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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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延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中期评估报告

 

报告摘要

 

评估的目的:

全面、动态地反映《延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进程,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评估的方法:

对儿童规划总体监测评估,采用了分析评价法和综合评价法;对具体指标的监测评估,采用了相对评价法和绝对评价法。

评估的结果:

到2005年底,儿童规划的61项主要指标,56项已达标,5项未达标。

政策建议:

一、加大儿童事业发展投入

二、继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三、进一步提高儿童教育水平

 

评估主报告

 

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新世纪的主人。

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祖国的前途和命运,关系到我市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和成败。

为全面、动态地反映《延吉市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实施进程,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进我市儿童发展规划的顺利实施。

市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组开展了中期监测评估。

本报告在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提供数据、监测子报告的基础上,由市妇女儿童规划监测评估组撰写形成。

报告总结了五年来我市实施《规划》的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分析了《规划》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原因,明确了今后儿童工作的重点和策略措施。

第一部分 实施《规划》基本情况

五年来,我市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城乡市场繁荣,各项社会投入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为我市广大儿童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确保了儿童事业稳步发展。

2005年,全市实现国内生产总值746亿元,比2001年增长16.1%,全市财政预算总收入82.21亿元,比2001年增长18.9%,财政性教育经费13.61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6.6%,比2001年增长10.5%,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1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9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15.3%、15.2%,同时,我市人口出生率、人口自然增长率逐年下降,2005年已分别降至7.05‰、1.94‰。

低出生、低增长的人口增长形势和家庭内外宽松的经济生活条件,为儿童成长提供了更加优化的人口经济环境。

五年来,我市儿童的发展受到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将儿童发展规划纳入了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从战略高度上重视儿童事业的发展。

2002年,结合我市实际制订颁布了延吉市2001-2010年儿童发展规划,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了人员、经费和部门职责。

为了保证规划目标的实现,每年都投入大量经费。

卫生、教育经费投入持续增长,5年间,卫生事业经费累计达6588万元,教育经费累计达53384万元。

第二部分《规划》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五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儿童优先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全社会逐步形成了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作表率、办实事的良好氛围。

反映儿童基本状况的主要指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至2005年底,儿童规划的61项主要指标,我市已达标56项,未达标5项。

一、儿童与健康

儿童与健康需要建立比较健全的基层卫生体系、预防服务体系和妇幼保健体系。

经过五年的发展,我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三级预防保健网络,基本实现了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

到2005年底,儿童与健康领域24项主要指标,20项已达标,4项未达标。

(一)妇幼保健网络健全。

2005年底,全市共有妇幼保健机构10所,妇幼保健机构医生30人,乡镇卫生院4个,全市乡镇妇幼保健人员配备率达到100%。

(二)注重对孕产妇产前、产时、产后的保健服务,不断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2005年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达99%,住院分娩率达99.92%,较2001年分别下降了3.21个百分点和1.59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28.62/10万,符合规划目标,但从近几年的监测显示,该指标波动较大,稳定性较差,要稳定孕产妇死亡率还须付出很大的努力。

(三)儿童生命质量提高。

婴幼儿保健服务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逐年下降,至2005年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0.59‰、0.87‰,控制在12‰和13‰的标准以下。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91%;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6.6%,计划免疫接种率达98.88%,婴幼儿保健取得可喜成果,全市四大产院都通过了“爱婴医院”的创建审查。

(四)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体系的健全和医疗水平的提高,使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非住院分娩中毒消毒率大幅度提升。

到2005年,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99.64%,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为100%,非住院分娩中毒消毒率为100%,3项目标分别超过中期目标,提前实现终期目标(规划到2010年分别达到75%、95%、99%),基本杜绝了旧法接生。

未达标目标:

婚前医学检查覆盖率、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母乳喂养率

原因分析:

(一)婚前医学检查覆盖率严重下降

2004年、2005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仅为0.46%和1.72%,分别比2001年下降65.01和64.75个百分点。

主要原因是新婚姻法颁布后,要求婚前医学检查采取自愿原则,大多数人优生优育意识淡薄,缺乏应有的常识,导致此项指标近两年严重下降,忽视婚前医学检查所酿成的后果,直接影响下一代人的身体健康,影响国民的生命质量,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二)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逐年上升

2004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2.7‰,2005年上升为13.7‰,分别比2001年上升了12.65和13.65个千分点。

主要原因:

一是近两年婚前医学检查率严重下降,没有规范的婚前医学检查和指导,妇幼保健机构又缺乏遣传诊断实验室和产前诊断装备条件,对妇女各种隐性疾病无法做到预防,导致新生儿出现畸形率增加。

二是对妇女健康教育宣传力度不够,怀孕早期错服、滥服用药物,导致新生儿出现缺陷。

三是各类环境污染也会导致新生儿出现畸形。

(三)孕产妇系统管理率接近达标

到2005年城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88.17%,农村为67.73%,农村达标率呈下降趋势。

