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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是故乡明》专题教学参考

一、专题内涵解说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乡。

一般而言,故乡就是自己的出生地。

自己的童年乃至自己生命中的许多岁月都是在故乡度过的,这里不但有自己的家、亲人,更有自己家族的记忆。

一个人的经验积累以及情感与性格都与家乡的自然风貌和文化积淀有着密切的关系。

可以说,故乡是一个人的根。

正因为如此,人们对故乡都有一种割不断的特殊情感,它是人出发地,也是人的归宿。

因此,一个人拥有故乡,不仅是指具体的、有形的,更重要的是精神的,无形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流动越来越频繁,但是对一个人来说,不管走到哪里,身在何方,故乡都在他的心中,都体现在他的行为方式上。

由于这种特殊关系,故乡常常被人们赋予了更多的意义,家、故乡、故土、家园、家国、归宿等等有时指的都是同一个意思。

在比喻的意义上,它们往往指向人们的精神家园。

二、教学目标和教学难点

1、了解家园之思的文化内涵以及它对人精神世界的滋养。

进一步认识故乡对一个人成长的重要意义,激发学生对家乡的热爱之情。

2、培养学生独立阅读、独立思考的能力,与文本、编者、老师、同学展开对话,表达自己的阅读感受。

3、进一步认识诗歌、特别是散文的文体特点。

在本专题的文中,家、家园、家乡、故乡等概念有时是具体的,指的就是家庭、家族世代居住的地方,有时又是抽象的,指人的精神的寄托之所,有着很复杂的人文指涉,研读时要让学生仔细体会。

另外,许多文章是在归家、返乡与出走、离家的关系上展开的,这也是教学中要注意的难点。

三、文本简析:

采薇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从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七世纪)约五百余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

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都是歌曲的歌词。

《风》《雅》《颂》三部分是依据音乐的不同来划分的。

《风》是乐调,国风就是各国土乐。

《雅》是周朝王畿之乐,“雅”又有“正”的意思,《雅》分《大雅》、《小雅》,编者可能是把时代较早、以歌颂为主的雅诗编为一集,称《大雅》,共三十一篇;把时代较晚的民歌及一般贵族的雅乐编为一集称《小雅》,共七十四篇。

《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

《采薇》是《小雅》中的一篇,表现了普通士兵在离乡出征的岁月里的艰苦生活和内心伤痛,字里行间表达了对战争的不满和对故乡的思念。

第一章,写士兵为抗击外族的侵犯,背井离乡,久久不得归家,而产生的悲伤、厌战和对外族的仇恨。

首四句,以薇菜渐次生长和时间的推移来起兴,来表达士兵久役于外不得归家的怨敌、思家与盼归的心情。

“靡室靡家”和“不遑启居”是这一心情产生的主要原因。

朱熹引用程子的话说:

“古者戍役,两朞而还。

今年春莫(暮)行,明年夏代者至,复留备秋,至过十一月而归。

又明年中春至,春暮遣次戍者皆在疆圉。

如今之防秋也。

”(《诗集传》)这段话告诉我们,当时的兵役制度是二年为期限,可是本诗中的战士的服役看上去没有期限,士兵归家变得遥遥无期,这自然要引起征卒的不满和对家乡更强烈的思念。

以下几章都是围绕着这个基调叙写的。

第二、三章,写军旅生活之劳苦。

朱熹在《诗集传》中说“言戍人念归期之远,而忧劳之甚,然戍事未已,则无人可使归而问其室家之安否也。

”诗仍以薇菜逐渐长得柔嫩、粗硬起兴,暗示时间流逝,易年更岁,可是役期却无止境,军旅生活又异常痛苦,转战不止,饥渴劳顿。

而“靡使归聘”和“我行不来”,则表达了边关和故乡相隔万里,关山阻断,音讯全无,由此而引发的强烈的思归之情。

第四、五章,直接写战事。

这两章是在前面基础上的对战争场面的具体描写,通过对马、车、象弭、鱼服、将帅和士兵生动而形象的刻划,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忧心烈烈”、“忧心孔疚”的原因,也使前面的“王事靡盬”落到了实处。

从而进一步强调了正是因为战争频繁,居无定所,作为兵营中最底层的士兵才归家无望,思乡心切。

第六章,写戍卒归途中悲伤痛苦的心情。

有了前面的一系列铺垫,经过出生入死的战斗之后,战争的幸存者终于踏上了归家的路途。

但作品并没有写士卒胜利后的喜悦,而是营造了昔日杨柳依依、如今雨雪霏霏的场景,写的是历经磨难之后内心深处的凄凉和悲苦,而且“行道迟迟,载饥载渴”,归乡的路依然那么艰难。

