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黄执中博客比较类辩题的战场切割.docx
《转自黄执中博客比较类辩题的战场切割.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转自黄执中博客比较类辩题的战场切割.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转自黄执中博客比较类辩题的战场切割.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1/25/3c562356-ba49-48a3-8f6a-caf7bfac7e3e/3c562356-ba49-48a3-8f6a-caf7bfac7e3e1.gif)
转自黄执中博客比较类辩题的战场切割
價值辯論中,也有損益比。
像「大學生參加選美活動利大於弊/弊大於利」、「中學生課餘兼職利大於弊/弊大於利」或「小學生上網利大於弊/弊大於利」等,都是在比較利弊得失。
一件事,利弊互見,上台後,各說各話——該怎麼比?
得花點心思,切戰場。
一種,是切「本質」:
要比較利弊,就得看這件事(如運動)在正常情況下的得失;至於不正常情況下(如過量)的影響,不能算在帳上。
畢竟,既然都說了是「不正常」的情況,結果當然弊大於利,又有什麼好談的?
因此,許多人參加選美,受騙上當,只證明「參加」要小心,不能說「選美」有問題。
就像有人誤食殺蟲劑,不是殺蟲劑的弊。
因此,再多人網路成癮,只證明「成癮」不對,不能說「網路」不好。
成癮,不是網路的本質;就像肥胖,不是飲食的本質。
選美的本質,是外貌競賽。
而用錯誤的心態競賽、不擇手段的競賽、假競賽之名幹壞事或曲解競賽意義後所造成的惡,不算是選美的惡。
網路的本質,是資訊管道。
而過度倚賴資訊、濫用資訊、刻意接觸有害資訊或藉管道之便散播錯誤資訊所造成的惡,亦不算是網路的惡。
主張本質的一方,相信冤有頭、債有主……若把「人」的偏差,全當成「物」的善惡,則不僅隱遁了人的責任,也架空了人的自由。
--------------------------------------------------------------------------------
一種,是切「現實」:
要比較利弊,就得看這件事(如吸毒)的實際影響;至於該影響是不是在正常情況下(如適量)造成,不重要。
畢竟,如果只討論「正常」的情況,結果當然利大於弊,又有什麼好談的?
因此,若真有許多人參加選美,受騙上當,就代表選美比賽「當今」的確有害。
頂多,我承認當「大家都很能很小心」的那天到來後,這個弊害會消失。
因此,有一定數量的人網路成癮,就代表網路的確有威脅。
成癮,雖不是網路的本質,卻是網路的現實;就像肇事,雖不是酒駕的本質,卻是酒駕的現實。
選美的現實,看的是案例與統計。
抽離了一切社會的實際互動,光看選美在規則與宗旨上所追求的利,是虛幻泡影。
網路的現實,看的是機率與證據。
抽離了一切人為的涉入浸染,光看網路在設計與功能上所追求的利,是自我欺騙。
主張現實的一方,相信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若以「物」的純粹,開脫其對「人」的影響,則不僅忽視了人的脆弱,也淡化了社會的責任。
--------------------------------------------------------------------------------
談賭博,本質論者,說「賭」這玩意兒是中性的。
現實論者則說:
這世上有哪件事,他馬的不是中性的?
談色情,本質論者,說「性」這玩意兒是中性的。
現實論者則說:
他馬的連販賣人口這件事,都是中性的!
談吸菸,現實論者,說吸菸過量有礙健康。
本質論者則說:
這世上有哪件事過量,他馬的無礙健康?
談電玩,現實論者,說耽誤小孩學業。
本質論者則說:
他馬的連回家孝順父母,都會耽誤學業!
戰場一切割,攻防的便已不是題目。
而是對事物的理解、對理解的詮釋、對詮釋的表達。
長劍在手,切的,是台下看世界的方式。
「網上看世界/出門看世界更有收獲」、「通才/專才更吃得開」、「舉國體制/單飛模式更有利於運動員的發展」……常遇到這種辯題,硬要咱們去比較兩種截然不同的事物。
正常人都知道:
性質有重疊,才能做比較。
因此麻辣鍋跟麻辣鍋之間,可以比誰辣;冰淇淋跟冰淇淋之間,可以比誰甜。
但麻辣鍋跟冰淇淋之間——我比你個大西瓜!