主要原因由于宣传力度不够,无法引起多数孕期妇女和部分医院的重视,导致妇幼保健机构无法监测此项指标。

(四)母乳喂养率接近达标

五年来,母乳喂养率逐年上升,到2005年已达到81%,接近达标。

未达标原因主要一是母亲本身患有乙肝等疾病,不能哺乳。

二是母乳喂养好处的宣传力度还不足,一些妇女怕影响形体,不愿母乳喂养。

二、儿童与教育

实施《儿童规划》以来,我市教育系统结合本地实际,加大教育经费投资,立足于改善办学条件,强化教育教学管理,以农村教育为重点,以提高教学质量为中心,以队伍建设为根本,加强治教从教能力建设,推动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到2005年底,儿童教育领域10项主要指标,全部达标。

(一)建立完善儿童教育管理体制,大力发展幼儿学前教育。

到2005年,我市有幼儿园133个,在园幼儿12971人,3-6岁儿童入园率达99.5%,女童达到99.3%,农村儿童学前一年受教育率达100%,适龄儿童学前教育年均实现中期目标。

全市初步形成了政府示范、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发展格局。

(二)“普九”向更高质量迈进。

到2005年我市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连续5年保持100%,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

上述指标都提前实现了终期目标。

初中学生毛入学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8.6%,其中女生分别达到100%、98.8%,初中生辍学率为0.97%,都实现了中期目标。

同时,流动人口中儿童全部接受了九年义务教育。

(三)教师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全市各学校实行了教师、领导干部聘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了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数据库,完善了教师继续教育制度。

全市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8%,初中教师学历达标率为99.8%,保证了中小学教师达到学历配备标准。

(四)加大“控流保学”力度,加强困难儿童义务教育。

五年来,市教育系统严格控制学生流失,保障基础教育普及程度,对于贫困学生,采取动员全社会力量扶贫助学,对学习力不从心的学生,采取半年或一年职业技术教育的办法,确保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通过实施“希望工程”和“春蕾计划”,筹集180多万元,资助贫困儿童1200多名,有效控制了学生流失。

与此同时,全社会关爱、关心资助有就读能的残疾儿童就读,入学率达到97.6%。

(五)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全市形成了妇联、教育部门共同牵头,关工委、民政、卫生、计生、新闻单位等多部门、多种社会力量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

家长学校在办学模式上打破了以往单纯以学校、托幼园所为依托的形式,逐步延伸到社区,到2005年末,全市建立各类家长学校153个,并协调多个部门,成立了“延吉市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促进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进程。

通过制作家庭教育专题片、举办家庭教育工作经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大力进行家庭教育的宣传普及工作。

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知识知晓率逐年上升,2005年达到100%。

三、儿童与法律保护

几年来,我市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由于社会各部门和各中小学的共同努力,我市上下认真执行贯彻《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意见》,积极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努力探索预防和减少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了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管理体系。

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11项主要指标,已全部达标。

(一)儿童维权机制进一步完善。

我市认真贯彻《母婴保健法》、《吉林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切实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全市建立了1个少年法庭,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的机构2个,及时受理、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件。

五年来,全市得到法律援助的儿童有410人。

(二)学生法制教育不断加强。

公安、教育等部门共同努力,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在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

妇联牵头组织了“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

全市积极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让儿童远离毒品。

(三)有效整治校园周边环境。

卫生部门加大对校园周边饮食摊点和学校食堂的卫生综合执法力度;公安部门加强了校园周边社会治安整治;文化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管理,坚决取缔不规范经营的电子游戏室、网吧等,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四、儿童与环境

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积极投身植树、种草、保护植被、综合治理污染、加速改善生态自然环境,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自然环境。

儿童与环境领域16项主要指标,15项已达标,1项未达标。

   

(一)农村儿童的生活环境得到改善。

至2005年底,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6%,农村改水受益率达98.1%,生活饮用水综合合格率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72.73%,已达到中期目标;农村环境面貌的改善,减少了农村儿童疾病的发病率。

   

(二)城市环境绿化、美化、净化效果明显。

2005年城市大气环境、水环境按功能区达标所占比重分别达到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6.15%,比2001年增加23.65个百分点。

城市绿化面积844公顷,覆盖率为26%;绿地率达24.5%,由于重视程度不够,绿化投资少,此项指标未达标,到2010年,以上目标都要达到35%。

(三)儿童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优化。

全市有儿童活动场所3处,并在社区建立了儿童文化园和儿童康复中心,五年来,建立各种教育培训基地200多个,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三部分 实施《规划》的主要经验

一、领导重视、摆上位置,是实施好《规划》的关键。

多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儿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运用行政的力量、法律的力量、经济的力量、教育的力量来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形成了促进儿童少年事业的良性运行机制。