从艺术上讲这首诗很有特点。

首先,诗歌十分注重用具体生动的细节来展现生活图景,比如,对战争场面的描写,并不是直接写刀光剑影和厮打拼杀,而是写战车、战马,写象弭、鱼服,写劳累奔波,写饥渴难当,但我们通过这些描写可以想见战争的残酷。

其次是情景交融,诗末章首四句,历代传诵不已,被视为情景交融的佳句。

王夫之在《薑斋诗话》里说:

“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以乐景写哀,以哀景写乐,倍增其哀乐。

”再次,是它的旋律协调,音节和谐,一唱三叹,诗的前三章开头句式相似,反复吟唱,一方面以植物的生长暗示时间的流逝,另一方面也在鲜明的节奏中表现出诗歌特有的音乐之美。

奥德赛

《奥德赛》是公元前九至八世纪古希腊盲诗人荷马根据口头流传的史诗、短歌编成的长篇叙事诗,它与荷马的另一部作品《伊利亚特》一起被称为“荷马史诗”。

关于荷马的生平,古代流行过许多神奇的传说,说他是神所生,他与史诗中的英雄都相熟悉等等,但均无文字记载。

荷马生活在希腊氏族社会解体,奴隶制开始形成的时代,经他记载留下了两部长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是欧洲最早的诗歌,因此,荷马被称为欧洲诗歌的鼻祖。

希腊联军在特洛伊战争中,采用将领奥德修斯的“木马计”攻陷了特洛伊城,胜利的将领纷纷带兵回国。

《奥德赛》就是叙述奥德修斯乘船回故乡过程中,用智慧战胜各种灾难,最后胜利回家大团圆的故事。

奥德修斯是希腊半岛西南方伊塔刻岛的军事首长,他拥有领地、庄园,还有家奴和牲畜。

在他离家九年期间,家里聚集一百多人,向他妻子求婚,在他家吃喝挥霍,但都遭到他妻子的拒绝。

奥德修斯和他的伙伴回家途中,在海上遇到风暴。

他们漂流到独眼巨怪的海岛,巨怪把他们关在岩洞,吃了他的几个同伴。

聪明的奥德修斯用酒灌醉巨怪,用木棒弄瞎了巨怪的眼睛,逃出了岩洞;他们还曾到吃迷莲人的国土,不少人吃了迷莲,忘记了家乡;他们还到了女巫瑟西居住的海岛,他的同伴被女巫变成了猪;他们又到了冥土,见到了英雄阿契里斯的阴魂;他们在从海卡律希狄斯和六头十二臂的斯库拉中间穿过时,又失去了六个同伴。

最后,他的同伴们因为偷杀太阳神的神牛,全部葬身海底,只有他一人漂到女神卡普索的岛国,在这里他被留住了七年。

后来他来到了淮阿喀亚岛,岛上国王阿尔基诺斯设宴招待他。

席间,盲歌手德莫多克演唱特洛伊战争的故事,深深感动了奥德修斯,奥德修斯向阿尔基诺斯国王讲述了他历险的经过,国王送给他许多礼物,为他备船,送他回到了家乡。

他在外期间,妻子一直在等待着他,儿子也长大成人。

奥德修斯假装一个乞丐回到家里,试探妻子,证明了妻子的忠贞。

他跟儿子一起设计杀死了那些求婚的人,处死了帮助求婚者的奴隶,重新作了伊塔刻岛的国王。

可以说,《奥德赛》整个就是一首归家的叙事长诗,而节选部分是奥德修斯归家的转折点,第一小节写女神卡普索向奥德修斯传达宙斯的旨意;第二小节写奥德修斯在受曲折后的疑虑和机智;第三小节写女神最后一次劝说奥德修斯留下;最后一节写奥德修斯义无反顾的返乡决心。

节选部分虽然不长,但对奥德修斯思乡的愁苦与返乡的决绝描写得非常充分。

《奥德赛》在艺术上有许多独到之处,对欧洲文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就节选部分看,它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是通过场景、动作和对话去刻划人物的性格,描写人物的心理,如第一节女神到海边看到奥德修斯的情形,再如奥德修斯与女神的对话,进退有方,都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人物的心理,再现了作为英雄机智而又刚烈的性格;二是语言朴素与叙述流畅,具有一种清新质朴的风格。

