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3857965 上传时间:2022-11-25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858.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

《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docx

高层混凝土标准规范

3.2材料

3.2.1高层建筑混凝土构造宜采用高强高性能混凝土和高强钢筋;构件内力较大或抗震性能有较高规定期,宜采用型钢混凝土、钢管混凝土构件。

3.2.2各类构造用混凝土强度级别均不应低于C20,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抗震设计时,一级抗震级别框架梁、柱及其节点混凝土强度级别不应低于C30;

2筒体构造混凝土强度级别不适当低于C30;

3作为上部构造嵌固部位地下室楼盖混凝土强度级别不适当低于C30;

4转换层楼板、转换梁、转换柱、箱形转换构造以及转换厚板混凝土强度级别均不应低于C30;

5预应力混凝土构造混凝土强度级别不适当低于C40、不应低于C30

6型钢混凝土梁、柱混凝土强度级别不适当低于C30;

7现浇非预应力混凝土楼盖构造混凝土强度级别不适当高于C40

8抗震设计时,框架柱混凝土强度级别,9度时不适当高于C60,8度时不适当高于C70;剪力墙混凝土强度级别不适当高于C60。

3.2.3高层建筑混凝土构造受力钢筋及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标《混凝土构造设计规范》GB50010关于规定。

按一、二、三级抗震级别设计框架和斜撑构件,其纵向受力钢筋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比值不应不大于1.25;

2钢筋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原则值比值不应不不大于1.30;

3钢筋最大拉力下总伸长率实测值不应不大于9%。

3.2.4抗震设计时混合构造中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比值不应不不大于0.85;

2钢材应有明显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不大于20%;

3钢材应有良好焊接性和合格冲击韧性。

3.2.5混合构造中型钢混凝土竖向构件型钢及钢管混凝土钢管宜采用Q345和Q235级别钢材,也可采用Q390、Q420级别或符合构造性能规定其她钢材;型钢梁宜采用Q235和Q345级别钢材。

3.3房屋合用高度和高宽比

3.3.1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构造最大合用高度应区别为A级和B级。

A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最大合用高度应符合表3.3.1—1规定,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乙类和丙类高层建筑最大合用高度应符合表3.3.1—2规定。

平面和竖向均不规则高层建筑构造,其最大合用高度宜恰当减少。

3.3.2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构造高宽比不适当超过表3.3.2规定。

3.4构造平面布置

3.4.1在高层建筑一种独立构造单元内,构造平面形状宜简朴、规则,质量、刚度和承载力分布宜均匀。

不应采用严重不规则平面布置。

3.4.2高层建筑宜选用风作用效应较小平面形状。

3.4.3抗震设计混凝土高层建筑,其平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宜简朴、规则、对称,减少偏心;

2平面长度不适当过长(图3.4.3),L/B宜符合表3.4.3规定;

3平面突出某些长度l不适当过大、宽度b不适当过小(图3.4.3),l/Bmax、l/b宜符合表3.4.3规定;

4建筑平面不适当采用角部重叠或细腰形平面布置。

3.4.4抗震设计时,B级高度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混合构造高层建筑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复杂高层建筑构造,其平面布置应简朴、规则,减少偏心。

3.4.5构造平面布置应减少扭转影响。

在考虑偶尔偏心影响规定水平地震力作用下,楼层竖向构件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适当不不大于该楼层平均值1.2倍,不应不不大于该楼层平均值1.5倍;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级高度混合构造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复杂高层建筑不适当不不大于该楼层平均值1.2倍,不应不不大于该楼层平均值1.4倍。

构造扭转为主第一自振周期Tt与平动为主第一自振周期Tl之比,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应不不大于0.9,B级高度高层建筑、超过A级高度混合构造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复杂高层建筑不应不不大于0.85。

注:

当楼层最大层间位移角不不不大于本规程第3.7.3条规定限值40%时,该楼层竖向构件最大水平位移和层间位移与该楼层平均值比值可恰当放松,但不应不不大于1.6。

3.4.6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凹入或开洞时,应在设计中考虑其对构造产生不利影响。

有效楼板宽度不适当不大于该层楼面宽度50%;楼板开洞总面积不适当超过楼面面积酌30%;在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最小净宽度不适当不大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楼板净宽度不应不大于2m。

