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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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DOC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制度

根据省、市有关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标任务

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综治部门的指导下,学校积极配合地方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学校师生员工,严厉打击盗窃、敲诈、抢劫师生财物,侵害师生人身权利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业、黑恶势力;清理整顿校园及周边地区非法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歌舞厅、音像书刊点和无证经营的饮食以及出租房屋等;整顿校园及周边的交通秩序,减少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不断加大对学校内部进行安全检查力度,督促整改各类危及安全的隐患,为保持良好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维护学校稳定,创造安全的育人环境。

二、相关责任

1.各岗位主要负责人为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将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列入本校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根据学校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本学校的综合治理和创建工作;要准时参加有关会议,及时传达和落实学校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确保本单位师生员工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的稳定。

2.认真做好本学校治安综合治理暨创建平安校园工作的宣传发动和任务分解,逐级落实责任制和各项措施。

认真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抓好本单位相关制度和措施的建立与完善。

3.负责本学校的政治稳定工作,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影响校园稳定的因素,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主动协助和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制止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确保学校政治稳定。

4.认真抓好学校师生员工的法制教育,利用各种形式,切实加强对大学生的遵纪守法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学校治安秩序以及自我防范的意识。

5.按照“预防为主”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加强对大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预防各类违纪事件和刑事、治安案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处理学生间的各类矛盾和纠纷,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本单位的各类刑事、治安案件;采取有力措施,预防群体性事件发生,努力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切实完善学生实验(训)、学生外出实习的安全措施和安全要求,确保不发生学生伤亡等重大责任事故。

加强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的防范措施,确保不因防范不到位而导致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本单位储存的易燃易爆、放射源等危险品的安全。

6.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食堂、餐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认真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严防食物中毒事件以及治安案件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7.加强领导,重视和抓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教育学校人员进一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根据学校的实际,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的培训、演练工作。

加强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检查与管理,定期开展防火安全检查,认真整治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8.严格对外来人员的管理,凡外单位人员入校进行基建维修、经营服务等,以及学校的外聘工作人员均需按规定到综治办(保卫处)登记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暂住人员同时按规定到公安部门登记备案。

9.认真做好本单位治保小组、民调小组、义务消防组织的建立和管理工作,其组织成员应能随时到位,开展工作。

10.负责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的安全工作,凡有校外学生参与或组织大型活动及外事活动,需提前到院综治办(保卫处)备案,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11.加强校园环境卫生整治。

校园环境卫生是学校精神面貌的重要体现,各单位要教育师生养成文明习惯,不乱停乱放、不乱贴乱挂、不乱扔杂物,保洁工作人员要及时清扫垃圾,确保校园环境整洁。

校园内,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许乱挂条幅、张贴广告。

12.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积极配合公安、文化、卫生、工商、交通等部门,抓好校园周边文化娱乐场所、饮食摊点、小旅店、治安秩序、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配合公安部门做好校内出租房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三、考核验收

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由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其结果作为被考核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失职的,按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赔偿等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昆寨小学

2014年3月1日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度

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秩序,保证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切实抓好安全工作,根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有关规定安排排查人员;各排查人员必须有高度的警惕性,极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按有关安全规章及学校规定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责任目标。

第二条,根据我校实际,落实以下安全排查责任人:

1、班级责任区内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

各班班主任;

2、食堂设施设备、食品安全就餐安全排查责任人:

食堂管理人、食堂工勤人员;

3、闲置房、危房、用房、公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

总务主任;

4、体育设施设备、场地安全检查、饮用水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

专职体育教师(村小:

主任教师);

5、学生机房、教师机房、多功能室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

专职计算机教师;

6、图书室、阅览室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

图书管理员;

7、小超市设施设备、食品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小超市承包人员、小超市经理;

8、校门一带安全隐患排查责任人:

校警值班人员;

第三条,排查人员既是安全隐患排查人,又是安全管理员,因此消除安全隐患的重点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据各岗位的特点,想法保证学校设施设备、食品和饮用水的安全性。

