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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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青海省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30年)
项目名称:
青海省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
委托方(甲方):
民和县人民政府
承担方(乙方):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家事业法人码:
40001083——0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级
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第(081001)
院长: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总规划师: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院规划设计成果专用章:
规划设计编制完成时间:
2012年02月
编制单位: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规划设计所
主管所长:
邓 东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主管主任工:
董 珂 教授级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负责人:
顾永涛 高级城市规划师
魏天爵 高级城市规划师
项目参加人:
刘国园 高级城市规划师
冯 雷 助理城市规划师
李江云 高级城市规划师
矫雪梅 城市规划师
李艳钊 助理城市规划师
邹 歆 工程师
祁祖尧 工程师
陈 岩 工程师
牛 晗 高级工程师
张雪姣 实习生
任灵芝 实习生
宿兰珍 实习生
民和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参加人员:
杨学峰 局长
王国水 副局长
马占元 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
梁春梅 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目 录
总 则
第1条 为推进民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速民和城镇化进程、建设好青海东部门户城市,在“兰西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青海省启动“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兰新铁路第二双线等重大基础设施开工建设的大背景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编制《青海省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本文本中字体加粗内容为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所有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第2条 指导思想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坚持节约和集约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2.坚持以人为本,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需求,改善人居环境,方便群众生活,充分关注中低收入人群,扶助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
3.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主导作用,强调政府在战略性资源控制、公共投资项目安排、空间管制、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调控职能,切实转变城市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市产业快速发展与结构调整。
第3条 规划原则
1.资源底限原则:
以资源承载能力和生态环境容量为前提,集约、节约使用土地,实现城乡可持续发展。
2.区域统筹原则:
统筹考虑区域交通、产业条件对城市的影响,顺应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确定城市发展的主导方向。
3.景观特色原则:
保护独特的、丰富的山水自然景观、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资源,注重城市建设与自然生态环境的结合,弘扬地方特色,塑造特色鲜明的城市形象。
4.安全宜居原则:
对影响城市安全的各种隐患与生态环境问题提出对策,保障城市安全。