3.4.7艹字形、井字形等外伸长度较大建筑,当中央某些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加强楼板以及连接部位墙体构造办法,必要时可在外伸段凹槽处设立连接梁或连接板。

3.4.8楼板开大洞削弱后,宜采用下列办法:

1加厚洞口附近楼板,提高楼板配筋率,采用双层双向配筋;

2洞口边沿设立边梁、暗梁;

3在楼板洞口角部集中配备斜向钢筋。

3.4.9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宜调节平面形状和构造布置,避免设立防震缝。

体型复杂、平立面不规则建筑,应依照不规则限度、地基基本条件和技术经济等因素比较分析,拟定与否设立防震缝。

3.4.10设立防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震缝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框架构造房屋,高度不超过15m时不应不大于100mm;超过15m时,6度、7度、8度和9度分别每增长高度5m、4m、3m和2m,宜加宽20mm;

2)框架-剪力墙构造房屋不应不大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70%,剪力墙构造房屋不应不大于本款1)项规定数值50%,且两者均不适当不大于100mm。

2防震缝两侧构造体系不同步,防震缝宽度应按不利构造类型拟定;

3防震缝两侧房屋高度不同步,防震缝宽度可按较低房屋高度拟定;

48、9度抗震设计框架构造房屋,防震缝两侧构造层高相差较大时,防震缝两侧框架柱箍筋应沿房屋全高加密,并可依照需要沿房屋全高在缝两侧各设立不少于两道垂直于防震缝抗撞墙;

5当相邻构造基本存在较大沉降差时,宜增大防震缝宽度;

6防震缝宜沿房屋全高设立,地下室、基本可不设防震缝,但在与上部防震缝相应处应加强构造和连接;

7构造单元之间或主楼与裙房之间不适当采用牛腿托梁做法设立防震缝,否则应采用可靠办法。

3.4.11抗震设计时,伸缩缝、沉降缝宽度均应符合本规程第3.4.10条关于防震缝宽度规定。

3.4.12高层建筑构造伸缩缝最大间距宜符合表3.4.12规定。

3.4.13当采用有效构造办法和施工办法减小温度和混凝土收缩对构造影响时,可恰当放宽伸缩缝间距。

这些办法可涉及但不限于下列方面:

1顶层、底层、山墙和纵墙端开间等受温度变化影响较大部位提高配筋率;

2顶层加强保温隔热办法,外墙设立外保温层;

3每30m~40m间距留出施工后浇带,带宽800mm~1000mm,钢筋采用搭接接头,后浇带混凝土宜在45d后浇筑;

4采用收缩小水泥、减少水泥用量、在混凝土中加入适当外加剂;

5提高每层楼板构造配筋率或采用某些预应力构造。

3.5构造竖向布置

3.5.1高层建筑竖向体型宜规则、均匀,避免有过大外挑和收进。

构造侧向刚度宜下大上小,逐渐均匀变化。

3.5.2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相邻楼层侧向刚度变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框架构造,楼层与其相邻上层侧向刚度比γ1可按式(3.5.2—1)计算,且本层与相邻上层比值不适当不大于0.7,与相邻上部三层刚度平均值比值不适当不大于0.8。

3.5.3A级高度高层建筑楼层抗侧力构造层间受剪承载力不适当不大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80%,不应不大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65%;B级高度高层建筑楼层抗侧力构造层间受剪承载力不应不大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75%。

注:

楼层抗侧力构造层间受剪承载力是指在所考虑水平地震作用方向上,该层所有柱、剪力墙、斜撑受剪承载力之和。

3.5.4抗震设计时,构造竖向抗侧力构件宜上、下持续贯通。

3.5.5抗震设计时,当构造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高度H1与房屋高度H之比不不大于0.2时,上部楼层收进后水平尺寸B1不适当不大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75%(图3.5.5a、b);当上部构造楼层相对于下部楼层外挑时,上部楼层水平尺寸Bl不适当不不大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1.1倍,且水平外挑尺寸a不适当不不大于4m(图3.5.5c、d)。

