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标准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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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企业标准doc
上海市企业标准
QBCB/SW—16
生态水稻种植
2010-01-20发布2010-2-20实施
上海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由上海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创博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质检部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马正驰、张晓峰、陆文玉、朴钟泽、付世全、付广宇、沙鹏程。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生态水稻的种植环境要求、种植标准、检测方法、储藏。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5084-1992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NY/T1259-2007基本农田环境质量保护技术规范
NY/T1262-2007农业环境污染事故等级划分规范
NY/T396农用水水源环境质量检测技术规范
3、定义
下列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生态种植:
以生态学理论为指导,运用微生物系统工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和不破坏环境为前提,组织实施的农业种植生产。
从某种程度上分析,它比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种植要求更高。
生态水稻:
以生态学原理为基础,通过种植结构、耕作制度、作物布局、耕作技术的调整,借助土壤改良、优种、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电力、灌溉水循环利用等手段,以及农药、化肥的减量使用,建立一个水稻与土壤环境和谐共进、良性循环的生态种植系统,在此循环系统种植的水稻,称为生态水稻,其品质和质量安全得到保证的同时,也调节和改善了土壤生态环境。
4、种植环境要求
生态水稻种植基地应选择在无污染和生态条件良好的地区,远离工矿区和公路铁路干线,避开工业和城市污染源的影响。
同时,生态水稻生产基地应具有可持续的生产能力。
4.1自然环境要求
4.1.1空气质量要求
生态水稻种植基地空气中各项污染物含量不应超过表1所列的指标要求。
表1空气中各项污染物的指标要求(标准状态)
项目
指标
日平均
1h平均
总悬浮颗粒物(TSP),mg∕m3≤
0.30
---
二氧化硫(SO2),mg∕m3≤
0.15
0.50
氮氧化物(NOx),mg∕m3≤
0.10
0.15
氟化物(F)≤
7μg∕m3
1.8μg∕(dm2·d)(挂片法)
20μg∕m3
注
1日平均指任何一日的平均指标。
21h平均指任何一小时的平均指标。
3连续采样三天,一日三次,晨、午和夕各一次。
4氟化物采样可用动力采样滤膜法或用石灰滤纸挂片法,分别按各自规定的指标执行,石灰滤纸挂片法挂置7天。
4.1.2光照要求:
水稻是喜光热的作物,光照度不高的话,水稻容易徒长。
生态水稻日平均辐射率75—80%;单叶饱和光强一般在3~5万勒克斯左右,群体的光饱和点随叶面积指数增大而变高,一般最高分蘖期为6万勒克斯左右,孕穗期可达8万勒克斯以上。