第4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
3.《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1年)
4.《青海省东部城市群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
5.《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规划纲要》(2010年)
6.《民和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7.国家、地方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第5条 规划期限为2011~2030年
近期2011~2015年,中期2016~2020年,远期2021~2030年,远景2030年以后。
第6条 规划层次
规划分为三个层次,即县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
1.县域:
民和县行政辖区,总面积1893.44平方公里。
规划重点为城镇体系规划。
2.规划区:
范围为川口镇和马场垣镇,总面积192.26平方公里。
规划重点为进行四区划定和编制城乡统筹规划。
3.中心城区:
总面积47.09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3.02平方公里。
规划重点为编制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
第7条 规划区范围
本次规划区范围总面积192.26平方公里,为川口镇和马场垣镇全部行政区域,占县域总面积的10.15%。
第一章 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8条 城市发展总目标
将民和建设成为“功能综合、沟通兰西的支点城市,对接共建、协作发展的先导城市,特色鲜明、展示青海的门户城市,山水城林、和谐共生的生态城市”。
城市发展目标体系详见附表1。
第9条 城市特色发展目标
青海东部第一城、高原低地之城、生态宜居之城。
第10条 经济发展目标
1.2015年GDP达到60亿元,年均增速16%;人均GDP达到14000元(按2011年6月汇率计算约折合2200美元);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5%、53%和32%。
2.2020年GDP达到110亿元,年均增速13%;人均GDP达到24000元(约3900美元);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2%、52%和36%。
3.2030年GDP达到290亿元,年均增速10%;人均GDP达到60000元(约9600美元);一、二、三产业比重分别为10%、48%和42%。
第11条 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加速发展新型工业,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商贸服务、生态与文化旅游、休闲商务等第三产业。
以快速工业化推动快速城镇化,以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提高居民人均收入,提高财政收入,打造“开放、富饶、魅力”的民和,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二章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体系发展战略
第12条 发展战略
1.极化发展县域中心城区:
提升中心城区功能,扩大中心城区规模,增强中心城区带动作用。
2.积极培育官亭—中川副中心:
完善副中心城镇基础设施,提高副中心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休闲旅游城镇。
3.培育中心镇,合理发展小城镇,完善城镇公共服务职能。
第13条 战略步骤
1.近期:
重点加强县域中心城区的建设,强化中心城区的地位,促进中心城区的空间融合;积极发展副中心城镇和中心镇,优化县域城镇发展的总体框架。
2.中期:
继续加强中心城区的建设,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副中心的建设力度,提升副中心的服务职能。
3.远期:
进一步完善中心城区的功能,形成以县城为中心,官亭—中川为副中心,中心镇为节点,一般建制镇为基础,集镇为补充,功能明确、布局合理、联系紧密的现代化城镇体系。
第二节 人口与城镇化水平
第14条 县域总人口
预测2015年人口总量为43万人;2020年人口总量为45万人;2030年人口总量为48万人。
第15条 县域城镇化水平
预测2015年城镇化水平36%,城镇人口16万人;2020年城镇化水平45%,城镇人口21万人;2030年城镇化水平60%,城镇人口29万人。
第三节 城镇空间结构
第16条 空间结构
构筑“两带、一轴、双核、四区”的空间结构。
1.“两带”:
即沿湟水河城镇发展带和沿黄河城镇发展带。
沿湟水河城镇发展带是以中心城区为中心,包括东部下川口工业园区所形成的带状城镇地区;沿黄河城镇发展带是以官亭镇和中川镇为核心的带状城镇地区。
2.“一轴”:
