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评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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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评分标准
附件1
福建省企业安全生产级别评定标准
(交通运输部分)
一、公共部分(700分)
包括:
主体合法、组织保障、宣传教育、安全权益、规章制度、安全条件、隐患治理、事故管理、应急管理等九个方面。
类
别
评定项目
分值
(分)
否决项
自评(分)
初审
(分)
评定
(分)
评分标准
(一)
主
体
合
法
︵
40
分
︶
1.证照齐全有效。
20
证照不齐的评为C级或D级。
未取证的予以取缔。
2.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核准、许可范围。
10
超范围的扣10分。
3.无违规转让、出租证照行为。
10
○
违规转让、出租证照的评为C级或D级。
小计
40
(二)
组
织
保
障
︵
45
分
︶
1.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在班组配备专(兼)职安全员。
20
未设置机构或配备安管人员的评为C、D级。
未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扣5分,班组未配备专(兼)职安全员的扣10分。
2.明确企业内部以主要负责人为核心的各级、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0
未明确安全职责的少一项扣5分;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的少一级扣5分,每少1人扣1分。
3.工会组织或员工代表参与安全监督。
5
查记录,未落实的扣5分,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小计
45
(三)
宣
传
教
育
︵
75
分
︶
1.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经培训合格后任职。
20
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分别扣10分。
2.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0
未持证上岗的扣20分,部分未持证上岗的扣10分。
3.对新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转岗、复工教育及全员安全技能教育。
15
查记录,未进行入厂、车间、岗位三级教育,每少一级扣5分,有人员缺漏的扣5分。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应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的“四新”安全教育培训。
5
查培训记录,未进行培训的扣5分,有人员缺漏的扣3分。
5.教育培训的课程、课时安排符合规定。
5
查培训记录,不符合的扣2分。
6.组织员工学习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
查记录,未组织学习的扣5分,有人员缺漏的扣2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征订有关安全生产报刊杂志、安全生产读物,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5
未开展安全宣传活动的扣5分;未征订有关安全报、刊的扣2分。
小计
75
(四)
安
全
权
益
︵
30
分
︶
1.与员工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有明确的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
5
劳动合同无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条款的扣5分,缺项的扣3分。
2.从业人员熟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5
现场查问,达不到要求的扣2分。
3.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佩戴、使用。
5
查台帐及现场抽查,未落实的扣5分,落实不到位的扣3分。
4.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等社会保险费。
10
未参加工伤等社会保险的扣10分,部分人员未参加的扣5分。
5.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5
未定期组织健康检查的扣5分,员工未按要求体检的扣3分。
小计
30
(五)
规
章
制
度
︵
45
分
︶
(五)
规
章
制
度
︵
45
分
︶
1.制订和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
5
未制定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工作方案的扣5分,缺项的扣3分。
2.建立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人履职报告、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安全技术审批、检维修安全管理、设备设施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业绩考核奖惩、防爆、防尘及防毒管理、消防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制度。
10
缺项的扣5分。
未实施的扣3分。
3.企业应对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的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作业,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10
未经审批作业的扣10分。
4.安全生产档案内容齐全。
⑴安全生产责任制资料。
包括全员职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立、人员任命、履职考评情况等。
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资料。
包括本单位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事故处理、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工作计划制度、规章等。
⑶安全设施“三同时”资料。
包括安全预评价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等。
⑷安全生产检查资料。
包括历次(本单位和上级)安全生产检查记录,关键部位、专项安全检查记录等。
⑸事故隐患整改资料。
包括事故隐患登记,应急防范措施,整改方案、结果等。