我心归去

《我心归去》是中国当代作家韩少功访问法国归来后一组散文中的一篇,总题是《访法散记》。

文章从内容上看可以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前四个小节,写自己在法国圣·纳塞尔访问时的情形和感慨。

作者描写了一个人来到异国他乡后典型的情形:

“最初几天的约会和采访热潮已经过去,任何外来者都会突然陷入难耐的冷清,恐怕连流亡的总结或国王也概莫能外。

”一个人离开自己熟悉的生活环境,离开了自己熟悉的人群,离开了自己的文化,特别是离开自己的母语,一种巨大的孤独感便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你周围的一切都与你没有关系,你无法交流,这样的日子真的“能让人发疯”。

所以,当有人劝作者留在法国时,他一口回绝了。

第二部分写作者的思乡之情以及对故乡这个文化概念的思考。

在异国他乡,与孤独感相伴随的是思乡。

文章很自然地用“很想念家里”来过渡,故乡有亲人,有自己的历史,有那一方“热土”。

作者说,即使异国的景区再美,故乡再穷,但乡思仍然会随时产生,因为“故乡存留了我们的童年,或者还有青年和壮年,也就成了我们生命的一部分,成了我们自己”,自己在这里成长、奋斗、耕耘,这里有“你的血、泪,还有汗水”,为什么说故乡不等于出生地,为什么说“只有艰辛劳动过奉献过的人,才真正拥有故乡”,因为只有奋斗、奉献,才会在故乡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印迹,故乡也才会作为你生命的一部分而不可分离,才会有感情上的不可割舍的珍惜。

同样的道理,人不会对故乡真正失望的,劳动与奉献会使故乡繁荣繁荣富强,也就是说对故乡你可以失望得滴血,但“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生长出丰收,生长出你对故乡的歌。

《我心归去》的哲理性很强。

文章不长,但把人与故乡的关系阐发得非常透彻,许多说法非常有新意,如故乡不等于出生地等等。

但是,它的哲理不是单纯的说理,而是和抒情结合在一起的,这也决定了它在语言上的特色,没有抽象的说教,而是把哲理藏在形象中,用富有抒情色彩的意象来表达,如“血沃之地将真正生长出金麦穗和赶车谣”,或者通过对一些特定场景的描写来表达,如“假若你在旅途的夕阳中听到舒伯特的某支独唱曲,使你热泪突然涌流的想像,常常是故乡的小径,故乡的月夜”,又如:

“萍飘四方的游子无论是怎样贫困潦倒,他们听到某支独唱曲时突然涌出热泪,便是他们心有所归的无量幸福。

想北平

老舍是一位“北京味儿”很浓的作家。

他生在北京,长在北京,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出世,从1899年出生到1966年去世,老舍一生中有四十二年是在北京度过的。

他最有影响的作品,如小说《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话剧《茶馆》、《龙须沟》等,都是用北京话写的,也是以北京为题材的,通过对北京人的生活方式、社会文化和心理特点真切生动的描绘,展现了丰富多彩的北京社会风情画。

《想北平》是一篇散文,在一篇短短的散文作品中,如何表现北京,老舍觉得很为难:

“北平的地方那么大,事情那么多”,都写什么?

他又不愿只“凭着我知道的写,而躲开我不知道的”,更怕挂一漏万,埋没了北京的种种好处。

如果只是机械地罗列,平铺直叙,写成一篇北京地方风光的指南就更没味道了。

老舍决定写出“我的北平”,通过他与故乡亲如母子的关系,写出他对北京的无限眷恋。

作品一开始,老舍就情不自禁地说道:

“我真爱北平。

”但他马上又说“这个爱几乎是要说而说不出的”。

这“说不出”三个字,在两段文字中四次重复出现,反复强调,作者解释是因为他“不是诗人”,不会“把一切好听好看的字都浸在自己的心灵里,像杜鹃似的啼出北平的俊伟”,实际上,并不是作者做不到,而是他不愿意义照着通常的方法去写,因为即使用尽了“一切好听好看的字”也难以道尽自己对北京的爱。