3.5.6楼层质量沿高度宜均匀分布,楼层质量不适当不不大于相邻下部楼层质量1.5倍。

3.5.7不适当采用同一楼层刚度和承载力变化同步不满足本规程第3.5.2条和3.5.3条规定高层建筑构造。

3.5.8侧向刚度变化、承载力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持续性不符合本规程第3.5.2、3.5.3、3.5.4条规定楼层,其相应于地震作用原则值剪力应乘以1.25增大系数。

3.5.9构造顶层取消某些墙、柱形成空旷房间时,宜进行弹性或弹塑性时程分析补充计算并采用有效构造办法。

3.6楼盖构造

3.6.1房屋高度超过50m时,框架-剪力墙构造、筒体构造及本规程第10章所指复杂高层建筑构造应采用现浇楼盖构造,剪力墙构造和框架构造宜采用现浇楼盖构造。

3.6.2房屋高度不超过50m时,8、9度抗震设计时宜采用现浇楼盖构造;6、7度抗震设计时可采用装配整体式楼盖,且应符合下列规定:

1无现浇叠合层预制板,板端搁置在梁上长度不适当不大于50mm。

2预制板板端宜预留胡子筋,其长度不适当不大于100mm。

3预制空心板孔端应有堵头,堵头深度不适当不大于60mm,并应采用强度级别不低于C20混凝土灌溉密实。

4楼盖预制板板缝上缘宽度不适当不大于40mm,板缝不不大于40mm时应在板缝内配备钢筋,并宜贯通整个构造单元。

现浇板缝、板缝梁混凝土强度级别宜高于预制板混凝土强度级别。

5楼盖每层宜设立钢筋混凝土现浇层。

现浇层厚度不应不大于50mm,并应双向配备直径不不大于6mm、间距不不不大于200mm钢筋网,钢筋应锚固在梁或剪力墙内。

3.6.3房屋顶层、构造转换层、大底盘多塔楼构造底盘顶层、平面复杂或开洞过大楼层、作为上部构造嵌固部位地下室楼层应采用现浇楼盖构造。

普通楼层现浇楼板厚度不应不大于80mm,当板内预埋暗管时不适当不大于100mm;顶层楼板厚度不适当不大于120mm,宜双层双向配筋;转换层楼板应符合本规程第10章关于规定;普通地下室顶板厚度不适当不大于160mm;作为上部构造嵌固部位地下室楼层顶楼盖应采用梁板构造,楼板厚度不适当不大于180mm,应采用双层双向配筋,且每层每个方向配筋率不适当不大于0.25%。

3.6.4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楼板厚度可按跨度1/45~1/50采用,且不适当不大于150mm。

3.6.5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板设计中应采用办法防止或减小主体构造对楼板施加预应力阻碍作用。

7剪力墙构造设计

7.1普通规定

7.1.1剪力墙构造应具备适当侧向刚度,其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平面布置宜简朴、规则,宜沿两个主轴方向或其她方向双向布置,两个方向侧向刚度不适当相差过大。

抗震设计时,不应采用仅单向有墙构造布置。

2宜自下到上持续布置,避免刚度突变。

3门窗洞口宜上下对齐、成列布置,形成明确墙肢和连梁;宜避免导致墙肢宽度相差悬殊洞口设立;抗震设计时,一、二、三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不适当采用上下洞口不对齐错洞墙,全高均不适当采用洞口局部重叠叠合错洞墙。

7.1.2剪力墙不适当过长,较长剪力墙宜设立跨高比较大连梁将其提成长度较均匀若干墙段,各墙段高度与墙段长度之比不适当不大于3,墙段长度不适当不不大于8m。

7.1.3跨高比不大于5连梁应按本章关于规定设计,跨高比不不大于5连梁宜按框架梁设计。

7.1.4抗震设计时,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范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底部加强部位高度,应从地下室顶板算起;

2底部加强部位高度可取底部两层和墙体总高度1/10两者较大值,某些框支剪力墙构造底部加强部位高度应符合本规程第10.2.2条规定;