很明顯,這種辯題,不是真要你去比麻辣鍋跟冰淇淋。
要比的,依舊是切戰場。
--------------------------------------------------------------------------------
麻辣鍋說:
冰淇淋不夠辣!
這戰場,是麻辣鍋的天生優勢。
冰淇淋想不承認(哦,我方也有芥末口味的冰淇淋),想靠閃躲(嗯,辣這種事見仁見智,很難說的),想在台上拉拉扯扯(唉,您方怎麼老愛談辣,不敢談甜呢)……場面都會很難看。
自己不辣,最好大方招認。
甚至不等人家問,一開始便主動強調:
抱歉,身為冰淇淋,口味本來就不可能那麼重——這雖是缺點,卻也是特點。
故若吃東西,您純粹求刺激,那還真的是請多包涵。
自己招,好過給對方打到認。
認虧,不要緊,辯論雙方,得失似天平,此落彼起。
一端吃虧,另一端自然有便宜。
什麼便宜?
推論時,搭對方順風車的便宜。
刺激,所以有偏嗜。
溫和,所以夠普及。
越刺激,偏嗜越強。
越溫和,普及越廣。
偏嗜強的,易成死忠。
普及廣的,老少咸宜。
世間觀念,猶如硬幣兩面,總是兩兩相存、兩兩相生……有捨才有得,只要冰淇淋願意先認虧,則麻辣鍋越強調刺激過癮,借力使力,便是越印證冰淇淋老少咸宜。
於是冰淇淋的關鍵,不是去爭自己甜不甜(或有多消暑),不是質疑對方辣不辣(或有多傷胃)。
而是要在正反間的特色攤牌後,提早切入(並鞏固)下一個戰場的對決:
為什麼老少咸宜,會是當今更重要的?
試想,雙方對決,麻辣鍋的力氣,都花在嫌冰淇淋不夠辣。
冰淇淋卻馬上同意,受身,不著力,順勢轉戰場。
然後將全部資源(辯次、環節、推論、資料、時間),都放在「為何老少咸宜更重要」上。
論觀點:
冰淇淋的戰場,超越甜辣,另有啟發。
論姿態:
裁判看膩針鋒相對時,你一臉誠摯,不爭之爭。
論準備:
避實擊虛,有心算無心。
論投入:
你用兩分鐘,打人家一分鐘。
還不贏,恐怕是選手素質該檢討……切戰場可以取得優勢,無法女媧補天。
兩方同切戰場,看誰切的深。
辯論中,申論的順序,影響了別人怎麼看待台上的爭議。
由淺入深,有以下幾個階段。
大家好,在討論今天的辯題「文化傳承重於文化創新」之前,我方先要釐清「文化」的定義。
所謂文化,就是指知識、信仰、藝術、道德、風俗,以及一切身為社會成員所獲得的能力與習慣。
具體而言,文化包含了器物、制度和觀念三個方面,它是人類群體的共用成果,也是社會價值系統的總和。
至於文化傳承,則是一個將過去優良的文化加以學習、保存,好讓下一代的子孫得以繼續接觸,使其不致斷絕的過程。
我方認為文化傳承,會比文化創新更重要,理由有三:
一、文化是生活的寄託,一旦失去了過去的文化記憶,人們就喪失了歸屬感。
二、文化是溝通的憑藉,沒有了共同文化做橋樑,人與人之間就缺少熟悉的符號與記憶,無形中疏遠了彼此的距離。
三、文化是知識的積累,文化失傳,就像是拋棄了一筆繼承自先賢的寶藏。
從第一點來看,我方認為……
故基於以上三點,故我方認為化傳承應重於文化創新,謝謝。
一是不厭其煩的,對所有關鍵詞語下精細定義;二是單方面列舉己方優點,想藉此論證辯題。
於是正反各據一角,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誰贏誰輸?