第四条,排查工作采用轮流密集排查方式,要求排查人员根据排查对象的特征确定的排查时间间隔排查(经常留意观察,一周一小查,一月一大查)。

第五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认真仔细,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现安全事故,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排查专人在排查时要作好记录,有险情隐患应及时向校长或学校安全科汇报。

自己能处理的及时消除隐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或提出处理方案,交由学校讨论并解决。

重大险情学校应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法制科长必须制订好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检查督促工作,收集好有关资料;总务主任负责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排除。

未履行好自己的职责,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责任人直接负责。

第八条,班主任要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其它教师也是一岗双职,要尽到安全教育与管理的责任。

昆寨小学

2014年3月1日

学校内部安全保卫制度

一、门卫制度

1、传达室是学校形象的窗口,要坚守岗位,提高警惕,严防坏人进入,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双休日和节假日要坚持值班,传达及时准确,牢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2、严格执行门卫制度。

对外来一切车辆一般不得进入校内。

对外来人员,应询问情况,无关人员不得放行。

3、严格按照作息时间,开、关校门。

放学前不得让学生走出校门。

严格执行禁止校门口设摊贩的规定。

4、做好收发报纸、杂志、信函工作,认真保管,并按要求及时分发到中小学,做到准确无误。

5、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保卫工作。

双休日、节假日和晚上要对中小学校园加强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遇重大事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6、学校财物出校门,必须持有出门手续,无手续者一律扣物在传达室。

7、负责搞好传达室周围和大门内外水泥地、花坛的环境卫生。

8、传达室内不准搞第二职业。

 二、值班、巡查制度

1、为确保学校内部安全,建立值班、巡查制度,白天值班、巡查由值日值周教师负责,晚上值班巡查由护校队负责。

2、值班、巡查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要请假,替班人员要履行值班、巡查人员职责。

3、值班人员应切实维护学校内部秩序,确保学校安全,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1)、检查、督促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的落实;

(2)、发现治安、消防隐患及时督促、落实整顿,重大隐患及时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维护学校内部治安秩序,积极调处各类纠纷、制止发生在学校内部的违法行为,对难以制止的违法行为以及发生的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应立即报警,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处置工作。

(4)、检查内部治安防范设施运行是否正常,并做好日常维护和建设工作。

(5)、如发生突发治安事件,应按照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公安机关。

(6)、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4、值班、巡查人员要保持警惕,加强戒备,防止坏人袭击、破坏。

5、做好值班、巡查记录,做好交接班手续。

三、教育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为维护学校教育秩序,确保教育、实验场所安全,制订本制度。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教育场所负责人是该场所治安保卫工作责任人。

2、教育场所管理人员,应切实担负起责任,做好日常“防盗、防火、防事故、防灾害”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积极维护、妥善使用相关的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发现不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无法及时整改的,立即报告,确保教育场所人身财产的安全。

3、保卫科负责对各教育场所治安保卫责任制和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正确处理各种纠纷。

四、学校根据各自的特点,落实如下管理:

(一)校舍设施安全管理

1、各类校舍按不同功能合理安排,正确使用。

2、定期对校舍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排除隐患。

3、凡确定属于危房的,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教委及时作出处理。

4、加强对教学区、食堂等师生密集活动场所的用电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图书(阅览)室安全管理

1、图书、资料严格编目、登记制度,借出收回帐册齐全,存放整齐,环境干燥,无鼠害、虫害现象。

2、图书、资料分等级存放,特别贵重书刊的借阅,实行校长特批制度,贵重书刊要有专人、专橱收藏,保管人员定期检查。

3、学生借阅图书之前,学生排队按顺序依次进入,严禁携入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物品。

并认真填写借阅记录,严格执行登记手续。

4、门窗要有防盗设施,离开工作岗位,应随手关好门窗,防止书刊被窃。

5、严禁火种带入图书室,内部消防器材摆放明显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时注意检查,保持性能良好。