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资料。
包括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计划,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月、知识竞赛活动记录。
⑺安全培训资格资料。
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记录,职工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记录等。
⑻事故管理资料。
包括事故上报、登记记录,事故调查、处理、结案材料,落实整改措施材料等。
⑼设施、设备资料。
包括设施、设备台账,设备使用完好情况,检维修记录等。
⑽重大危险源管理资料。
⑾应急救援管理资料。
⑿职业健康资料。
包括职工劳防用品配发、使用情况,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10
未建立安全生产档案的扣10分,内容不全的扣5分。
5.按有关规定制定并实施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在相应岗位粘贴。
5
没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扣5分,内容不全的扣3分。
未粘贴的扣2分。
6.生产经营项目、场所有多个承包、承租单位的,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5
未签订协议的扣5分;未明确安全责任的扣3分。
小计
45
(六)
安
全
条
件
︵
240
分
︶
(六)
安
全
条
件
︵
240
分
︶
1.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
按规定提取安全技术措施专项经费,安排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培训经费等。
5
查资料,未投入安全生产资金的扣5分,投入不足的扣3分。
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安全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按规定完成设立审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及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等。
15
2007年以后新、改、扩建项目未落实“三同时”制度的扣15分;矿山,危化生产、经营、储存,民爆,烟花爆竹等高危企业,2007年后的建设工程未落实“三同时”的定为C级。
3.企业建筑工程经消防部门认可。
10
未经消防部门认可的扣10分。
4.与周边建(构)筑物防火距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防通道畅通;消防水源充足;作业场所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消防安全标志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25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
5.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
15
未落实的每处扣5分。
6.按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且保持应急状态。
10
不合格的扣10分。
7.生产设备、作业场所、仓库等安全防护设施安装齐全,按规定使用检测报警仪、防火防爆装置、联锁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20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5分。
8.特种设备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定期鉴定或校验,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均在有效期内。
20
现场检查每一处不合格扣5分。
9.电气设备选用布置和临时电线架设符合电气规程标准。
配电房安全用具齐备且定期检验合格。
15
现场检查每一处不合格扣5分。
10.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15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扣3分。
11.安全设备必须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
维护、保养、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10
查记录,未按规定执行的每处扣2分。
12.电气接地、防雷设施定期进行检测合格(防雷防静电设施按规定每年检测一次,爆炸危险环境的防雷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
15
未定期检测的扣15分,不合格的每一处扣3分。
13.不存在“三合一”厂房。
20
○
存在“三合一”厂房的评为D级。
14.作业场所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符合标准。
10
不合格的每一处扣5分。
15.人员密集场所选址、建构筑物、疏散设施、内装修、电气防火等符合消防要求。
30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5分。
16.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及设备。
5
不符合规定的扣5分。
小计
240
(七)
隐
患
治
理
︵
70
分
︶
(七)
隐
患
治
理
︵
70
分
︶
1.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确立各级各部门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职责。
10
没有建立隐患排查工作机制的扣10分。
2.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
设立隐患治理专项资金。
所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用于隐患治理。
10
未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制度的扣5分,安全费用未用于隐患治理的扣5分。
3.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
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事故隐患。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对查出的一般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
15
未建立隐患定期排查制度的扣15分,未定期排查并登记建档的扣10分,落实不到位的扣5分。