即依托川官公路形成的贯穿县域南北的城镇发展轴。
3.“双核”:
即北部中心城区主中心和南部官亭—中川副中心。
形成县域内一主一副协同发展的格局。
4.“四区”:
即北部湟水谷地城市发展区、南部黄河谷地休闲旅游发展区、中部浅山乡村旅游与农业发展区、西部脑山生态旅游与林地保护区。
第四节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
第17条 等级结构(详见附表2)
1.县域中心1个:
中心城区。
2.县域副中心1个(含2个镇):
官亭—中川副中心(官亭镇、中川镇)。
3.中心镇2个:
马场垣镇、古鄯镇。
4.一般镇8个:
马营镇、巴州镇、满坪镇、李二堡镇、峡门镇、西沟镇、总堡镇、转导镇。
5.乡(集镇)9个:
北山乡、核桃庄乡、新民乡、松树乡、隆治乡、大庄乡、前河乡、甘沟乡、杏儿乡。
第18条 规模结构(详见附表3)
1.第一级为中心城区,规划城镇人口规模20万人,达到中等城市规模。
2.第二级为官亭镇,规划城镇人口规模2~3万人之间。
3.第三级包括中川镇、马场垣镇、古鄯镇等3个城镇,规划城镇人口规模1~2万人之间。
4.第四级包括马营镇、巴州镇、满坪镇、李二堡镇、峡门镇、西沟镇、总堡镇、转导镇等7个城镇,规划城镇人口规模小于1万人。
5.第五级包括杏儿乡、北山乡、松树乡、隆治乡、新民乡、核桃庄乡、前河乡、大庄乡、甘沟乡等9个集镇。
第五节 城镇职能结构
第19条 职能结构
1.综合型:
中心城区、官亭镇。
2.工矿型:
马场垣镇。
3.旅游型:
中川镇、古鄯镇、西沟镇、杏儿乡、甘沟乡。
4.商贸型:
马营镇、峡门镇。
5.农贸型:
巴州镇、满坪镇、李二堡镇、总堡镇、转导镇、北山乡、核桃庄乡、新民乡、松树乡、隆治乡、大庄乡、前河乡。
第六节 产业空间布局
第20条 产业空间布局
规划构筑以北部沿湟水河产业发展带、南部沿黄河产业发展带为主,沿川官公路产业发展轴为辅的“两带一轴”的产业空间格局和四大经济板块。
1.沿湟水河产业发展带:
范围以湟水河谷地为主体,包括中心城区和东部的马场垣镇。
定位为现代物流中心、大宗商品物流基地、冶金工业集聚区、建材化工产业集聚区等。
2.沿黄河产业发展带:
范围包括黄河流域所在的官亭镇、中川镇和杏儿乡。
定位为旅游服务中心、休闲度假旅游基地、养老康复基地、医疗保健基地等。
3.沿川官公路产业发展轴:
范围包括川官公路所经过的乡镇及周边乡镇,定位为农产品加工发展区。
4.四大经济板块:
即现代产业与城市经济板块、乡村旅游与生态农业经济板块、生态旅游与林业经济板块、休闲旅游与高效农业经济板块。
第七节 公共服务设施
第21条 教育事业
1.高中阶段教育:
按照“高中向县城集中”的要求,合并整合全县高中教学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所有普通高中均达到省级重点中学办学标准。
2.职业教育:
职业学校达到省级重点职业学校标准,规划期末职业学校各类在校生人数达到1万人以上。
3.义务教育:
要按照“县城集中办高中,分片集中办初中,乡镇集中办小学,村级办好教学点”的思路,加快中小学布局调整步伐。
按照“小学就近入学、初中相对集中,高中县城布局”的原则,原则上在县城设置完中,镇政府所在地设置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乡政府所在地设置完小,行政村设置教学点。
第22条 卫生事业
1.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按照“统筹规划、健全体系、整合资源、加强农村”的要求,建成网络化、高效率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改善医疗服务保障。
力争2030年全县每千人口床位数、卫生技术人员分别达到3张和3人,基本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就医需求。
3.发展城乡社区卫生服务。
100%中心卫生院达一级甲等卫生院标准。
100%的一般卫生院达到一级乙等卫生院标准。
每个行政村配置具有基本医疗设备的卫生室。
第23条 文化事业
形成较完善的县、乡镇、中心村三级文化网络。
1.县级:
新建、扩建部分有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的公共文化设施;改善部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专业表演团体、影剧院的设施和设备条件,规划近期全部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2.乡镇级:
2020年前,所有乡镇都具备有站址的文化站和影剧院,其中中心镇的文化站达到省级标准。
2030年,中心镇文化站全部建成县文化馆的分馆,并达到国家标准,其它乡镇的文化站要达到省级标准。
各乡镇均建设有新华书店。
3.中心村级:
2030年,各中心村都建成标准的村文化室,面积200平方米以上。
第24条 体育事业
1.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建立健全县、乡镇、行政村三级体育网络。
2.全县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平方米以上,各乡镇建设有灯光球场,各行政村建设有硬化篮球场。
第八节 历史文化资源保护
第25条 历史文化遗迹
