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春溪府群塔作业安全施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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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春溪府群塔作业安全施工方案
绿城美的明月春溪府工程
编号:
FA-02
塔吊防碰撞专项施工方案
编制:
日期:
年月日
审核:
日期:
年月日
批准:
日期:
年月日
7.4
、互相协议29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工程建设概况
明月春溪府项目位于长沙市望仙东路,工程概况如下
表1.1工程建设概况
序号
项目
主要内容
1
工程名称
明月春溪府一期工程
2
建设工程地点
西临支二路、东接东十线、南靠洋湖路、北向望仙东路
3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100800㎡
4
结构形式
1#-4#栋、9#-11#高层住宅:
结构类型:
剪力墙结构。
商业一栋、幼儿园一栋、东/西地下车库: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5
建筑层数
1#-4#栋高层住宅地上:
26-27F,地下部分-1F,商业:
地上2F,幼儿园:
地上2~3F,东、西地下车库:
-1F.9#-11#栋地上18F,地下-1F
6
建设单位
长沙丽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7
设计单位
成都基准方中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8
监理单位
湖南开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9
勘察单位
中航长沙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2工程设计概况
1#-4#栋、9#-11#高层住宅,商业一栋、幼儿园一栋、东/西地下车库,主要建筑功能指标详见表2.2.
表1.2.1建筑功能指标明细
项目
建筑特征指标
项目
建筑特征指标
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
10800㎡
地上
88445㎡
地下
12355㎡
建筑层数
地上
26层、27层、16层、3层、2层
地下
-1层
建筑高度
1#、2#楼装饰高度84.1m;3#楼装饰高度82.1;4#楼装饰高度85.95m;
9#、10#、11#楼装饰高度55.5m;商业楼装饰高度12.5,幼儿园楼装饰高度13.2.1#、2#、3#、4#楼正负零标高为46.3m,9#、10#、11#正负零标高45.6m。
商业正负零标高45.1,幼儿园正负零标高44.9。
1#、2#、3#、4#地下一层,负一层底板标高为41m,9#、10#、11#地下一层,负一层标高为40.3.
主要功能
功能名称
建筑面积
功能名称
建筑面积
商业
2040㎡
住宅
84332m2
幼儿园
2073㎡
地下室车库
12355m2
其他指标
耐火等级
一级
抗震设防烈度
6级
使用年限
50年
防水等级
屋面及地下室均为二级
容积率
2.79
机动车位
1108个
建筑密度
16.3%
绿化覆盖率
42.2%
1.2.1周边环境
1.2.2工程位置
1.3周边环境概况
序号
分类
部位及内
容
图示
1
场外周边环境
奥凯花园住宅小区
2
西侧万明撇河渠河道
图1.3.1工程位置图
周边环境具体情况见表1.3.2。
表1.3.2周边环境情况
序号
分类
部位及内
容
图示
第二章编制依据
1《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号令)
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3《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
-2010);
4《长沙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住建部第37号令
6《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7《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18)
8《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
9《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10《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10TC5610型塔吊说明书;
11本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总设计和相关数据。
第三章塔吊的选型和平面布置
3.1塔吊的选型和布置条件分析
本工程地下室(地下部分一层)占地面积大约2.9万平米,地上27层最高高度约85m,根据结构特征及以上特点,按照“经济高效、安全快捷”的原则,塔吊主要用于工程结构钢筋、模板、脚手架等和屋面材料的垂直、水平运输,因此本工程垂直、水平运输尤为重要,特别是塔吊的选型和布置更是重中之重。
