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3883998 上传时间:2022-11-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40.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

《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docx

KF10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榆家梁煤矿

文件

 

神东榆矿〔2011〕10号

关于下发《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

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矿属各单位、各驻矿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

现将《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下发你们,请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附件:

《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

 

(此页无正文)

 

二O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

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办法通知

神华神东榆家梁煤矿2011年1月12日印发

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综采、连采(掘)工作面动态达标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推行精细化管理,强化过程管控,真正实现安全生产动态达标。

结合我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情况,特制定考核管理办法如下:

一、成立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

田小明

副组长:

高士岗云飞陶志勇丛利柳柱海

党宏文乔振峰王世栋高子明周玉春

梁玺荣

成员:

冯光军崔永华王海兵乔治云秦峰

高安平郝玉荣刘军叶庆树王建雄

张喜军郭奋超孙玉民云孝义范通恒

郭卫新刘渤惠作利徐英惠高永林

刘树平郝羽中邹玉文李毅

各驻矿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负责人

二、考核领导小组下设七个检查考核小组:

(一)采掘工程质量、班组建设、煤质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高士岗

副组长:

周玉春

成员:

王海兵刘英明李源东赵建明王建雄

翟华羽刘军

职责:

负责检查采、掘工程质量、煤质、现场文明生产、“五图一表”、个体防护等工作的动态和定期检查考核;负责检查考核主要辅助运输线路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严格按照采掘工程质量动态达标检查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验收;负责组织对区队班组建设的相关考核工作。

(二)生产准备及外委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丛利

副组长:

高子明

成员:

高春郝随军刘忠福吴景山

职责:

负责准备队、外委施工队责任区域内工程质量、现场文明生产、“五图一表”、个体防护等动态和定期检查考核,严格按照本安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检查考核验收。

(三)机电及主辅运输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党宏文

副组长:

乔振峰

成员:

秦峰李秋生丁文博王立辉张智

王永智邹思湘张继云阮威

职责:

负责对全矿机电运输设备、主运输系统、供电系统、供排水系统、通讯系统、主扇、机电安装工程、井下辅助运输设备完好情况、井下消防系统、机电硐室以及安装工程的动态和定期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按照机电管理、机房硐室以及主辅运输动态达标考核实施办法及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验收。

(四)“一通三防”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陶志勇

副组长:

王世栋

成员:

叶庆树孙新运张海峰杨小强高小金

职责:

负责全矿“一通三防”、安全监测监控及自救器的管理,严格按照“一通三防”管理办法及动态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

(五)综合安全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柳柱海

成员:

冯光军郝随军石小东闫振羽綦晓锋

李强

职责:

负责对全矿安全管理工作、现场员工不安全行为、安全设施、综合安全管理相关制度资料、急救以及个体保护用品的使用进行动态与定期检查考核,做好日常安全动态检查工作,制止不安全行为的发生。

严格按照动态达标考核评分标准进行检查考核。

(六)地面消防、厂区卫生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云飞

成员:

高安平乔治云熊虎郝玉荣张万峰

王碰树赵志忠

职责:

负责工业场区、食堂、宿舍、外委施工单位场区的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工作。

(七)本质安全信息系统及综合内业资料检查考核小组

组长:

崔永华

成员:

綦晓锋以及各业务部门、区队内业资料管理人员。

职责:

负责全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运行考核、评价,每半年组织一次内部审核,组织开展危险源以及不安全行为识别工作;组织好年度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的学习和考核工作,负责内业资料的检查以及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汇总工作,做好本安信息系统录入以及内业资料的考核工作,依据本质安全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和班组建设有关要求对各单位、各部门每月进行一次内业资料考核验收工作。

三、检查考核标准及依据:

(一)《神华集团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办法》、《神东煤炭集团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

(二)《神华集团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相关法律法规。

(三)《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分标准》,即安全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工程质量动态达标考核评分标准、机电以及主辅运输动态达标管理考核评分标准、“一通三防”管理实施办法以及动态达标考核评分标准。

四、考核办法:

(一)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分为定期考核和动态考核两部分,按照公司下发的综连采工作面动态达标标准,实行区域范围每班检查制,定期旬检制,以突出日常动态检查考核为主的办法,覆盖生产全过程。

(二)区队工资总额的50%为安全结构工资,主要与本队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运行考核挂钩。

(三)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现场考核实行定期和动态百分制考核,其中定期考核占40%,日常动态考核占60%(其中现场对岗位人员危险源辨识提问占动态考核的5%)。