4.建立重大隐患整改报告制度。
对查出的重大隐患,应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明确整改期限、指定专人负责、采取监控及应急措施,并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对政府挂牌督办的需要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隐患应及时治理。
在治理完成后应对治理结果进行安全评估。
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
15
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为D级。
企业应按要求制定治理方案,限期整改。
5.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5
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未表彰、奖励的扣3分。
6.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和报送制度。
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分析表应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
5
未建立制度的扣5分,未按时报送的扣3分。
7.建立预防自然灾害导致安全事故灾难的制度。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进行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
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下属部门及相关单位发出预警通知。
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10
无预案的扣10分,未实施演练扣5分。
小计
70
(八)
事
故
管
理
︵
95
分
︶
(八)
事
故
管
理
︵
95
分
︶
1.建立事故台帐。
内容包括事故时间、类别、经过、救援过程、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情况、事故处理情况等内容。
5
未建立事故台帐的扣5分,内容不完整的扣2分。
2.事故发生后,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5
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拖延不报的扣5分。
3.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
落实情况应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
5
未按“四不放过”原则吸取事故教训、落实整改措施的扣5分。
4.当年无发生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20
○
发生重大以上安全事故的直接评为C级或D级。
5.无较大安全生产事故。
20
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扣20分。
6.无一般安全生产事故。
15
发生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扣15分。
7.当年无发生重伤事故。
10
发生重伤事故的扣10分。
8.当年无发生轻伤事故。
5
发生轻伤事故的扣5分。
9.当年无发生职业中毒及职业病。
5
发生职业中毒及职业病的扣5分。
10.当年无发生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
5
发生因安全生产问题引发10人以上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扣5分。
小计
95
(九)
应
急
管
理
︵
60
分
︶
(九)
应
急
管
理
︵
60
分
︶
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体系。
在主要负责人领导下,设置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配备人员开展应急管理工作。
10
未建立应急管理体系的扣10分。
2.编制应急预案。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指南、预案范本的要求编制内容简明、实用、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10
未编制应急预案的扣10分,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扣5分。
3.加强预案管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变动情况,应急预案演练情况,以及企业作业条件、设备状况、产品品种、人员、技术、外部环境等的变化情况,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
企业应急预案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并告知相关单位。
建立与地方政府和关联单位应急联动机制。
10
未及时评估和补充修订完善预案的扣5分,未报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备案,或告知相关单位的各扣5分。
4.开展预案演练。
组织开展预案演练。
加强对演练情况的总结分析,不断改进应急管理工作。
高危行业、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预案演练。
10
未开展演练的扣10分。
5.应急队伍建设。
大中型企业建立专、兼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
小型高危企业没有建立专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指定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与专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其他企业应根据预案实施的需要,建立必要的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和专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
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的职工要掌握应急处置方法。
10
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扣10分,相关人员未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方法的扣5分。
6.应急物资保障。
制定应急物资保障方案。
落实物资储备。
做到数量充足、品种齐全、品质可靠。
10
无方案的扣10分,物资品种、数量不齐全的扣5分,品质失效的扣5分。