为此,我们重视抓好“三到位”:

一抓认识到位,贯彻落实《儿童规划》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也是各级政府责无旁贷和义不容辞的职责。

二抓组织到位,全市建立了三级儿童工作网络,市政府成立了专门机构,相关经费也纳入每年财政预算,并制定了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实施目标管理做到定人、定目标、定责任。

三抓经费到位,市政府每年拨出专项经费用于儿童少年事业的发展,而且逐年呈递增态势。

由于领导重视,政府行为强化,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关心儿童发展的氛围。

《规划》颁布以来,市妇儿工委重点加强了三方面内容的宣传,即加强对《规划》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儿童工作特别是实施《规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妇幼卫生科普知识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加强对有关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广大妇女儿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向社会广泛宣传《规划》中的重点内容,组织社会力量开展群众性活动,为儿童办好事实事,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为全面实施《规划》,实现规划的各项目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通力协作,形成合力。

五年来,全市在《规划》的实施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健全的组织网络、扎实的工作基础、广泛的群众参与和科学的监测手段,都是全市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的结果。

《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各职能部门为推进儿童少年事业的发展,共商儿童少年发展大计,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分工合作。

对公共指标,上下一致、共同探讨、齐抓共管;对配合指标,加强沟通、相互切磋、共同协作;对重点、难点指标多管齐下、形成合力、重点突破,真正从思想上、组织上、目标上、措施上全方位地做好《规划》的实施工作,使各项指标如期达标。

第四部分 实施《儿童规划》的主要问题

《规划》实施五年来,我市儿童事业发展取得较好的成绩,但我市经济发展水平总体上还较低,社会、经济发展不协调的矛盾依然突出存在,影响儿童事业发展的不稳定因素和具体困难还比较多,儿童事业发展存在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城市与农村的差异较大。

由于自然条件、经济实力、物质基础环境等原因,我市城市儿童发展各项设施建设较快,医疗保健教育机构相对集中,对儿童发展起到较好依托作用,而在农村由于资金不足,人才缺乏等原因,没有相对先进的技术,医疗卫生、保健机构较少,影响农村儿童事业发展,城市与农村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上的差异依然存在。

二、社会经济的发展给儿童事业带来新课题。

经济快速增长、社会事业稳步推进为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同时产生新的问题。

单亲、无亲家庭增多的问题突出。

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市朝鲜族家庭出国打工生活人员不断增多,离婚率上升,单亲、无亲学生数量逐年增加,并已形成较大的群体。

这些单亲、无亲学生失去父母应有的监护与爱抚,容易遭受生活上、心理上的压力,儿童的思维方式和道德观念随之改变,容易偏离社会正常轨道,给他们身心健康发展和学业造成很大的影响。

三、流动人口增多和城镇下岗职工增多对儿童发展有负面影响。

目前,整个社会人口的流动性增大,大量流动人口中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保健、计划免疫、入托、入学等实际问题较多,而且流动人群及其子女的监测统计工作也较为困难。

同时,由于近几年城市下岗职工人数增多,造成城市贫困人群增大,对其子女发展有负面影响。

四、投入不足仍是制约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尽管近年教育、卫生经费投入增幅较大,但教育、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与经费短缺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公共卫生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第五部分 对策和措施

   为了有效巩固和提高儿童事业发展几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解决我市儿童发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我市到2010年全面实现《规划》的目标任务,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加大儿童事业发展投入。

儿童事业的发展事关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各级政府要按照“儿童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要动员社会力量,逐步加大对儿童事业发展的各项投入;要强化宣传,在全社会进一步形成“尊重儿童”、“支持儿童”、“儿童参与”的先进理念,改善儿童生存发展的环境。

同时,要继续完善监测体系,将儿童监测指标纳入各部门工作中,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继续加强妇幼保健工作。

一是要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保障母婴安全和健康,从婚姻保健开始建立系统的管理目标责任制,使我市的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稳定在较低的水平,力争在201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达到95%。

二是要支持、促进母乳喂养,提高母乳喂养率。

目前我市的母乳喂养率尚未达标,近两年的指标大幅下降,要进一步加强母乳喂养的宣传,对孕妇要进行母乳喂养知识的培训和指导,争取母乳喂养率提前达标。

三是要努力做好流动人口的预防保健工作,使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和儿童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孕产妇、儿童同等的生殖保健服务和计划免疫管理,要依法取缔老法接生,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三、进一步提高儿童教育水平。

要继续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大教育投入,巩固提高两基成果,改革教学方式,推进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促进儿童个性的发展;要通过引进人才、学习进修等多种途径,提高教师学历层次;要加强岗位培训、知识更新,不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要重视加强家庭教育的管理和研究,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一体化,确保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要进一步重视适龄流动儿童和困难家庭儿童的入学问题,使他们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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