3当构造计算嵌固端位于地下一层底板或如下时,底部加强部位宜延伸到计算嵌固端。

7.1.5楼面梁不适当支承在剪力墙或核心筒连梁上。

7.1.6当剪力墙或核心筒墙肢与其平面外相交楼面梁刚接时,可沿楼面梁轴线方向设立与梁相连剪力墙、扶壁柱或在墙内设立暗柱,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设立沿楼面梁轴线方向与梁相连剪力墙时,墙厚度不适当不大于梁截面宽度;

2设立扶壁柱时,其截面宽度不应不大于梁宽,其截面高度可计入墙厚;

3墙内设立暗柱时,暗柱截面,高度可取墙厚度,暗柱截面宽度可取梁宽加2倍墙厚;

4应通过计算拟定暗柱或扶壁柱纵向钢筋(或型钢),纵向钢筋总配筋率不适当不大于表7.1.6规定。

5楼面梁水平钢筋应伸入剪力墙或扶壁柱,伸入长度应符合钢筋锚固规定。

钢筋锚固段水平投影长度,非抗震设计时不适当不大于0.4lab,抗震设计时不适当不大于0.4labE;当锚固段水平投影长度不满足规定期,可将楼面梁伸出墙面形成梁头,梁纵筋伸入梁头后弯折锚固(图7.1.6),也可采用其她可靠锚固办法。

6暗柱或扶壁柱应设立箍筋,箍筋直径,一、二、三级时不应不大于8mm,四级及非抗震时不应不大于6mm,且均不应不大于纵向钢筋直径1/4;箍筋间距,一、二、三级时不应不不大于150mm,四级及非抗震时不应不不大于200mm。

7.1.7当墙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不不不大于4时,宜按框架柱进行截面设计。

7.1.8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构造不应所有采用短肢剪力墙;B级高度高层建筑以及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A级高度高层建筑,不适当布置短肢剪力墙,不应采用品有较多短肢剪力墙剪力墙构造。

当采用品有较多短肢剪力墙剪力墙构造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规定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底部倾覆力矩不适当不不大于构造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50%;

2房屋合用高度应比本规程表3.3.1—1规定剪力墙构造最大合用高度恰当减少,7度、8度(0.2g)和8度(0.3g)时分别不应不不大于100m、80m和60m。

注:

1短肢剪力墙是指截面厚度不不不大于300mm、各肢截面高度与厚度之比最大值不不大于4但不不不大于8剪力墙;

2具备较多短肢剪力墙剪力墙构造是指,在规定水平地震作用下,短肢剪力墙承担底部倾覆力矩不不大于构造底部总地震倾覆力矩30%剪力墙构造。

7.1.9剪力墙应进行平面内斜截面受剪、偏心受压或偏心受拉、平面外轴心受压承载力验算。

在集中荷载作用下,墙内无暗柱时还应进行局部受压承载力验算。

7.2截面设计及构造

7.2.1剪力墙截面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符合本规程附录D墙体稳定验算规定。

2一、二级剪力墙:

底部加强部位不应不大于200mm,其她部位不应不大于160mm一字形独立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不应不大于220mm,其她部位不应不大于180mm。

3三、四级剪力墙:

不应不大于160mm,一字形独立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尚不应不大于180mm。

4非抗震设计时不应不大于160mm。

5剪力墙井筒中,分隔电梯井或管道井墙肢截面厚度可恰当减小,但不适当不大于160mm。

7.2.2抗震设计时,短肢剪力墙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短肢剪力墙截面厚度除应符合本规程第7.2.1条规定外,底部加强部位尚不应不大于200mm,其她部位尚不应不大于180mm。

2一、二、三级短肢剪力墙轴压比,分别不适当不不大于0.45、0.50、0.55,一字形截面短肢剪力墙轴压比限值应相应减少0.1。

3短肢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应按本节7.2.6条调节剪力设计值,其她各层一、二、三级时剪力设计值应分别乘以增大系数1.4、1.2和1.1。

4短肢剪力墙边沿构件设立应符合本规程第7.2.14条规定。

5短肢剪力墙所有竖向钢筋配筋率,底部加强部位一、二级不适当不大于1.2%,三、四级不适当不大于1.0%;其她部位一、二级不适当不大于1.0%,三、四级不适当不大于0.8%。