小计
60
二、行业特殊要求(300分)
评定项目
分值
(分)
否决
项
自评(分)
初审(分)
评定
(分)
评分标准
道路交通
300
共
性
部分
︵
150
分
︶
1.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变更许可。
20
○
不符合要求的评为C级。
2.按要求实施安全责任承诺。
10
○
不符合要求的评为C级。
3.坚持班组班前安全教育,车站在发车前进行安全“三交待”。
20
抽查4个班组和4台车,未落实的每次扣5分。
4.办公室、经营场所不低于规定的面积。
20
不符合要求的扣20分。
5.每月坚持开展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活动日(学习业务,观看音像资料,听讲座,进行事故分析等)。
20
少一次活动日扣2分;相关记录不齐全的扣2分;人员没有签到的扣5分,缺课人员没有补课的每人次扣1分。
6.当年事故控制指标应达标。
60
未达标的扣60分。
本项小计
150
运输企业
︵
150分
︶
1.建立车辆安全例行检查制度,编制车辆二级维护计划,落实维护措施。
30
未编制二级维护计划的扣10分;未按时维护的每辆次扣2分。
2.按规定进行车辆投保。
30
强制险种漏保、脱保每辆扣10分。
3.驾驶员按规定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30
无相应驾驶证的扣30分,无从业资格证的扣20分。
4.严格执行“两部一局”规定。
30
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5分。
5.按规定安装GPS。
30
未安装的每辆车扣5分,失效的每辆车扣2分。
本项小计
150
客货运站
︵
150
分
︶
1.严格执行车辆日趟检制度。
10
未落实检验制度的扣10分;记录不完整的扣2分;每漏检一辆扣5分。
2.站场安全秩序井然,客运站实行人车分流,有进出口。
5
场内管理混乱的扣3分;没有人车分流的扣3分,进出口合一的扣5分。
3.站场进出口和场地有明显限速标志,不超速行驶。
5
没有设置标志的扣5分;超速行驶的每发现一次扣3分。
4.一级客运站配置危险品检查仪;货运站、二级客运站有专人负责检查危险品和人员。
10
一级客运站未配置的扣10分;货运站、二级客运站无专职检查员的扣2分,违反规定的每起扣4分。
5.车站内广播有关安全常识。
严禁超载出站及未经日趟检的车辆出站。
10
车站未配备广播音响的扣5分;超载出站的每起扣4分;未经日趟检车辆出站的一起扣10分。
6.全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省际客运班车、市际客运班车、旅游客运车辆,应全部安装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
10
未安装的每辆车扣5分,失效的每辆车扣2分。
7.严禁客运班车22时至6时在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运行。
10
违反一次扣10分。
8.单程运距在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公里以上)的长途客车应配备2名以上驾驶员。
10
违反一次扣5分。
9.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标准检查车辆安装标志灯牌,执行投保承运人责任险,配备符合要求的驾驶员和押运员。
10
不合格的一项扣5分。
10.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生产条件还应符合《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福建省营运车辆道路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汽车货物运站的安全生产条件还应符合《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70
不合格的一项扣10分。
本项小计
150
汽车
维修企业
︵
150
分
︶
1.应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维修车辆,确保维修质量。
30
未落实的扣8分;电话咨询客户5名,反映维修质量差并核实的每次扣2分。
2.车辆应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厂,并按规定出具出厂合格证。
30
抽查8份车辆维修档案记录,不完整的每份扣2分。
车辆未经检验合格出厂的每辆扣10分,未出具出厂合格证的每辆扣5分。
3.“三废”治理良好,车间地面平整清洁、卫生,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30
“三废”无治理的扣15分;车间、停车场环境卫生差的扣15分。
4洗涤油、废油储存放置符合安全要求。
30
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0分。
5.作业及施工场所氧气、乙炔等可燃气瓶放置合理。
30
未按规定存放的每处扣10分。
本项小计
150
驾驶机构︵150分
1.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每年进行一次技术等级评定。
30
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的每辆次扣5分,未进行技术等级评定的每部扣15分。
2.教练场地按要求明显设置相关标志牌。
30
未设置相关标志的扣15分;标志牌每少一项扣5分。
3.教练场有围墙或利用天然屏障封闭,车辆、行人必须通过专人看守的专用通行口通行。
30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0分。
4.训练区与公务、生活区之间有分隔设施,除专用的通行口外,车辆不能通行。
30
不符合要求的每项扣10分。
5.按要求配备多媒体数学用具、多媒体教学软件、消防器材。
30
未配备的每缺一项扣15分;消防器材每缺一项扣3分。
本项小计
150
水上交通
300
水
上
运
输
︵
300分
︶
水
上
运
输
︵
300分
︶
水
上
运
输
︵
300分
︶
1.应取得《水路运输许可证》或《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应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
20
○
不符合要求的予以取缔。
2.建立安全与防污染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应的安全管理证书。
10
○
不符合要求的评为D级。
3.装运危险货物必须办理危险品申报手续,经批准后,方可进出港口、装卸货物。
15
○
不符合要求的评为D级。
4.船舶、设施、设备应经船舶检验机构检验,并获得相应的检验证书。
15
○
不符合要求的评为D级。
5.以文字形式确定船长在船舶安全与防污染管理方面的最终决定权。
10
未以文字确定的扣10分,规定不明确的扣5分。
6.建立、健全安全与防污染管理制度,明确各岗位间的相互关系。
5
未建立的扣5分,不健全的扣3分。
7.船舶配员满足《值班规则》和《最低配员规则》要求。
20
少于最低配员的,普通船员每少一人扣5分,高级船员每少一人扣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