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管理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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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管理考核办法
**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
管理考核办法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零一五年二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在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框架长期稳定运行,充分发挥实时监控和预警监视作用,达到规管理,明确职责之目的,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自动监测的标准规制定,在相关文件发生变化并与本办法发生冲突时,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的监督管理。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系统自动监测工作的技术监督和指导,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开展技能培训;县(市、区)环境监测站按要求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并负责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进行管理。
第四条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当地政府环保政绩的依据之一。
第二章考核指标
1、持证上岗制度
为提高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水平,规环境监测质量管理工作,确保监测数据和信息的准确可靠,为环境管理和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准确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从事监测、数据评价、质量管理以及与监测活动相关的人员必须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部门考核认证,取得上岗合格证。
2、数据采集频率及有效性制度
采用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对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时,其数据采集频率和时间按以下要求进行:
(1)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系统采集的连续监测数据应能满足每小时的算术平均值计算。
在每小时中采集到监测分析仪器正常输出一次值的75%以上时,本小时的监测结果有效,用本小时所有正常输出一次值计算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小时平均值。
(2)每日气态污染物有不少于18个有效小时平均值,可吸入颗粒物有不少于12个有效小时平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日均值,日均值的统计时间段为北京时间前日12∶00至当日12∶00。
(3)每月不少于21个有效日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月均值。
(4)每年不少于12个有效月均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有效年均值。
(5)数据具有可溯性。
(6)除停电、仪器校准、仪器故障或不满足采样条件要求等原因导致监测结果无效情况外,所有的小时监测结果、日监测结果必须全部作为有效监测数据,纳入空气质量统计和评价,不得选择性舍弃数据。
3、数据上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市自动环境空气质量数据审核工作,提高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的时效性,各县(市、区)环境监测站须于2015年1月1日开始,每一15:
00前按照附件一报表格式的要求报送上一监测期(日—六)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数据。
报送容包括小时浓度值、审核说明、审核后的统计结果(自动生成)、质量控制情况等,电子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
*****.163.,纸质报表同时寄送**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自动室。
若报送手工监测数据,须附完整的监测报告。
逾期未报须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并且有书面报告说明,上报期限最迟不超过三,超过规定时限将不再受理上报数据,当数据按无效统计。
4、监测子站维护制度
为了保证系统仪器设备测量数据的有效性,降低设备故障率,必须安排专人对仪器设备格按照使用手册进行定期维护,主要有以下面:
(1)每检查各分析仪过滤膜污染情况并及时更换;清洁各分析仪风机的防尘网。
(2)对于变色硅胶干燥剂,出现3/5变红色时应及时更换;NOX分析仪泵前O3涤除器试剂每两个月更换一次。
(3)零气空压机每手动排水一次,每月清洁进气过滤器;气水分离器滤芯和零气发生器试剂每6个月更换一次。
(4)采样总管和支管每6个月清洗一次,每次采样总管清洗完后,都应做检漏测试确保采样总管工作正常。
(5)PM10和PM2.5采样头每2个月清洗1次,环境特别好地区可半年清洗一次。
(6)工控机防尘网每月清洗一次。
(7)子站房空调机的过滤网每1个月至少清洗1次,防止尘土阻塞空调机过滤网影响运行效率。
(8)每三个月备份一次系统的监测数据。
(9)常年备存系统日常维护所需工具、配件耗材、关键部件等;领用登记,用完及时补充。
