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直接打印.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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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学校规章制度直接打印
山东威海古山路第一小学
学校规章制度
(2021年4月)
山东威海古山路第一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第一章 学校办学理念
一、学校发展思路:
以人为本,以德立校,科研兴校,特色活校
二、学校管理理念:
发展主体性管理,构建和谐团队
三、学校办学理念:
让每个学生都拥有广阔的发展空间
四、教师发展之路:
实施教师“六个一”锻造工程,落实“学习—反思—实践—发展”的校本培训模式,打造一流的教师队伍。
五、学校三风:
校风——勤奋 团结 诚实 文明
教风——严谨 创新 求实 奉献
学风——好学 进取 扎实 认真
第二章 学校管理
一、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行党支部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保证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对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和处理的重要会议。
第三条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
(1)根据学校党支部关于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决策,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工作步骤和实施办法;
(2)传达上级关于行政工作的重要文件或会议精神,研究讨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3)对学校教学、科研、学科学位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的教育与管理等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作意见和工作方案;
(4)对有影响的学校建设项目的资金投入、较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重大问题进行审议或审定;
(5)听取各处室有关工作的汇报,并就请示的有关问题做出决定;
(6)审议和审定学校的政策性文件及上报主管部门的材料;
(7)审议和审定学校有关奖惩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8)研究必须由校长办公会处理的其他工作和突发事件。
第四条校长办公会议议题由校长确定,校长不在时由校长指定的副校长确定。
有关校领导或有关部门需要提交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的问题,由学校办公室汇总后报校长审定。
第五条凡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的议题,必要时有关部门应提供书面材料,内容包括汇报要点、需讨论决定的事项以及对所提问题解决办法的建议或方案。
第六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结果,由学校办公室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执行。
第七条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两周举行一次。
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举行。
第八条校长办公会议成员为:
校级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增加与会人员。
第九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时,学校办公室负责安排专人做好会议记录等相关的会务工作。
第十条校长办公会议议事情况,凡涉密事项,要严格保密,违者应追究其纪律责任。
二、领导廉政工作制度
1.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抓好抓实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育质量。
2.强化领导的规范管理,坚持以法治校、以法治教,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发展。
3.要求主任以上领导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每天不少于1小时。
4.领导要有全局观念,以集体利益为重,胸怀博大、眼光开阔,上、下齐心协力,互相配合,互相支持。
5.领导不得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营私舞弊。
坚决做到别人求我不谋私,我求别人走正道。
6.上班时间无特殊公事,不得随意外出,更不能无重要事被请或宴请他人,以此树立良好的领导形象。
7.每位领导要坚持早到、晚归。
早晨提前半小时进校,督查自己所分管的工作;晚放学后晚半小时离校,了解工作的落实情况,搞好工作小结。
值班领导必须静校后离校。
8.学校要设立领导廉政检查小组,对每位领导的施政情况予以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做好信息反馈。
9.设立举报信箱,建立来信来访记录本,并设监督电话:
(0532)86897836。
三、德育管理
1.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按照《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的要求,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2.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3.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四、教学管理
1.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
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2.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
学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不超过6小时。
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睡眠时间学生不少于9小时。
3.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
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
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4.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除语文、数学外不留书面家庭作业,语文、数学书面作业每天不超过1小时,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
5.按照《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要求,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引导、鼓励和支持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
每学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不少于10天。
6.实行校本教研制度,研究课程建设、课程实施和教育教学重点、难点问题,提高课程计划实施质量和单位时间内教学效率。
鼓励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建立各种业务档案,充分发挥业务档案材料在教育教学、教研科研中的重要作用。
7.选用国家和省颁布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的教材。
学校开发课程不编写和使用教材。
不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推销的省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五、学生管理
1.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领导下开展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一律实行划片招生,不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
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关于规范招生行为的要求,不作违规招生宣传,不违规提前招生,不到规定区域外招收学生,不超出学校合理规模招生。
2.认真执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科学的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注册学籍,并及时组织注册信息的核对、勘误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现学生辍学,立即向主管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并做好有关工作。
3.严格控制班额。
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教学班参照日常班班额和教师、教学场所情况合理安排。
4.健全学生管理和学生自治组织,健全学生管理制度。
以《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为依据,加强学生日常管理,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
积极支持学生开展有意义的社团活动,加强对社团活动的指导和管理。
5.建立学生奖惩制度,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按规定处理和帮助犯错误的学生。
对犯错误的学生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努力帮助其认识和改正错误。
义务教育阶段不开除学生学籍;高中不轻易对犯有严重错误的学生做出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决定。
建立处分学生的相关听证、申诉和复议等工作制度。
6.认真执行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建立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制度,帮助家庭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建立健全家庭生活困难学生救助档案。
六、教师管理
1.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基本依据,加强教职工思想道德建设,使广大教师能够遵章守纪,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认真备课、上课、布置批改作业、辅导学生和组织课外活动;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向学生推荐任何教辅资料;不搞有偿家教。
2.执行教职员工职业(执业)资格制度,实行持证上岗。
重视教师培养和培训,制定并落实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专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促进教师和其他专业人员教育观念、专业理论和技能的不断更新和提高,组织教师进修,开展校本培训和教研活动。
3.依法保障教师权益,不安排教师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上课,不安排教师辅导学生晚自习。
七、评价管理
1.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体系。
在中小学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
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学校为每个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
学生学业成绩评价实行日常评价与期末考试评价相结合的评价办法,成绩评定实行等级制(一般为A、B、C、D四个等级)。
严格考试管理,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2.学校、班级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公布学生考试成绩、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名次等。
3.建立有利于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和专业水平提高的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不单纯以教学成绩评价教师。
坚持内容全面、主体多元原则,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4.在客观分析学生情况下,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考查学生完成课程标准要求的程度和所用时间两个基本因素,不以考试成绩给教师排名次。
实行结构工资制度的学校,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高低作为评价和奖惩教师的主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