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涉及考题4含答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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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涉及考题4含答案

2017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_消费税法律制度涉及考题(4)含答案

  【例题·单选题】1.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人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

  A.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职工福利

  B.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而取得的包装物作价收入

  C.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D.销售应税消费品而收取的超过一年以上的包装物押金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缴纳消费税。

  【例题·单选题】2.某白酒厂2013年春节前,将新研制的粮食白酒1吨作为过节福利发放给员工饮用,该粮食白酒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已知该批粮食白酒生产成本2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白酒消费税比例税率为20%;定额税率为0.5元/斤。

则该批粮食白酒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元。

  A.5250

  B.6250

  C.5500

  D.65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

该批粮食白酒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20000+20000×5%+1×1000×2×0.5)÷(1-20%)=27500元,应纳消费税税额=27500×20%+1×1000×2×0.5=6500(元)。

  【考题·单选题】(2014年)3.2013年10月,甲公司受托加工化妆品,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14万元,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成本56万元。

甲公司无同类化妆品销售价格。

已知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甲公司当月受托加工业务应代收代缴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万元。

  A.(56+14)÷(1-30%)×30%=30

  B.56÷(1-30%)×30%=24

  C.(56+14)×30%=21

  D.56×30%=16.8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税额。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56+14)÷(1-30%),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即(56+14)÷(1-30%)×30%,选项A正确。

  【例题·单选题】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本月进口100辆小轿车,每辆车关税完税价格为人民币14.3万元,缴纳关税4.1万元。

已知小轿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该批进口小轿车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76

  B.87

  C.123

  D.16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4.3+4.1)÷(1-8%)×8%×100=160(万元)。

  【例题·单选题】5.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个月以前购进某批洗衣机的欠款。

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元。

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元,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元。

已知:

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元。

  A.0

  B.9500

  C.10000

  D.110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计税依据中的特殊情况。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所以本题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220000×5%=11000(元)。

  【考题·单选题】(2013年)6.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5月销售果木酒,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10万元,同时收取包装物租金0.585万元、优质费2.34万元。

已知果木酒消费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A.(10+0.585+2.34)×10%=1.2925万元

  B.(10+0.585)×10%=1.0585万元

  C.[10+(0.585+2.34)÷(1+17%)]×10%=1.25万元

  D.[10+0.585÷(1+17%)]×10%=1.05万元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构成销售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本题中,包装物租金、优质费属于价外费用,在计入销售额的时候需要换算为不含税的价款。

则甲酒厂当月销售果木酒应缴纳消费税税额=[10+(0.585+2.34)÷(1+17%)]×10%=1.25(万元)。

  【考题·单选题】(2010年)7.根据营业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的,应在一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该一定期限是( )。

  A.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

  B.自期满之日起7日内

  C.自期满之日起10日内

  D.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营业税纳税期限。

根据规定,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一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例题·单选题】8.某企业3月份销售应税货物缴纳增值税34万元、消费税12万元,出售房产缴纳营业税10万元、土地增值税4万元。

已知该企业所在地使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税额为( )万元。

  A.4.20

  B.3.92

  C.3.22

  D.2.3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城建税的计算。

根据规定,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之和,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4+12+10)×7%=3.92(万元)。

  【例题·单选题】9.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下列税金、价外费用中,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销售额的是( )。

  A.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

  B.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基金

  C.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D.向购买方收取的消费税税款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的确定。

计征消费税的销售额是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取得的增值税。

  【例题·单选题】10.某啤酒厂8月份销售乙类啤酒400吨,每吨出厂价格2800元。

8月该啤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元。

(乙类啤酒定额税率220元/吨)

  A.88000

  B.190400

  C.100000

  D.61600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从量定额。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400×220=88000(元)。

  【例题·单选题】11.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本月销售白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税)。

已知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20%.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A.6229.92

  B.5510

  C.4400

  D.4000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

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4040/(1+17%)×20%+4000×0.5=4400(元)。

  【例题·单选题】12.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销售乙类卷烟1500标准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87750元。

已知乙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为36%,定额税率为0.003元/支,1标准条有200支;增值税税率为17%.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元。

  A.27000

  B.900

  C.32490

  D.2790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

87750÷(1+17%)×36%+1500×200×0.003=27900(元)。

  一、消费税纳税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1.生产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3.进口应税消费品。

  4.商业零售金银首饰。

  5.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1.烟,包括卷烟、雪茄烟和烟丝。

  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

  3.高档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摩托车。

  8.小汽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0.高档手表。

  11.游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13.实木地板。

  14.电池。

  15.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采取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况。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1.从价计征销售额的确定。

  2.从量计征销售数量的确定。

  3.复合计征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4.特殊情形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1.生产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方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

  3.委托加工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

  4.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公式中所称“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征消费税的,其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1.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外购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的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2.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

  

(1)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石脑油、润滑油、燃料油为原料生产的成品油;

  (9)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油、柴油为原料生产的汽油、柴油。

  上述当期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的计算公式是: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确定。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经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至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当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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