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土地收储房产技术效劳定点单位采购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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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土地收储房产技术效劳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焦作市土地收储房产评估技术效劳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焦公管办采购2018-157号
采购人:
焦作市土地收购储蓄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隆工程治理咨询
日期:
二〇一八年五月
第一部份:
投标邀请函…………………………第2页
第二部份:
投标人须知…………………………第5页
第三部份:
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第27页
第四部份:
投标文件内容合格式………………第37页
第五部份:
合同要紧条款(参考)……………第62页
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
河南省天隆工程治理咨询受焦作市土地收购储蓄中心委托,就焦作市土地收储房产评估技术效劳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公布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给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焦作市土地收储房产评估技术效劳定点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焦公管办采购2018-157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焦作市土地收储房产评估技术效劳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拟选择五家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效劳资质的单位成立定点效劳单位库。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份)
四、供给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证书须在焦作市房产治理中心备案;
3、企业居处地或业务发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4、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报名)
一、本项目采纳网上报名:
凡成心参加投标者,请登岸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
);
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刻:
2018年5月日至2018年5月日
3、招标文件售价:
400元/份(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平台利用费10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专门提示:
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按时刻内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刻:
2018年5月日时
二、投标文件接收地址: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开标时刻:
2018年5月日时
二、开标地址:
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八、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焦作市土地收购储蓄中心
联系人:
白先生
联系:
二、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省天隆工程治理咨询
联系人:
丹先生
联系:
:
焦作市解放路老环保局
九、投标保证金
一、谈判保证金:
人民币¥5000元(大写:
人民币伍仟仟元整)
二、缴纳方式:
转账或电汇
3、缴纳谈判保证金的截止时刻:
2018年月日17:
30时(含17:
30时)。
开户名: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
账号:
;78158;
开户行:
建设银行焦作焦西支行
账号:
:
4211562-0501;
开户行:
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
账号: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焦作民主南路分理处
账号:
29
专门提示:
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大体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大体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
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大体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河南省天隆工程治理咨询
2018年5月日
第二部份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文件第一部份“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项目。
2.概念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机构:
河南省天隆工程治理咨询。
2.2“采购人”系指焦作市土地收购储蓄中心。
2.3“投标人”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取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给商。
2.4“中标人”系指依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被最终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5“效劳”指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应当承担功效的该项目相关效劳的内容。
2.6“法定代表人”系指法人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记录证书上)上注明的法定代表人;如为其他组织或个体经营者参加投标的,指营业执照上注明的负责人或经营者。
2.7“重大违法行为”系指供给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惩罚或责令停产停业、撤消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惩罚。
2.8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等,下同)形式,向投标人发出,号码以潜在投标人的记录为准。
收到通知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方式当即予以答复确认,但投标人未答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答复时,并非应当被明白得为采购代理机构明白、应当明白或不该当被明白得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推定投标人是不是收到通知。
因记录有误、线路故障或其它任何意外情形,致使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抵达投标人,除非有适当的证听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已经明知该项应当通知的事项并未实际有效抵达且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以为仍有条件和必要及时地再次补发通知而故意拖延或不予补发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活动能够继续有效地进行。
3.合格的投标人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项目要求的其它条件,并依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有关招标的规定。
3.4本项目不同意联合体投标。
注: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和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和其控股公司或存在治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4.投标费用
4.1不管招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数费用,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在任何情形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4.2本次采购活动收取采购代理效劳费。
4.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效劳费:
元(大写:
贰仟元整)
5.现场踏勘、标前答疑会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或标前答疑会。
6.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投标人一旦获取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即被以为对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均无异议。
投标人如以为本招标文件含有偏向性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而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请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不然,将视为对本招标文件要求无任何异议,并非得因此在开标后提出任何异议。
本招标文件由招标人负责说明。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组成
7.1招标文件是用以说明招标需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标准性文件。
招标文件要紧由以下部份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4)投标文件内容合格式
(5)合同要紧条款(参考)
7.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检查招标文件是不是齐全、是不是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
投标人发觉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辞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当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
若是投标人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类情形,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再也不对上述情形进行描述。
投标人必需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
投标人假设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标准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致使投标文件被拒绝同意或被视为无效。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将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15日前(如至原定截止时刻不足15日,可相应延长开标时刻),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招标文件公示期间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不受上述限制。
8.2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8.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都应通过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采购人未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或补充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8.4采购代理机构可视采购具体情形,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刻3日前延长投标截止时刻和开标时刻,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相关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要求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明白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应付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全数资料的真实性,不然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置。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投标人没有依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数资料,或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致使其投标被拒绝。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投标文件和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利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利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原版为外文的证书类文件,和由外国人做出的本人签名、外国公司的名称或外国印章等能够是外文,但应当提供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必要时评标委员会能够要求投标人提供附有公证书的中文翻译文件或与原版文件签章相一致的中文翻译文件。
10.4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刻均为北京时刻。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份组成。
具体内容和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份。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擅自更改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
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投标保证金
13.1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组成部份之一,是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要条件,金额及交纳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一部份要求执行。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不能参与投标。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未中标供给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人保证金的退还:
在招标人与当选人签定合同并按有关规定备案后五日内,为中标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因供给商自身缘故致使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4.3以下情形之一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2)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4)中标人未按规定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5)中标人无合法理由不与采购人签定合同的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或签定合同后不在限按时刻(如无另行通知,应为合同签定后七日内)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备案的;
(6)将中标项目分包(转包)给他人的;
(7)采取不合法手腕诋毁、排斥其他供给商的;
(8)以他人名义投标的;
(9)投标人阻碍或干与评审活动的;
(10)投标人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和其他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补偿责任。
15.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文件从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投标文件有效期短于规按期限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置。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有效期至合同完全履行止。
15.2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书面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投标人应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答。
投标人能够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
投标人回答不明确或超期未回答的,均视为拒绝上述要求。
关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许诺其修改投标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6.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6.1投标人应预备1份正本和5份副本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必需用A4幅面纸张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均须在封面上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
除投标文件封面之外,每一个页面都要在明显位置编制页码,按流水顺序填写,笔迹必需清楚可认,投标文件的目录必需编序。
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致使被误读、漏读或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未按要求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文件。
本招标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法人(投标人)行政公章,不包括专用章。
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改动是为更正投标人造成的必需修改的错误进行的。
有改动时,修改处应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署证明或加盖公章,但非投标人出具的材料,投标人改动无效。
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应证明其知足招标文件要求,该文件能够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和拟提供货物的要紧技术参数、指标和性能等资料。
投标文件须装订成册。
电报、、、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同意。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在非透明专用袋(箱)中,封口处应加盖公章。
17.2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除将开标一览表装订在投标文件当中外,还应另单独密封,并在密封包装上标明“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开标一览表”等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假设没有单独递交的,以其投标文件正本为准进行唱标。
17.3投标文件外封面、封口依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格式进行封装.