比技巧。
這種申論方式,新手最常見。
--------------------------------------------------------------------------------
大家好,在討論今天的辯題「文化傳承重於文化創新」之前,首先,必須要確認比較的標準。
我方認為對文化而言,傳承很重要,創新也很重要,兩者都是不可少的,故若要比較孰重孰輕,那就得看看「現在缺乏的是什麼」。
譬如說,維生素A跟維生素C,都是人體不可缺少的養分,兩者都很重要,但對一個患有夜盲症的人來說,維生素A就顯然比C更重要。
相反的,如果你患的是壞血病,則維生素C,就會比A更重要。
那回到辯題,在當今這個資訊日益發達、觀念日益多元、器物日新又新的現代社會,文化的困境,究竟是出在缺乏創新的條件?
還是缺乏傳承的意願呢?
當今的問題,究竟是因為大家都墨守成規,所以該鼓勵創新?
還是因為大家都喜新厭舊,所以該提倡傳承呢?
我方認為是後者,因為……
看問題,不看單點,看架構。
一開頭,先切戰場(比較標準),接著反覆譬解,全力爭取認同——等戰場到手了,順勢而下,後面的單點(缺創新或缺傳承)自然水到渠成。
這種申論方式,有經驗的選手慣用。
--------------------------------------------------------------------------------
大家好,在討論今天的辯題「文化傳承重於文化創新」之前,我們要先釐清一個觀念:
那就是所有創新的源頭,其實都來自過往的傳承。
而所有傳承的內容,其實都是當年前人的創新。
故不傳承,就沒有創新;不創新,也就沒有什麼東西好傳承。
這一點,我方承認。
所以,如果我們雙方,老用「不傳承,便怎麼怎麼」或「不創新,會如何如何」這種全有全無,或孰先孰後的方式來爭論孰重孰輕,都是有沒意義的。
其次,我方談傳承,自然是指傳承文化優良的部份;就像對方談創新,也一定是指對文化有利的創新一樣。
所以凡是文化中偏激、有害、過時的,雙方都不用討論,以免浪費大家時間。
如此一來,既然兩者都重要、都不可少、都只談好的,那該怎麼比較,今天的辯題才會有意義呢?
我方認為重點,應該放在「現在缺乏的是什麼」。
譬如說,維生素A跟維生素C……
雖然定義辯題,卻不是對「文化」、「傳承」這種跟勝負無關的詞語咬文嚼字(對方的定義只要不誇張,都接受)——而是將雙方要討論、能討論、常討論的範圍,逐項篩檢,先做限縮,好讓己方的比較標準,逐漸成為該辯題之所以有意義的理由。
知道什麼「不用辯」,比知道「辯什麼」更重要。
切戰場時,先封住自己的退路,讓大家知道在什麼情況下,雙方都會輸;再提標準時,你的標準看起來就不會那麼突兀,就不會那麼像是為了贏比賽而提出來的套路。
這種申論方式,會用的都是好手。
陳述立論,永遠從戰場切入,等比賽打到單點時,多半勝負已定。
單點攻防,容易有笑料,光切戰場,怕枯燥;於是多用譬喻,盡量講的有趣一點。
與戰場無關的攻防,能大方就大方,好讓裁判把心思放在你唯一要爭取的那個點上。
大方,不是怕「這點吵不贏」,是因為「這點吵下去沒意義」。
說吵下去沒意義,對方未必會理你……自己得提醒大家,姿態要漂亮。
初夏早上六点,清亮透明的月儿还躲藏在云朵里,不忍离去,校园内行人稀少,我骑着单车,晃晃悠悠的耷拉着星松的睡眼。
校园内景色如常,照样是绿意盈盈,枝繁叶茂,鸟儿歌唱。
经过西区公园,看那碧绿的草地,飞翔中的亭子,便想起十七那年,在这里寻找春天的日子。
本想就此停车再感受一遍,可惜心中记挂北区的荷塘。
回想起冬日清理完荷塘的枯枝败叶,一片萧条的景色:
湖水变成墨绿色,没有鱼儿游动,四处不见了鸟儿的踪影,只有莲藕躺在湖底沉沉睡去。
清洁大叔撑着竹竿,乘一叶扁舟,把一片片黑色腐烂的枯叶残枝挑上船。
几个小孩用长长的铁钩把莲蓬勾上岸,取下里头成熟的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