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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篇一:

重大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织金县?

?

煤矿

  重大灾害防治

  工作实施方案

  XX年3月16日

  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安全监管局贵州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安监煤矿[XX]1号)和《毕节市安监局毕节市工能委毕节煤监分局关于印发毕节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毕安监[XX]7号)及《织金县安监局织金县工能局关于印发织金县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织安监管字[XX]11号),结合水井湾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矿长)

  副组长:

(总工)

  成员:

职责:

制定具体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岗位的工作目标,有序开展我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能够进一步强化我矿重大灾害风险管控,对井下系统全面彻底进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提高我矿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能力,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防范我矿生产安全事故。

  三、防治内容

  

(一)瓦斯治理:

  1、实施方案:

矿井必须按照《安全设施设计》开拓合理布局;矿井通风系统完善可靠;瓦斯抽采关键环节管控到位、抽采系统能力满足、抽采达标;瓦斯治理环境工程到位,切实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防突效果达标;健全“一通三防”机构;瓦斯超限严禁组织作业;监控系统功能必须健全、运行正常。

  2、防治措施:

  

(1)开拓布局:

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计》进行开拓布置,本矿资源已近尾声,开拓布局较合理。

  

(2)通风管理:

本矿井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通风,通风方法为机械抽出式。

风机房配备两台FBCDZ-6-№15B型矿用隔爆轴流式主要通风机,其中1台运行,1台备用,可保证运行风机出现故障时,备用风机及时投入运行,保证矿井正常通风。

  井年生产能力为15万t,一个炮采工作面,2个炮掘工作面。

回采工作面采用U型通风,工作面配风18m3/s。

每个掘进工作面配风9m3/s,二个峒室配风4m3/s。

掘进工作面采用KDF-6.3型局部通风机(风量185~330m3/min,U=660v,2×11kw)作压入式通风,工作面为“双风机、双电源”工作方式,并主备风机能自动切换,每个掘进工作面两台局扇,直接从专用变压器接两趟专用供电线路,采用专用开关。

局部通风机与掘进设备实行了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

  [1]局部通风机

  1)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落区。

  2)掘进工作面必须为“双风机、双电源工作方式”,主、备风机能自动切换,每个掘进工作面两台局扇,直接从专用变压器接两趟专用供电线路,采用专用开关。

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当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停风后能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

正常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故障,切换到备用局部通风机工作时,该局部通风机通风范围内应停止工作,排除故障;待故障被排除,恢复到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后方可恢复工作。

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同时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必须同时实现风闭锁。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安装在离掘进巷道口10m以外的进风侧。

风机将新鲜风经风筒送到掘进工作面,为了能有效的排出炮烟,风筒出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不能超过5m。

  3)掘进巷道贯通在相距20m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业,做好调整通风系的准备工作。

贯通时,必须由专人在现场统一指挥,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置栅栏及警标,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掘进工作面每次爆破前,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停掘的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先停止在掘工作面的工作,然后处理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0.8%以下时,掘进的工作面方可爆破。

每次爆破前,2个工作面的入口必须有专人警戒。

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一切工作,立即调整通风系统。

待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4)掘进巷道必须采用局部通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不得采用混合式。

长距离掘进由于阻力加大,会出现通风困难,可采用两台

  同型号、同功率局部通风机串联,以增加风压克服阻力,保证风量供给。

  5)局部通风机必须由指定人员负责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离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之第一百零一条的有关规定。

  6)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以及局部通风机和风筒的安设,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7)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电源总开装有选择性漏电保护装置,漏电保护装置每天应有专人检查1次,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

局部通风机实行“三专”供电,与掘进电气设备实行“两闭锁”。

  8)严禁3台以上(含3台)的局部通风机同时向1个掘进工作面供风。

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不得采用混合式。

  9)使用局部通风机通风的掘进工作面不得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

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

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m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10)风筒需穿过风门等通风设施时,必须在通风设施中预埋铁风筒,不用时将铁风筒堵严,使用时将铁风筒打开,将软质风筒绑扎在铁风筒上,使局部通风机停运时,保证通风设施不漏风,保证通风系统稳定;且通过主要通风机负压作用,使少量新鲜风流通过风筒引自掘进工作面,保证掘进工作面不致完全无风。