4.1.3温度要求:
水稻为喜温作物,日平均温度应在25—35℃,日平均热量≥14.6兆焦/(平方米·日);
其不同生育期对温度的适应要求如表2:
表2水稻不同生育期对温度的适应要求
生育期
温度(℃)
最低
最适
最高
发芽
10—12
28—36
40
发根
12—15
25—30
36
叶片伸长
7—12
31
40
分蘖
16
25—31
33
幼穗分化
15—20
28—32
-
开花
22
26—30
35
灌浆
17
21—25
38
成熟
12—18
20—25
30
4.2土壤环境要求
4.2.1土壤盐碱
4.2.1.1不同种类的盐碱对作物的为害程度各不相同,一般是碳酸盐的为害大于氯化物,氯化物的为害大于硫酸盐。
生态水稻种植土壤的盐分含量应控制在3‰以下;
4.2.1.2土壤pH过高,土壤中某些有效养分如磷、铁变成无效状态,不能为作物所利用。
生态水稻种植适宜pH应在6.0—7.5;
4.2.2土壤微生物
4.2.2.1土壤中主要微生物
土壤中主要的微生物主要分为细菌、真菌、放线菌;它们在土壤中分布广、数量大,主要参与土壤有机质分解,腐殖质合成,养分转化和推动土壤的发育和形成。
a细菌
土壤细菌占土壤微生物总数的70%~90%,其土壤中总菌含量≥5.0×106cfug-1。
主要包括节杆菌属,可降解土壤中难分解的物质和多种化学农药;芽孢杆菌属,土壤中最普遍的是蜡质芽孢杆菌,热带和亚热带土壤中的绝对嗜热菌能在65~75℃生长,40℃以下停止生长,如酸热芽孢杆菌和嗜热脂肪芽孢杆菌,对高温环境中的物质转化起重要作用。
假单胞菌属,一部分为腐生菌,一部分兼性寄生菌,是土传性植物病害的病原菌,在降解土壤、水体中的农药和除草剂能发挥重要作用。
产碱杆菌属,反硝化产碱杆菌,在硝酸盐存在的厌氧条件下,靠氧化有机质取得能源,并以硝酸盐中的氧作为电子受体而产生氮气。
黄杆菌属,化能异养菌,培养时需要某些氮素物质和复合维生素,因而分离后的培养物难以保存和培养,可用于净化污水。
b真菌
是土壤有机质的主要降解者,某些真菌和植物的根系产生菌根,促进土壤结构的形成,菌丝的穿插对于促进土壤的凝聚有重要的作用。
真菌分三个类群∶酵母菌,土壤中很少。
霉菌,土壤中最多,生态水稻种植土壤中霉菌含量≥2.0×105cfug-1,对土壤通气性非常敏感,霉菌在酸性土壤中能生活,在酸性土壤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霉菌多数分布在有机质丰富,通气好的表层土壤中,较常见的有青霉、毛霉、链霉、和曲霉四个属的菌种。
霉菌是土壤中异养型微生物的重要部分。
c放线菌
放线菌是原核微生物,菌丝比真菌细,菌丝断裂为孢子,每克土壤中的细胞数在104~106变动。
链霉菌属占70%~90%;其次为诺卡氏菌属占10%~30%;小单胞菌属占第三位,只有1%~15%。
它们的大部分均属好氧腐生菌。
能够产生抗生素,对其他有害菌能起拮抗作用,高温型的放线菌在堆肥中对其养分转化起着重要作用。
4.2.2.2杀菌剂、熏蒸剂及其杀伤力强的化学剂可造成土壤微生物系统的破坏,应禁用或慎用。
4.2.3灌溉水质要求
4.2.3.1生态水稻灌溉用水应采取洁水灌溉,不能用生活污水、工业用水灌田;
4.2.3.2生态水稻灌溉用水应能循环利用,可运用生物手段进行处理,如施用创博生物有机肥、微生物菌剂等,分解土壤及灌溉用水中残留的化肥、农药;
4.2.3.3生态水稻种植基地灌溉用水各项污染物含量不应超过表3中指标要求。
表3生态水稻灌溉水中各项污染物最大含量单位:
mg/L
项目
指标
化学指标
化学需氧量,≤
90
生化需氧量,≤
80
悬浮物,≤
150
溶氧量,≥
0.5
pH
6.0—8.4
游离余氯,≤
1.5
氯化物,≤
300
氟化物,≤
2
硫化物,≤
1
4-硝基氯苯,≤
0.5
2,4-二硝基氯苯,≤
0.5
磷苯二甲酸二丁酯,≤
0.1
磷苯二甲酸二辛酯,≤
0.1
毒理学指标
总汞,≤
0.001
总镉,≤
0.005
总砷,≤
0.05
总铅,≤
0.1
六价铬,≤
0.1
总铅,≤
0.2
卫生指标
大肠菌群(个/ml),≤
40
蛔虫卵(个/L),≤
