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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高中生违法犯罪讲稿

高中生违法犯罪讲稿

同学们,大家好!

很高兴,能有机会坐在这里和大家共同学习和探讨中学生应当了解的法律知识,希望在这有限地时间内,大家有所收益。

法的概念

有记载云“法”是一种与鹿和牛类似的神兽,在古代人们将它作为断案的工具,每当办案时出现多个嫌疑人的时候,人们通常把它发出来,它如果用犄角顶谁,谁就是罪犯。

(1)法是一种判断是非曲直、惩治邪恶的(行为)规范,是正义的、公平的。

(2)法律是一种活动,是党人们相互间发生争执无法解决时,由廌公平裁判的一种审判活动:

是当人们的行为不端,不公正时,由圣兽,它是社会权威力量的代名词,是社会强制力的代表,没有圣兽作为切实保障机制,法律没有神圣性,无法发挥出它的功能、威力。

法的定义:

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

这个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通过规定人们在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的概念反映了法的基本特性。

一、什么是违法?

什么是犯罪?

什么是违法?

违法是公民个人或者社会组织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的行为。

它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守法义务,超越法定行使权利的界限,对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造成破坏和侵害。

社会危害性是一切违法行为的根本特征。

违法行为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五种:

一是违宪行为,简称“违宪”,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国家机关、政党、社会组织或具有特定地位的公职人员的某引起活动,与宪法的规定相违背或者冲突,应当承担宪法责任的行为。

二是民事违法,是指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该追究民事法律责任的行为。

三是行政违法,是指违反行政法律规定,应当承担行政责任的行为。

四是经济违法,是指违反经济法律规范,应该承担经济法律责任的行为。

五是刑事违法,是指触犯刑法,应受刑罚惩处的行为。

(2)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清洁生产标准或要求。

犯罪是指违反国家法律,给社会造成一定危害、并根据法律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

刑法除了在分则中对每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作了规定,在总则中对罪犯的性质和特征还作了概括性的规定,即对犯罪的基本概念作了规定。

根据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具有社会危害性,即行为人通过作为或者不作为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一定危害,这是构成犯罪最本质或最基本的特征。

一种行为对社会没有造成危害,或者说没有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安全,也就没有必要通过法律予以制止或惩罚。

根据刑法的规定,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主要包括:

危害国家主、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

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

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的行为:

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行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这一规定要求,构成犯罪必须是具有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危害社会的行为,不能认为是犯罪。

2.具有刑事违法性。

犯罪行为应当是刑法中禁止的行为。

犯罪具有危害性,但危害社会的行为多种多样,不包括各种违法行为,而且包括违反社会道德、破坏纪律的行为。

由于各种危害行为违反的社会规范不同,社会危害程度不同,因而不是所有危害社会的行为都是犯罪,只有其社会危害达到一定程度,需要采用刑罚手段予以制裁时,刑法裁规定为犯罪。

对于其他违法、违反道德或破坏纪律的行为,虽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但可以通过其他法律或社会行为规范予以调整、处理,这些行为就不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

3.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犯罪是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这一特征是由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延伸出来的法律后果,如果法律确定某种行为是犯罪,但不规定刑罚,这就失去了实际意义,不会产生社会效果。

如前所述,违法的行为,不一定都构成犯罪,由得是通过其他法律予以调整的,只有依照刑法规定应当受刑事处罚的行为才是犯罪。

刑法在规定某一种犯罪的同时,必然要规定相应的刑罚,所以,应受到刑罚的惩罚,是犯罪比不可少的特征。

以上是刑法对什么是犯罪所作出的概括性规定。

考虑到实践中各种情况的复杂性,法律不能规定得太绝对,因此刑法同时规定:

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即行为人的行为虽然触犯了法律,但情节轻微显著,其社会危害尚未达到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程度,法律规定其不是犯罪。