  [2]井下通风设施及构筑物布置

  为保证各采掘工作面和硐室的风量,并使风流按规定方向流动,在通风系统中设置有双向风门、调节风门、防突风门、密闭等构筑物。

  1)双向风门

  风门设计选用普通双向、两道为一组。

风门设置应满足以下技术要求:

a、尽量避免在弯道和倾斜巷道中设置风门;

  b、风门的前后5m内支架完好,风门材质为杉木,厚度不小于0.04m;门墙厚不小0.45m,四周掏槽深0.2~0.3m;

  c、结构严密,漏风小,向关门方向缓倾斜80°~85°;

  d、正向风门应迎风流开启;

  e、风门要求设置两组以上;

  f、风门等通风构筑物的设置应坚固稳定,并加强通风管理,及时进行检查和维修。

需要调节风量的回风巷道安设了调节风门,其技术要求与风门相同。

  2)永久风墙或临时性挡风墙

  不用或暂时不用的联络巷道设置永久风墙或临时性挡风墙。

其技术要求如下:

  a、永久性挡风墙。

采用不燃性材料(如砖、料石、水泥等)建筑,墙上部厚≥0.45m,墙下部厚≥1.00m,墙前后5m内的支护要完好且为防腐支架;无积煤、片帮、冒顶;四周在煤中掏槽深度≥1.00m,在岩中≥0.5m,墙面要严实、抹平、刷白、不漏风。

密闭内有水时,应在墙上装设U型管放水,利用水封防止放水管漏风。

  B、对于服务期限短的临时性挡风墙,可用木柱、木板、可塑性材料等建造,木板需鱼鳞式搭接,用黄泥、石灰抹面,无裂隙,不漏风;要设在帮顶良好处,四周在煤中掏槽深度≥0.3m,在岩中≥0.2m;墙前后5m内的支护要完好且为防腐支架;无积煤;同时墙外要设置栅栏和警标。

  3)反风门

  根据矿井反风要求,必要地点设置常开风门。

  主要和备用通风机的引风道与回风井之间的夹角为30°~45°,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当反风时,另一台风机吸风口必须自动关闭严密。

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

当井下发生火灾时经矿技术负责人的同意后可进行全矿性的反向通风。

  4)防爆门

  为了防止爆炸性气体爆炸时冲击主要通风机,在回风井口处设置防爆门。

防爆门的设计要求如下:

  A、防爆门应布置在出风井同一轴线上,其断面积不应小于出风井的断面积。

  B、出风井与风硐的交岔点到防爆门的距离,比该点到主要通风机吸风口的

篇二:

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郴州启隆煤业有限公司文件

  郴启办[XX]13号关于印发《廖王坪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公司各部门: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XX?

10号)、和《郴州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郴安监发?

XX?

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公司编制了《廖王坪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

《廖王坪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XX年3月13日

  郴州启隆煤业有限公司办公室印发(共印10份)

  郴州启隆煤业廖王坪煤矿

  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煤装?

XX?

10号)和《郴州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实施方案》(郴安监发?

XX?

18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进一步强化煤矿重大灾害风险管控,全面、系统、彻底开展我矿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提高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能力,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煤矿重大灾害防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矿井重大灾害的排查、整改、防治工作。

  组长:

周正源(矿长)

  副组长:

王永红(矿总工程师)、郑义华(安全副矿长)、

  成员:

王永平(机电副矿长)、张成平(通防副矿长)、李应文(生产副矿长)、胡瑜(办公室主任)、李荣(技1

  术员)、曹明学(技术员)、王五元(后勤副矿长)。

王戊国(安监部)。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李荣兼任办公室主(本文来自:

小草范文网:

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任,负责全矿重大灾害防治日常工作。

  三、防治排查重点内容

  

(一)瓦斯治理方面

  矿井为突出井。

重点排查:

开拓布局是否合理;通风系统是否完善可靠;瓦斯抽采系统能力,抽采效果是否达标;矿井抽、掘、采是否平衡衡;瓦斯治理工程是否到位,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是否落实;是否以局部防突措施代替区域防突措施,边抽边掘、边抽边采,防突效果不达标;“一通三防”机构是否健全;瓦斯超限仍然作业;监控系统功能不健全或运行是否正常;是否严格执行《强化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等。

排查、整改负责人:

王永红、张成平;

  

(二)水害防治方面。

我矿水文地质类型为简单,重点排查:

防治水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有专门防治水机构、探放水队伍、探放水专用设备;是否按规定绘制和定期更新各类图件和台账、查清区域水文地质条件、水害类型和导水通道;是否对老空区积水划定警戒线和禁采线;井下是否严格执行“物探先行、钻探验证”的综合探测方法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规2

  定;是否对水害治理效果进行验证、按规定留设或擅自开采各种防隔水煤柱等。

排查、整改负责人:

郑义华、李荣;

  (三)防灭火方面。

重点排查煤层是否有自然发火征兆;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机电设备和非阻燃电缆、胶带、风筒、瓦斯抽采管路材料等。

排查整改负责人:

王永平、曹明学;

  (四)提升运输方面。

矿井运人装置的大型设备和钢丝绳是否按规定进行检修、检测检验、保护装置齐全;“一坡三挡”防护设施是否完善;人车是否检验合格;矿井是否有非安标产品等。

排查整改负责人:

王永平、李春。

  五、工作措施

  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防治重点内容,全面、深入、细致地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隐患,要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进行整改。

  3月底制定矿井的重大灾害防治措施,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建立灾害风险等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在全面梳理重大灾害防治情况及效果基础上,采取工程、技术和管理等综合措施,加强重大灾害防治工作。

每个月对矿井重大灾害防治、排查情况开展一次。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级部门要深刻认识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坚决克服厌战情绪和麻痹松懈思想,进3

  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组织开展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提升煤矿安全保障水平。

  

(二)加大排查力度。

每月定于30日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隐患排查,15日各项目排查整改负责人组织本部门(系统)负责自查自纠。

针对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面、点,立即停止作业,制定相应的隐患整改方案,按照“五落实”进行整改,并加强跟踪落实,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做好信息报送。

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要跟踪重大灾害防治情况进展工作,并做好阶段总结,于每月25号前将本月工作总结和重大灾害防治情况进展统计表上报矿重大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及上级相关部门。

  二O一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4

篇三:

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方案

  水帘洞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

  工作方案汇报

  为认真贯彻《关于印发咸阳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强化煤矿灾害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现就水帘洞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制定的以下工作方案作以下汇报。

  一、防治目标通过对我矿重大灾害的防治,使矿井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治理。

实现瓦斯零超限;有效防范矿井火灾、水害等事故发生;杜绝矿井重大灾害的发生。

  二、组织机构

  我矿已于3月初成立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和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矿长任组长,生产矿长,安监处长,总工程师,机电矿长,后勤矿长任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安监处,安监处主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各专业副总师及科区长。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矿通过召开矿早调度会,科务会,工区班前会等会议,让全矿所有职工都深刻领会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全体职工积极参与到此次活动中来。

对全矿所有作业地点、硐室及其它巷道存在的安全隐患,按照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内容,不留死角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大排查。

1

  查出的问题,由矿长亲自安排落实整改情况,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同时寻找不足、堵漏洞、除隐患,彻底消除一切威胁安全生产隐患。

对重大灾害隐患整改情况严格进行销号验收。

  相关要求:

  1.参加重大灾害防治各成员要高度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客服麻痹思想,结合本矿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和本矿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的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防灭火、提升运输和其它方面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并互相配合。

  2.对于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文件要求,立即进行整改,重大隐患必须派专人盯守,跟踪落实整改,安全处要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3.领导组成员要深入一线,随时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无隐患。