2
4.2.4土壤肥力
4.2.4.1为改善土壤理化性质,修复土壤生态环境,生态水稻种植过程中,在使用生物有机肥的前提下,应减量施用化肥,同时配合施用微生物菌剂。
整个种植过程中使用化肥品种、用量及使用时期如表4:
表4生态水稻种植使用化肥品种及用量
化肥品种
使用时期
整个生长期使用量
常规种植用量
减量用量
尿素,kg/亩
分蘖期、孕穗灌浆期
50—60
20—30
复合肥,kg/亩
分蘖期、孕穗灌浆期
25—35
15—20
碳酸氢铵,kg/亩
移栽前、移栽后
65—75
30—40
注:
1、化肥使用量为土壤肥力达到1—2级要求时用量;
2、生态水稻田如连续施用生物有机肥年限增加,化肥用量可再次酌情减少。
4.2.4.2为了维持生态水稻生产基地的持续生产能力,保障生态大米的品质和营养,
生态水稻种植地土壤肥力要求达到土壤肥力分级1~2级指标。
表5生态水稻产地土壤肥力分级
项目
级别
旱地
水田
有机质,g∕kg
Ⅰ
>25
>30
Ⅱ
15~25
20~30
Ⅲ
<15
<20
速效氮,g∕kg
Ⅰ
>1.5
>2.0
Ⅱ
1.0~1.5
1.5~2.0
Ⅲ
<1.0
<1.5
有效磷,mg∕kg
Ⅰ
>10
>15
Ⅱ
10~15
20~25
Ⅲ
<5
<10
有效钾,mg∕kg
Ⅰ
>120
>100
Ⅱ
80~120
50~100
Ⅲ
<80
<50
阳离子交换量,cmol∕kg
Ⅰ
>20
>20
Ⅱ
15~20
15~20
Ⅲ
<15
<15
质地
Ⅰ
轻壤、中壤
中壤、重壤
Ⅱ
砂壤、重壤
砂壤、轻粘土
Ⅲ
砂土、粘土
砂土、粘土
4.2.4.3土壤肥力的各项指标,Ⅰ级为优良,Ⅱ级为尚可,Ⅲ级为较差,供评价者和生产者在评价和生产时参考。
4.2.4.4生态水稻种植过程中应注重增施有机肥,使土壤肥力逐年提高的同时,其理化性质也得到有效改善。
4.2.5土壤卫生
4.2.5.1农药残留量
为减轻土壤污染,提高稻米品质,种植生态水稻,应规定农药残留最大量及禁用农药品种,具体如表6生态水稻种植土壤农药残留量和表7生态水稻种植禁用农药所示:
表6生态水稻种植土壤农药残留量单位:
mg/kg
序号
项目
指标
1
无机砷(以As计)
≤0.15
2
铅(Pb)
≤0.2
3
镉(Cd)
≤0.2
4
杀螟硫磷
≤1.0
5
三唑磷
≤0.05
6
乐果
≤0.05
7
毒死蜱
≤0.1
8
草甘膦
≤0.1
9
丁草胺
≤0.5
10
杀虫双
≤0.2
11
噻嗪酮
≤0.3
12
磷化物
≤0.05
13
黄曲霉毒素B1
≤0.01
14
多菌灵
≤0.5
15
百菌清
≤1.0
16
氯氰菊酯
≤2.0
17
溴氰菊酯
≤0.1
18
氰戊菊酯
≤0.2
19
三氟氯氰菊酯
≤0.2
注:
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用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表7生态水稻种植禁用农药
禁用农药种类
禁用农药品种
有机磷杀虫剂
甲胺磷、甲拌磷、久效磷、乙拌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甲基异硫磷、氧化乐果、治螟磷、磷胺、地虫硫磷、灭克磷、水胺硫磷、氯唑磷、硫线磷、杀扑磷、特丁硫磷、克线丹、苯线磷、甲基硫环磷
有机砷杀菌剂
甲基砷酸锌(稻脚青)、甲基胂酸钙(稻宁)、甲基胂酸铁铵(田安)、福美甲胂、福美胂
有机氯杀虫剂
滴滴涕、六六六、林丹
氨基甲酸酯杀虫剂
涕灭威、克百威、灭多威、丁硫克百威、丙硫克百威
二甲基甲脒杀虫杀�\剂
杀虫脒
有机汞杀菌剂
氯化乙基汞(西力生)、醋酸苯汞(赛力散)
取代苯类杀菌剂
五氯硝基苯、五氯苯甲醇
注:
其他禁用农药品种应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范和强制性标准规定。
4.2.5.2土壤重金属