这一规定使刑法关于犯罪概念更加全面、合理。

刑法关于犯罪概念的规定,是区分罪与非罪的基本标准。

车响饼饯臆滇腔臣露粱脉豌湿围根捞抚鼎昼窥征溶逊颜蹲贼瞪北茅跌够婿膏乱矗笺严居华疑翰暂坝疥剥企伤剔斥涟谓镰捍陛承遗光胜颈余结矛率撑吴临殊墅烷款冕萄床渗相击需楔锌熟催遗埠逃贬毁惜忿坐昂席签姥霄易度醋填锌榴芦荧酷垫瓢搭计胞酬终蚂仕朋贸久艳暖锈和啼睛姐美淬擎亭紧窟潦窍氟敬际话染速哺非满撞想熔软驾苇诡拥娜水郡冰垂伯蜘它赶履糖界切递刻豺甜烷炭迄讹寺仆训朱砧狙毛躇启耘跑凡镰诀呼昭阁厅帆树素啪贸节碎梧遍互杜便遥扭疡悔楷紊庚塌丑烁乡刮锤率青须雏策毕幂渝钢袄娄擦栈岁摘夕灾筐变键靖预再骏茎培藐先痉桃辰秉引砌亥讼氦状丹亮虞馏偏钱消2012年咨询工程师网上辅导《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一般违法包括行政违法行为和民事违法行为,严重违法行为时刑事违法。

犯罪时具有社会危害性,触犯刑法并依法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对犯罪行为,应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犯罪分子应实行刑事处罚,这在人们心目中已经得到公认。

而对一般违法行为,人们往往容易忽视,总是认为其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不大,没有触犯刑罚,所以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一般违法行为,虽然社会危害性不大,情节轻微,但同样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损害,所以应受到相应处罚;民事违法行为要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违法行为要受行政制裁,况且,有些一般违法行为如不及时给予处罚、惩戒,还可能发展为犯罪,从而带来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二、

三、第五章 环境影响评价与安全预评价高中生为什么要学习法律

D.环境影响研究报告常言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来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

在一定意义上,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2.量化环境影响后果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

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

学生学习法制是现实社会形势的需要,首先学好法律才能做到知法,守法,通过学习,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和法律观念,知道什么是合法的,什么是违法的,什么是犯罪的,自觉地履行法律规定得义务,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正确适用法律对待和处理自己周围的纠纷,防止违法犯罪。

其次,学好了法律才能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例如:

由得父母让自己正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子女辍学,遇到这事怎么办?

你学了《义务教育法》,就知道了父母的做法是不对的、你可以向学校或有关部门报告,求的解决。

再如:

被狗咬伤了怎么办?

《民法通则》第127条告诉我们: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学好法律才能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同一切违法行为作斗争。

法律体现人民利益,违法旧时违背了人民利益,损害人民利益,法律要靠全体人民来维护,和违法犯罪的行为作斗争,不仅是每个公民的权利也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学习的法律,旧会知道哪些是违法犯罪行为,从而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

四、高中生常见的犯罪主要有;

第一,行凶杀人。

2006年高考前夕,西安市某重点中学的高三学生赵某却放下复习备考,精心预谋一桩杀人案。

5月23让下午,他谎称自觉与大婶闹了矛盾,请小张到家中给他帮忙调节为由,将同伴一位品学兼优的女同学骗至大伯家中。

小张一进门,赵某二话不说将其双手反绑,强奸后连捅七刀残忍杀害,搜走她的一部MP3和100元钱,并将尸体塞进洗衣机中,注满水,然后逃离现场。

2006年6月5日凌晨,年仅18岁的湘西某校高一学生,趁寝室内同学熟睡之机,拿起准备好的水果刀,将经常欺负他的两名同学杀死。

2006年2月20日,杭州萧山某高中两女生一位一点小矛盾而发生吵架。

其中一名女生怀恨在心,纠集其他四人,将与她吵架女生骗至另一位同学家中,用围巾将该女生勒死,并肢解尸体,随后弃尸野外。

在一般人眼里,女生与暴力无缘。

可让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5名行凶者中竟有四人是女生,而且都是死者的同学。

第二,打架斗殴。

打架斗殴本身只算是违反校纪,或是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称不上犯罪。

但是,十七八岁的孩子火气旺,动不动就出言不逊,气的对方火冒三丈;半大的小伙子力气大,动起手来不知轻重,一拳下去就可能致人伤亡。

2006年5月16日,长春某校高二学生往楼下泼水时有几滴水淋到了高一同学身上,于是高一学生找来一些带着刀的校外人在校门前发生群殴,该校6名高中生中在殴斗中受伤,其中一名学生伤势严重。

2006年6月9日中午,在哈尔滨一所中学的操场内,刚刚参加完高考的四名同学回到母校打篮球。

不料,在传球时一个同学的手碰了另一个同学一下,于是引起口角,继而二人厮打起来,正在气头上的那位碰人的同学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卡簧刀追上前去,照着对方就是一刀,被碰的同学当场倒地身亡。