  4.自查时,必须突出重点。

深挖影响安全生产的不利因素,全面排查重大灾害隐患。

  5.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重大灾害防治情况,并及时治理。

  四、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

  结合我矿煤矿重大灾害和重大隐患特点,确定4个方面重大灾害防治方案及措施。

  

(一)通风瓦斯防治方面:

  2

  1.设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瓦斯防治专业队伍,配备通防副总和安全巡查员、监控员、瓦检员、测风测尘工等,并做到持证上岗;

  2.建立瓦斯防治规章制度和瓦斯超限分级责任追究责任制度。

  3.瓦检员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并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图表进行巡回检查,杜绝存在空班、漏检、假检现象;

  4.瓦斯检定器、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并定期进行校验;

  5.按规定足额提取了“一通三防”专项安全费用,确保瓦斯防治投入到位,积极采用先进的一些装备、技术和工艺,保证通风系统简单、有效、可靠。

  6.建立独立、完善的通风系统;杜绝超通风能力组织生产;

  7.杜绝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及盲巷;杜绝瓦斯超限作业和瓦斯积聚现象;

  8.井下通风设施设置合理、可靠;通风设施构筑质量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设施完好,使用正常;

  9.按规定进行测风,风量、风流是否稳定,杜绝存在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现象。

  10.风井主要通风机切换运行时间保证能在10min内启动;通风机性能测定和通风阻力测定在有效期内;

  11.主要通风机的检查门、反风设施(防爆盖、碟阀装置)运行正常;

  12.局部通风机实现了“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自动切换”,定期试验并留有记录。

  13.局部通风机不得出现人为的无计划停风现象。

  3

  14.风筒吊挂是否平直,风筒接头是否严密不漏风,且无破口。

此项工作由通防科负责落实,责任人。

  

(二)水害防治方面:

  1.成立矿井防治水机构,职责分工明确,各类防治水制度完善;

  2.编制水文地质报告,确定水文地质类型。

煤矿基础性水文地质图纸齐全并及时更新;

  3.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和队伍满足规定的要求,并配备2台探放水钻机;

  4.探放水施工前编制探放水设计,并进行探放水工程验收;施工前后要下发停、采掘通知单,保留30m预留超前距离;

  5.实行“三线”(警戒线、探水线、积水线)管理老空、采空区积水;

  6.编制各类防治水资料:

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年度防治水计划、水害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防治水预报等;

  7.主排水系统满足《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采区排水系统完善,各掘进及回采工作面排水设备要满足排水能力;

  8.每周进行一次矿井涌水量观测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汇报;

  9.对受水威胁的区域,摸清水源和周边采掘情况;

  10.井下所有掘进作业,严格执行“预测预报、逢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

  水害防治方面工作由技术科负责落实,责任人:

陈士磊。

  (三)防灭火方面

  1.消防、防灭火系统。

  检查井上、下消防材料库,库存材料、工具的品种与数量符合需要,4

  并定期检查更换。

井底车场、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带式输送机、转载机等,是否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

  2.严格材料准入。

  

(1)严格限制携带易燃、易暴物品下井,确属井下需要,必须严格按《规程》规定执行;

  

(2)井下严禁存放汽油、煤油、变压器油。

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纸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通内,严禁扔、洒在井巷、硐室和采空区;

  (3)对入井使用的胶带、电缆、管线、风筒、塑料网等材料必须具有阻燃性能和抗静电性能的试验合格证明。

  3.落实灌浆为主的综放工作面综合防灭火措施,建立和完善注浆、注氮系统和火灾监测系统。

  4.矿井、采区、工作面至少保持两个安全出口可靠畅通,

  火灾防治方面工作由通防科、保卫科负责落实,责任人:

陈成果、姜前东。

  (四)提升运输方面。

  1.定期检查运输轨道质量,指定分管人员。

  2.检查整改各地点的运输设备。

重点对索车、单轨吊机车及轨道的完好管理;

  3.皮带输送机各种保护装置、防护栏、过桥、头尾基础固定;钢丝绳钩头处要按规定打绳卡或插接绳头,保险绳长度足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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