6、节日、寒暑假期间应切断内部电源,实行封闭管理。

(三)档案室管理

1、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意谈论保管档案材料的情况及内容,非本室人员不准私自开柜找卷或翻阅档案资料。

2、档案资料的接收、借阅、移出应严格履行手续,做到出入档案、资料有记载,手续清楚。

3、档案资料要集中统一管理,收回的档案资料经查对无误后及时入档案柜,以防丢失。

4、不准将所借档案资料随便提供他人,不准将档案资料带到家庭或公共场所。

5、档案室箱柜要随时加锁,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防止事故发生。

6、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要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保密制度,严守有关机密。

(四)物品储藏室安全管理

1、统一保管好学校一切财产,建立统一的帐卡、帐册。

2、物品购置后,先经保管人员核对验收,物品数量、单价、金额必须帐物相符才能登帐入库。

3、领用物品必须先登记,填好日期、物品名称、数量、用途,并签上领用人姓名方可领物。

4、贵重物品和现代办公用品的领用要建立审批制度,由领用人填好领用申请单,经主管负责人和后勤负责人审批后凭单给予领用。

5、报损报废,应取得有关人员的证明及领导的批准,方能上报冲帐。

6、加强储藏室的物品安全管理,及时排除隐患。

(五)广播室管理

1、广播室是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指导大型活动、课间活动的重要阵地,实行严格管理。

2、日常由播放员根据学校安排准时开放升旗仪式、眼保健操、广播操、课间操音乐,未经批准,不得在其他时间擅时播放,以防止扰乱学校的正常教育秩序。

3、广播员不得自带磁带到广播室播放。

4、未经批准,禁止任何非广播人员进入广播室,防止不法人员借机扰乱学校秩序,借机宣传反动、不健康的思想、言论。

5、确有必要使用广播的校领导和老师,由使用人或部门负责人填写预约单,并获得学校领导批准后,在不影响学生上课的前提下,方能广播。

6、电教工作人员须加强广播设备和线路的日常检修和维护,防止火灾等事故的发生。

7、妥善保管好设备,防止失窃或失少。

 五、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提高计算机与网络的使用效率,维护学校秩序和名誉,根据我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校办公室中的计算机、网络及附属设备仅供本校在职教师使用,非上述人员不得使用。

第三条:

计算机管理人员要经常检查电脑室的各线路,防止用电负荷和电线短路,并每日清点电脑总数;计算机课结束后,科任教师要关闭电源和网络总电源。

第四条:

电脑室定点配有各类消防器材,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

电脑室走廊严禁堆放各类物件。

保证走廊和过道畅通。

第六条:

严格上机安全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信息网络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得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利用校园网络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和学校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第八条:

干部、教职工上机应遵循下列规定:

1、除教学、管理及计算机学习外,不应使用计算机从事其它活动;

2、增强防病毒意识,注重软盘的病毒交叉感染。

不提倡自行安装、运行自带的软件,不准安装游戏软件;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1、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3、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4、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第十条:

建立用户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用户帐号不得转借、转让,任何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利用校园网络侵犯用户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十一条:

如违反以上规定,学校采取封机、扣机等措施,触犯法律法规的将予以严肃处理。

六、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准备:

1、开学初,实验教师应配合任课教师制定实验计划,张贴在准备室内。

2、任课教师要认真备好实验课,明确实验要求、所需仪器、药品、实验过程、方法、注意事项。

3、学生实验一周前、演示实验三天前应填好实验通知单,交给实验老师准备,准备工作完毕,均要检查一遍。

4、按照实验通知单对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实验,教师必须课前完成一遍,掌握仪器的性能及实验技能。

5、学生实验所用器材、药品应事先定件、定量配放在实验桌上,失效应及时调换。

6、易损耗、有腐蚀性、易爆性和有毒的物品要重点说明,并嘱咐学生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手,做好防患工作。

7、实验后的残液应倒入污水池或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乱倒。

(二)学生实验规则

1、学生在上课前须按教师要求进行准备。

2、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安静,按规定就座。

未得老师许可不得动手。

3、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仪器性能、实验步骤、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实验时应按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如不按规定操作损坏仪器,应酌情赔偿。

