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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一、领导及部门安全工作职责

1、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全处安全生产实行第一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对本处安全生产负责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负责综合治理,协同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

部门负责人对部门安全负全部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建管处管理条例,制定和发布本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每个岗位和部门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三、在建管处内部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应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经常了解全处劳动安全卫生情况,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制定措施,组织实施。

四、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施或项目的同时,必须考虑安全因素,并按规定履行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制度。

五、建立对职工的安全卫生教育制度,对新工人进行三级教育,对机驾人员处办公室及车队必须进行综合考核,履行规定手续,合格后,方能上岗。

六、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整改措施,并按期实行,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国家财产有重大损失的险情,应立即停工排除,在排除险情后,才能继续生产,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要有确保安全的应急措施,经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生产。

七、积极支持和鼓励职工在改善劳动条件方面的革新、创造和合理化建议,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的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对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的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对在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中的先进集体、班组和个人和在对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嘉奖。

八、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法劳动纪律和破坏安全生产或在生产中有重大失误,给人生安全和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干部和职工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九、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贯彻落实事故的报告和查处的义务和责任。

2、处长安全工作职责

一、建设管理处处长为法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全处安全生产工作负第一责任。

二、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

三、审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预防措施。

四、负责领导全处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同时研究解决生产中安全重大问题。

五、采用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的新方法、新思维和新途径,提出安全管理的指导性意见。

六、对发生的重大事故必须亲临现场,了解事故原因,总结教训,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3、分管安全副处长安全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上级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做到上传下达,贯彻到位。

二、在处长的领导下,对全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

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三、建立健全安全网络,掌握和了解全处安全动态,研究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经常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五、发生重大事故,亲临现场指挥处理,按“四不放过”原则提出防止事故的具体措施。

4、办公室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办公室是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其上级对口单位为交通局安全技术监督处。

做为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根据市场经济特点,研究完善本单位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及计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四、监督和检查各级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贯彻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

五、组织开展各类安全竞赛活动。

六、监督和协助各部门做好新工人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及机驾人员上岗的审核工作。

七、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实施奖罚。

八、抓好本队及其驾驶员等年度检审工作。

按本管规定,强化派车程序,确保行车的安全,合理安排车。

九、做好各类安全台帐资料及报表工作。

十、监督有关部门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合理使用。

十一、及时做好安全总结评比工作,对在安全、文明生产中成绩显著的个人,要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违章指挥、违章超作、违反劳动纪律和破坏安全生产或安全生产中有重大失误,给人身安全和国家财产遣成重大损失的干部和职工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送司法部门处理。

其部门内部安全职责为

一、文秘、文书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牢固树立保密意识。

任何人不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擅自翻印、复印、抄录具有保密性文件资料,违者将给予行政处分。

二、认真做好密级文件的保存和印章的管理工作,密级文件严格按保密规定阅处,个人不得将其带回家保存。

凡不属正常用印章的范围,一律请示领导,经批准后方可用印。

三、按规定做好机关后勤相关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劳动保护工作,为从业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切实做好机关食堂和煤气、卫生管理工作,煤气、蒸饭器、卫生管理全部落实责任人,严格按安全规章办事,确保食堂煤气、卫生安全,预防煤气事故和食物中毒。

五、认真做好机关用电管理工作,非经办公室同意,乱拉电源引发事故者,将按《安全生产法》追究其责任,确保用电安全。

六、做好机关门卫、传达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履行物资出门手续。

阻止闲杂人员等进入机关,保证机关秩序正常。

七、做好机关大楼的消防及物业安全管理工作,按规定全部落实责任,确保大楼消防及物业管理安全。

八、负责全处的治安保卫工作。

5、检测中心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检测中心为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其上级对口单位为市交通局质监站,工作职责如下:

一、检测中心是处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处交通工程建设中监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二、监督管理组按照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各种安全活动,做好对职工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工作的落实,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三、指导和检查监理组按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中的监理责任。

四、督导监理组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五、帮助并检查监理组做好其管理范围内重大危险和重要环境因素的登记建档工作并上报检测中心,定期对重大危险源和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检测、评估、监控、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各施工单位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相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的监控和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六、帮助并检查监理组,根据监理工作的实际和安全生产的要求,建立健全符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需要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方案措施等。