若是投标人没有依照要求密封、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关于投标文件的误装、错装和提早拆封概不负责。
18.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刻前,将投标文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接收)地址为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刻以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假设采购代理机构推延了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刻,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刻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以新的截止时刻为准。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的所有投标文件、功效文件,均不予退还。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刻前,能够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文件应依照本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进行密封、签署,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
补充、修改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刻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地址。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刻后(即从开标之时起)不得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刻后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刻起(即从开标之时起)至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文件,不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之间歹意串通而撤回投标的,除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外,还将受到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置。
五、开标与评标
20.开标
20.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刻和地址开标。
20.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明。
20.3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人宣布开标程序和注意事项。
20.4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
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依照投标人签到顺序当众一一拆封,拆封后先由投标人唱标,再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复唱一次,唱标内容为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
唱标完毕后由投标人代表当场签字确认。
投标人假设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不然采购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5开标终止后,投标人代表应在指定地址等待采购代理机构的安排,不得擅自离开,不然,因此产生的一切不利阻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同意其投标文件: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刻以后递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
一个投标人不只递交一套投标文件的;
21.组建评标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依照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次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5人组成,其中技术、旅行、经济等方面专家很多于成员总数的2/3。
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本次招标内容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抽取有关方面专家,依照规定依法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1)审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投标资格及身份核查;
(2)审查投标文件是不是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判;
(3)能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说明或澄清;
(4)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或受采购人委托依照事前确信的方法直接确信中标人;
(5)向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与评标工作的行为。
评标委员会成员要依法独立评审,并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一起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依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那么做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不然视为同意。
22.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检查。
评标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审查每一个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是不是齐全、完整、合法、有效,审查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性。
在评标进程中,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中标明的“原件备查”件进行核查,投标人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限内提供。
投标人拒不提供的,或不能在规按时限内提供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置。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1)投标人资格是不是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2)投标保证金;
(3)公司、企业居处地或业务发生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符合性检查。
对资格性检查合格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了响应。
符合性审查的内容包括:
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签署情形等);
投标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副本数量、内容是不是齐全等);
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是不是存在重大负偏离等)。
以上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内容只要有一条不知足,那么投标文件即为无效文件。
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与招标文件的全数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负偏离)或保留。
重大偏离是指投标人所投标的范围、质量、效劳等明显不能知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或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将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阻碍。
重大偏离的认定须经评标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若是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置,投标人不得再对投标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审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依照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审查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那么处置: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说明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也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依照无效投标处置: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齐全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齐全或内容虚假的;
(5)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6)未提供或提供经查验为虚假的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证明的;
(7)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8)投标文件载明的功效和要求等不知足招标文件中要求的;
(9)不响应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要求、商务要求的;
(10)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腕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11)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违背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在评审进程中,评标委员会发觉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彼此串通投标,依照无效投标处置并依据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人授权同一人作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的;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治理成员为同一人的;
有证据证明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的其他情形;
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其他串通情形。
23.投标文件的澄清
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等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该要求应当采纳书面形式,并由评标委员会全部人员签字。
投标人必需依照评标委员会通知的内容和时刻做出书面回答,该回答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签字认可,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份。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拒不依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拒绝该投标。
如评标委员会一致以为某个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是不是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假设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按期限内未做出说明、作出的说明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评标委员会取得一致意见后,将作无效投标处置。
并非每一个投标人都将被要求做出澄清和回答。
24.比较与评判
评标委员会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式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判。
25.评标方式和标准
本项目采纳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打分,内容包括商务综合部份、技术综合部份。
评标委员会依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投标单位最终得分: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定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投标单位的最终得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按四舍五入计入。
评分标准和内容
评分项目
分项
名称
分数
子项名称
评分内容与分值
商务部分
60分
资质部分
25分
5
房产评估资质
具备一级房产评估资质的得5分,具备二级房产评估资质的得4分,具备三级房产评估资质的得3分;
10
房地产估价师数量
参与焦作市土地收储涉及房产评估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应与投标提供的估价师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