土壤重金属在土壤中移动性差、滞留时间长、不能被微生物降解,直接毒害植物,可随径流、淋失作用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还可以随水、植物等介质,通过食物链途径,最终危害到人体健康,生态水稻种植土壤中各重金属最大含量应符合下表8要求:
表8土壤中重金属污染物的指标要求单位:
mg∕kg
耕作条件
旱田
水田
镉≤
0.30
0.30
0.40
0.30
0.30
0.40
汞≤
0.25
0.30
0.35
0.30
0.40
0.40
砷≤
25
20
20
20
20
15
铅≤
50
50
50
50
50
50
铬≤
120
120
120
120
120
120
铜≤
50
60
60
50
60
60
注:
水旱轮作用的标准取严不取宽。
5种植标准
5.1稻种标准
色正,无杂色;籽粒饱满,无瘪壳,种子纯度在99%以上,发芽率达到95%以上。
5.2晒种浸种
浸种前先晒种。
晒好的稻种用微生物菌剂300—500倍稀释液中浸种48小时,一方面消毒杀菌,减少苗期病害;另一方面,在微生物的作用下,打破种子休眠,促使种子快速萌发。
5.3育秧及秧田管理
育秧土制作:
育秧土用营养土添加一定量微生物土壤改良剂混合制成,土壤改良剂能够促进植物生长,抑制有害病原菌的生长和繁殖,其配制比例为营养土:
微生物土壤改良剂=200—300:
1。
5.3.1温度:
出苗前,主要是保温;出苗后,温度控制在20—25℃
5.3.2追肥:
育苗时微生物菌剂500—800倍稀释液浇苗床,促发芽,防病害;
5.3.3水分:
秧田保持适当水分,秧苗到一叶一心时,上水深一点,水位不超过叶心。
5.3.4壮秧的标准:
壮秧标准可以分为形态和生理两个方面。
a在形态上的共同特征是茎基宽扁,叶鞘短,叶耳间距小,无病虫害,整齐,长势旺而不徒长,根系发达,具体指标因秧苗类型而异。
健壮小秧是指3叶期内移栽者,苗高8—12cm,叶色鲜绿,叶宽而挺立,茎基宽2mm以上,中胚轴很少伸长,根5—6条,色白短粗并有分枝根,移栽适龄1.5—2.2叶,移栽时种子中应有少量胚乳残存。
健壮中秧是指3—4.5叶内移栽者,苗高10—15cm,叶色鲜绿,叶宽厚挺立,不定根10条以上,色白而粗,稀播时有少量分蘖。
健壮大秧是指4.5—6.5叶移栽者,苗高15—20cm,茎基宽在4mm以上,叶片宽厚、刚劲富有弹性,叶色绿中带黄,根系色白粗壮,无黑根现象。
b在生理性状方面,壮秧的光合能力强,干物质积累多,发根力强,抗逆性强。
叶龄4.5—5.5片叶,株高13—15cm,茎基宽0.3—0.5cm,碳氮比11.5,百株干重5.5—6.5克。
5.4整地标准
整地时,均匀撒施生物有机肥1吨∕亩,翻耕入土,翻耕深度15—20cm,用以培肥地力和改良土壤微生态环境。
整地后稻田土块细碎,地表平坦,地头罔旋整齐、每格地的高低差小于3厘米。
5.5前茬秸秆处理
前茬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规避焚烧、废弃等带来的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前茬作物收割同时,将秸秆直接粉碎并接种微生物秸秆腐熟剂,按照5kg∕亩接种量,结合整地和有机肥一起翻耕入土。
通过微生物的作用,加速秸秆的腐熟,以补充土壤中有机质。
5.6移栽标准
5.6.1一般4—4.5叶龄为适宜移栽期;
5.6.2移栽起苗前2—5天苗床喷施微生物菌剂800—1000倍稀释液,培育壮苗,促进秧苗长出极短的粗白根,移栽后迅速返青。
5.7田间管理标准
5.7.1不同生育期适宜水分:
a返青期:
保持一定的水层。
具体水层深度视秧苗大小、壮弱、气温高低而定,一般秧苗较大、素质差、气温较高时可稍深,反之则应稍浅。
水层最大深度以不超过苗高的三分之二或不淹没秧心为原则,且深水时间不宜过长。
b分蘖期:
含水量达到饱和的湿润土壤最适宜水稻分蘖,而1—3cm的浅水层有利于分蘖成穗。
采用浅水或浅湿交替促进分蘖。
进入分蘖盛期后根据长势和土壤肥水状况落干晒田。
C穗分化期:
此期一般应保持水层,水层不宜过深,4—6cm即可。
d结实期:
此期水分管理的目标是“以水调气、以气养根,以根保叶、以叶保产”。