于是他另辟蹊径,抛开一切美好的词语,用最通俗质朴的言辞,用最能引人共鸣的表达方式,将自己对北京的爱喻为对母亲的爱。

扑克似平常最奇崛,这不仅恰当地道出了作者对北京爱得真切和深沉,也很容易打动读者的心。

老舍特别爱自己的母亲,是文坛佳话,他将北京喻自己的母亲,这其中的分量,要超出常人几分,因此,他对北京表达的爱心,也颇有自己的独特个性。

他说,“我所爱的北平不是枝枝节节的一些什么,而是整个儿与我的心灵相粘合的一段历史,一大块地方”,“我的最初的知识与印象都得自北平,它是在我的血里,我的性格与脾气里有许多地方是这古城所赐给的”,北京的“每一小的事件中有个我,我的每一思念中有个北平”。

他所表现的,是“我”和北京,“我”和有“你”,“你”中有“我”,融中一体,密不可分。

这就超出了一般的客观描写,他不仅要告诉读者北京是个什么样子,而且还要人们分享他对北京的爱,他不是在“写”北京,而是在“想”北京。

但这并不是说老舍对北京的爱是盲目的。

这爱中有理性,有认知。

写出一个地方的特点,包括一个人对某个地方的喜爱,往往要通过比较才能看得出来。

在文章中,老舍声言自己“不能爱上海与天津”,又联系自己丰富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将北京和“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相比较,从城市的整体结构、建筑格局、环境气氛、生活情趣等方面,历数北京的好处。

北京之美,“不在有好些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而且“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北京“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北京“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

总之,北京是大都市,却保住了乡野的幽静,让人和大自然保持着亲近。

另外,作者特别说道,北京虽然也是有钱人的天堂,但“你我这样一个贫寒”的知识分子,仍然可以尽情享受它的美。

所以作者花费了大量笔墨,去写北京的物产,写北京平民的日常生活。

一枝一叶总关情,正是这样的叙述与描写表明了作者与北京的亲密关系,他真正融进了它的生活,深入到了它的血肉肌肤之中。

如果老舍是北京的一个观光客,即使对北京再喜欢,也不可能有如此细致入微的体验,当然更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字。

难怪他在述说北京的种种好处时不禁“要落泪”,禁不住深情地呼唤:

“真想念北平呀!

这最后一句还有一层更深的含义。

这篇散文写于1936年,作者当时不在北京。

那时日本帝国主义已经加紧了对中国的侵略,丧权辱国的“何梅协定”的签订,适应日本侵略需要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的成立,都说明华北危急,北京危急。

作者作为一个热爱北京的爱国知识分子忧心如焚,思今家乡之情,较平日更为强烈,这一声呼唤,充满了民族忧患意识,震人心弦。

《想北平》的语言通俗、纯净而又简洁、亲切。

通白是为了加强作品的生活气息,使它亲切感人,也是锤炼语言的结果。

作者曾说:

“我的文章写得那样白,那样俗,好象毫不费力,实际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

”(《关于文学的语言问题》)纯净、简洁同样也靠千锤百炼。

比如文章写到积水潭:

“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

”短短几句,文字不多,但写景、状物,营造气氛,表现有物情感,都笔笔到位,如同天成。

乡土情结

《乡土情结》是柯灵为纪念《香港文学》创刊七周年而作的散文,作品以故园之思作为线索,由“小家”到“大家”,由“离家”到“归家”,将乡土情升华为爱国主义的思想感情。

作品以王维的《杂诗》引出一个普通的道理:

“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方魂牵梦萦的土地。

”并且援引了大量古代思乡诗来进一步说明这种情感,点出“乡土情结”,然后再对这种情结进行具体的说明和解释,之所以称为情结,因为它像烙印,像蚕茧,像纹身一样不能化解与消褪,一个人的出生地不仅给了他自然的生命,而且给了他文化,他之所以成为“这个人”,而不是另一个人,故乡的文化起了决定性的作用。

乡土情结每个人都会有,但它往往在人远离故乡时表现得更为强烈。

接着作者用三个小节来写引发乡思的情景,一是离家创业,不管成也好,败也好,“但乡土的梦,却永远追随着他们”。

二是灾难与战争,灾难不管是自然的,还是人为的,战争不管是正义的,非正义的,都免不了流离失所,骨肉分离,这种状况下的思乡之情也就更为浓厚。

文章叙述了因各种原因而造成的离家之后重新回到对归家,内涵就更加丰富扎实了。

作者从历史说如当今,从自然说到人伦,从现实世界说到神话传说,归结一点:

安土重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

这里特别说到近百年无数创业者浮海五洲,打拼天下,写到香港一个多世纪的苍桑巨变,从正反两个方面讲述了人对故乡、家园直至对祖国的感情,这也是乡土情结中最重的一份情感。

