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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篇一: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一、建设工程合同分类

  1、按照承包方式分类:

1.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合同2.单位工程施工承包合同3.工程项目总承包合同:

工程项目总承包指建设单位将工程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一系列工作全部发包给一家承包单位,由其进行实质性设计、施工和采购工作,最后向建设单位交付具有使用功能的工程项目。

(“交钥匙工程”)4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合同:

工程项目总承包管理即CM承包方式,是指建设单位将项目设计和施工的主要部分发包给专门从事设计和施工组织管理工作的单位,再由后者将其分给若干设计、施工单位,并对它们进行项目管理。

项目总承包管理与项目承包的区别:

前者不直接进行设计和施工,没有自己的设计和施工力量,而是将承包的设计和施工任务全部分包出去,总承包单位专心致力于工程项目管理;而后者则有自己的设计、施工力量,直接进行设计、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等工作。

承包合同

  2、按照计价方式分类:

1单价合同2总价合同3成本加酬金合同二、项目:

指在一定的约束条件下具有特定明确目标的一次性任务。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

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用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四、合同:

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五、建设工程合同:

指承包人按照约定的标准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服务标准,并在对方完成服务后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六、《合同法》:

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在设立、变更、终止合同时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基本法律。

七、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当事人的平等与资源

(2)合同的公平与诚实信用

  八、合同的分类:

1.合同的基本分类:

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店间合同等15类。

(有名合同)2合同的其他分类:

1主合同(施工合同)与从合同(银行)2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赠与合同)3.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4.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5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6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九、《合同法》第十条规定: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十、合同法律关系的组成:

合同法律关系主体、合同法律关系客体、合同法律关系内容十一、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指享有相应权利、承担相应义务的当事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十二、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

物、行为、智力成果。

十三、合同法律关系内容:

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合同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及合同的具体要求。

十四、要约是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十五、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十六、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十七、合同的生效条件:

1合同的主体合格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着社会公共利益十八、无效合同:

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不具备生效条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条件,国家不承认其效力的合同。

  十九、无效合同的特点:

1无效合同的违法性2无效合同自始无效3无效合同具有不得履行性4对无效合同实行国家干预

  二十、无效合同的类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十一合同履行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合同条款的规定,承担各自的义务,实现各自享有的权利的行为。

二十二、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2诚实信用原则

  二十三、合同终止又称合同消灭,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使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合同中止是指当事人暂时停止履行合同。

  二十四、在合同的正常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时,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十五、担保:

指合同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为保证债权人实现债权和债务人履行债务而采取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保证措施。

担保方式有5种:

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二十六、保证:

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法律行为。

二十七、不能做保证人的情况:

1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2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作为保证人二十八、抵押:

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二十九、可以抵押的财产: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底商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三十、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三十一、质押:

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他动产或者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十二质押于抵押的不同:

抵押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而质押必须转移对抵押物或财产权利凭证的占有。

三十三、留置:

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义务时,债

  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并享有处置该财产得到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十四、定金:

指当事人双方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约定由一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定金——担保订金——预付款

  三十五、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三十六、合同谈判:

指准备订立合同的双方为相互了解,确定合同权利与义务而进行的协商活动。

三十七、合同谈判的原则1平等互利的原则2友好协商的原则3依法办事的原则

  三十八、谈判的策略和技巧1反复阐述自己的优势2对等的让步3调和折中4先成交后抬价5先易后难三十九、风险:

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对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而言,风险指的是可能出现的影响合同履行的各

  种不确定因素。

  四十、风险的分类:

1、按照主体分类1来源于建设单位的风险2来源于勘察设计单位的风险3来源于施

  工单位的风险4来源与工程监理单位的风险5来源于材料供应部门的风险6来源于其它相关部门的风险2、按照建设程序分类1决策阶段的风险2设计准备阶段的风险3设计阶段的风险4施工阶段的风险5动用前准备阶段的风险6保修阶段的风险3、按性质分类1组织风险2经济与管理风险3工程环境风险4技术风险四十一、动态控制:

指管理者对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检查并采取措施纠正偏差的工程。

  四十二、动态控制的基本程序1确定计划值2确定实际值3确定偏差4确定该偏差是否可以接受5采取措

  施纠正不可接受的偏差6检查纠偏效果

  四十三、工程变更:

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对工程施工的程序、工程的内容、数量、质量等方面在原合同的基

