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安排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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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安排模板

 

关于202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

工作安排

为做好202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3月22日至26日办公日8:

30—16:

30办理离校手续

3月27日(周六)组织毕业典礼(详细计划另行通知)

3月28日全体毕业生离校完毕

二、办理离校手续有关事项

1.凡202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论文答辩并办妥全部离校手续,然后根据“报到证”上规定的报到期限去用人单位报到。

2.春季毕业研究生在离校之前,应将所借学校的图书、资料、仪器、体育用品等公物归还所借部门。

如有遗失、损坏者应按规定赔偿。

3.2021届春季毕业研究生实行网上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生应先在网上(http:

//)通过统一认证登录查询离校手续办理须知,然后根据查询提示信息到相关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

4.在离校手续办理期间,有关职能部门(党委组织部、研究生院、学生处、团委、财务计划处、保卫处、图书馆、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后勤保障中心)和各学院(系)务必安排充足工作人员在相应校区值班,并事先做好准备工作,各职能部门须在3月18日前按网络信息中心要求提供学生离校审核信息,各部门办理离校手续的办公地点见附件2。

春季毕业研究生到各职能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涉及国家秘密的研究生还应到校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办理手续),各部门应对相关项目审定处理后,并在网上离校系统进行登记,院(系)负责对学院内离校项目审核。

5.证书和“报到证”发放

院(系)在发放毕业证书时,应先在网上离校系统查询确认该生可以发放证书后,方可注销学生证,发给毕业证书,并在网上进行证书发放登记。

研究生院要加强对院(系)发放证书的指导。

凡网上显示不能发放毕业证书的毕业生不得发放毕业证书,违者追究职能部门和有关院(系)的责任。

定向、委培春季毕业研究生,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应由各学院用挂号或机要寄往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派人直接领取,不得让毕业生自行带走,由院系负责证书发放网上登记。

请各院(系)务必高度重视,避免出现差错。

“报到证”应在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后,院(系)方可发放,并在网上进行登记。

春季毕业研究生于26日后到所在院(系)领取“报到证”,如未在院(系)领到“报到证”,应到学生服务中心毕就业窗口办理打印“报到证”事宜。

2021届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户籍申请相关规定一旦出台,请春季毕业研究生尽快递交申请材料。

在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春季毕业研究生必须已获得进沪就业户籍申请批复后或办理完进沪就业“居住证”申请相关手续,才能顺利取得“报到证”。

6.户籍迁移手续办理的有关规定

属学校集体户口的毕业生应及时办理户籍相关手续,逾期办理者,相关户籍业务将无法办理。

具体办理方法如下:

(1)外省市就业

①在线申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

使用jAccount账号登录我的数字交大,依次选择户政服务、集体户口迁移申请,请仔细填写迁往地址,以免给自己不便。

②自助打印《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

户政科审批通过后,申请者凭获取提取码至校内自助打印机打印,上海交通大学自助打印机位置请查询网址:

【网址】。

③打印《户口迁移证》

闵行校区:

2021年3月22日至26日携身份证、《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至校内户政科(老行政楼一楼大厅)打印《户口迁移证》,其他时间至江川街道社区服务中心(鹤庆路398号)办理。

徐汇校区:

携身份证、《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至徐家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斜土路2431号)。

④上传《户口迁移证》

将《户口迁移证》扫描件按照第一步申请《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的流程进行上传,办理网上离校通过。

(2)进沪就业

凡在学校就业中心办理进沪就业户籍申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其户籍自动暂留。

申请上海户口审批通过,凭“关于同意接受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的通知”到保卫处户政科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国内升学

升入本校:

发送录取通知书扫描件至【邮箱地址】邮箱,办理网上离校通过。

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号+升入本校,录取通知书上注明原班级、学号,跨校区升学按照“升入本市外校”办理。

升入本市外校:

发送录取通知书扫描件至【邮箱地址】邮箱,办理网上通过,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学号+升入本市外校。

如需“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请至户政科办理。

升入外省市高校:

按照“

(1)外省市就业”相关流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4)出国及其它

因出国深造就业需在沪办理签证或其它原因而暂时无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毕业生,需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申请,经校就业中心审核同意。

参加“三支一扶”、西部计划项目以及毕业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按国家相关规定户籍可暂时保留学校(最长为两年)。

暂留期间,校保卫处仅提供“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暂留期满,毕业生本人应及时办理户口迁出,否则将被归为“滞留户口”。

(5)户口未迁入学校

户政科根据离校系统提供的名单统一办理通过,如未办理请联系户政科咨询。

7.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有关规定

(1)党员(包括预备党员)由本人向所在院(系)提出,由院(系)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院系负责在网上离校系统和智慧党建系统登记确认。

(2)二十八周岁以下毕业生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的团籍转移手续须至院(系)团委办理,同时在智慧团建上将团员组织关系转出。

凡遗失团员证的毕业生请向院系团委交纳一寸近照,由院系团委统一至校团委进行补办团员证后,方可办理团籍转移手续。

(3)非党员、非团员的毕业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在网上离校系统进行确认登记,不需办理相关手续。

8.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为使春季毕业研究生顺利办好离校手续,请协助图书馆做好以下工作:

(1)3月18日起毕业班停止借书。

(2)3月20日之前还清在图书馆借阅的所有图书和光盘,还应结清遗留费用。

9.财务处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1)中行卡应在毕业离校一年后再去银行办理注销,以免各种奖励无法进卡。

(2)外地就业毕业生派遣费,凭就业报到证,向学生服务中心申请并审核,由财务计划处统一发放进卡。

具体流程如下:

1登录我的数字交大,点击“流程-服务大厅-学生工作-毕业生派遣路费发放申请”,在表格中填写必要信息并提交申请。

②完成申请后,由学生服务中心学籍户籍窗口进行线上审核,将由财务计划处核对后统一发放进卡。

(3)尚未缴清学费、住宿费、培养费的毕业生,请尽快在网上进行缴费(【网址】)或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上海交通大学财务平台”缴费,毕业生因未缴清费用、未冲暂付款等原因无法办理毕业手续请电话咨询(咨询电话:

********李老师)。

10.学生处办理离校手续的有关规定

在校期间向银行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中国银行承办)的毕业生,根据学生事务中心(学生服务中心)邮件通知的线上办理流程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在6月16日前将签订的还款(含继续贴息)协议及相关材料交到学生服务中心13、14号窗口。

离校系统界面“学生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显示未审核的学生,可以通过登录链接【网址】,或拨打电话********线上办理,也可以前往学生服务中心线下办理相关离校审核业务。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和《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的有关精神,我校应届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指县级以下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艰苦地区的艰苦行业)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或毕业后应征入伍服兵役的(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生,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毕业生不包括在内),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

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每位本科应届毕业生每学年补偿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

补偿款分3年划入。

相关申请程序到学生处学生事务中心咨询。

11.后勤保障中心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凡在校内学生公寓住宿的春季毕业研究生于3月20日前至交我办--生活服务--宿舍电费或圈存机查询自己宿舍的电费余额,如欠费或少于离校日前使用的电费,请尽快充值以保证离校前用电正常。

如余额多于离校前使用的电费,同宿舍最后一位离校学生可携带校园卡或缴费凭证至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退款。

能源管理办公室办理地点:

徐汇校区研一楼一楼充值点,闵行校区在第一餐饮大楼后面闵西校园卡充值点。

12.宿舍管理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有关规定

3月22日起,毕业生可以开始办理退宿手续。

(1)闵行校区

13月份毕业硕士生凭本楼栋管理员开具退宿单,到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中心圆台办理退宿离校手续。

2博士毕业生凭本楼栋管理员开具退宿单,到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办理离校手续。

3东29-33、西39、西43B的延期硕士生和春季入学读博的2018级硕士毕业生,需携带退宿单、住宿信息卡到学生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5号窗口办理调宿。

(2)徐汇校区

学生凭本楼栋管理室开具的退宿单,到徐汇校区宿管科(徐汇校区3号楼)办理相关离校审核手续。

毕业生在办理完离校手续后,需将宿舍东西搬离并将宿舍清理干净,将寝室钥匙交还到所在宿舍楼栋管理室。

毕业生归还钥匙截止时间为3月28日晚18:

00,全体毕业生离校完毕。

13.毕业论文相关要求

(1)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外,毕业研究生在离校前均应完成学位论文的归档,将学位论文(涉密论文除外)电子版归档稿直接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不再刻录光盘,申请授予博士学位者,还需将1本学位论文纸质版归档稿交所在学院教务办。

(2)涉及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以及学位申请归档材料,直接向校学位办公室归档(光盘2份),地点在闵行校区陈瑞球楼443室。

归档后,由研究生院负责网上确认(咨询电话:

********陆老师)。

涉及到国家秘密的学位论文如需委托打印、复制、装订、刻录,必须在图书馆复印中心进行。

地点:

闵行校区图书馆主馆C103室(咨询电话:

********,陈老师)。

14.“报到证”打印

“报到证”应在所有离校手续办理完毕后或持保卫处开具的“准予集体户口迁移证明”(除户籍外其他离校手续均已办理完毕)方可申请打印或至院系领取(批量打印)。

(1)“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办理:

登录校就业中心网站(【网址】)“在校生”-“学生服务”-“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办理”进行在线申请,经学校审核后,在线打印“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并至学生服务中心毕就业窗口盖章或在办理窗口现场申请办理。

(2)符合批量打印的报到证将于3月25日下发至学院,毕业生可至学院领取。

如未在批量打印范围内,由学生本人携带校就业中心盖章“报到证打印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至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地址:

徐汇区冠生园路401号)办理“报到证”。

(3)自行办理“报到证”:

白色一联须交所在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放入个人档案。

注意:

在沪就业提交户籍申请的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在户籍申请批复公布后方可打印“报到证”。

15.上海市“居住证”申请

凡提出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的毕业生携带单位已盖章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在校就业中心办理相关手续,由校就业中心统一打印“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可在校就业信息网表格下载栏下载。

16.毕业生登记表归档

根据《上海交大关于开展教学类学籍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归档工作的通知》(沪交内(档)[2013]3号)要求,每年毕业的计划内本科生、硕博研究生的毕业生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一份存入学生本人档案,另一份移交校档案馆。

联系人:

陈玉凤,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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