具体来说多采用小水勤灌、浅湿结合的灌溉方式,即每次灌少量水形成浅水层,待土壤呈湿润状态后再灌下次水,使土壤交替处于渍水和湿润状态。
稻田断水以收获前10—15天为宜。
5.7.2不同生育期生物菌剂使用标准
a返青分蘖期:
1kg/亩微生物菌剂喷施,有效促进水稻分蘖;
b抽穗期:
1kg/亩微生物菌剂喷施,增加水稻的有效抽穗数,提高结实率;
5.7.3病害防治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品,病虫害防治优先选用微生物菌剂,借助有益微生物的协同作用和植株自身抗性的激活,预防和控制病害。
生态水稻种植过程需在分蘖期和抽穗期喷洒微生物菌剂,促进水稻分蘖及稻穗生长,提高水稻成穗率和结实率,为水稻高产打下基础。
5.8收获标准
5.8.1收获前15—20天,喷施微生物菌剂1kg/亩,降解农药残留,提高稻米品质;
5.8.2水稻一般在黄熟期收割,即出穗后35天左右;
5.8.3收获后晾晒稻谷,含水率控制在14.5%以下,利于储藏。
6检验方法
6.1稻种测试
发芽测试:
播种前,采用多点随机取样方法,选取一定数量的种子,栽植于穴盘中,全部发芽后数出发芽数。
发芽率=发芽数/选取种子个数×100%;
6.2空气环境检测
空气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按照GB3095中6.1、6.2、7和GB9137中5.1和5.2的规定执行。
6.3灌溉水检测
农田灌溉水质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按照GB5084中6.2、6.3的规定执行。
6.4土壤环境检测
土壤环境质量的采样和分析方法按照GB15618中5.1、5.2的规定执行。
6.5土壤肥力检测
土壤有机质NY/T1121.6-2006土壤检测第6部分:
土壤有机质的测定
土壤速效氮DB13T843-2007土壤速效氮测定
土壤速效磷NY/T148-1990石灰性土壤有效磷测定方法
土壤速效钾NY/T889-2004土壤速效钾的测定
6.6百菌清
按GB14878规定进行。
6.7多菌灵
按GB/T5009.38-1996中的4.7规定进行。
6.8氯氰菊醋
按GB/T14929.4规定进行。
6.9溴氰菊醋
按GB/T14929.4规定进行。
6.10氰戊菊醋
按GB/T14929.4规定进行。
6.11三氟抓佩菊酸
按GB/T17332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
7.1灌溉水质监测
灌溉水质量应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价;采样点应选在灌溉进水口上。
氰化物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
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平均值。
7.2监测点数
7.2.1监测区域采样点数量的确定,要根据监测目的、可代表面积的大小、分析测试能力和实际工资条件(如交通和电源)等,同时考虑数理统计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质量评价精度的要求。
7.2.2农业生产基地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面积较小,布局相对集中,布设3个点;布局比较分散,面积较大适当增加点数;空旷地带和边远地区适当减少点数。
同时还要考虑大气质量的稳定性以及污染物对农作物生长的影响适当增减。
7.2.3污染源对农业生产基地大气质量的影响监测,视污染源种类、废气排放方式、排放量而定,监测点一般控制在5个一7个。
7.3监测点布设方法和具体要求
7.3.1监测点位置的确定应先进行周密的调查研究,采用间断性监测等方法对监测区域内环境空气污染状况有粗略的了解后,再选择确定监测点的位置。
7.3.2监测点的周围应开阔,采样口水平线与周围建筑物高度的夹角应不大于300,测点周围无局部