6不适当采用一字形短肢剪力墙,不适当在一字形短肢剪力墙上布置平面外与之相交单侧楼面梁。

7.2.3高层剪力墙构造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不应单排配备。

剪力墙截面厚度不不不大于400mm时,可采用双排配筋;不不大于400mm、但不不不大于700mm时,宜采用三排配筋;不不大于700mm时,宜采用四排配筋。

各排分布钢筋之间拉筋间距不应不不大于600mm,直径不应不大于6mm。

7.2.4抗震设计双肢剪力墙,其墙肢不适当浮现小偏心受拉;当任一墙肢为偏心受拉时,另一墙肢弯矩设计值及剪力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1.25。

7.2.5一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以上部位,墙肢组合弯矩设计值和组合剪力设计值应乘以增大系数,弯矩增大系数可取为1.2,剪力增大系数可取为1.3。

7.2.6底部加强部位剪力墙截面剪力设计值,一、二、三级时应按式(7.2.6—1)调节,9度一级剪力墙应按式(7.2.6—2)调节;二、三级其她部位及四级时可不调节。

7.2.14剪力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立边沿构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一、二、三级剪力墙底层墙肢底截面轴压比不不大于表7.2.14规定值时,以及某些框支剪力墙构造剪力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上一层设立约束边沿构件,约束边沿构件应符合本规程第7.2.15条规定;

2除本条第1款所列部位外,剪力墙应按本规程第7.2.16条设立构造边沿构件;

3B级高度高层建筑剪力墙,宜在约束边沿构件层与构造边沿构件层之间设立1~2层过渡层,过渡层边沿构件箍筋配备规定可低于约束边沿构件规定,但应高于构造边沿构件规定。

7.2.15剪力墙约束边沿构件可为暗柱、端柱和翼墙(图7.2.15),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约束边沿构件沿墙肢长度lc和箍筋配箍特性值λv应符合表7.2.15规定,其体积配箍率ρv应按下式计算:

2剪力墙约束边沿构件阴影某些(图7.2.15)竖向钢筋除应满足正截面受压(受拉)承载力计算规定外,其配筋率一、二、三级时分别不应不大于1.2%、1.0%和1.0%,并分别不应少于8Φ16、6Φ16和6Φ14钢筋(Φ表达钢筋直径);

3约束边沿构件内箍筋或拉筋沿竖向间距,一级不适当不不大于100mm,二、三级不适当不不大于150mm;箍筋、拉筋沿水平方向肢距不适当不不大于300mm,不应不不大于竖向钢筋间距2倍。

7.2.16剪力墙构造边沿构件范畴宜按图7.2.16中阴影某些采用,其最小配筋应满足表7.2.16规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配筋应满足正截面受压(受拉)承载力规定;

2当端柱承受集中荷载时,其竖向钢筋、箍筋直径和间距应满足框架柱相应规定;

3箍筋、拉筋沿水平方向肢距不适当不不大于300mm,不应不不大于竖向钢筋间距2倍;

4抗震设计时,对于连体构造、错层构造以及B级高度高层建筑构造中剪力墙(筒体),其构造边沿构件最小配筋应符合下列规定:

1)竖向钢筋最小量应比表7.2.16中数值提高0.001Ac采用;

2)箍筋配筋范畴宜取图7.2.16中阴影某些,其配箍特性值λv不适当不大于0.1。

5非抗震设计剪力墙,墙肢端部应配备不少于4Φ12纵向钢筋,箍筋直径不应不大于6mm、间距不适当不不大于250mm。

7.2.17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配筋率,一、二、三级时均不应不大于0.25%,四级和非抗震设计时均不应不大于0.20%。

7.2.18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间距均不适当不不大于300mm,直径不应不大于8mm。

剪力墙竖向和水平分布钢筋直径不适当不不大于墙厚1/10。

7.2.19房屋顶层剪力墙、长矩形平面房屋楼梯间和电梯间剪力墙、端开间纵向剪力墙以及端山墙水平和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均不应不大于0.25%,间距均不应不不大于200mm。

7.2.20剪力墙钢筋锚固和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非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纵向钢筋最小锚固长度应取la;抗震设计时,剪力墙纵向钢筋最小锚固长度应取laE。

la、laE取值应符合本规程第6.5节关于规定。

2剪力墙竖向及水平分布钢筋采用搭接连接时(图7.2.20),一、二级剪力墙底部加强部位,接头位置应错开,同一截面连接钢筋数量不适当超过总数量50%,错开净距不适当不大于500mm;其她状况剪力墙钢筋可在同一截面连接。