七、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及时上报,督促落实事故单位复工前的现场整改,并组织验收。

八、做好各类交通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事故档案。

九、做好安全考核、评比工作,在处分管工程建设安全工作副处长的领导下,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积极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安全管理方法。

十、指导监理组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定期召开安全专业人员会议,不断提高基层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技术素质。

十一、做好有关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举报的受理工作,并做好对举报事项的调查核实,落实整改措施。

6、财务科安全工作职责

一、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安全技术改造、安全设施改善以及劳动保护等有关财务计划,并负责监督安全经费的落实和使用。

二、按上级有关规定提取安全奖励资金,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

三、主办会计对财务计算机必须设置开机口令,严禁闲杂人员操作微机。

四、妥善保管好会计帐册、记帐凭证。

计算机的财务数据必须经常备份,以防丢失。

使用计算机软盘前必须严格检查,以防感染计算机病毒。

五、出纳人员提5000元以上(含5000元)现金,必须与办公室联系汽车前往,在无车情况下,必须由他人陪同取款,同时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当天解交银行。

六、会计资料按档案管理规定,及时整理归档,严禁损毁,丢失、复印、抄录、涂改等。

查阅档案必须经领导同意,未经批准不得查阅,确保档案机密安全。

七、会计档案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防止霉烂、虫蛀,防盗窃,杜绝火种入室。

八、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保守秘密,审计资料及时归档。

7、驻地监理组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驻地监理组安全生产实行监理组长负责制,各监理组组长对所在驻地监理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其他领导有负责综合治理,协同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对安全生产负有技术责任。

二、强化驻地监理组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健全安全管理网络,实行分级管理,明确相关关系和责任,努力抓好监理组安全工作的规范管理,做到全面管理,全过程管理和全员管理。

三、贯彻执行劳动安全政策、法规、条例及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指示,制定以驻地监理组安全管理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做到每个岗位和工作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四、驻地监理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中,应把安全工作列为重要内容之一,经常了解全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分析和解决问题,并制定措施,组织实施。

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按期实施,发现有危及职工人身安全及国家财产的重大损失的险情,应立即停工排除,在排除险情后,才能继续生产。

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要有确保安全的应急措施,经监理组组长批准后,才能进行生产。

二、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1、车辆管理办法

全处(公司)车辆由办公室(综合部)负责管理,车队长具体实施车辆管理工作。

为做到科学管理,合理用车,减少浪费,确保安全,制订办法如下:

一、用车

1、用车范围

领导公务用车;紧急公务用车;重要会议、活动用车;上级机关;外地来客用车;监理工作用车;财务公务大额现金活动用车;工作人员急诊就医用车等。

在镇江市区,除特殊情况经批准的公务用车外,其他一律实行公交车制,公交车票经部门报财务按月核销。

2、用车手续

处(公司)车辆,除主要领导原则上固定用车外,其他领导用车相对稳定但不固定,实行调整使用。

处(公司)用车由办公室(综合部)审签,车队长统一安排,日常用车实行用车申请,到外地工作必须用车时,部门负责人应在用车前1天(24小时)以上向办公室(综合部)申请,根据轻重缓急和车辆情况酌情安排。

除特殊情况外,临时要车一律不安排。

镇江市区,镇江市境内用车报分管领导审批,出镇江境报主要领导审批。

市外各项目上的用车,由项目负责人或指定一名车管责任人统一管理、调动车辆。

各项目组应根据项目工作实际建立用车制度,做到计划用车,合理使用,杜绝随意用车现象个项目配置的车辆(包括设计院或其它专项配车),是用于和保障项目业务所需,凡超出项目正常工作、生活用车的范围,一律包请处(公司)审批,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得(公司)的指令和管理。

为确保车辆及人生安全,在镇江以外项目的人员回镇江,除特殊情况经批准派车外,其他一律实行公交车制。

3、行车路线

全处(公司)范围内的所有车辆,必须建立单车行车日志,将每次用车中的主要事宜及时记录清楚。

驾驶员必须服从调度安排,在执行任务中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无特殊情况,对不符合规定的绕道行驶,驾驶员有权拒绝,否则一切后果均由驾驶员自负。