3.2塔吊的平面布置和选型的原则
3.2.1塔吊的数量、生产能力必须满足本工程土建施工的需要和工期要求。
3.2.2在满足施工需要的前提下,按照“经济高效、安全快捷”的原则,选择相对经济合理的塔吊布置方案和塔吊选型。
3.3塔吊的性能参数
所有塔吊型号均为TC5610
(1)塔吊基本性能参数表
塔吊编号
型号
安装臂长
(M)
最大吊重
(T)
最大幅度吊重
(T)
功率KW
安装起升高度(M)
安装标准节数
(节)
1#
TC5610
50
6
1.0
45
31
54
2#
TC5610
45
6
1.0
45
31
56
3#
TC5610
45
6
1.0
45
31
57
4#
TC5610
50
6
1.0
45
31
59
9#
TC5610
45
6
1.0
45
31
35
10#
TC5610
45
6
1.0
45
31
38
11#
TC5610
45
6
1.0
45
31
40
注:
1.表中高度均以塔吊基础顶面为基准标高。
(2)TC5610型塔吊起重性能表
R
3.0~13.8
14
16
18
20
22
24
24.8
26
33
30
a=4
6.0
5.9
5.06
4.40
3.89
3.47
3.13
3.0
2.84
2.59
2.37
a=2
3.0
R
32
34
36
38
40
42
44
50
56
a=4
2.19
2.02
1.88
1.75
1.63
1.52
1.43
1.19
1.00
a=2
注:
表中高度均以塔吊基础顶面为基准标高。
3.4塔吊安装方案及施工计划
3.4.1塔吊基础设计
详见《塔吊基础施工方案》。
3.4.2塔吊平面布置见下图
·
3.4.3塔吊穿楼板做法
根据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7台塔吊需布置在地下室建筑物内,均与地下室底板结构重合,采取二者结合优化处理。
塔吊随主体结构施工而穿地下室顶板出地面同步爬升,地下室顶板均需留设施工洞口,待塔吊拆除后才能完成楼板结构施工。
1)、底板不留洞口,塔吊基础顶面标高即相应位置地下室底板面标高,塔吊基础除按相应位置底板结构施工图纸预留钢筋外还需参照《地下室底板后浇带超前止水构造》、《梁后浇带》进行施工。
塔吊基础与后浇带重合部位,后浇带绕塔吊基础设置。
2)、结构留洞:
结构留洞按设计要求结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506666-2011)8.6.3条、中南标11ZJ311要求留设。
塔吊出地下室顶板四边均距塔身外边缘最少500mm处预留洞口,除按相应位置顶板结构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预留钢筋外还需参照《梁后浇带》、《楼板、混凝土墙后浇带》进行施工。
负一层地下室顶板洞口四周500mm处设置500mm高240厚挡水墙(MU10页岩砖,M10砂浆砌筑,外1:
1水泥砂浆压光)。
周边设置1.2m高防护安全栏杆。
结构留洞与后浇带重合部位,整个洞口按后浇带要求设置。
3)、结构留洞处理:
钢筋强度等级、位置、间距等按设计图纸和节点详图,钢筋接头位置按规范要求错开,≥Ф16的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或单面搭接焊,<Ф16的钢
筋采用搭接连接。
洞口预留期间周边采用整体Φ48钢管或承插型键槽式钢管支架加固。
4)、设计复核:
以上做法和结构留洞部位将报设计单位进行技术复核并根据设计意见进行修改后予以实施。
后附图。
3.4.4塔吊大臂安装(顶升)方向
1#~11#塔吊大臂尖指向与各塔楼结构外边主轴线平行。
3.4.5塔吊安拆及计划使用时间
塔吊进场时间
塔吊编号
塔吊型号
最大工作幅度(m)
最远端起重(t
安装高度
启用时间
退场时间
备注
1#
TC5610
56
1.0
98.6m
2021年3月25日
2021年11月5日
塔式
2#
TC5610
56
1.0
101.6m
2021年4月5日
2019年12月10日
塔式
3#
TC5610
56
1.0
104.6m
2021年4月20日
2020年12月20日
塔式
4#
TC5610
56
1.0
108.6m
2021年4月5日
2021年11月20日
塔式
9#
TC5610
56
1.0
67m
2021年4月15日
2021年12月25日
塔式
10#
TC5610
56
1.0
70.4m
2021年4月110日
2021年12月20日
塔式
11#
TC5610
56
1.0
75.4m
2021年4月155日
2021年12月15日
塔式
注:
表中高度均以塔吊基础顶面为基准标高。
3.4.6各塔吊安装垂直高度控制表
各塔吊安装大臂首次高度-交叉塔吊高差表(m)
编号
位置
基础顶面标高
(m)
首次安装起升高度(m)
首次安装起升标高
(m)
1#
2#
3#
4#
9#
10#
11#
1#
1#栋
41
31
72
/
/
/
/
/
/
/
2#
2#栋
41
31
72
-8.5
/
/
-8.5
/
/
/
3#
3#栋
41
31
72
-8.5
/
/
-8.5
/
/
/
4#
4#栋
41
31
72
/
8.5
8.5
/
/
/
/
9#
9#栋
40.3
31
71.3
/
/
/
/
/
-8.5
/
10#
10#栋
40.3
31
71.3
/
/
/
/
8.5
/
-8.5
11#
11#栋
40.3
31
71.3
/
/
/
/
/
-8.5
/
注:
表中高度均以塔吊基础顶面为基准标高。
3.4.7各塔吊附着加节控制