最后,作者从当今世界现代化程度越来越高,文化交融越来越充分的角度对乡土情结作了新的阐释,人已不为家所累,但人又应该永远拥有自己的家,既走向开放,又会有心灵的归宿,这就是新时代的乡土情结。

“我们该有鹏举鸿飞的豪情,鱼游濠水的自在,同时拥有温暖安稳的家园,还有足以自豪的祖国,屹立于现代世界文明之林。

”作品至此完成了主题的升华。

柯灵是怀着真挚深厚的情感写作这篇散文的,作为一位世纪文化老人,早年辗转各地,饱受战争与灾难的离乱之苦,因此,对家园之思有特别的体会,再加上香港回归这一特殊的背景,作者从家到国展开联想就十分自然了。

作品叙古写今,纵横捭阖,元气淋漓,文中征引了大量的诗文、史料和典故,不仅说明了乡土情结的久远、普遍,根深蒂固,而且还通过它们营造了一个个具体的历史场景,使文章显得更加生动、感人。

前方

《前方》是一篇“摄影散文”。

摄影散文是一种新兴的文体,顾名思义,它是由摄影和文字构成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表达的手段也在发展变化,过去,传媒是非常单调的,现在,人们不仅有文字印刷,还有围绕图像、声音创造出的广播、摄影、电影、电视、电脑、互联网,而且,这些传媒手段又不断融合、交叉,形成新的综合的表达手段和表达样式,如广播剧、电视散文、电视电影等等。

摄影散文也是其中的一种。

这种新的文体兼具了两种表达手段的审美特点,即摄影的视觉性、对瞬间画面逼真的再现能力和散文体运用语言来表达对象时的自由,散文可以不受影像的限制,展开联想。

所以,成功的摄影散文不应该被摄影作品所束缚,不应该成为呆板的毫无生气的文字解说,而应该有新的发现,新的创造和生发,这样才能使两者互相影响,互相补充,成为一个有机的艺术整体。

文章从摄影画面起笔,但并没有对画面进行具体的描摹,而是马上展开了联想——“他们正在路上”,他们正在离家或曾经离家,由此点出本文的中心:

“人有克制不住的离家的欲望。

”这可以说是本文的文眼。

然后,作者对人为什么离家进行讨论。

首先,如同动物一样,人类的祖先一直是在无休止的迁徙中生活的,人有着离家与远行的习性;其次,外面的世界无时无刻不在诱惑着人们,人在外面的世界中会获得生命的满足;再次,由于种种原因,由于外在压迫,人不得不离家;最后,人的理想决定着人要不断向前走。

在此,作者点出了“前方”,前方在这儿更多的不是空间上的概念,而是理想,是理想的召唤。

因为人要不断离家,向前,于是,便有了“路”。

如果说此前,作者基本上还是在讨论人的具体生活状况的话,那么,从这一部分开始,作者更多地是在关注人的精神状况,思辩的色彩也越来越浓。

“家”、“路”、“流浪”、“旅途”等等,都是一些双关的语词,有时就纯粹是在哲学层面上使用它们的。

作者试图揭示并描述人的种种悲剧命运,不管你的生活境遇怎么,不管你是坐在如摄影作品或《围城》里所描绘的破烂不堪的汽车上,还是坐在舒适的交通工具上,人生都是一场苦旅,并没有本质区别,都是“苦旅者”。

家园之思的人文内涵在作者这儿得到了新的发掘:

人对家园的眷恋与追寻实际上是对某种精神的追求,是一种近似宗教上的皈依感。

所以,《前方》表面上虽然在写离家,实际上仍着眼于归家,因此,作者才能揭示出人类精神状况中的这三重悲剧:

一、人在“走向前方、到处流浪时,又时时刻刻地惦念着正在远去了久已不见的家、家园和家乡”;二、“人无法还家”;三、“即便是还了家,依然还在无家的感觉之中”。

显然,这里的家、家园,并不是指“那个可遮风避雨的实在的家”,而是指人精神的归宿,精神的栖身之所。

作者从摄影作品引出联想,由离家想到人类的精神境遇,充满了悲悯之情和深刻的人文关怀,行文的过程中,作者的目光又几次落到摄影画面上,具体的画面与展开的想像与思考相结合,产生了独特的艺术感染力。

月是故乡明

故乡不是一个抽象的语词,而是由许多人、景物、故事和场景构成的,是融汇了许多内容的情感和记忆。

所以,思乡类的作品往往都是从一些具体的东西出发,由眼前之景激起乡思之情,即使许多平常的人事景物也会因为融汇了乡思而具有了特别的意味,有的景物因为被反复书写而成为思乡的文学意象,如柳、月、炊烟、乡音等等。