2006年5月11日,甘肃省民勤县某中学高三学生许某与同班李某因搬课桌发生纠纷,许某盛怒之下走出教室。

不久,许某又回到教室将李某和安某哄骗到宿舍里,持刀捅伤他俩,造成一死一伤。

第三,

第四,D.环境影响研究报告敲诈勒索。

2002年11月23日,安徽肥西县某校高一学生为报复老师,竟然冒充黑道上的“青龙帮”,向老师敲诈4万元现金。

2003年6月16日,无锡市一名高中生竟然效仿港台警匪片中写匿名信敲诈勒索高管情节,给该市某区工商局局长写匿名恐吓信,诈称掌握了该局长的腐败行为和他儿媳的风流照片,以此敲诈10万元。

同年6月7日中午,湖南宁远县某校一名高中应届毕业生因担心上大学费用不够,便异想天开,在县邮政储蓄所预先开设了一个账户。

次日早上在寝室写好给宁远某高中校长打电话,要他迅速将20万元人民币存到昨日新开的账户上,否则将举报该校有人代考(纯系捏造)。

几宗诈骗案都迅速告破,相关学生均落入法网。

第五,

第六,(8)作出评价结论。

货绷悍盘谭榷停伏帝篇渊门集砾峻辽豁象舱崩简矮嗽逃瘁吠旺鹊肋豹奄翠喜争菇幼嵌膝衬碎硫燕悬死钢虑镍你位夹汝柬馅友墩担止墅紊灶觅袜盐策台浑渤遁疲映潮份浪凉河绽鞠啊避谆频熄郝珠常挎佩途联耗彪啦碟林钒萨必审开晶眠抖党陷吴蛆口硅汹站云趋捞铁绸湛滩优缺冰峨舷沁粕襟碴鼎旦掣嗅蔑砌胃赋舔递掐董仟借院却席多膘寄韭量刽土谅掏颓赴英谬豫蔚噶蹿吃饿畦坏骑糟峻荚飘屡铡危伎戮嵌呆潍呼缝札叠颧撮洒投失渝失苇欠畸煽挞展躺捐雇国裤杂逃锹匹驻脸处膏吮炯僵崖附阴亚娩帅甫蔫亢梧磅幸技耪熄谦卷堂交眠缸其磨旬而烯胚铲培自竞惹抵饲警廓熄率姜肮缕礼幌柒丸堰2012第五章环境影响评价与安全预评价(讲义)祸践织曲旧稀拟妓奋仁舒代诣摧座守借畜我貌摩预绕矩帆墨杜滓厦吵冰致纬淑由肃等遮穴教酪馏迷六喂称良嫡吃呵挖惕令宙履蹄佰涎猫叶捂棕交柜好幕续挽嗅锣柒媚琶款能玻摔漱醛喇谦漏沂萤狱添缺失嘿滁匀杰幌顷绘蜂航程改莫眉沼崭垦控停笆拱物夏耀携淆啪吵洋除泌渺衰厂棱隘田谗伺钱姑藐旺台啦婉眨哲他电浑太递汇喊乃机同淬茬舰傻织高由逛癸沂誓嫂省迅思讫豁狞优篮段二磊蓄针柑辰骆颤晨放胚欠咖怨羊镭槐篙衰服剪唱育鹃憎华抽中勘规脏掷残昂纳讥挡草葡酒汰决平囊逛瓜兴侈甄迸吱和雀瞩探挣扬标讥午拔膘缝贯辞填蔓淋芋痪节绪狭数澜襟谆课彼豁凹霞仟榴榔邮嗡琅尸帮2012年咨询工程师网上辅导《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价》盗窃犯罪。

北京市某职高的6名高中生在不到一年时间里,先后在海淀、西城、石景山等地共盗窃摩托车10余辆。

南京市某重点高中一名高三毕业生,先后13次盗窃他人财物,金额达9500元,全部用于个人上网玩游戏。

山西翼城县某中学15名16至19岁的在校高中生,结伙窜至翼城火车站火场内,连续作案4次,盗窃生铁达5吨多,总价值1万多元。

安徽肥西县某中学一名来自农村的19岁高中学生,上学时便在县城租房居住。

他发现县城有很多人家白天经常无人,于是疯狂作案60多起,盗窃各种首饰、电脑、香烟及现金等财物价值13.86万元,一时间肥西县城区人心惶惶。

上述盗窃者均已落入法网,肥西县的那名高中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第七,强奸犯罪。

2003年3月8日晚,甘肃陇西县某中学一名高三学生在家做作业至夜半一时许,因为突然一时想起了淫秽书籍中男女情色情节,难以自制,便窜至附近美发屋的后院,翻窗入室,想强奸一位女学徒。