  础上作出的变更。

四十四、索赔:

指在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未能

  保证承诺的合同条件实现而遭受损失后,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

四十五、索赔的程序:

1提出索赔要求2报送索赔资料3索赔文件的审核4协商解决5仲裁与诉讼四十六、索赔时效:

28天内

  四十七、索赔分类1工期索赔2费用索赔四十八、索赔特征1索赔是双向的2索赔是实际发生的损失3索赔是未经确认的单方行为

  四十九、由于关键线路上面的工作的总时差为零,所以,如果施工单位延误的事件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且

  该责任应该由建设单位承担的话,施工单位可以就此多发生的时间向建设单位要求赔偿。

  五十、如果施工单位延误的时间发生在非关键线路上,且该责任应该有建设单位承担的话,则有以下可

  能:

1延误的时间大于总时差,则可以索赔的工期为延误的时间减去总时差所得的差2延误的时间小于总时差而大于自由时差,则可以索赔的工期为零。

3延误的时间小于总时差而小于自由时差,则可以索赔的工期为零。

五十一、纠纷的解决方式:

和解、调节、仲裁、诉讼。

自愿:

和解、调节、仲裁强制性:

仲裁、诉讼第三方:

调节、仲裁、诉讼五十二、仲裁与诉讼的相同之处:

在于合同争议解决的决定都是由第三方独立作出的,都对当事人具有法

  力约束力。

  仲裁的约定性2仲裁方式的灵活性3仲裁的专业性4仲裁的保密性5仲裁的终局性五十三、如果未约定仲裁协议,则只能以诉讼作为解决纠纷的最终方式。

  五十四、国内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内容1合同协议书2通用条款3专用条款

  五十五、建设工程分包:

指总承包单位将其所承包的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承包单位完成的过程。

五十六、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特征1合同关系多而复杂2合同管理受外界影响大,风险大

  五十七、建设工程分包按分包的内容分类1专业工程分包2劳务作业分包3两者区别:

合同主体不同、合同标的不同

  五十八、禁止违法分包:

1总承包商将建设单位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2总承包商将建设单位工程分包而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是的。

3施工总承包商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五十九、转包与分包的区别:

在于分包是将一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而转包则是将所有工程全部交

  由其他单位完成。

  六十、禁止转包: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

  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六十一、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关于工程质量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篇二: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重庆万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之间签订的经济合同、技术合同。

  劳动合同另行规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分公司。

  第四条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和归口管理原则,并实行承办人制度、审核会签制度和重大合同专题会审制度。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的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分工范围内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规范、指导、监督、检查。

  第六条合同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

  1.建立健全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2.监督公司的合同依法、依程序签订;

  3.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进行登录、统计、保管及例行报表;

  4.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

  5.其他合同管理工作。

  第七条每份合同须由公司总经理或公司所属职能部门确定一主要承办人(以下称为承办人)。

  承办人可以是业务人员或法律工作人员,但不得是社会临时性借、聘人员。

  承办人须依法律、法规及本制度进行工作。

  承办人应对自签约起至合同履行完毕全过程负责,期间出现的任何与合同有关的问题须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并以承办人为主进行解决。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与签订

  第八条在合同签订前,承办人应对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资信进行了解和审查:

  1.主体资格合法:

具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其核载的内容与实际相符;

  2.欲签合同标的应符合当事人经营范围,涉及专营许可的,应具备相应的许可、等级、资质证书;

  3.由代理人代签合同的,应出具真实、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

  4.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具有支付能力或生产能力或运输能力等。

必要时应要求其出具资产负债表、资金证明、注册会计师签署的验资报告等相关文件;

  5.具有履约信用:

过去三年重合同、守信用,现时未涉及重大经

  济纠纷或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合同承办人应根据审查结果在请示单上注明自己的审查意见。

合同对方当事人履约能力或资信状况有问题的,不应与其签订合同;必须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担保。

其中,以保证形式作出的担保,其担保人必须是具有代偿能力的独立经济实体,并应对担保人适用前款规定进行审查。

  上述所列各种文件为合同不可缺少的组成附件,其文本为复印本时,须加注“与原件核对无误”字样,并由核对人签字。

  第九条凡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认为重要的或标的额较大的合同审核,应有公司法律顾问和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参加。

  第十条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形式。

凡国家、行业或公司有标准或示范文本的,应当适用。

  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修改、补充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图表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计划单、调拨单、任务单、预算书等一类文件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不得以其替代合同。