4、非公务用车

因特殊情况,本处(公司)工作人员私人需要用车时,在不影响公务用车的情况下,经办公室报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并适当收取费用(过境、站、渡费均由用车人支付,按用车公里数收取燃油费)。

5、油耗统计

处(公司)的所有车辆必须实行油耗、公里数核准制。

每次用车,当车驾驶员凭用车申请单(派车单)领取油票或加油单并登记签字。

无特殊情况,禁止异地或额外购油。

处(公司:

驻地油票加油单,车队经办公室(综合部)报分管领导审核、主管领导签批统一购票,一般每月购置一次油票,用车油耗与公里楼核准准确后,按程序购置次月油票。

办公室(综合部)设油耗登记(计票员),实行扎口管理。

各项目组的车辆油耗核准,按处(公司)管理方法实行。

特殊情况需要在外发生购油,按油控程序办理,否则财务拒绝额外的油费核销。

各项目

的小车班每月向车队核报车辆公里数和油耗统计数,车队每季向办公室核报一次。

二、车辆维修与保养

一、车辆修理

l、车修档案

所有车辆必须建立单车《车辆维修登记》档案台帐,将历次修理内容进行记录存档。

2、修理手续

日常保养、小修(1000元以内)由驾驶员填报修单,车队长核准签注,报办公室(综合部)审批。

1000元以上、重大机件故障修理、等级保养维修、年审维修,驾驶员向车队长申请,候车室(综合部)组织对修理车辆技术状况进行“会诊”,确定修理内容,填报送修单,向分管领导报请,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按指定的厂家进行送修。

修理原则:

“货比三家”,选择修理技术、资质、信誉过硬、修理费用合理的厂家修理,杜绝随意送修车辆问题的发生。

严格核查修理费用,修理后的费用按照车辆送修前的程序核销。

所有修理费用核销时限不得超过1个月

3、修理过程

车辆进厂修理时,该车驾驶员必须全程监督修理,对所修理的项目进行技术确认并签字,换下来的旧器件带回车队并登记;修理过程中如需超出申报修理内容时,必须经申请后进行,不得擅作主张。

4、作弊处理

杜绝车辆修理中的一切不良行为,如发现修理浪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低估高报、制假隐劣、有意拖延费用核销等行为,一律追究责任并作严肃处理。

二、车辆保养

所有驾驶员要树立爱岗、爱车、安全第一的观念,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自觉养成日常保养车辆的良好习惯,做到出车前、途中、回场、换季等时间的检查保养,保证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车辆日常保养检查的主要内容:

保持车容整洁,可视部件、部位和随车工具、附件无污垢,各搭接线、管路美观紧固;通过检视、测量、试验和其他方法,确定车辆总成、部件技术性能是否正常,工作是否可靠;检查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和冷却液是否加足,油、水等有无渗漏;检查各仪表、信号、照明、控制器及其他附属设备工作情况;检查驾驶安全设备和机件是否齐全,各部件连接、紧固件完好并紧固可靠等。

三、驾驶人员的管理

1、驾驶人员的基本条件:

年龄在4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本人及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均无政历问题,具备驾龄3年以上,技术过硬,思想品德好,服从分配,遵守处(公司)规定,愿为单位服务。

2、根据处(公司)工作需要,驾驶人员原则上到劳动人才市场择优招聘,办公室(综合部)在取得待聘人员的有效证件材料后,报分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批准后进入公司人才库并根据需要统一调配聘用。

办公室(综合部)按处(公司)人员考评规定,对所有驾驶人员进行跟踪综合考评,实行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

全处(公司)的驾驶人员,由办公室(综合部)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出驾驶员和车辆的调配使用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批准后统一进行调度和管理。

3、对于遵章守纪,服从管理,工作认真,思想品德好,爱岗、爱车,服务热情,车辆出勤率高且安全无事故,年度油耗低、修理费少的驾驶员,处(公司)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处(公司)在项目岗位安排上优先安排续用或留用。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驾驶员,一律作解聘和清退处理:

不服从处(公司)调配和管理,不遵守处(公司)规定;

服务态度恶劣,不能很好地完成出勤任务;

不服从处(公司)安全检查,不参加安全学习教育;

车容不整洁,不进行车辆保养检查;

车辆修理中欺上瞒下、弄虚作假等不良现象;

无车辆客观技术原因油耗超标准;

不按规定行车和返回情节较重的;

私自动用车辆或擅自将车用作非处(公司)公务出勤行为;

擅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员或其他人员开车(不论其有证或无证);

打架斗殴、顶撞领导、酗酒闹事、不假外出、迂假不归、夜不归宿、作风拖拉、懒散,乱拉关系,惹事生非,吃、拿、卡、要等情况之一的;

其他不良的行为、不安全苗头和问题的。

本条如涉及经济赔偿的,酌情进行经济处罚;驾驶员解聘或清退处理,由候车室按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提出处罚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署执行。

四、车队安全管理措施

1、严格工作纪律,严格工作制度,做到科学调度,严格管理,凡违反交通法规和操作规程者,造成车辆损坏,一经发现,除当事人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罚外,公司还将扣除其当月安全行车补贴,并视后果轻重予以处罚。

2、做好车辆和驾驶人员的行车及驾驶记录,成立安全运行、检查领导小组,车队长任组长,小组成员4—5人,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车辆进行检查,对驾驶人员进行考核,做到有案可查,有患必纠,防患于未然。

3、处(公司)车辆和外地项目回镇的车辆,一律将车对号停放在公司大院,凡不按规定停放,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的,除有保险公司赔款外,其余的一律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所有在镇的车辆按用车规定调度管理。

外地回镇的车辆在回镇前,要向车队长、办公室(综合部)报告行车任务、路线、时限、用车人、责任人等接受车队长、办公室(综

合部)的监督管理,严防车辆失控。

办公室应如实登记记录。

4、坚持每月一次车辆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

5、严禁开病车、情绪车及酒后开车等,应经常性地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保持车况良好,车貌整洁,车队应认真细致地做好驾驶人员思想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消除安全隐患。

6、由于驾驶员责任发生违规、违章的责任和费用,均有当事驾驶员个人自负;处罚性参学、参训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处(公司)将停发工资(报酬)和奖金等,情节较重的酌情从重处理。

7、办公室为车辆安全主要责任部门,车队长是安全直接责任人,各项目负责人为所在单位车辆安全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车辆的安全和管理负总责。

五、驾驶员职责

(一)车队长岗位职责

1、带头学政治、学业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交通规则,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讲政治、讲正气、讲廉政。

2、管理好驾驶人员(含临时借用车辆的驾驶员),掌握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关心驾驶员的生活安排,了解驾驶员的技术状况,合理安排驾驶员的工作、休息、值班等问题。

3、检查督促驾驶员像爱护自己的东西一样爱护车辆,做到勤检、勤洗、勤保养,使车辆随时保持最佳状态,随要随到,拉得出跑得安全。

4、定期组织驾驶员学政治、学业务,保证政治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业务学习和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二次,交流切磋安全驾驶经验和维修保养技能,树立优质服务形。

5、服从命令听指挥,领导全体驾驶人员维护集体利益,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克服困难,顾全大局,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6、以身作则抓安全。

不赌博、不酗酒。

头脑清醒的把握好方向盘,经常给驾驶人员敲安全警钟,在保证安全无事故的同时,驾驶员队伍不出现违章违纪问题。

7、掌握所有车辆的动态和技术情况,按领导要求和实际合理调派车辆,对车辆的修理问题认真按制度办事。

8、根据车队管理要求,建立有关台帐记录,配合上级领导协调处理好用车矛盾,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汇报,配合车管机关完成车辆的年检年审工作。

(二)驾驶员岗位职责

1、遵守作息制度,服从派车安排,事假必须事先书面申请,同意后方予准假,未经处室领导同意作旷工处理。

2、出车必须有派车单,特殊情况后补办,否则按开私车处理。

发现开私车一次扣当月奖金,二次扣当月所有津贴,三次则清退,开私车发生交通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本人承担。