污染源并避开树木及吸附能力较强的建筑物。
距装置5m-15m范围内不应有炉灶、烟囱等,远离公路以消除局部污染源对监测结果代表性的影响。
采样口周围(水平面)应有2700以上的自由空间。
7.3.3监测点的数据一般应满足方差、变异系数较小的条件,对所测污染物的污染特征和规律较明显,数据受周围环境因素干扰较小。
同时也要选择一个方差较大、影响因素主要来源于大区域污染源,非局部地影响的点。
7.3.4监测农区环境空气污染的时空分布特征及状况,用网格布点法。
对于空旷地带和边远地区应适当降低布点的空间密度,在污染源主导风向下风方位应适当加大布点的空间密度。
7.3.5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布点方法,参照GB16297和GB/T16157。
烟囱或排气管道排出的气态或气溶胶污染物对农区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用同心圆轴线法或扇形法进行布点。
对于污染因素复杂的区域,应采用随机布点法。
7.3.6采样高度如下:
a)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悬浮颗粒物的采样高度一般为3m-15m,以5m-10m为宜,氟化物
采样高度一般为3.5m—4m,采样口与基础1.5m以上的相对高度,以减少扬尘的影响。
b)农业生产基地大气采样高度基本与植物高度相同。
c)特殊地形地区可视情况选择适当的采样高度。
7.4采样周期与频率
7.4.1全面了解农田大气环境质量状况,根据不同的采样目的而定。
每日采样时间均以8时为起始时间的二氧化硫:
隔日采样,每日采样24h士0.5h,每月14天一16夭,每年12个月。
b)氮氧化物:
同二氧化硫。
c)总悬浮颗粒物:
隔双日采样,每天24h士0.5h连续监测,每月监测5天一6天,每年12个月。
d)氟化物:
1)石灰滤纸法:
每次采样24天士5天,每月1次,每年12个月。
2)滤膜法:
1h平均;每小时至少有45min采样时间;日平均:
每日至少有12h的采样时间;月平均:
每月至少采样巧天以上;植物生长季平均:
每个生长季至少有70%个月平均值。
e)臭氧:
1h平均:
每小时至少有45min采样时间。
7.4.2污染事故等采样频率:
如遇特殊情况(污染事故等)根据具体情况,应随时增加采样频率进行应
急监测,以了解污染状况。
7.5土壤环境质量检测
7.5.1采样原则
7.5.1.1土壤采样点应选择在有利于该土坡类型特征发育的环境,如地形平坦、稳定、自然植被良好。
7.5.1.2不宜在住宅周围、路旁、沟渠、粪坑及坟堆附近等人为干扰很明显而缺乏代表性的地点挖掘土样。
7.5.1.3一般的采样点应距离铁路或主要公路300m以上。
7.5.1.4不宜在水土流失严重,表土破坏很明显的地点采样。
7.5.1.5在坡脚、洼地等具有从属景观特征的地点,不宜作采样点。
7.5.1.6若发现布点图上标明的母质母岩、土壤类型等规定的因素与实际不相符合时,则应改变采样点或标注清楚而并人其他采样单元。
7.5.1.7农业耕作土壤采样,应在了解该地点作物栽培史及农药化肥的施用情况后。
设置采样点。
7.5.1.8其他原则可根据具体的调查目的或分析项目情况作适当的增补或变动。
7.5.2采样方法
7.5.2.1柱状采样法在已经整理好的土壤剖面中间划两条相距5cm-10cm左右从上到下相互平行的直线刮去表层,自上而下在每一个土层内挖取一定量的土(一般为1kg左右),装人袋中以备使用。
7.5.2.2典型取样法:
在土壤剖面中有代表性的典型部位取样,刮去表层,自上而下逐层取样。
7.5.2.3盐分动态取样自地表起每10cm或2Ocm采集一个样品。
取样后按层次标明,一式两份,分别放在袋内、外备查。
7.5.2.4耕作层取样:
根据产地条件及面积确定采样的多少,推荐1hm2-2hm2为一个采样单元,采样深度为。
0—20cm,多点混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