按照施工现场情况,各建筑实际结构高度,根据塔机自身独立高度的特点,对塔机初始安装高度进行控制,保证各覆盖区域塔机垂直高度至少控制在2个标准节的高度,同时由于施工进度影响,后期各塔机附着位置以现场实际初始安装高度作为附着参考依据,保证每次顶升加节后塔机的悬空间的高度差控制在表3.4.7中的数据即可。
附着—顶升计划安排表
塔吊编号
塔吊型号
臂长m
首次安装起升高度
无附着最大起升高度
覆盖塔楼范围
最终起升高度
1#
TC5610
50
31
40
2#、3#
98.6m
2#
TC5610
45
31
40
1#、4#
101.6m
3#
TC5610
45
31
40
1#、2#
104.6m
4#
TC5610
50
31
40
2#、3#
108.6m
9#
TC5610
45
31
40
10#
67.4m
10#
TC5610
45
31
40
9#、11#
70.4m
11#
TC5610
50
31
40
10#
75.4m
注:
表中高度均以塔吊基础顶面为基准标高
第四章危险源辨识与分析
危险源辨识与处理措施
项目:
芙蓉生态新城二号二期E地块活动/场所:
塔吊
序号
危险源
危险情形分析
主要安全措施
1
多塔作业
1、相邻塔起重臂处于同一水平
高度,起重臂相撞
1、相邻塔机高度错开;
2、控制施工进度,合理安排附着;
2、作业过程两塔同时进入交叉区域,起重臂与钢丝绳或吊物相撞
1、制定塔机避让规则;
2、设置塔机进入交叉区域报警装置;(信号灯)
3、加强指挥,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4、作业前的班组安全技术会
3、作业过程一塔吊钩未升到安
全高度突然失电,风力推动塔机向相邻塔旋转相撞
1、配备回转刹车备用发电机;
2、备用限制回转的木楔;
3、实施突然停电时的应急措施;
4、非工作状况塔机吊钩未停置
在安全范围,风力推动塔机起重臂与钢丝绳相撞
1、规定非工作状态吊钩停置位置;
2、向作业人员安全交底;
3、监督检查;
5、塔机碰撞建筑物及顶升过程中碰撞临边塔机
1、合理布置塔吊位置;
2、相邻塔机高度错开;
2
钢筋棚、木
工加工棚、二级配电箱
重物未固定牢固,发生坠物打
击钢筋棚、木工加工棚和二级配电箱等
1、现场所有钢筋棚、木工加工棚搭设双层硬质防护棚;
2、现场二级配电箱由工具棚保护起来;
1、在吊装零散部件时,用专用器具装好
后才可起吊、吊装作业前,对现场吊索具
1#、2#塔机
1.吊装作业过程中重物掉落
进行检查,避免钢丝绳及索具上的缺陷引
3
与望仙东路
发的安全事故。
2、在吊装作业过程中,尽量避免塔机穿
越其上空。
3、在停止作业时,将小车上的吊具收好
序号
危险源
危险情形分析
主要安全措施
并将小车收至根部。
4
1#、3#塔机与支二路住宅房
1.在吊装作业中重物掉落
1、吊装作业前,对现场吊索具进行检查,避免钢丝绳及索具上的缺陷引发的安全
事故。
2、在吊装作业过程中,将大臂及小车限位,避免吊臂转入其上空。
3、在停止作业时,将小车上的吊具收好
并将小车收至根部,
5
顶升加节相
邻塔机交涉区域
顶升过程中,相邻未顶升塔机的交涉
1、顶升过程中,相邻塔机暂停运行
2、顶升过程中,相邻塔机指挥严格控制运行区域;
第五章各参建方安全管理职责
5.1建设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依法发包给两个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工程,不同施工单位在同一施工现场使用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制定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责令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5.2监理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3审核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
4监督安装单位执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情况;
5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情况;
6发现存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安装单位、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对安装单位、使用单位拒不整改的,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
5.3施工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向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确保建筑起重机械进场安装、拆卸所需的施工条件;
2审核建筑起重机械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备案证明等文件;
3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的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4审核安装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审核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