(四)动态考核检查为跟班安检员、机关业务部门专检人员的日常动态检查及矿领导、机关业务部门人员跟班值班的动态检查。

(五)跟班安检员对照达标考核管理办法做好每班定点的动态考核检查外,定期对其它区域进行考核检查,保证动态达标区域考核检查到位。

(六)定期考核实行旬检制。

每月由安全管理办公室具体安排,每次旬检必须做到覆盖全矿井,并保证检查质量。

(七)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存在的问题,由检查人员分别录入本质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月底形成本质安全管理月度考核结果。

(八)对机关业务部门专检人员的日常动态检查质量,每月要进行统计评比,对检查不认真的专检人员要给予处罚。

(九)生产办工程质量验收组,对四点班和零点班各采面、外委施工作业点工程质量和现场动态达标检查存在的问题,除第二天调度会进行通报外,并及时录入本质安全管理系统,以便问题得到及时整改。

五、考核标准及奖罚:

(一)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基准分为:

综采队、连采队90分;机运队、车队、通风队92分;准备93分;小机厂94分;外施工单位86分。

(二)根据各考核小组综合考核,得出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分,扣除本队事故扣分,即为各队本质安全管理体系最终考核得分。

(三)事故扣分标准:

一是月出现一起未遂事故扣2分,重大未遂事故扣3分;二是发生重大机电、运输事故或回风流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火灾、透水、重大冒顶等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的,出现一起扣5分,月出现两起以上(含2起)扣15分;三是发生轻伤事故一起扣20分;四是发生重伤事故扣30分,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扣50分。

(四)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达标考核得分与基准分相同,不奖不罚。

(五)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达标考核得分高于基准分,每超1-3分(含3分)奖励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5%;超3-5分(含5分),奖励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10%;超5分以上奖励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15%。

(六)本质安全管理体系动态达标考核得分低于基准分,每低1分以内(含1分)对应扣除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5%;低1分以上至3分(含3分),扣除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10%;低于3分以上至5分(含5分),扣除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15%;低于5分以上至15分(含15分)扣除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20%;低于15分至25分(含25分)扣除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40%;低于25分至35分(含35分)扣除安全结构工资总额的60%;低于35分以上扣除安全结构工资总额全部。

(七)每月对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得分第一名且达到基准分的区队奖励3000元;对考核得分第二名且达到基准分的区队奖励2000元;对考核得分第三名且达到基准分的区队奖励1000元。

对考核得分排名倒数第一达到基准分的区队罚款1000元。

每月对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得分倒数第一名且未达到基准分的区队罚款5000元,对考核得分倒数第二名且未达到基准分的区队罚款3000元,对考核得分倒数第三名且未达到基准分的区队罚款2000元。

(八)每月对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得分第一名且达到基准分的外委施工队奖励3000元;对考核得分排名倒数第一达到基准分的外委施工队罚款1000元;对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得分达不到基准分的外委施工队罚款5000元。

(九)劳务工工资与所在区队安全结构考核情况挂钩,同比例相应的上调和下浮。

六、机关管理人员安全结构工资考核:

(一)为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过程控制,切实把安全生产与员工的切身利益联系起来,调动管理人员做好业务保安和抓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促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

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二)机关管理人员安全结构工资占工资总额切块的40%。

(三)本月各区队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机关管理人员的安全结构工资按100%发放。

(四)发生非人身责任事故的管理规定:

1、由于分管业务或业务指导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隐患存在和非人身责任事故发生,每发生一起,按照《榆家梁煤矿安全问责管理办法》规定追究业务管理部门责任,对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结构工资下浮5%,对相关部门人员安全结构工资下浮3%,对其他部门人员安全结构工资下浮2%。

2、机关管理人员跟班期间,确认当班无重点盯防区域,由于检查不到位,造成非人身责任事故发生,对本班跟班人员当月安全结构工资下浮2%。

(五)发生人身事故的管理规定:

1、由于分管业务或业务指导工作不到位,造成事故发生,每发生一起轻伤事故,对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结构工资下浮10%,对相关部门人员安全结构工资下浮5%,对其他部门人员安全结构工资下浮3%。

2、当月发生一起重伤事故,对主管部门人员安全结构工资下浮15%,对相关部门人员安全结构工资下浮10%,对其他部门人员安全结构工资下浮5%。

3、当月发生一起重伤以上事故,扣除机关所有人员安全结构工资。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下发的《榆家梁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考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程科技 > 能源化工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