  第十一条合同的起草应由己方或以己方为主承担,语言应严谨、简练、准确。

  合同中的术语、特有词汇、重要概念应设专款解释。

  合同中涉及数字、日期时须注明是否包含本数。

  公司常用的合同,由公司法律顾问拟订示范合同文本,公司各职能部门据此起草合同。

  凡合同标的在人民币壹佰万元以上的较大合同,力争由己方起草。

第十二条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合同各方的法定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电话,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理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3.标的;

  4.数量和质量,包括检测标准和方式

  5.价款或酬金,包括支付方式;

  6.履行的地点、期限和方式;

  7.争议解决方式;

  8.违约责任;

  9.变更或解除条件;

  10.根据法律或合同性质必须具备的条款或双方当事人共同认为必须明确的条款;

  11.正副本份数、存放地点;

  12.生效的时间和条件;

  13.约定的联系方式;

  14.附件名称;

  15.签约的地点、日期;

  16.签约各方开户银行及账号;

  17.签约各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18.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涉外合同的内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确立。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时,必须签署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委托许可权和期限,禁止使用“全权代理”一类的文字。

  涉及下列合同时,须每次单独一次性特别授权:

  1.担保合同;

  2.资产抵押、租赁、转让、出售、收购合同;

  3.投资合同、股东协议、出资协议;

  4.企业合并、兼并、联营合同;

  5.需要授权的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签订之前,承办人应将请示单、合同草案及与合同有关的证明材料提请业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办公室审核。

  办公室在审核合同草案时,可根据需要,在请示单上要求有关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出具审核意见,或要求承办人提供与合同有关的补充证明材料。

  总经理在请示单上要求出具审核意见的各部门应在请示单上对合同出具审核意见。

意见必须有有关审核部门负责人及具体审核人员的签章。

对不具备各审核部门审核意见的合同草案,总经理可拒绝签署。

审核意见应明确、具体,禁止使用“原则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语言,一旦使用,视为对合同草案的否定。

  第十五条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对合同审核的内容宜包括:

  篇三:

工程合同管理课后题答案

  工程合同管理

  第一章绪论

  1.广义工程合同与狭义工程合同的定义

  广义合同并不是一项独立合同,而是一个合同体系,是一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与建筑活动有关的合同的总和。

狭义的工程合同仅指施工合同,即业主与施工承包商就施工任务的完成所签订的协议。

  2.工程合同最主要的条款包括哪些?

  3.合同权威性是否意味着合同条款一定有法律效力,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遵从?

  除了特殊情况(如不可抗力等因素)使合同不能实施外,合同当事人即使亏损甚至破产,也不能摆脱这种法律约束力。

  4.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哪两个层次,分别是什么内容?

第一个层次是,国家机关及金融机构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即合同的外部管理:

第二个层次是,工程合同的当事人及监理单位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即合同的内部管理。

  5.工程合同管理包括哪几个阶段,主要内容分别是什么?

  1)合同策划阶段:

策划阶段的管理是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项目实施前对整个项

  目合同管理方案预先做出和血合理的安排和设计,从组织,方法制度,内容等方面预先做出计划方案,减少合同章议和就分,从而保证目标的完成。

  2)合同签订阶段一般包括四个基本阶段:

招投标,合同审查,合同谈判,合同订立

  3)合同实施阶段合同分析,合同控制,合同变更管理,合同信息管理

  4)索赔管理

  6.业主是项目的所有权者,而承包商是工程项目的具体实施者,那么到底应由哪一方对项目的实施总负责?

  7.有人说监理单位受业主聘请,因而偏向业主,不可能真正独立、自主的第三方。

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监理工程师不属于业主和承包商合同中的任何一方,是独立的、公正的第三方。

独立的含义是独立于业主和承包商之外的独立法人单位,也不能和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等合同实施单位有任何经济关系。

公正指的是在处理一切问题的时候应该严肃认真的按照有关法律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在充分听取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意见之后,做出自己的决定。

合同中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体现了业主的利益,因而按照合同办事就体现了保护业主的利益。

同时也应按照合同保护承包商的正当利益,因为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的利益是业主同意的。

  8.业主、承包商和监理单位是工程合同体系中最主要的主体。

一旦项目失败,三方各因根据什么原则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工程合同总体策划

  1.为什么说合同总体策划对整个项目管理有重大影响?