7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5.4安装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建筑起重机械性能要求,编制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由本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2)按照安全技术标准及安装使用说明书等检查建筑起重机械及现场施工条件;
3)组织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
4)制定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装、拆卸人员名单,安装、拆卸时间等材料报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告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6)本工程设备安装由武汉裕恒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责现场各塔机的安装与拆卸工作。
5.5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职责
1)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周围环境以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对建筑起重机械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2)制定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在建筑起重机械活动范围内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集中作业区做好安全防护;
4)设置相应的设备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
5)指定专职设备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6)建筑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的,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六章群塔作业安全措施
6.1塔吊的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6.1.1、本工程塔吊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成立由项目经理部大型机械设备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合理安排施工流水段,以减少同一作业面范围的吊运作业。
各施工队要配置专业大型机械管理人员对所属塔吊进行重点管理。
安全部负责定期或不间断的监督检查。
6.1.2、塔吊使用前,在塔吊塔顶、大臂尖、平衡臂尾部张挂红旗和设置夜间红色障碍灯,同时要做好对司机、信号工和挂钩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其后每月进行1次。
所属塔吊司机、信号工和挂钩工必须服从项目部的统一管理,接受其安全技术交底、检查和考核,持证上岗100%。
6.1.3、项目部安全部门分别以15天、7天一次安全检查,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塔机所存在的问题,对出租方和相关单位的人员进行督促整改。
6.1.4、施工单位要负责督促对塔吊进行保养、维修、自检,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必须停止使用。
6.1.5如每日有两班以上的作业时,要严格履行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6.1.6当机械设备发生事故(件)时,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
与此同时,要立即上报领导和总包及区段施工队有关部门。
各级对事故(件)的处理,要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一一落实。
6.2塔吊防碰撞措施
6.2.1、水平方向低位塔吊起重臂与高位塔吊塔身之间防碰撞措施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布置是关键,通过严格控制各台塔吊之间的位置关系,来预防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端部碰撞高位塔吊塔身,在安装方案中已保证任意两塔间距离均大于较低的塔吊臂长2米以上,符合塔吊安全规程之规定“两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
距离应保证处于低位的起重机的臂架端部与另一台起重机的塔身之间至少有2米的距离”的规定。