全县现有地上地下不可移动文物883处,其中包括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处(马场垣遗址和喇家遗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7处(详见附表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4处。
第26条 保护重点
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必须划定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落实保护措施,加强维修养护工作。
第27条 保护框架
对历史文化资源进行整体保护,尤其是加强马场垣遗址、喇家遗址等文物本体的保护,实施环境整治、管理设施等工程。
第九节 旅游资源保护与开发
第28条 规划目标
把民和建设成为甘青线上舒适、生态、文明、和谐的民俗与历史文化旅游基地,乡村自然生态休闲基地与旅游富民示范基地。
第29条 旅游发展总体战略
1.“南伸北展、西宁兰州两依托”的发展战略。
积极融入环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圈和黄河上游水上明珠旅游带,并着力与“大兰州”都市旅游圈相衔接。
2.“休闲带动、全业联动”的发展战略。
通过发展休闲旅游产业,依靠休闲旅游及其相关产业的带动作用,盘活和优化区域现有旅游资源,进一步促进挖掘区域旅游资源潜力。
3.“文化推动、娱乐促动”的发展战略。
将民和的民族文化、民俗风情、历史文化等融入区域旅游资源开发之中,以增强区域旅游发展的文化底蕴,形成区域文化推动的旅游发展新格局。
4.“品牌拉动、形象韵动”的发展战略。
打造民和高原乡村休闲品牌,并基于民和区域旅游资源现状,着力围绕休闲主题塑造区域旅游新形象。
第30条 旅游开发空间结构
民和县域的旅游发展总体格局为“两心、三区”。
1.“两心”:
即以中心城区为主体的北部旅游服务中心和以官亭、中川为主体的南部旅游服务中心。
2.“三区”:
即桃花园林休闲度假区、松山-西沟-七里寺生态观光康体休闲区、金三川民俗风情和古文化游览区。
第十节 综合交通系统
第31条 发展目标
建立与民和县域社会经济发展、空间布局调整相协调、运输组织合理、设施网络完善、枢纽衔接顺畅、可持续发展的县域交通运输体系。
对外交通强化区域运输大通道;对内引导和支撑县域城镇空间结构调整,提高运输系统可靠性,促进县域经济快速稳定发展。
第32条 发展策略
1.优先建设对优化城镇空间布局起主导作用的交通设施,引导产业与人口的转移;
2.加强兰西复合交通走廊的建设,使其在承担区域交通职能的同时承担起城际间交流的功能;
3.鼓励县市间采取公交化的客运组织方式;
4.提升铁路和轨道交通在区域交通运输中的地位和作用,引导形成更加合理的交通运输模式。
第33条 高速公路
在县域内加强与兰西高速公路出入口的衔接。
第34条 主要公路
县域内形成“两横一纵”的骨干公路网体系。
骨干公路网按一级公路的技术标准建设。
横一:
109国道。
县域北部贯穿东西,是区域重要的货运通道。
横二:
沿黄公路。
县域南部贯穿东西。
纵一:
川官新线。
贯穿县域南北,支持县域空间发展。
第35条 铁路
县域内有两条铁路干线以及一条货运支线。
1.兰新铁路第二双线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从县域北部通过,以客运为主兼顾少量货运,规划2014年投入运营。
兰新铁路第二双线在中心城区设站,带动民和商贸服务和休闲旅游的发展。
2.兰青铁路
发挥兰青铁路的货运作用。
兰青铁路在民和史纳地区设站,规划围绕该铁路货站打造区域内重要的物流基地,服务于兰西经济区。
3.兰青铁路民和支线
该支线为民和铁路货站服务。
第36条 城乡公交
开通中心城区至巴州、北山、核桃庄、联合、李二堡、新民等距离较近乡镇的城乡公交,并组织开通运营官亭、中川的城乡公交。
城乡公交高峰时段发车间隔应控制在15分钟以内。
第37条 县域交通枢纽
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一级,官亭—中川为二级,其余乡镇为三级的县域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体系。
形成以中心城区为中心辐射各乡镇的县域综合货运交通枢纽体系。
第十一节 重大基础设施
第38条 水资源利用
1.民和县水系按湟水河流域,黄河流域,大通河流域分别进行分区。
2.水资源量:
民和县的天然河川径流量为22771万m3,河川基流量为10123万m3,水资源总量22771万m3,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17亿m3。
3.水资源利用原则:
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需求;实现水资源合理、优化配置;大力发展节水型产业,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第39条 给水工程
1.水源规划
中心城区以七星泉水源、西沟百家藏水源、峡门水库水源(第三水源)、大通河水源为饮用水水源。
并以县域水源地辐射沿线乡镇供水,同时结合现有的“三乡一镇”给水工程和人畜安全饮水工程,在次中心和重点发展乡镇可建设小型给水设施。
2.中心城区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
