒间,配备消毒所需设施、药物和配比容器。

得1.0分。

被套、枕套(巾)、床单等床上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长住客每周至少一换,有更换记录得0.5分。

客房卫生间清洗消毒操作规程符合卫生规范要求,得0.5分。

茶杯、面盆、浴盆、恭桶、脸盆、脚盆等公用物品清洁无污渍,得0.5分。

自洗棉织品的清洗消毒和保洁设施符合卫生规范要求,有清洗消毒记录(或外送清洗消毒记录)得0.5分。

机械通风过滤网无积尘;集中式空调系统按照规范要求定期清洗消毒得0.5分。

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经量化评分取得卫生信誉度等级,得0.5分。

5.1.2

4.00

5.1.3美容美发业卫生

设有专用消毒间(或消毒区域),配备消毒所需设施、药物和配比容器。

得0.5分。

美容用盆、毛巾等公用物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得0.5分。

理发刀具、胡刷、毛巾等公用物品一客一换一消毒,得0.5分。

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经量化评分取得卫生信誉度等级,得0.5分。

5.1.3

2.00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查考核标准

检查项目及指标

检查方法及考核依据

相关数据

实得分

满分

5.1.4沐浴业卫生

有禁止患性病和各种传染性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得0.2分。

桑拿浴室提供的顾客用品用具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得0.2分。

设有专用的公用物品清洗消毒间,配备密闭保洁柜且标记明显,得0.2分。

设有公用拖鞋清洗消毒处,配备足够的拖鞋清洗消毒设施、药物及容器,得0.2分。

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经量化评分取得卫生信誉度等级,得0.2分。

5.1.4

1.00

5.1.5娱乐场所卫生

设有专用的公用物品清洗消毒间,配备密闭保洁柜且标记明显,得0.5分。

场内内通风良好、禁止吸烟、有禁止吸烟标示,得0.5分。

卫生间清洁,无异味,设有洗手设施和机械通风装置,得0.5分;室内外卫生整洁,座位套定期清洗保洁,得0.5分。

5.1.5

2.00

5.2饮用水卫生

5.2.1集中式供水卫生管理

抽查集中式供水单位(市政类)1个,居民区二次供水单位2个。

5.2

5.2.1

8.00

5.00

市政水厂每月有一次水质全面分析,监测项目不少于28项,出厂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得0.5分。

市卫生监督所每半年对出厂水质进行一次采样监测,得0.5分。

市卫生监督所每月对全市饮用水末梢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等七项指标进行检测,总合格率>98%,得1.5分。

抽查前一年度总合格率在94~98%者,按(X-94)/4得分,X为总合格率的分子;总合格率<94%,不得分,总合格率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监测结果计算:

七项指标总合格样品数

七项指标样品总数

总合格率=×100×100%

市卫生监督所设末梢水监测点符合下面规定的,得0.5分。

甘肃省城市卫生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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