塔吊在现场的定位保证了塔吊之间不存在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
吊的塔身发生碰撞的问题。
6.2.2、塔吊在垂直方向的防碰撞措施
1)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起重钢丝绳之间防碰撞措施。
由于受施工需要的影响,塔吊间高与低是相对的,但都有可能发生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钢丝绳的碰撞事故。
项目配备有合格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和可靠的指挥信号——对讲机,确保指挥塔吊回转作业时,低塔的起重臂不碰撞高塔的起升钢丝绳。
当现场风速达到6级风,相当风速达到10.8~13.8米/秒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另外,塔吊租赁公司配备操作熟练、有责任心的塔司为现场服务,塔吊在每次使用后或在非工作状态下,将塔吊的吊钩升至顶端,同时将起重小车行走到起重臂根部。
6.2.3、高位塔吊的起重臂下端与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上端防碰撞措施
由于相邻塔吊的作业面有交叉处,所以低位塔吊的起重臂与高位塔吊的起重臂有可能发生碰撞。
各塔吊均按照前面‘塔吊安装’部分所要求的高度顶升即可保证高位塔吊的大臂下限与低位塔吊的大臂上限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小于2m。
由此,符合塔吊安全规程之规定:
“2台起重机之间的最小架设距离应保证处于高位起重机的最低位置的部件(吊钩升至最高点或最高位置的平衡重)与低位置起重机中处于最高位置的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小于2m”。
6.2.4、其他防撞措施
1)因气候的变化,加之夜间施工,有可能发生起重臂与对方钢丝绳的碰撞,为杜绝此类事件的发生,避免相临塔吊同时在交叉作业面上工作。
各区段施工队须配备取得操作证的、经验丰富的信号指挥工,确保指挥时能兼顾邻塔的作业位置,以避免低位塔吊的起重臂碰撞高位塔吊的钢丝绳。
同时,还要注意天气风速的变化,当风力达到6级以上(包括6级)时,塔吊必须停止作业。
遇雾天或照明环境不良时应停止作业。
2)多塔作业时,各机指挥要默契合作,不得在大臂交叉范围内同时吊运,要合理安排吊运时间,使各台塔吊能够充分利用各自空间工作。
3)高塔避让低塔。
高塔在转臂前应先观察低塔运行情况再进行作业。
4)动塔让静塔。
进行运转的塔机应避让处于静止状态的塔机。
5)空载让重载。
两塔同时运行时,空载塔吊必须避让重载塔吊。
6)前臂让后臂。
当作业半径内有其他塔吊后臂时,必须判断其运行方向,前臂避让后臂。
7)客塔让主塔。
塔吊回转进入其他塔吊使用区域时,应观察主塔大臂的停放位置,主动避让。
8)后塔让先塔。
塔吊回转时首先观察相邻塔吊是否回转,应主动停机避让邻塔,确认安全后方可回转作业。
9)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作业原则。
即:
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信号不清不准吊;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吊物上站人不准吊;埋在地下物不准吊;斜拉斜牵物不准吊;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吊装物重量不明不准吊。
10)必须对塔吊司机与信号工配备对讲机,对讲机要统一设定频道,并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改频率,要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11)信号工、塔吊司机要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12)信号工在指挥过程中,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转臂过程,同时还须环顾相临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提示铃声。
13)必须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塔帽顶端安装红色闪光灯和红色旗帜。
14)停机时塔吊在回转范围内无障碍物的情况下,吊钩要起升到5米位置,将小
车回收到临近塔身10米处。
起重臂按顺风向停置。
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时,不得采用任何方式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15)如遇突然停电或出现故障时,为使大臂不影响其它塔吊工作,减少碰撞危险。
要用手动装置调整大臂朝向,在回转齿圈处设置障碍固定大臂,无手动回转装置只能先固定大臂,但周围塔吊要避让该塔。
16)对进入交叉作业区域时,应做好交叉区域警示、小车幅度警示和标识。
17)有发生碰撞可能的各塔(区段施工队)之间,必须签订安全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