3、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无故迟到早退三次或旷工二次,甲方可解除与其本人签署的协议。

4、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增加安全意识,定期进行安全学习。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章,驾驶途中不得使用手机,禁止酒后驾驶车辆。

5、定期检查车辆状况,确保不开“带病车”,保证做到随时能够出车。

6、不准擅自将车辆借交他人驾驶,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协议,作清退处理。

7、认真做好行车日记,每月按时将考核表交办公室进行考核,不准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协议。

8、车辆维修必须预先填写报修单,经办公室专人签字同意后方可进定点厂修理,结束后必须在维修清单上核对签字认可。

9、未经办公室领导同意,不准将车辆擅自停放在外面过夜,一经发现将按开私车处理。

10、保持车辆内外清洁,做到经常清洗,经常打扫。

11、各项目的驾驶员由驻地负责人根据规定进行考核,签字后报办公室进行审核。

六、租赁车辆报批手续管理

为了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交通安全法,强化安全意识,增强机驾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做到遵章守纪,安全行车,确保安全无事故,经研究决定,特对部门租赁车辆作出以下规定和要求。

1、确因工作需要,部门需租车,必须经处(公司)同意,按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2、租赁车辆的身份必须合理合法,具有正规的购置手续。

3、租赁车辆的保险、险种必须按处保险的项目办理,保证甲、乙、丙三方的合法利益。

4、租赁车辆的租费必须合理、公开,并确保有效,租费须经主管领导审批,方可办理。

5、租赁车辆必须按上级的规定和要求,配有专职人员驾驶,非专职人员不得开车,违者后果自负。

6、租赁车辆的技术保障、运行的可靠性,正常的保养和维修,必须严格按车管规定和要求,确保机驾人员的安全。

7、租赁车辆必须接受和服务处(公司)的安全技术质量检查,凡经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限期整改,如拒不执行的,将一律清退,终止合同。

2、安全教育、培训、例会和检查制度

一、安全教育制度

1、新工人必须经过三级教育(一般指处级、基层单位级和班组级),并履行三级教育有关手续。

2、结合季节和生产特点,经常性地组织对基层班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制法规、安全规章制度、思想政治、安全技术、劳动纪律和典型的案例教育。

3、机驾人员必须经办公室、车队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二、安全培训制度

安全培训是教育的重要手段之一。

每年安全工作计划必须将其纳入之内,每年培训面必须达到,基层干部50%,班组骨干达80%以上,班组职工达50%。

三、安全例会制度

定期召开全处安全工作例会,总结、研讨上一阶段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阶段安全工作的具体做法,全年全处安全工作例会不得少于四次。

四、安全检查制度

安全检查是一项技术较强而又非常细致的工作,是推动企事业单位做好安全工作的重要方法,安全检查必须做到有规范有重点,定期保质量。

1、全年全处性安全检查不得少于四次,安全抽查不得少于六次。

2、对安全合格班组、标准安全作业班组和安全文明班组的复查验收,全年定于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以确保安全基础工作的落实、巩固、发展和提高。

3、事故报告及事故处理规定

一、事故报告

(一)凡发生重大(或大、较大)及其以上监理项目工程建设事故、汽车行车事故、职工伤亡事故、机械设备损坏事故、火灾爆炸事故和其他事故、责任单位必须掌握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和设备财产受损情况,迅速向处主管分管领导、安全职能部门等有关部门汇报,书面报告在7天内报处。

(二)发生监理项目工程建设事故,必须向工程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报告。

(三)发生汽车行车事故,必须向处办公室和主管安全领导报告。

(四)凡发生上述重大(或大、较大)事故以下的事故,责任单位应在调查、分析和处理的基础上,将事故处理结果及有关资料于7天内上报处安全领导小组,必要时由处派员参加调查处理。

(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事故报告书应包括事故发生经过、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认定、事故(应急)处理、防范措施等部分内容,其中事故发生经过内容的时间、地点、肇事者一方或多方情况,工程建设监理处理情况、车辆设备情况、损害程度、直接经济损失要反映确切、清楚、真实。

(六)事故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服、故意破坏现场的人员,由上级和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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