4、实验时应仔细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地填写实验报告,实验时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报告教师。

5、实验完毕,应整理仪器并清点用品,按要求摆列整齐,做好仪器和环境的清洁工作,经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室内物品不得带出室外,丢失和损坏的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

(三)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

1、为了消除一切火灾隐患,严禁师生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实验室,实验完毕,均须对实验室中的各张实验桌内的纸屑杂物等予以及时的清理。

2、实验室与仪器室之间必须安装灭火器,以防突发火灾事故。

3、严格禁止学生携带瓜果零食进实验室食用。

4、每一实验完毕后教师必须督促各位学生自觉地整理好自己实验桌子上的一切实验用品,并将自己实验桌子上的脏水与脏物揩拭清除干净。

5、每一大型实验结束后,实验员必须对实验室内的凳桌,地面等予以清洗,以保持室内环境的卫生。

6、实验员每周定期对仪器室内的环境进行清理打扫,并经常开启窗户,以保持仪器室内的空气流通,来预防仪器室内的标本仪器的霉变,使学校的教学仪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七、仪器使用维护

1、实验仪器为教学服务,各学科的演示实验及学生实验必须按规定及时开出。

教师在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填好领用单,注明领用和归还日期。

2、各类仪器及时登记入册,分类做到定室定橱定位,科学存放。

对贵重仪器存放地点的门窗必须加固。

易燃、有毒药品应专室、专柜存放,并经常检查。

3、每学期对各类仪器作一次清理和检查。

对破损仪器应及时修理或填报损单。

4、仪器分类入橱,橱门贴上标签,注明仪器名称。

5、保持仪器的清洁和干燥,使用过的仪器应及时清理后方可入橱。

6、对仪器的说明书、调拨单及资料应汇集后统一装订成册。

八、仪器借用

1、仪器由管理人员专人负责。

对本校教师借用的仪器应先填好借用单,注明借用和归还日期。

2、仪器出借校外应有介绍信,并须经主管领导和管理人员同意,填好借用单。

对未经同意,擅自流出校外的仪器,必须及时追回,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仪器借用应按时归还。

借前和收回时,对仪器质量状况要进行检查。

对借用中损坏的仪器应填报损单,报主管领导酌情索赔或作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九、仪器损坏赔偿与报损

1、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个人借用的仪器,人为造成破损的应照价赔偿。

2、学生未经实验教师同意擅自违章操作而损坏仪器,应照价赔偿。

3、仪器被盗或其它情况造成损失,追查有关人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4、对赔偿的仪器金额,原则上应按现价,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由校财务部门收回赔偿经费。

5、对各类仪器、药品一学期检查一次。

对在教学过程中损坏的仪器应及时修理,无修理价值的应填写报损单,报主管领导审批后,办理报损注销手续。

6、对报损的仪器应注明损坏原因。

7、对办理报损的仪器应及时补充添置。

8、对报损仪器应及时在仪器明细帐内注减,并填好结存栏。

十、仪器交接

1、仪器管理人员调动或更换时,应由校主管领导、财务人员监督,一次性办清交接手续。

2、对短缺的仪器物品,及帐物不符情况,原管理人员应负责追回和解释,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3、移交范围包括帐册、规章制度、仪器实物、钥匙。

4、交接清册必须由主管领导、财务人员、交接人员签字生效。

十一、仪器室管理

1、仪器室是贮存仪器重要场所,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以确保仪器、药品的安全和室内安静。