220L/人•日;次中心及重点乡镇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
150L/人•日;一般乡镇人均综合用水量指标:
100L/人•日。
3.加强对中心城区及乡镇生活用水的管理,推广使用节水卫生器具。
并加强供水管网的维护和管理,减少供水管网漏损。
第40条 排水工程
1.规划民和中心城区和具备一定条件的重点乡镇为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
其他各乡镇可采用截留式合流制排水体制,同时保留雨水边沟。
2.新建民和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负责处理中心城区污水以及截留管收集的周边农村生活污水。
3.县域内相对集中的村镇居民点建设一体化净化槽、人工湿地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其他较为分散的村镇采用土壤净化槽等农户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第41条 电力工程
1.总用电负荷预测
工业负荷及农业负荷同时率按0.90考虑,中心城区及乡镇负荷同时率按0.7考虑,2030年民和地区总用电负荷达1655.29MW。
2.330KV变电站规划
扩建完善桃园3#、4#主变,“十三五”期间,根据民和下川口工业园区发展情况及远景规划展望,在下川口规划建设330kV下川口变,以满足工业园区负荷发展的需求。
建设规模:
主变容量3×360MVA。
3.110KV及35KV变电站规划
民和地区新建110kV变电站1座,新增主变2台,新建主变容量100MVA;新建35kV变电站2座,新建主变4台,新增主变容量12.6MVA;扩建35kV变电站2座,新增主变3台,新增主变容量13.15MVA。
4.高压线路走廊规划
高压配电线路全部采用架空方式;在用地条件允许及不影响城市景观前提下应预留架空走廊。
330千伏线路走廊宽度按35~40米预留,110千伏架空线路走廊宽度按15~20米预留。
确定的高压走廊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建筑物,电缆通道经过位置地下不得有任何管网等市政设施。
第42条 电信工程
1.中心城区固定电话普及率预测指标为60部/百人,用户为12万;其余建制镇(乡)固定电话普及率预测指标为40部/百人,用户为3.6万;农村固定电话普及率预测指标为30部/百人,固定电话用户为5.7万。
则2030年民和固定电话户数为21.3万。
规划按实际用户线占交换机容量的80%计,则2030年民和交换机容量达26.6万门。
2.规划移动电话普及率按60部/百人计算,则移动电话用户为28.8万。
规划远期宽带接入网覆盖率达到100%。
3.规划在次中心和重点发展乡镇设置电信交换局各1处,各乡镇设置邮政局(所)各1处,规模考虑附近农村。
4.结合当前国家实施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坚持文化体育广播电视为经济建设服务,提高贫困边远山区群众收看直播卫星电视的覆盖率。
第43条 供热工程
1.逐步改造城区原有的燃煤锅炉,规划期末供热形式以集中锅炉供热或天然气供热为主,实现中心城区集中连片的集中供热模式。
2.乡镇周边农村结合乡镇来统筹供热设施。
推进农村“三改”活动,改善农村的生活条件。
县域内农村地区逐步采用沼气、秸秆气化、太阳灶、太阳能热水器等措施等清洁能源取代传统能源。
第44条 环境卫生工程
1.在古鄯镇、马营镇、官亭镇建设垃圾转运站,规划建设官亭镇、中川镇、古鄯镇、马场垣镇、峡门镇、巴州镇、满坪镇、李二堡镇等8个建制镇垃圾填埋厂,对中心城区及周边乡镇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2.工业及建筑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管理,有毒物的工业垃圾不得进入垃圾填埋场或处理场,应由工厂进行特殊处理。
第45条 防灾体系
1.防洪规划
确定湟水河干流防洪标准县城段按50年一遇设计洪水流量确定,其他各段按20年一遇设计洪流量确定。
巴州河按50年一遇标准设防。
县域河流沿线的重点村镇可考虑按照3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做好河道岸堤工程。
2.消防规划
保留城区现有消防站的基础上,在川垣新区建设消防站,与原消防站协同解决城区消防。
完善城区及村镇消防设施的建设,在官亭镇、中川镇、古鄯镇、马场垣镇等重点发展乡镇和工业园区,建议设置小型消防站或组建企业消防队,满足乡镇消防的要求。
3.抗震规划
规划区建筑设防标准按照7度设防,重要建筑和生命线工程如医院、给水厂和变电站等提高一级设防标准,采用8度构造措施。
第十二节 生态环境保护
第46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坚持走工业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道路。
2.到2015年,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业乡的建设,全县60%的乡镇基本实现生态良性循环。
3.到2030年,生态环境有明显的改善,重要生态功能区和重点资源开发区的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