  1)合同总体策划决定着项目的组织结构及管理体系,决定合同各方面责任、权利和义务的划分,所以对整个项目管理产生根本性的影响。

  2)合同总体策划是起草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依据。

策划的结果具体的通过合同文件表现出来。

  3)通过合同总体策划摆正工程过程中各方面的重大关系,防止由于这些关系的不协调造成工作上的障碍或造成重大损失。

  4)合同是实施项目的手段。

正确的合同总体策划能够保证各个合同的顺利实施和互相协调,减少矛盾和争执,并顺利的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目标。

  2.工程项目的结构分解对合同总体策划和合同体系有哪些影响

  3.将工程分专业分阶段平行发包,这对项目的实施和业主的项目管理产生什么影响?

它会带来什么问题?

  1)业主有大量的管理工作,有许多次招标,作比较精细的计划和控制,因而项目前期需要较多时间。

  2)业主必须负责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对各承包商之间互相干扰造成的问题承担责任。

  3)业主管理控制比较细,需要对出现的各种问题做中间决策。

  4)直接管理承包商数量太多,管理跨度太大,容易造成项目协调的困难,甚至项目混乱或

  失控。

  5)可分阶段进行招标,可以加强对工程的干预,专业工程之间存在制约关系。

  6)使用这种承包模式,项目的计划和设计必须周全、准确、细致。

否则容易造成混乱。

  4.“固定总价合同由承包商承担全部风险,则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对业主最有利”,你觉得这样说对吗?

为什么?

  5.“起草者可以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放进去,而对方常常不易发现,所以业主应使用自己起草的合同文件。

”这样说对吗?

为什么?

  6.试分析在FIDIC土木施工合同中,业主如何通过合同实施对项目的控制?

  7.如果一个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做标期很短,招标时仅仅提供初步设计文件,采用国外的技术规范,承包商会承担哪些风险

  第三章工程合同风险管理

  1.在工程项目中有哪些主要风险

  1)外界环境风险

  2)工程技术和实施方法等方面的风险

  3)项目组织成员资信和能力风险

  4)管理过程风险

  2.工程项目中的合同风险表现在哪些方面

  1)由合同种类所定义的风险

  2)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应有一方承担的风险

  3)合同缺陷导致的风险

  3.为什么要对合同风险进行分配?

合同风险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1.合同风险如何负担是决定合同形式的主要影响因素之一。

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实质上很大程度上是风险分配的问题。

作为一份完备的公平的合同,不仅应对风险有全面的预测和定义,而且应全面的落实风险责任,在合同双方之间公平合理的分配风险。

  2.

  1)积极对待风险分配

  2)灵活进行风险分配

  3)合理进行风险分配

  4)注意保护双方利益

  4.试分析在使用FIDIC合同的工程项目中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的种类,对这些风险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5.向保险公司了解………略

  6.如果一个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做标期很短,招标时仅

  篇四:

工程合同管理学习三

  工程合同管理三

  一、名词解释

  1、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TheFederationInternationaleDesIngenieurs-Conseils)法文的缩写。

  2、工程合同谈判是工程合同当事人双方就合同具体内容进行研究、协商的过程,也是工程合同正式订立前双方当事人力争自己合同权益的重要机会。

  3、合同分析是指从执行的角度分析、补充、解释合同,将合同目标和合同规定落实到合同实施的具体问题上和具体事件上,用以指导具体工作,使合同能符合日常工程管理的需要。

  4、损害赔偿是指违约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违约方就对方所受损害给予补偿的一种方法。

  5、ICE为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TheInstitutionofCivilEnglish),它是设于英国的国际性组织,拥有英国及1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会员,创立于1818年。

  6、ADR,英文全称为AlternativeDisputeResolution,通常译为“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也可译为“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或“审判外争议解决方式”。

  7、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

  工程索赔是指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由于非自身的责任或原因而遭受损失时,可根据合同的约定,凭有关证据,通过合法的途径和程序向发包人提出赔偿要求。

  8、工程量清单是中标人把招标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内容根据一定的分解标准进行分解,将各项分解结果和对应的估计工程量按一定的规则制成的列表。

  9、投标是指投标人获得招标信息并做出投标决策后,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要约)送达招标人。

  二、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答案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开标地点为(D)

  A.当地政府的招投标办B.招标人所在地

  C.招标人与投标人商议的地点D.招标文件中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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