2、仪器的存放要分类、定室、定橱、定位。

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开。

仪器室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

经常做好通风、防尘和整洁工作。

做好仪器说明书、资料的保管工作。

3、建立仪器明细帐。

及时做好仪器的添置、验收、入帐、报耗等工作。

学期结束前清理一次,做到帐物相符,人员调动要办妥交接手续。

4、严格执行仪器的使用制度,使用完毕应及时收回进行保养和归橱,并根据仪器特点定期进行保养和维修。

5、因公需要借用仪器,必须办理出借登记手续。

外单位借用仪器应持介绍信,经学校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出借,并按期收回仪器。

如有损坏,应索取赔偿费用。

6、认真统计演示和分组实验开出率,及时记录学生分组实验的开出日期及效果,并按要求及时上报。

十二、危险药品的使用与管理

1、危险药品必须单独妥善保管,放危险药品的库房应有专门的防盗措施。

2、危险药品库房的门锁应有两套钥匙专人保管,只有两位专职持钥匙人同时到达才能打开门锁。

3、使用时,必须填写“危险性药品领用申请单”,经批准后才能领取危险品。

4、领物人使用完危险药品后,应及时将多余的药品交回库房,由保管人签字后回收。

十三、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1、校店管理事关学校师生人身安全,必须切实加强领导,把好各道关口,做到安全无事故。

2、招录校店人员应严格把关,严防“动机不纯,思想不健康”的人员进入校店。

3、校店负责人应经常对职工开展安全教育,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状况和健康状况,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

4、校店进货人员应向供应商索取《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复印件。

否则,不得销售。

5、严禁变卖过期、变质的食品给学生,禁止销售自制食品,禁止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禁止销售影响身心健康和师生安全的物品。

6、按规定进行校店人员健康检查,严防传染病的发生。

7、完善防尘、防蝇、防鼠、防腐设施,做到基本无“四害”。

控制疫源,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疫情的发生。

十四、学校食堂安全卫生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重视食品卫生,增强防患意识,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2、严禁定型包装的“三无”食品进入校园。

严把食品进货质量关,各类食品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严禁把霉变、劣质食品卖给师生。

3、工作人员须经常检查食品的有效期限,排除隐患。

4、经常打扫校店及周围环境的卫生,时时使之成为一个洁净、舒适的环境。

5、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同时,讲究个人卫生。

6、库房内食品必须离地离墙分类存放。

十五、卫生防疫健康管理制度

1、成立卫生防疫健康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学校卫生防疫健康教育工作。

2、每天由各班值日生打扫教室包干区,做到“一日两扫”,不留卫生死角。

学校实行“一周一评一公布”制度。

3、认真上好体保、劳卫等学科,积极开展“两课、两操两活动”,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增强学生保健意识。

4、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每年对学生进行一次体验。

5、加强对食堂卫生的管理,严格餐具消毒制度,合理搭配学生营养午餐。

6、定期开展灭“四害”活动。

经常督促学生遵守《校园卫生常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7、每学期进行一次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活动。

8、严禁学生在校门口无证摊点购买零食和用餐。

对校门口无证摊店和不洁饮食店,学校争取当地政府、卫生、工商等部门进行整治。

9、师生出现重大健康异常情况,相关负责人应逐级汇报,不得隐瞒、谎报。

附:

校园卫生常规

(一)个人卫生常规

1、服装整洁、发式端庄。

2、随身带手帕或餐巾纸。

3、做到“四勤”,即:

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头理发;勤洗澡换衣。

(二)公共卫生常规

1、按规定认真做好值日生工作,爱护卫生工具。

2、不在厕所旁水槽内冲洗拖把和毛笔,不在走廊扶栏上晾晒拖把。

3、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

4、不在校园设施上乱涂乱划。

(三)饮食卫生常规

1、不带零食进学校。

2、不喝生水。

3、饭前洗手,到指定地点就餐,剩菜剩饭倒入规定的地方。

十五、财务管理制度

1、财务管理要贯彻执行有关的财经方针、政策、会计法规以及财务制度。

2、增强预算观念。

根据上年实际收支数分析支出的合理、合法性,并编制出当年收支预算,报中心小学审核后,严格执行实施。

3、各项收入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

在开学学生缴费注册时要实行亮牌收费并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票据,所有收费必须在学生的收费登记卡上登记,以利于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学校的各项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加强计划性。

5、各种报销、发放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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