季羡林的《月是故乡明》就是以月作为抒情线索的。

“月是故乡明”是一句流传很广用以表达故园之思的诗句,它出自杜甫的《月夜忆舍弟》,全诗为:

“戍鼓断人行,边秋一雁声。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

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

寄书长不达,况乃未收兵。

”这首诗写于安史之乱时期,抒发了杜甫离乱之际对故乡亲人的怀念。

对自然事物的感觉有时因主观情绪而改变,在文学作品中,这样的写法特别多,月亮其实无处不明,但杜甫偏说“月是故乡明”,从而突出了对故乡的感怀。

由于杜甫这句诗特别能引发人的乡思共鸣,因而被广为传诵。

本文的第一段,实际上就是对这句诗的解释,最后说“事情大概就是这个样子”,正是说明它表达了一种普遍的感受。

接下来是一个过渡,由月到山,到水,进而过渡到家乡的山水,过渡到作者的童年生活,作者对家乡一草一木有着深厚的感情,虽然只在故乡呆了六年,但儿时的记忆连同那少年的梦境与感受仍新鲜如昨,数星星,捉知了,看月亮,拣鸭蛋,这些充满童趣的生活画面构成了美丽纯洁的乡村生活图景,经过几十年后一位耄耋老人的的叙述显得更加动人。

情感的亲疏深浅只有通过对比才能显现出来,故乡的小月亮为什么那么美,除了亲切而温馨的回忆外,作者还通过与其他场景进行对比来表现,从济南到北京,一直说到世界上三十多个国家,要说景色,比故乡那只有在童年看来才有浩渺之势的苇坑美得多的怕不是一处两处,但在作者看来,哪一处的月都不及故乡,故乡的月亮越美,越发勾起作者的乡思乡愁。

最后,作者指出,对一个异乡人来说,对故乡的思念常常构成他不可缺少的精神生活,思乡是他生命的组成部分,有故乡可思,甜,思而不得,苦,正是这种复杂的滋味显示出乡思特有的情感色彩。

文章的风格与一个人的年龄有着密切的关系,一般来讲,老年人的文章都写得古拙、质朴,所谓由绚丽而归于平淡。

季羡林的这篇《月是故乡明》就体现了这一点,它写得非常平实,采用的大都是短句子,也没有什么华丽的词藻,娓娓道来,甚至不时流露出返老还童般的天真,但越是这样的质朴自然,越是能见出作者对故乡的至情至爱。

今生今世的证据

刘亮程是一位题材与风格都很独特的散文作家,他的大量作品通过对西北农村的细腻抒写,体现了一种难得的对乡村、对底层民众的人文关怀,对乡村日常生活意义的发掘,以及对现代化进程中传统与现代两种文明之间冲突的反思。

《今生今世的证据》是一篇有关故乡的散文,但是它跟一般的乡思作品有明显的不同,刘亮程没有过多地去抒情,相反,这是一篇情感深藏不露、多少显得克制、理智的作品。

如果说许多乡思作品是在反复吟咏人与故乡的依恋之情的话,那么《今生今世的证据》则越过这种感情去进一步追问这种感情何以会产生,人与故乡的关系到底是什么,故乡对一个人来说又意味着什么,人在家乡,人离开家乡,家乡成为故乡,这其间都发生了什么事情,有什么变化深藏其中?

作品从一个人的迁徙开始。

当人拥有的时候,并不觉得一样东西的珍贵,而且,在日常生活中,东西是否珍贵,人们主要是从实用的角度考虑它的。

所以,文章说:

“我走的时候,我还不懂得怜惜曾经拥有的事物”,因为“它没有用处了”。

其实,故乡,人出生、成长、生活与劳作的地方,不管它今后是否有用,也不管人是不是永远永远与它相伴,它都是有意义的,因为它烙上了人的印记,是人生活的物化,用作品里的话说“这些都是我今生今世证据啊”。

之所以有人不明白,是因为他“还不知道曾经的生活有一天,会需要证明”。

人的生活需要物来证明,物又因为人才具有意义,这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

人为什么喜欢怀旧?

因为人是有时间感的动物,他知道生命的流逝与时间的无情,知道什么叫历史。

曾经经历的物之所以常常是人怀念的对象,说穿了,怀念的并不是物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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