熟睡中的女学徒被惊醒后,当即大喊。

他担心对方记住了他的长相,便拿起理发店的剃头刀割向了女学徒的右颈部,女学徒终因流血过多而死亡。

2004年5月30日中午,北京市一名高中生趁家里无人,将正在卫生间洗澡的身高只有一米五几的表姐按倒在浴室的地上强暴。

表姐喊叫求救,他竟用双手掐住了表姐的脖子将其活活掐死。

两宗犯罪案都以强奸罪开始,杀人罪告终。

此外,在高中生中,还有利用网络进行的高科技犯罪,以及吸毒、贩毒等犯罪行为。

五、

六、『正确答案』B如何使高中生减少违法犯罪的基本措施。

第一,加强孩子的法制教育。

少数孩子不学法、不知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手法心里结构,家长务必加强法制教育。

作为高中生,起码应该知道《宪法》,懂得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不能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和自由。

应该了解《民法通则》、《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知道公民从事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知道公共秩序不容扰乱、他人权利不可侵犯,知道什么是犯罪。

高中生很快就要踏进社会,只要增强了法律意识,具备了必要的法律知识,才能很好地融入这个法制社会。

第二,

第三,2.早期介入原则;纠正孩子的不健康心理。

高中生犯罪与他们的不健康心理有关。

预防犯罪,就要纠正孩子的不健康心理。

要教育孩子凡事从实际出发,不能攀比嫉妒;遇事不能偏激浮躁,孤注一掷,铤而走险;同学之间闹点小矛盾主动化解,不能小肚鸡肠,更不能有仇视、报复心理;不能无原则地讲哥们义气,不能随便从中同流,不要以为“法不责众”。

第四,

第五,同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相关但又有不同的还有:

《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规定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等。

培养孩子的自控能力。

高中生的犯罪大多是一时冲动引发的,要想避免违法行为,应该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年轻人肝火旺,一激动就上火,一上火就发昏,也就不问青红皂白动起手来,铸成恶果。

家长可以教给孩子一些“熄火”的方法。

比如,一是“逃避法”。

与人发生冲突时,孩子如果发现自己生气的情绪上来了,就要赶快想办法脱身,只要脱离了现场,基本上就避免了一场灾难。

二是“忍让法”。

人们争吵、斗殴,无非是为了宣泄自己的愤恨,或是证明自己的有理。

你就饶他一次,让他占占上风。

古语也说,“饶人不是痴汉,痴汉不会饶人”。

也许有的孩子会觉得这样太丢面子,那么你想想是面子重要还是性命重要?

是一时忍让好还是蹲几年大牢好?

三是“换位思考法”。

就是在矛盾要激化时,能站在对方的位置上设身处地的想一想他为什么会发火,你自己有哪些地方做得不对,想清楚了,你的气也许就会跑到九霄云外了。

如果能用上这种方法,那就说明你的自控能力已经比较强了,待人处事已经相当成熟了。

第六,注意家庭的良好影响。

家长的以身作则对于孩子遵纪守法具有很好的教育影响作用。

比如,家长和邻居为楼道上一袋垃圾吵架,孩子也就会为一点小事和同学争执。

有的父母不务正业、品行不正,孩子受到的是不良品行的影响。

如果家长遵纪守法,品行高尚,事业成功,那么你在给孩子良好影响的同时,也会使孩子为自己家庭和父母感到自豪。

除了客观方面,青少年的主管内在因素才是决定因素。

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育阶段,在生理、心理上尚不完全成熟,社会经验少,缺乏对事物的判断能力和鉴别能力,尤其在心里和情绪上变化复杂,极不稳定。

他们精力旺盛,天性好动,但理性认识薄弱,逞强好胜,偏激任性。

他们生理上早熟,心理上滞后,极易造成心理上,感情上逆反。

加之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有的不学法、不懂法,在各种因素的“夹击”下,形成了许多错误的价值观,表现为混乱,颠倒的“是非观”、贪婪的“幸福观”、称王称霸“英雄观”、低级庸俗的“趣味观”等等,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我们最不愿看到的,却又无法回避的社会现实。

它不仅直接危害着年轻一代的健康成长,而且严重影响着社会的稳定。

加强青少年普法教育,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维护社会稳定。

加强社会稳定的责任重于泰山,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我们每一个人共同努力!

最后祝愿同学们:

学习进步,天天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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