(10)格按照仪器设备使用手册规定的维护保养期和操作法定期进行维护,并作好相关记录。
5、监测子站巡检制度
为了保证系统设备长期可靠运行,对监测子站应安排专人定期(每至少一次)进行巡检,每次对监测子站巡检时应做到:
(1)检查子站的接地线路是否可靠,排风排气装置工作是否正常,标准气钢瓶阀门是否漏气,标准气的消耗情况。
(2)检查采样和排气管路是否有漏气或堵塞现象,各分析仪器采样流量是否正常。
(3)检查监测仪器的运行状况和工作状态参数是否正常。
(4)对子站房围的杂草和积水应及时清除,当围树木生长超过规规定的控制限时,对采样或监测光束有影响的树枝应及时进行剪除。
(5)在经常出现强风暴雨的地区,应经常检查避雷设施是否可靠,子站房屋是否有漏雨现象,气象杆和天线是否被刮坏,站房外围的其它设施是否有损坏或被水淹,如遇到以上问题应及时处理,保证系统能安全运行。
(6)在冬、夏季节应注意子站房室外温差,若温差较大使采样装置出现冷凝水,应及时改变站房温度或对采样总管采取适当的控制措施,防止冷凝现象。
(7)检查监测仪器的采样入口与采样支路管线结合部之间安装的过滤膜的污染情况,若发现过滤膜明显污染应及时更换。
(8)更换重要零部件需监测站负责人签字认可。
(9)记录巡检情况
6、实训考核制度
为确保**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网络正常运行,进一步提高我市自动监测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特开展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业务能力实训。
实训容包括:
数据统计及分析、仪器分析原理、子站日常巡检、基本仪器维护技能和质量管理共5部分容,具体包括:
(1)理解各种数据统计的要求及其法,能够独立完成报表的编制,对监测数据的合理性与各项数值的相关性有初步认识;
(2)掌握仪器监测仪器分析原理,能够清楚描述仪器气路走向,理解每个关键部件的作用,能够初步判断异常监测值及根据监测数据推断故障;
(3)了解配件耗材的规格及性能,熟悉巡检流程及容,能够独立的、全面的完成子站巡检,正确填写巡检报表;
(4)根据监测数据推断故障,查看仪器状态日志,提出维修法,并且能够对仪器进行简单的检修;
(5)根据质量控制结果发现、推断可能存在故障,提出完善的措施,并且能够简单的描述例行质控任务的结果,对质量保证有一定的认识。
(6)实训成绩通过现场操作和笔试体现。
7、假期值班制度
为保证**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保证获取的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及时处理突发情况,按照《**市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各级环境监测站应当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对辖区自动监测系统子站运行状况定期进行检查。
节假日及极端天气期间须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值班,并且将值班安排报**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备案。
8、考评制度
**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对县(市、区)运行单位(托管站)的监测能力、对有关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数据管理和上报情况、质量管理情况及经费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可作为评价地政府环境保护工作能力的参考依据。
对于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环保总局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无正当理由未定期上报数据;无正当理由长期停止自动站运行;弄虚作假或擅自更改原始数据;违反经费专款专用规定;对自动站固定资产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损失。
每个假期都要上报值班人员安排表,
附件:
1.**市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考核评分表
附件1
县(市、区)考核评分表
序号
考核容
评分法
分值
得分
扣分说明
1
持证上岗
(5%)
1
取得上岗合格证。
5
2
数据采集
(15%)
1
数据真实,具有可溯性。
10
2
数据采集符合标准要求。
5
3
数据上报
(10%)
1
按时上报。
5
2
上报容完整。
5
4
监测子站巡检
(10%)
1
定期巡检。
5
2
巡检记录完整。
5
5
监测子站维护
(20%)
1
定期维护。
5
2
仪器正常使用。
5
3
监测数据备份正常。
5
4
维护记录完整。
5
6
假期值班
(15%)
1
按时上报值班人员。
5
2
值班人员坚守岗位。
10
7
实训考核
(25%)
1
按时按量完成培训。
5
2
卷面考试成绩。
10
3
现场操作。
10
8
合计
100
备注:
1.数据采集中,每发现一处错误扣0.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2.数据上报中,按时上报得5分;超过上报时间,但附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书面报告,得3分;超过上报时间,且未有充分合理的理由和书面报告,不得分。
3.数据上报中,上报的数据每发现一处错误扣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4.监测子站巡检中,巡检记录每发现一处错误扣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5.监测子站维护中,发现仪器有问题的扣5分。
6.监测子站维护中,维护记录每发现一处错误扣0.5分,累计不超过5分。
7.假期值班中,按时上报值班人员表得5分;超过上报时间,不得分。
8.假期值班中,发现值班人员不在岗,不得分。
9.实训考核中,卷面考试成绩在91~100分,得10分,81~90分,得9分,以此类推。
10.实训考核中,现场操作每发现一次错误扣1分,累计不超过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