分布钢筋搭接长度,非抗震设计时不应不大于1.2la,抗震设计时不应不大于1.2laE。

3暗柱及端柱内纵向钢筋连接和锚固规定宜与框架柱相似,宜符合本规程第6.5节关于规定。

7.2.21连梁两端截面剪力设计值V应按下列规定拟定:

1非抗震设计以及四级剪力墙连梁,应分别取考虑水平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组合剪力设计值。

2一、二、三级剪力墙连梁,其梁端截面组合剪力设计值应按式(7.2.21—1)拟定,9度时一级剪力墙连梁应按式(7.2.21—2)拟定。

7.2.25剪力墙构造连梁中,非抗震设计时,顶面及底面单侧纵向钢筋最大配筋率不适当不不大于2.5%;抗震设计时,顶面及底面单侧纵向钢筋最大配筋率宜符合表7.2.25规定。

如不满足,则应按实配钢筋进行连梁强剪弱弯验算。

7.2.26剪力墙连梁不满足本规程第7.2.22条规定期,可采用下列办法:

1减小连梁截面高度或采用其她减小连梁刚度办法。

2抗震设计剪力墙连梁弯矩可塑性调幅;内力计算时已经按本规程第5.2.1条规定减少了刚度连梁,其弯矩值不适当再调幅,或限制再调幅范畴。

此时,应取弯矩调幅后相应剪力设计值校核其与否满足本规程第7.2.22条规定;剪力墙中其她连梁和墙肢弯矩设计值宜视调幅连梁数量多少而相应恰当增大。

3当连梁破坏对承受竖向荷载无明显影响时,可按独立墙肢计算简图进行第二次多遇地震作用下内力分析,墙肢截面应按两次计算较大值计算配筋。

7.2.27连梁配筋构造(图7.2.27)应符合下列规定:

1连梁顶面、底面纵向水平钢筋伸入墙肢长度,抗震设计时不应不大于laE,非抗震设计时不应不大于la,且均不应不大于600mm。

2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箍筋构造应符合本规程第6.3.2条框架梁梁端箍筋加密区箍筋构造规定;非抗震设计时,沿连梁全长箍筋直径不应不大于6mm,间距不应不不大于150mm。

3顶层连梁纵向水平钢筋伸入墙肢长度范畴内应配备箍筋,箍筋间距不适当不不大于150mm,直径应与该连梁箍筋直径相似。

4连梁高度范畴内墙肢水平分布钢筋应在连梁内拉通作为连梁腰筋。

连梁截面高度不不大于700mm时,其两侧面腰筋直径不应不大于8mm,间距不应不不大于200mm;跨高比不不不大于2.5连梁,其两侧腰筋总面积配筋率不应不大于0.3%。

7.2.28剪力墙开小洞口和连梁开洞应符合下列规定:

1剪力墙开有边长不大于800mm小洞口、且在构造整体计算中不考虑其影响时,应在洞口上、下和左、右配备补强钢筋,补强钢筋直径不应不大于12mm,截面面积应分别不不大于被截断水平分布钢筋和竖向分布钢筋面积(图7.2.28a);

2穿过连梁管道宜预埋套管,洞口上、下截面有效高度不适当不大于梁高1/3,且不适当不大于200mm;被洞口削弱截面应进行承载力验算,洞口处应配备补强纵向钢筋和箍筋(图7.2.28b),补强纵向钢筋直径不应不大于12mm。

12地下室和基本设计

12.1普通规定

12.1.1高层建筑宜设地下室。

12.1.2高层建筑基本设计,应综合考虑建筑场地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上部构造类型和房屋高度、施工技术和经济条件等因素,使建筑物不致发生过量沉降或倾斜,满足建筑物正常使用规定;还应理解邻近地下构筑物及各项地下设施位置和标高等,减少与相邻建筑互相影响。

12.1.3在地震区,高层建筑宜避开对抗震不利地段;当条件不容许避开不利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数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